最新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考点归纳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本文将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
综合梳理,以便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法: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维
护和拆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
求和监督检查制度。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
二、考点重点梳理
1. 各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建筑法中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改造等环节的管理
要求。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
5.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
三、备考建议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其宗旨和适用范围。
2. 注意掌握各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概念和管理要求。
3. 多练分析案例,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阅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保持对法规变化的敏感性。
通过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点内容的梳理和备考建议的提供,希望能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随着中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也越来越重要。
作为建筑工程管理者,二级建造师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二级建造师需要深入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规知识。
本文将对常见的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二级建造师更好地掌握相关内容。
一、建筑法建筑法是二级建造师必须熟知的一项法规。
它是为了保障公众安全、防止建筑事故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要求,严禁违章建筑、偷工减料等行为。
二级建造师要了解建筑法的基本原则、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及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遵守和应用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二、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来说尤为重要。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招投标法的基本原则、招标程序、投标文件的组织和编制、资格预审、废标和成交等环节的规定。
同时,二级建造师还应该了解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理方式,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二级建造师承担的重要任务之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和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及其实施细则,并应用到实际的工程项目中。
只有保证工程质量,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四、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二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定。
它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内容、编制方法、审查程序等。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的相关知识,能够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和调整。
五、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法规。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等。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考点归纳

1.撤销:资质许可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
2.注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企业依法终止;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企业提出注销申请;其他。
3.属于: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4.视同: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注意是属于还是视为】
6.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简记为:没骗成,1年)【提醒:易考多选】
7.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简记为:骗成了,3年)
8.、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业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提醒:易考多选】
9.、转包、违法分包,造成工程损失,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记忆要点:对外是一体,对内按约定)。
10.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提醒:易考单选】。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在备考的过程中,很多学员反馈课程里的口诀和总结不易区分,总是记着记着就混淆了,而且很难对应到知识点。
因此,给大家准备的《总结和口诀》就是罗列的总结和口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和记忆。
大家可以放在手边,随时翻阅〜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口诀:立名成人】2.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口诀:为名为果】3.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口诀:干完了、不想干了、不能干了】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I)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救灾】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承诺书)(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地龟争气,查错今宵】6.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口诀:国有外国大公(鸡)】7.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口诀:421]8.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过大【口诀:选择机会少,公开费用高】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10.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口诀:大风神】1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I)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口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口诀:手机拆破膜,掉土漆】13.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11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概述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涵盖了众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下是对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111 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112 法人制度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如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113 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114 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保护。
115 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116 知识产权制度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对象、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117 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担保方式的规定。
118 保险制度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等的规定。
119 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和延期,开工报告制度。
12 招投标制度121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22 招标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的规定)123 投标的禁止性规定124 联合体投标13 合同制度131 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132 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133 合同的履行134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135 违约责任14 劳动保护制度141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42 劳动争议的解决15 环保制度151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152 施工节能的规定16 安全生产制度161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6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6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6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6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7 工程质量制度17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7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7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74 质量保修制度18 纠纷解决制度181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82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上是二级建造师法规的部分重要知识点总结,考生应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好好唠唠二级建造师法规的那些知识点。
先说这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这就好比是房子的地基,要是没打牢,后面可就麻烦啦!你想想,要是连原则都不清楚,那不就像在黑灯瞎
火里走路,容易摔跟头嘛!
再说说合同这一块儿,合同那可是各种约定的书面形式。
就像咱跟
朋友约好了一起干啥,得有个明确说法不是?要是不清晰,出了岔子,谁负责呀?比如说,一个建筑工程的合同,里面的条款得细之又细,
什么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支付,一个都不能马虎!这要是弄不明白,不就像做饭没放盐,味道全不对了嘛!
还有那建筑工程的许可制度,这可重要得很!没有许可就开工,那
能行?这就好比没拿到驾照就开车上路,警察叔叔能答应?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那更是马虎不得。
工地上到处是危险,不遵
守法规,那不就等于把自己往火坑里推?这可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能不重视?
环境保护的法规也是不能忘。
咱们建房子可不能把环境给破坏了,
不然以后咱的子孙后代咋生活?这就好像是咱们不能吃了今天的饭,
就不管明天有没有粮食下锅!
侵权责任这部分,得心里有数。
要是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权益,那
可不好收场。
比如说,不小心把人家的设计方案给用了,这能行?
法律责任这一块,就像是个紧箍咒,时刻提醒着咱们要守法。
要是
违法了,处罚可不会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总之,二级建造师法规的知识点那是多又杂,可都得好好掌握。
不然,等到考试的时候抓瞎,后悔都来不及!咱们既然要考,就得下功夫,把这些知识点都装进脑子里,运用得得心应手。
朋友们,加油吧,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建筑法》《建筑法》是中国建筑领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建筑行业的管理、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对《建筑法》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掌握其主要内容和要点。
1. 建筑施工许可。
根据《建筑法》规定,进行建筑施工需要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行为,处以罚款。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取得合法的施工许可证。
2. 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相关内容,明确规定了在建筑工程中应当遵守的工程质量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 建设工程合同。
在《建筑法》中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熟悉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执行。
4. 建设工程担保。
《建筑法》对建设工程担保进行了规定,包括担保责任、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确保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工程监理。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监理进行了规定,建议在重大、复杂和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中,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建筑法》是建筑行业的法律基础,对二级建造师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级建造师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建筑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掌握其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1.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
二级建造师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二级建造师法规课程重点难点易考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课程重点难点易考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2. 法的形式,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要掌握其制定主体和效力层级。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条件和分类,重点掌握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区别。
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地位。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如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这是易考点。
3. 代理关系的终止情形。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特点和设立条件。
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区别和适用范围。
(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 债的发生根据,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2.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如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等。
(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 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等七个条件。
2.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以及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规定。
(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 施工企业资质的分类和等级,以及资质申请、延续、变更等规定。
2. 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规定。
(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 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
2.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和权利义务,重点掌握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条件和职责。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要准确记忆具体的金额和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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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 考点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B 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应由单位保管,由本人使用 C 其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 学时继续教育 D 其信用档案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E 其所负责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不得办理变更注册 参考答案:DE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2.注册建造师的下列行为中,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的有(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3.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下列法律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是( )。 A. 合同法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答案:D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BD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 A、适用地方法规 B、适用部门规章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国务院裁决 参考答案:C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8. 某建筑公司通过最低报价中标承包了一栋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为了保本赶工期,规定施工中节假日不休息,工人每天工作10 个小时。施工期间,工地现场多次发生失窃事件,有人认为近来木工王某形迹可疑,极有可能是王某行窃。项目经理遂立即开除王某并安排人对王某居住的集体宿舍和王某身体进行了搜查,但一无所获。此后,王某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施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施工单位认为建筑行业、建筑施工现场有其特殊性,断然拒绝。本案中,王某被侵犯的公民权利不包括( ) A、人身自由 B、财产权 C、劳动权 D、休息权 参考答案:B 9.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属于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 ) A. 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 B. 遵守劳动纪律 C.就业前接受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D. 每日工作不超过8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次 参考答案:B 10.(201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 依法成立 B. 有自己的场所 C.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D.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E. 能够独立承担无限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BCD 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关于建筑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说法错误的是( ) A、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其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律赋予 C、其民事行为能力由成立宗旨、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决定 D、其民事行为能力始于成立而止于撤消 参考答案:A 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止于法人的撤销。 12.(2009)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 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 C.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 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 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 参考答案:ABDE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 1.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在建设法律关系中表现为财的客体主要是建设资金,如基本建设贷款合同的标的,即一定数量的货币。 2.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例如,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就都属于物的范围。 3.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这种结果表现为两种:物化的结果与非物化的结果。物化的结果指的是义务人的行为凝结于一定的物体,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例如,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非物化的结果即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而仅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最终产生了权利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例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 4.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例如,文学作品就是这种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为精神产品。 13.(2010)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 A.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B.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C.民事规范和民事责任 D.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这种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来源可以分为法定的权利、义务和约定的权利、义务。 14.(2007)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一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因乙单位破产导致该工程停工半年之久,后丙施工单位承揽该停建工程。则甲、乙单位签订的合同属于( )。 A、主体变更 B、内容变更 C、自然终止 D、违约终止 参考答案:D 主体变更有两种表现形式:1.主体数目发生变化 主体数目发生变化表现为主体的数目增加或者减少;2.主体的改变 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了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客体变更也有两种表现形式:1.客体范围的变更 客体范围的变更表现为客体的规模、数量发生了变化。2.客体性质的变更 客体性质的变更表现为原有的客体已经不复存在,而由新的客体代替了原来的客体。 内容变更也有两种表现形式:1.权利增加;2.权利减少。 法律关系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自然终止,是指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协议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违约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 15. 施工单位甲向供应商乙购买钢材,乙因生产能力所限,将该笔业务全部转让给另一厂家丙,约定届时由丙向甲供货和收款,并将此事书面通知了甲,甲未置可否。则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 )。 A.属于合同转让 B.属于合同变更 C.属于违约终止 D.以上说法都不对 参考答案:D 16.(2006)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建设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B. 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图纸施工 C. 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 D.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 参考答案:C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7.(2009)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C 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