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1煤矿三违界定处罚标准

A2021煤矿三违界定处罚标准
A2021煤矿三违界定处罚标准

XXXXXX〔2020〕号

XXXXXXXXX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三违”界定处罚标准》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科室、区队:

为了进一步明确三违处罚的认定,提高作业人员对三违行为的认识,逐步规范作业人员自身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为目的,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三违”界定处罚标准》,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三违”界定处罚标准

2020年2月25日

XXXXXXXXX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

校对人:XXXX (共印25份)

附件:

“三违”界定处罚标准

总则

一、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三违”现象,防范控制“三违”风险,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井上、下各工种、各岗位所有从事操作和管理人员。

三、未尽事项另按XXX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检查科。

一般“三违”

安全管理

1、入井人员不佩戴自救器、穿化纤衣服,罚款50元。

2、入井职工劳保穿戴不整齐,不系帽带,罚款50元。

3、井下私自熄灭矿灯,责任人罚款50元。

4、乘坐架空人车严禁带灭火器及圆形材料或长度超过1m长的工具、重量超过5kg的物品,如违犯对单位的责任人罚款50元,携带者罚款50元。

5、干打眼,责任人罚款50元。

6、入井管理人员,电钳工、司泵工、不按规定佩戴便携罚款50元。

7、随便挪动井下路标和安全标志及避灾路线牌,罚款50元。

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

9、井下皮带头,溜子头及各种电气设备和硐室不得私设地铺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罚款50元。

11、入井证,人证不符罚款50元,停班处理。

12、平面岗位人员班中睡觉、脱岗、串岗、做私活、打牌,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3、职工无纳入网络小组上班的,每人对队长罚款50元。

14、井下工作地点带耳暖,罚款50元。

15、无险情私自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6、井口50米范围内吸烟或无措施使用火源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7、上级检查安排无证件或证件过期的特种作业上岗的,对单位责任人罚款50元。

18、井下特殊岗位晚到岗、早离岗或不在现场交接班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9、井下工作时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机电运输管理

20、其他人员进入变电所,对配电工罚款50元。

21、输送机无安装语音信号开机,罚款50元。

22、井下电器用铜丝、铝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责任人罚款50元。

23、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4、井下维修或扩修巷道,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电缆罚款50元。

25、斜坡保护警示信号不齐全开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6、刮板运输机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刮板机的,罚款50元。

27、在皮带运输中清理主滚筒下浮煤杂物,罚款50元。

28、扩修巷道在皮带巷或溜子巷不使用操作台,罚款50元。

29、不打信号开溜子或皮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0、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或硐室,罚款50元。

31、开溜子、皮带、机电硐室及要害场所人员脱岗,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2、斜巷运输不使用防脱插销,罚款50元。

33、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4、私自甩掉风电闭锁或闭锁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5、小绞车底座螺丝松动或四压两戗不齐全开机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6、绞车运行期间或车辆停在坡上装运物料,司机手离开闸把的或者不听信号开车的罚款50元。

37、跨越带式输送机不走皮带桥的罚款50元。

“一通三防”及爆破管理

38、私掐风筒,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9、井下爆破材料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40、井下爆破封孔长度不符合规定,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1、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罚款50元。

42、用荆芭或其它物品堵截风筒出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3、风筒脱节未处理继续作业,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4、各类传感器不按规定设置或悬挂位置不正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5、各扩修掘进采面,不按规定悬挂瓦斯便携仪,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6、机头转载点必须安装降尘设施,设备运行不开降尘设施或设施不起作用的罚款50元。

47、放炮后躲炮时间不够而提前进入工作面的,罚款50元。

48、放炮员未按规定发出起爆口号,罚款50元。

49、爆炸物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罚款50元。

50、爆破材料箱存放地点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51、雷管无做导通试验使用,罚款50元。

52、雷管发放没有在专用发放桌上发放,罚款50元。

53、炸药雷管未使用专用箱,分开存放、加锁,罚款50元。

5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55、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拒爆,罚款50元。

56、不按规定运输炸药、雷管,罚款50元。

57、爆炸物品从业人员穿化纤衣服上岗,罚款50元。

58、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9、喷浆时不使用防尘设施、不开降尘雨幕,罚款50元。

60、人为破坏通风设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1、采面隅角、掘进迎头扩修回风流不按规定挂便携仪的罚款50元。

采掘管理

62、采面安全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继续作业的,对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

63、采煤作业期间,进入煤壁侧或后溜侧的,罚款100元。

64、综采工作面急停闭锁不起作用而继续组织生产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5、综采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不停机处理采煤机机身上大煤块或矸石的;在刮板运输机运行期间进入机道的;放煤时将矸石放入后溜的,罚款50元。

66、放煤时将支架尾梁插入后溜的,罚款50元。

67、支架检修时没有对本支架和相邻两架支架关闭截止阀的,罚款100元。

68、检修支架液压管路前未卸压或带压作业的,罚款100元。

69、采煤机停止牵引时无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的,罚款50元。

70、生产过程中,在距离采煤机前后15m范围内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罚款50元。

71、采煤机运行到上下端头时,未按规程规定安排设置警戒的,罚款50元。

72、在割煤机与煤壁间作业时,支架护帮板无打到位,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罚款50元。

73、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无按规定架设的,罚款50元。

74、推移支架结束后、推移前后溜后,无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罚款50元。

75、采煤机停止作业后未切断电源的,罚款50元。

76、处理前后溜机头卡矸、大煤块或其他物体时,无对前后溜断电闭锁的,罚款50元。

77、采煤工作面进入机道工作或支架后方有人工作时,10m范围内检修或推移支架的,罚款50元。

78、采煤工作面泵站压力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对司泵司机罚款50元。

79、综采工作面生产期间未及时打开架间喷雾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0、移工作面机头时,开顺槽溜子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1、采煤机割煤时,不开喷雾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2、采面顶板来压或老塘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加强支护的,罚款100元。

83、放炮打歪打倒支柱,没有进行处理而继续作业的责任人,罚款50元。

84、炮采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造成煤尘飞扬严重的,罚款50元。

85、采面悬移支架一次私自推2架的罚款50元。

86、采煤工作面掘格期间,不按规定及时站柱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7、采面缺柱或单体柱失效,无及时加柱或更换,对现场责任人每根罚款50元。

88、工作面及两巷单体柱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措施,每根罚责任人50元。

89、采煤工作面作业提前摘柱,罚款50元。

90、不按措施要求对扩修(回收)作业地点加固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1、扩修(回收)作业地点,退路不畅,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2、采掘修工作地点无安排班组长负责的,跟班队长或班组长提前离岗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区队负责人罚款50元。

93、岩巷迎头锚杆连续3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或锚杆盘连续3个不接岩面的,每根罚款50元。

94、巷道维修一人单独作业的,罚款50元。

95、用钻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下方有人员工作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6、掘进维修工作面在掐接溜子期间,溜子巷或溜子尾处有人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

97、掘进工作面贯通违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罚款责任人50元。

98、由下向上掘进25度以上倾斜巷道未采取煤(矸)滑落防护措施,罚责任人100元。

99、用单体柱挂链子回棚,无使用远程控制开关的罚款50元。

100、炮掘架棚巷道迎头50米范围内的支架没有使用防倒设施或不全的,罚款50元。

严重“三违”

安全管理

101、井下(岗位)睡觉,罚款100元,其它人员睡觉罚款50元。

102、打架斗殴,当事者罚款300-500元停班处理,围观不阻止者每人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3、辱骂管理人员罚款300元,殴打管理人员罚款500

元,开除离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4、不经有关科室或领导批准,不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个人罚款50元。

105、带点火物品,烟草,酒后入井罚款50元。

106、跟班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107、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罚款300元。

108、不服从安全管理的罚款50元。

109、新工人无经培训、无签订师徒协议私自安排上岗,罚款50元。

机电运输管理

110、斜坡运输不使用四保险或坡度大于7‰人力推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1、斜坡运输放飞车,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12、井下或井口发现一处明线接头责任人罚款500元。

113、井下乘坐矿车、皮带、溜子,罚款300元,停班处理。

114、井下电器出现一处失爆,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15、检修电器设备不按规定进行停电、检查瓦斯、验电、放电,责任人罚款100元。

116、不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7、检修处理设备故障,不执行停电加锁、挂牌、专人看管制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8、斜坡停车未采取可靠阻车措施,罚款50元。

119、斜坡运输超挂车辆,罚款50元。

120、运输超高超宽物料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21、斜巷提升物料捆绑不牢固提升的造成物料下滑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22、使用回柱绞车回收支架和棚子时绞车无安装护身网,在开机回收时迎头无撤人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23、私自拆掉电器安全保护装置,责任人罚款100元。

124、绞车、提升机安装后不经验收私自使用对使用绞车责任人罚款50元。

125、溜子机头、机尾不打点杆或点杆松动不及时处理,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一通三防”及爆破管理

126、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工作地点风流短路,罚款100元。

127、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或爆破时撤人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款50元。

128、非放炮员放炮,罚款100元。

129、巷道回收后不及时密闭,盲巷封闭不及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30、井下探头出现误报,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31、损坏报警信号装置,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32、炸药雷管混装、混运或私藏(带)雷管一发,罚款50元;私藏(带)炸药一支,罚款100元。

133、在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库发放硐室附近50米范围内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爆破作业的,罚款50元。

134、坚持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库房,罚款100元。

135、闯放炮警戒线,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36、用风帘代替风门,私拆密闭,罚款50元。

137、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或一个作业地点使用两台(含两台)以上发爆器同时起爆,罚款100元。

138、工作地点出现拒爆、残爆未处理完毕进行打眼、装药等作业的,罚款100元。

139、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无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的,罚款100元。

采掘管理

140、悬移支架操作阀不归零,截止阀不归零,罚款100元。悬移支架各部件缺销子或销子不起作用的,每处罚款20元,连带区队管理人员每20元;风水管路高压管子接头用铁丝或B型销单插,B型销代替U型销的,每处罚款50元。

141、采面作业回收支架或特殊地点无执行观山制度单独作业,罚款50元。

142、空顶作业,架棚巷道扩修巷道不使用前探梁,罚款100元。

143、独头巷道里进外修罚责任人100元。

144、巷道扩修造成冒顶(漏顶)阻断风流,罚责任人500元。

145、无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罚款5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