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ed】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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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100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25%;技术标满分100分,权重为60%;资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15%。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

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4.1.1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4.1.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

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技术标评审(共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4.3.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

技术标评分范围一般在90分至100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90分的评分,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的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4资信标评审(共100分)

4.4.1对资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4.4.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规定进行资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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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下列程序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4.5.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4.5.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4.5.2.1本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浮动率在范围内的,按本款第4.5.3项规定的原则和评审标准进行集体评分。(适用浮动率形式报价项目)

□4.5.2.1本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在范围内的,按本款第4.5.3项规定的原则和评审标准进行集体评分。(适用总价形式报价项目)

4.5.2.2对低于招标文件约定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按本款第4.5.3.3(2)项规定计算商务标得分。

4.5.2.3对高于招标文件约定合理范围上限或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商务标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4.5.3商务标评分

4.5.3.1投标报价细微偏差修正: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浮动率报价形式的,以%表示,保留两位小数。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允许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适用浮动率形式报价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的,以元表示,保留两位小数。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允许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适用总价形式报价项目)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项目方案(60 分) 2、投标人的实力、业绩及经验(35 分) 3、投标报价(5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二(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x 10 说明: (1 )评标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其他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 (2)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分包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制度(doc 16页)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制度(doc 16页)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交公路发[2001]582号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标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提出中标、废标或建议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确定。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并在开始评标前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评标细则中,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评标标准和办法,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 第六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三)综合评价,提出评标意见; (四)编写评标报告。 第七条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签署情况及商务文件中标前页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不予拆封,并妥善保存。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鲁建发第3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省投资或者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范围的,均应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总投资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科研、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总投资在一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小区,及主要公用建筑; (四)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 外商独资,国内个人投资的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筑、市政工程,可以不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投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查备案机关必须在5日内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其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四)其它事项。

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

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的评标、定标活动,建立完整、规范、统一、科学的评标体系,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定标。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评标、定标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凡依据本办法进行评、定标活动的,且在招投标时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辽建发[2004]2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辽建发[2003]81号)等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条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控股和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以及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采用邀请招标的,原则上也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严格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与招标文件内容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不具备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一、评标因素 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权重为: 1.商务报价: 30% 2.设备技术性能: 55% 3.技术方案: 4% 4.供货、施工方案与组织保障措施: 4% 5.售后服务与承诺: 5% 6.投标文件质量: 2% 二、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技术部分: 70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打分后在评分表上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7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1.设备技术性能:55分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技术要求、参数的得基本分20分。 2)MCU设备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8分,中等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3)MCU设备支持720P(及以上)得2分,双主控板得1分,双电源得1分,板卡支持热插拔得1分。 4)终端设备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6分,中等的得4分,一般 的得2分。 5)高端摄像机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5分,中等的得3分,一 般的得1分。 6)录播流媒体服务器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7)液晶电视机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附件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100 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100分,权重为25%;技术标满分100 分,权重为60%;资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15%。 □ 排序法。 □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 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 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 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3 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 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 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 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 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 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 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 技术标评审(共100 分): 4.3.1 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 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引

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为了让招标人正确行使定标权,真正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根本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指导规则,供各招标人参考。 一、总体原则 (一)事先确定定标规则 定标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至关重要,且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如果定标没有规则,定标委员会容易成为利益主体攻击对象,将面临相当大的廉政风险和廉政压力;如果规则不是事先制定,而是在定标过程中临时确定,无论该规则是否公平、公正,当受到质疑时,即使是看似合理理由都无法令人信服。 为此,招标人应事先确定定标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临时动议,不在招标过程中改变既定规则。在招标工作开展前,应当将定标规则报送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存档,保证定标规则的可追溯性。 (二)树立合理价值取向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种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活动。招标人通过招投标选择一个履约能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投标报价合理的中标人,是当今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主流价值取向。 (三)建立相对稳定的内控机制

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定标规则作为内控机制应保持相对连续性、稳定性,除了根据过往招标工作经验和市场情况不断完善外,价值取向不宜突变,避免规则沦为一事一议。招标人的定标规则中可以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或不同需求有所区别,但各部分规则的适用范围也应当事先确定。 二、操作细则 (一)价格竞争和择优的平衡 如果投标人知道招标人在定标时不考虑价格因素,则多数投标人会贴近投标报价上限进行报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利于项目的投资控制。反之,如果招标人在定标时纯粹强调低价中标,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可能发生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等恶性低价竞争的情况,一方面不利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在入围淘汰环节以投标价格合理性作为入门第一道槛,只有投标时报价较为合理、优惠才有可能入围,则投标人会考虑实际成本进行合理有序竞价。同时,在进行价格入围的同时,也可以结合信用评价情况对入围情况进行调整,保证入围单位中有一定比例的信用评价较好的投标人,但应注意保证价格竞争的充分性,适当控制信用评价情况的权重。在入围之后,由于已经进行过价格竞争,定标工作中可以弱化价格要素,以择优作为定标主要因素。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交公路发[2001]582号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标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提出中标、废标或建议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确定。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并在开始评标前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评标细则中,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评标标准和办法,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 第六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三)综合评价,提出评标意见; (四)编写评标报告。 第七条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签署情况及商务文件中标前页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不予拆封,并妥善保存。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评标阶段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九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 (四)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有公证机构公证书; (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交了联合体协议,并附有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修订稿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进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评标定标工作的监督。省、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具体实施监督。 第五条评标定标工作应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在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在其它场所操作。 第二章评标定标机构 第六条评标定标应依法成立相应的评标定标机构。大中型项目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即为定标机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

作。一般项目应成立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专人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2/3。专家应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专家可代表招标人参加评标,特殊项目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另行确定。 第三章评标定标的一般规定和纪律 第八条一般工程评标定标应于开标当日完成,大中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可于开标后7~15日内完成。 评标工作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九条评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条评标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评标机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一经确定,应当场公布。 第十一条招标办公室应直接或委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定标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包括:评标程序,所采用的评标原则、办法、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机构的组成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是否参加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武汉科技大学 学籍管理软件开发项目 评标标准 注: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因素 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权重为: 1.商务报价: 30% 2.人员配备及技术方案性能: 50% 3.售后服务与承诺: 8% 4.开发周期及保障措施: 5% 5.业绩与资质: 4% 6.投标文件质量: 3% 二、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技术部分: 70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打分后在评分表上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7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人员配备及技术方案:50分 ?人员配置及技术水平 5分 1、投标方开发该项目的完整人员配备和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4分) 2、开发人员在业界内无不良行为(1分) ?设计方案及其主要部件功能得分45分 1. 系统工具模块(3分) (1)用户可以分组管理。 (2)权限设置要灵活,权限管理要细致。 (3)支持三种授权模式,全校授权,院系/专业授权,教研室/教师授权。 (4)日志记录要详细,包括用户名、时间、IP地址、机器名、操作项、级别,日志数据等,且可以提供多种方式查询,便于事后追查。 (5)系统支持数据自动备份、手工备份,即可备份到服务器端也可以备份到本地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进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评标定标工作的监督。省、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具体实施监督。 第五条评标定标工作应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在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在其它场所操作。 第二章评标定标机构 第六条评标定标应依法成立相应的评标定标机构。大中型项目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即为定标机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一般项目应成立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专人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2/3。 专家应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专家可代表招标人参加评标,特殊项目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另行确定。 第三章评标定标的一般规定和纪律 第八条一般工程评标定标应于开标当日完成,大中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可于开标后7~15日完成。 评标工作应在严格的情况下进行。 第九条评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第十条评标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评标机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一经确定,应当场公布。 第十一条招标办公室应直接或委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定标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包括:评标程序,所采用的评标原则、办法、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机构的组成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记录是否真实有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及办法。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建筑 附件 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 100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 100分,权重为 25%;技术标满分 100分,权重为 60%;资信标满分 100分,权重为 15%。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 3.2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 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 3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 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项规定 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 表第 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2项规 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 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 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1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 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 评审。 4.3技术标评审(共 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项规定 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76219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以及相关事项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

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必须进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工程的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即除5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2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2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系统、100万元及以上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建设单位单独招标发包外,其它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过程中未确定或暂定价的专业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时必须进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第六条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群体工程确需要划分标段时,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30000平方米。 第七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一人。招标人代表应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建设类执业注册师证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评分)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第 二次) 建设单位:XX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XX

中国·XX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 第二章合同条款33 第三章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70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73 第五章评标办法89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已由XX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发[2013]0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X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XX,现对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勘察设计 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发[2013]018号 3、建设地点:XX市雨花区石马村韶山路以东、竹塘路以南、曙光路以西。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96971平方米,约145.5亩。住房控高100米,保障住房部分容积率为3.2,公寓及商业部分容积率为4.2。安置房总面积为3319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公共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物业用房(商业)约15500平方米,幼儿园2400平方米。 5、资金来源:自筹; 6、勘察周期:初勘30天(日历天),详勘45天(日历天),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同时需提供中间资料。 7、设计周期:(1)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工期10天;(2)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工期20天;(3)初步设计阶段工期20天;(4)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0天。设计概算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同步提供,其余各个阶段工期或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项目工程建设时序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发包人批准计划落实。 8、招标X围: 8.1勘察工程工作X围: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X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本合同勘察区域土地面积约145.5亩,具体布局及参数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为准(具体以国土部门的征地图为准),勘察成果能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8.2设计工程工作X围: 星城新宇·中城苑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doc

附件 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 100 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 100 分,权重为 25% ;技术标满分 100 分,权重为 60% ;资信标满分 100 分,权重 为 15%。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 3.2 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 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 、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 3 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 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 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 表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

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 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1 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技术标评审(共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4.3.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 进行评分,并给出每项评审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审理由。 评审内容 勘察技术方案 软土地基勘察要点 工 对周边环境和勘察技术要求的了解程度 程 相关地质资料的收集和利用程度 勘 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和采用的勘察方法规范要求和地方特点符合性 察 勘察施工组织合理性 方 工期满足程度 案 预期的勘察成果满足规范和设计施工要求程度

0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23号令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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