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质考核复习指南古墓塟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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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遗址古墓葬类-责任工程师模拟试题判断题

1. “十二五”期间,我国大遗址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大遗址保护与发展战略规划和大遗址保护片区规划。150 处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100%。B.错

2. “十二五”期间,我国大遗址保护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重大保护示范项目、建设大遗址保护示范园区为着力点,构建“六片、四线、一圈”为重点、150 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新格局。A.对

3. 土遗址勘察是为评估土遗址价值及稳定性,查明遗存现状、制作工艺、材料特性、赋存环境、场地工程地质性质、病害类型、成因及不良地质现象等而进行的调查和分析活动。B.错

4. 土遗址的现状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土遗址现状测绘和对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遗址本体病害进行记录、制图、建档等工作。B.错

5. 石质文物保护工程现状勘察文件中现状照片应满足以下条件:现状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依序编排重点反映工程对象的整体风貌、时代特征、病害、损伤现象及程度等内容。-反映环境、整体和残损病害部位的关系。-与现状实测图、文字说明序相符A.对

6. 石质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历史沿革,主要反映现存石窟、石刻以及附属物的始建年代、使用功能的演变等方面的情况。B.错

7. 一般石质文物的无机保护材料和岩石本身的内部结构规则的晶体结构,可以使用X 射线衍射分析对它们进行分析。A.对

8. 土体干密度较低时,冻融循环可以增强土体强度。A.对

9. 土遗址本体的勘察成果最终形成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遗址体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B.错

10. 由于岩石是热的不良导体,温度对岩石的机械破坏机理,主要表现在白天阳光照射下,岩石表面吸热升温,而岩体里层仍处于较低温度,相对的热胀冷缩产生的温差应力,引起的各种裂缝。B.错

11水的结晶作用是水对岩石机械性破坏的一种其主要指结晶盐对岩石的破B.错

12. 溶蚀作用是矿物在水中被分离成离子的过程。大理石、石灰石主要含有碳酸钙,纯水即可对其造成溶蚀作用。B.错

13. 土遗址病害主要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因素构成。A.对

14. 风力掏蚀作用在土遗址时,常使土遗址形成中间细上下粗的哑铃型。B.错

15. 裂隙型冲沟是冲沟的一种,其对土遗址的损害一般发生在土遗址的顶部和立面B.错

16. 在进行土遗址加固的过程中,水玻璃与土之间除了生成沉淀填塞外,还有水玻璃在黏土颗粒间的化学胶结作用,这些作用都能?高土体强度A.对

17. 石质文物的页片状风化与水、盐的结晶力破坏以及岩石的膨胀应力破坏有关,主要发生在日照强烈但通风不好的部位。B.错

18. 现代有机高分子材料运用于文物保护中具有许多明显的优点,包括较好的粘结性、防水性、抗酸碱性以及与文物本体极强的相容性。B.错

19. 石质文物保护的基本步骤为表面清洗、表面封护、加固。以上说法是否正确B.错

20. 石质文物的脱盐处理是指利用电离的方法将石材中的水溶性盐脱出的处理B.错

21. 石质文物加固后物理力学性质的测试包括孔隙指数、透气性、孔隙直径与体积的分布规律、固结强度、耐腐蚀强度(抗风沙侵蚀能力)。B.错

22. 对石质文物孔隙率的测试可采用浮力法测定,但选用试样必须为规则形状B.错

23. 对结固强度的测试包括抗拉强度、抗压强度、风化引张抗拉强度指数。A.对

24. 表面吸水率又称毛细吸水率。主要将试样表面接触水面,记录吸水量随时间的变化,画出曲线。A.对

25. 饱和吸水率又称最大吸水率,是指干燥条件下试样的吸水量与试样干重之比B.错

26. 用老化试验机进行耐老化性能测试,是检测石质文物保护效果的方法,其模拟的条件包括紫外线、温度、湿度、污染情况。B.错

27. 实验室进行抗冻融试验,温度控制在-17~28℃,一个循环2~4h,融化时间少于整个时间的1/4,50 个循环后测量重量损失率。B.错

28. 对石质文物耐酸性的实验室测试,可在模拟石质文物所在地空气的器皿中通入二氧化

硫(SO2)气体,形成人工酸雨(雾),隔一定时间观察外表及称重。B.错

29. 对石质文物崩解性测试,无需对所有石质文物进行,只在确定石质具有崩解或膨胀性能时才做。A.对

30. 现场试验与实验室检测项目有所不同。由于受条件的限制,一般应选择最重要的项目进行监测,并尽量在现场完成试验。主要有:材料渗透的深度、憎水性、透水性、老化试验等。A.对

31. 对石质文物进行现场试验时,为保证试验的科学性,现场测试的区域与实验室取样检测的区域处于同一区域。B.错

32. 通过使用回弹仪(国外称施密特回弹锤),测试石质文物结固强度,适用于风化表面及强度不高的石质文物。A.对

33. 岩土锚固是通过埋设在地层中的锚杆,将结构物与底层紧紧地连锁在一起,依赖锚杆与周围地层的抗剪强度传递结构物的拉力或使地层自身得到加固,以保持结构物和岩土体的稳定。A.对

34. 有机硅材料具有一般高聚物的抗水性,又具有透气性和透水性,这使石质文物的保护效果检测主要是对特定的测试项目进行现场取样后,送回实验室进行的检测B.错

35. 加固壁画前首先应该清除壁画表面的污染物,以免将表面污染物与壁画一起加固,给以后的保护处理造成障碍。A.对

36. 壁画加固的强度越高,加固的效果越好。B.错

37. 壁画的灌浆分为加压灌浆和减压灌浆。B.错

38. 壁画灌浆的主要目的是将空鼓壁画黏结到其下部结构上,因此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不必将空鼓空间全部填满。A.对

39. 壁画揭取是切断壁画与建筑和其原来所处环境之间关系的处理方法。A.对

40. 壁画的复原是通过制作人工地仗使壁画重新获得支撑的处理过程,其目的是便于归安到原位或在博物馆展示。A.对

41. 壁画复原的步骤之一为去薄,去薄的目的是通过减薄支撑体使壁画重量减轻,便于以

后的操作和展示。A.对

42. 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管理要求、使用功能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A.对

43. 在防雷击电磁脉冲(LEMP)时,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和在低压电气系统及电子系统中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等方法。A.对

单选题

1. 根据我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以下选项不属于古遗址类型的是B.苑囿园林

2. 大遗址保护和展示应以________为原则,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坚持最小干预原则。B.考古先行

3. 考古遗址特别是大遗址和古墓葬应以___为原则,划定禁止建设的保护区。D.保存现状

4. 土遗址的保护勘察划分为两个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________阶段,初步勘察阶段应该满足方案的设计要求,遗址体量较小、级别低或遗址结构简单的保护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D.详细勘察

5. 在土遗址本体勘察的分析评价中,对理论依据不足、实践经验不多的遗址体,可通过现场试验取得实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建议采用______方法进行分析评价。A.数值模拟

6. 在土遗址本体勘察的初步勘察阶段现状测绘要求地形测绘比例的深度为B.1:2000~1:500

7. 在土遗址本体勘察的详细勘察阶段,现状测绘要求地形测绘比例的深度为B.1:2000~1:200。

8. 在土遗址本体勘察中,对重要构件、构造应测绘详图,详图比例的深度要求为B.1:20 以上。

9. 下列哪项不属于石质文物现状勘察文件应包含的内容?C.全要素地形图

10. 下列对石质文物现状勘察报告?述错误的是D.现状?述。明确工程范围,说明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岩性、石窟的分布,表述文物遗存的形制、年代特征和保存现状,评

价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及环境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11. 根据工程需要,下列哪项可作为石质文物保护工程现状勘察文件可增加的附件?B.考古资料调查和研究

12. 下列对石质文物保护工程现状勘察文件现状实测图纸中的总平面图,叙述不正确的是

A.表达文物的平面关系及其他相关遗存、植被、水体和重要地物的位置。

13. 石质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处理后文物的外观不能发生改变,此时可以采用

A.色差分析对石材的颜色是否变化进行考察。

14. 造成我国西北寒冷地区土质文物劣化最有可能的原因是C.冻融循环。

15. 土质文物采样进行已溶离子分析实验时可用的实验仪器为B.离子色谱仪。

16. 在石质文物发生化学风化的过程中,可溶盐的危害最大。在以下何种情况时,结晶盐就会脱落,同时将石质文物表面薄层也一起剥落?C.高湿环境向低湿环境急剧变化

17. 自然界中对石质文物最具破坏性的就是水。下列哪种水与石质文物关系最为密切?A.毛细水

18. 岩石内的渗水、外部的凝结水、底部的毛细水与空气中的有害气体长期对岩石中的矿物进行水合作用和溶解作用,同时将盐类带到岩石表面集聚形成含水的盐类产物。这些盐类与风化产物被淋掉后,即形成何种风化形态?B.粉状风化形态

19. 对石质文物进行现场试验时,首先应根据石质文物的风化成因,确定风化类型。下列哪项原因是形成石质表面多聚集盐类的主要原因?C.通风差,湿度大

20. 土遗址出现粉末状脱落,与土中可溶盐含量和湿度的循环变化有关。发生下列哪种情况时,最容易使土遗址表面发生粉化现象?B.含盐量高,地区湿度小、循环大

21. 水玻璃凝固形成无机聚合物,其哪种化学键键能远大于其他键能,并与岩石结构相似?A. Si-O

22. 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施工图图纸的遗址区内施工场地控制图比例一般为D.1:200~1:2000。

23. 在对裂隙宽大的土质崖体的灌浆技术开始后,进行裂缝灌浆之前,先要对崖体进行

D.崖体支护。

24. 楠竹加筋复合锚杆是一种应用于土遗址文物保护加固工程中的新型土层锚杆,从材料可分为四个部分,其中承担外拉荷载作用的是?A.钢绞线

25. 考古工地,尤其是潮湿环境的考古工地,在靠近探方侧面的地面上会出现何种裂缝?

A.平行于侧面边缘的裂缝

26. 下列哪项不属于石质文物的基本保护方法?B.脱碱处理

27. 以下关于石质文物表面防护与加固,?述正确的是?B.需要定期实施表面防护

28. 以下灌浆材料中,成本较高、具有腐蚀性的溶液型浆材是?A.丙烯酰胺类浆液

29. 对石质文物加固后的物理力学性质的测定,不包括以下哪项内容?D.孔隙指数

30. 保护后的石质文物抗风化能力的实验室检测,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D.耐磨蚀强度

31. 干湿交替试验是测试抗风化能力的一种方法,国际岩石力学学会(ISRW)推荐用干湿循环法测定,求出A.湿化耐久性指标。

32. 对石质文物耐酸性的实验室测试,可在真空器皿中通入________气体,形成人工酸雨(雾),隔一定时间观察外表及称重。D.二氧化硫

33. 对石质文物重涂性的实验室测试,主要检测试样经过处理若干时间后,重涂材料的可能性。此项实验可在何种试验后进行?B.老化试验

34.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B.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进行。

35. 壁画加固一般将加固剂配制成溶液或乳浊液,采用喷、刷、滴、浸等方式应用到壁画表面,加固剂通过_ B.毛细作用渗入壁画结构中。

36. 壁画理想的加固效果是加固后的壁画C.物理性质与原壁画相同。

37. 壁画回贴是通过介A.黏合材料重新建立壁画结构中层与层之间黏合力的处理方法。

38. 壁画灌浆针对的病害是B.空臌。

39. 壁画灌浆的归位操作仅适用于以A.黏土为地仗的壁画。

40. 壁画灌浆应B.从下向上逐步灌注,不能一次灌注太多灌浆材料,否则容易将壁画顶垮。

41. 壁画的机械固定是采用锚杆锚固、支顶架支顶等方式防止壁画脱落的处理方法,机械

固定是处理壁画B.空臌病害的方法之一。

42. 为了使修补和边缘加固材料与壁画结合紧密,在进行修补和边缘加固时应_B.将操作面打湿,确保结合质量。

43.A.揭取画层和地仗方法对壁画损害较小,操作上困难不大,是揭取壁画最常用的方法。

44. B.揭取画层和地仗以及一部分支撑体对壁画的损害最小,保留的信息最多。

45. D.揭取画层_的方法成为盗窃壁画常用方法,对壁画的损伤最大。

46. A.铲取是揭取壁画时最常见的一种方法,用于壁画地仗有一定厚度的情况。

47. 揭取壁画时,采用C.震取方式最常见的损害是部分画面残留在支撑体表面。

48. 在揭取画层和地仗之前,首先应对壁画进行B.现状记录。

49. _ A.表面封护是为了保持壁画的完整性对壁画表面进行的保护性处理。

50. 以下不属于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中技术防范的有C.安防专用通讯系统和禁区防范系统。

51. 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的原则。探测、反应、延迟时间的关系必须满足B.T 探测+T 延迟=T 反应要求。

多选题

1. 经过考古发掘的遗址和墓葬,应该遵照以下哪些原则实施_ABD__。

A.经过发掘,在取得遗址和墓葬的资料后,若无特殊需要,应实施回填保护,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破坏

B.经专业机构评估,并通过论证、审批程序确认,确实难以在原地保护的砖石墓葬,在发掘后可整体迁移保护,或将有价值的构件拆出,迁至博物馆保护

C.露明保存的遗址,必须采取保护性回填措施加以保护

D.对遗址和墓葬内的出土文物,若计划在现场陈列,应做出保护修复方案,报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大遗址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大遗址保护的基本原则是_ABC_。

A.坚持中央主导,属地管理,保护为主,惠及民众的原则

B.坚持着眼宏观,全面布局,规划先行,和谐发展的原则

C.坚持集中投入,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D.坚持中央主导,全面布局,突出重点,和谐发展的原则

3. 在土遗址本体勘察中,下列选项属于初步勘察阶段工作的是_ABD_。

A.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完成土遗址的价值评估,查明其赋存环境

B.对现状的地形及遗址本体进行测绘,对重要构件、构造进行详图测绘

C.查明不同类型病害的分布、规模与程度,查明病害的成因,确定结构失稳模式

D.开展采取样品的试验测试,最终对遗址作出分析评估,并?出初步保护方案建议

4. 在土遗址本体勘察中,下列选项中属于详细勘察阶段工作的是__ABD___。

A.查明不同类型病害的分布、规模与程度,查明病害的成因,初步确定结构失稳模式

B.开展土遗址病害监测,必要时可适当采用坑探、槽探、井探和钻探等手段

C.查明病害的分类与特征,确定主要病害类型,查明遗址结构的稳定状态

D.对样品进行试验测试,最终对遗址作出分析评价,并?出具体保护方案建议

5. 下列选项中,有关土遗址现状测绘主要内容叙述正确的选项是ABCD。

A.在地形测绘图上,准确标示地形和地物的关系,标明测绘基准点并附图例;标示遗址区内各文物遗存的轮廓边界、底部标高和顶部标高;准确标示墙体、墩台等遗存上的等高变化

B.遗址本体的测绘应根据文物遗存的特征,准确记录遗存体的完整形态和局部变化(无法标注尺寸的特殊图形,可采用网格定位)

C.在平、立、剖面图上准确标示遗存的坍塌、损毁状态,准确标示遗存体上对遗址稳定性有影响的凹洞、裂隙等残损状况,准确标示遗存体上的材质差异、构造差异的范围边界

D.遗址本体测绘过程中,还应开展摄影,通过拍照形象地反映出土遗址遗存的现状和通过测量难以表现的部位

6. 在土遗址的勘查阶段,需要对土遗址病害进行监测,以下选项表述正确的是BD_。

A.针对遗址体的所有病害,如裂隙变形、风化层厚度变化、遗址体变形破坏、遗址体温湿度变化等内容开展监测

B.土遗址病害的监测宜选择精度较高、自动化较强、可连续监测的仪器与方法

C.监测点应集中布置,能充分突然出关键部位、关键点的病害变化特征与规律

D.现场监测完成后,应?交成果报告,报告中应附有相关曲线和图纸,并进行分析评价,出建议

7. 土遗址载体是土遗址本体赖以赋存的场地与环境,下列选项中有关土遗址载体勘察叙述正确的是__ABC__。

A.勘察点尽量选择对遗址本体无影响的部位

B.勘察过程中不得有对遗址本体损坏、大振动等现象

C.在遗址区内,需开挖时应有考古人员在场

D.勘察工作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必要的环境清理

8. 土遗址土壤特性对表土结皮的影响包括ABCD_。

A.土的质地对表土结皮形成的影响

B.黏土矿物的影响

C.土中交换性钠离子和电解质浓度的影响

D.有机、无机聚合物的影响

9. 土遗址本体与载体勘察成果合并后,最终形成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应根据ABD_等具体情况编写。

A.任务要求

B.勘察阶段

C.考古工作

D.遗址特点和地质条件

10. 酸化作用,是指酸雨的破坏作用,其对石质文物构成侵蚀的有害气体主要包括ABCD。

A.二氧化硫

B.硫化氢

C.臭氧

D.二氧化碳

11. 生物对石质文物的化学破坏主要指生物在生命运动过程中,从矿物中吸取某些化学元素,并分泌排出各种有机酸和无机酸,促使矿物溶解分解的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BC

A.硝化细菌产生硝酸

B.丁酸细菌的分泌物对硅酸盐和磷灰石无效

C.高岭石由于比较稳定,无法被硅藻分解

D.硅酸盐细菌对矿物元素的利用,也可以加速分解硅酸盐类矿物

12. 水对岩石的机械破坏是通过哪些作用造成的?BCD

A.雨水对岩石表面的腐蚀作用

B.雨水的冲刷作用

C.结晶作用

D.水引起岩石的膨胀作用

13. 石质文物保护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特性,这种良好的化学特性应包括哪些特征?CD

A.不妨碍石质文物内部气体挥发

B.不富集在石质文物表面形成硬壳

C.不与文物材质发生任何反应

D.不应溶解文物材质

14. 有机加固材料有以下哪些特点?AB

A.容易滋生微生物

B.易受环境因素影响而老化

C.颜色持久不变

D.有机长链分子渗透性极

15. 下列哪些属于保护后的石质文物抗风化能力的实验室检测内容?ABCD

A.耐老化性能

B.安定性试验

C.重涂性

D.化学稳定性

16. 对石质文物保护效果的现场试验,一般应选择最重要的项目进行监测,并尽量在现场完成试验。一般包括下列哪些检测项目?ACD

A.材料渗透深度

B.老化试验

C.透水性

D.固结强度

17. 对石质文物进行现场试验时,首先应根据石质文物的风化成因,确定风化类型。下列哪些原因和石质文物风化类型是对应的?AC

A.阳光直射,通风良好的地方——成薄片起翘

B.通风差,湿度大的地方——形成较厚的外壳,或者空鼓

C.至今仍有水活动的地方,忽干忽湿——引起深层的剥落

D.石雕应力集中的部位——呈条带状风化

18. 灌浆技术多用于石窟和土遗址文物保护加固工程中,其中注浆的工艺包括哪些?BC

A.自然注浆

B.静压注浆

C.高压喷射注浆

D.超高压封闭注浆

19. 下列哪些属于壁画理想的加固效果?ABC

A.化学性质稳定

B.抗劣化

C.加固强度越高越好

D.加固后的壁画看上去与原来没有差别

20. 壁画理想的回贴处理应该做到哪些?ABC

A.不改变物化性质地将起甲和起泡壁画回贴归位。

B.回贴处理介入的材料应该具有可逆性或可再处理性

C.不改变壁画的艺术价值。

D.回贴过程介入的黏合材料应该增加壁画的透气性。

21. 壁画典型的灌浆材料由BCD_组成。

A.融合剂

B.黏合剂

C.添加剂

D.填料

22. 壁画揭取通常采用_ACD_等方法使壁画脱离支撑体。

A.铲取

B.刮取

C.震取

D.拆墙

23. 揭取壁画画层和地仗前进行的预处理是指对壁画画层和地仗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使其强度ABCD

A.表面污染物的清除

B.起甲画层的回贴

C.粉化画层的加固

D.地仗加固

24.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规定了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的哪些内容是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基本依据?ABC A.人力防范

B.实体防范

C.技术防范

D.系统防范

25.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应采用成熟而先进的技术和可靠而适用的设备,以_ABCD_的方式实现。A.规范化B.结构化C.模块化D.集成化

26.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安全防范处警响应时间由建设单位根据防范区域面积以及_ABD 等实际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予以明确。A.现场环境B.交通状况C.重要程度D.人员配置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水 下文物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 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受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将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 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

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的 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保存文 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 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遗存于中国内水、领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文物保发〔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国家文物局2007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我局决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请你局(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资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分为四级,即甲级、乙级、丙级、暂定级。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颁发甲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审定、颁发乙级以下(含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审定结果应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日常管理及年检工作。甲级资质的年检结果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二、资质等级标准 第五条甲级资质标准: 一、单位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过国家文物局规定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经历,或12年以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并主持过5项以上一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取得《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固定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监理员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 四、相关专业工种人员配置齐全。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六、近三年内承担过5个以上单项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一级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或10个以上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级文物保护工程或二级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六条乙级资质标准: 一、单位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过国家文物局规定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经历,或10年以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并主持过3项以上一级或5项以上二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取得《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固定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监理员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 四、相关专业工种人员配置基本齐全。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70万元。 六、近三年内承担过5个以上单项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的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或10个以上单项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的二级或三级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第七条丙级资质标准: 一、单位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过国家文物局规定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4年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经历,或6年以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并主持过3项以上二级或5项以上三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取得《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固定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监理员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 四、相关专业工种人员配置基本齐全。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等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国家文物局统一管理,由审批工程技术方案的文物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竣工验收部门)组织实施。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项目,国家文物局可以自行组织实施竣工验收。 第四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督促工程业主单位于工程竣工一年后3个月内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对于一次勘察设计、分期完成的保护工程,业主单位可以对已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部分保护工程提出分期竣工验收申请。 第五条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成立项报告和技术方案批复规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资料要求详见附录一); (三)通过了业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四方验评和工程项目原申报机关组织的初验,并对初验中提出的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接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由本级批复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尽快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对由国家文物局批复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及时上报验收

申请,国家文物局根据申请组织实施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可由竣工验收部门直接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工程审批与管理、工程质量与效果、工程档案与资料三部分内容(相关指标详见附录二)。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根据工程性质和内容,组建验收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为不少于3人的奇数。 (二)应制订验收计划,并将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程序等书面通知业主单位,由其协助安排竣工验收事宜。 (三)组织现场查验时,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需在现场接受验收专家组质询。 (四)召开验收会议。 1.听取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情况汇报; 2.听取工程初验情况及整改情况汇报; 3.调阅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专家发表意见(专家意见表详见附录三)。 (五)根据现场查验、情况汇报及专家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工程基本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及结论、工程竣工验收总结及建议三部分内容构成。 第九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在验收结束后及时向业主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应同时将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未经初验或者初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依照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国家文物局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完成后二年内未开展竣工验收的项目,予以通报;如发现验收过程中存在违反验收程序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当事者责任,并撤销验收结论,责成相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重新组织验收。竣工验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等级、业务范围的工程。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和资质年检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资质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资质申报、审定工作每三年一次;年检每年一次。 二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和暂定级。壁画、石窟寺和石刻保护等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施工资质单独核定。 第六条一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单位总体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五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人。 四、有健全的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五、具有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万元以上。 第七条二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二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企业总体水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人。 四、有健全的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 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 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 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 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1)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 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2)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3)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以上规定内容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 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 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四、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 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物保发[2005]18号 颁布时间:2005-8-22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局)、文管会: 2003年6月1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办发「2003」43号),经过两年的实践,社 会反映良好。为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作用,我们在充分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两个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两个办法正式发布施行,请各地遵照执行。 国家文物局 2005年8月22日 附件: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 第四条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以及保护规划编制等。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和暂定级。其中,甲级资质的审定、资质证书颁发和资质年检工作由国家文物局负责。乙级及以下级别资质审定、资质证书颁发、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资质申报、审定工作一般每年一次;年检每年一次。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附件2: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原则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考试 第三条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编制和定期修订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协会根据考试大纲,建立动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题库,逐年扩充、调整,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三个科目: 1、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是指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准则等内容。 2、施工通论是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包括规范和标准。

3、工程实务是指按照考试设定的条件,编制或完善文物保护施工组织方案。工程实务按照从业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五类,分别考试。 第五条协会组织考试,提前三个月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报名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协会报名,并提交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 第七条协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前一个月发布准考通知。 第八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协会发放的准考证。 第十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协会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可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协会申请复核试卷总分。 第十三条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五类中至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

附件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

编号: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规划对象名称)保护规划(新编/修编) 立项报告 编制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目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 (1)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4) 2.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状况 (5)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6) 4.规划范围(研究区域)认定及依据 (7) 5.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8) 6.项目概况 (9) 7.经费 (10) 8.附件 (11) 立项报告编制说明 (13) 1立项范围 (13) 2立项报告的编制和申报 (13) 3立项报告封面填写说明 (13) 编号 (13) 立项报告名称 (14) 4立项报告正文填写说明 (15) 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15) 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状况 (16)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6) 规划范围(研究区域)认定及依据 (17)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8) 项目概况 (19) 经费 (21) 5备注 (21)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为基础,简要描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包括: 历史沿革 文物构成 文物保护单位价值概述 使用情况 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 可以选取代表规划对象主要特征的图片,配合说明。

2.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状况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紧迫性

01 附件1文物保护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20131219

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应符合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亩*900元/亩=90000元。 (三)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专业人员 三资质标准 四资质申请与审批 五监督管理 六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勘察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及规划文件的活动。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资质及业务范围,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颁发甲级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丙级资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保护规划等六类。 二、专业人员 第八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是指经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实行责任设计师负责制。责任设计师在主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中,应当全面负责所承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对文件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二)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技术工作八年以上; (三)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四)近五年内主持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对文物造成损坏或人员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中国古建筑学会2007-10-10 15:37: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 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 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 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 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 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 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 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 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 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 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 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 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 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

文物保护的调查报告

文物保护的调查报告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

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XX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

施工项目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措施 一、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置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长为组长,由安全质量部主管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调查处理施工期间的文物破坏事故。各施工队也要成立相应的文物保护组织,并设置兼职文物保护监督员。监督员必须热爱本工作,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由责任心强、讲原则、能吃苦、讲奉献的先进工程师或职工担任。 二、文物保护职责 1、在参加设计交底时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文物保护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文物保护工程的措施及要求。 2、主要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施工前,要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报安质部批准。 3、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安质部批准。 4、经常进行施工现场巡视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文物保护措施及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及湖北省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本标段施工中要特别加强文物工作。 (1)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律,增

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明白文物对祖国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意义和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让所有施工人员懂得文物和地质遗迹属国家所有,是珍贵的国家财产,必须倍加珍惜,悉心呵护。 (2)施工前熟悉本工程《文物普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了解当地的文物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部门的支持;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地质遗迹的分布范围,在其附近施工时加强观察,谨慎作业。 (3)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 (4)若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要在施工现场作出明显的标志说明,并根据文物的性质、上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5)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地质遗迹,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防止其被移动或损坏,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私自挖掘、移动和处置,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严格按上级单位的意见处理、继续施工。 (6)在文物附近施工时,减少或避免重型机械施工,施工道路绕避通过,对文物进行隔离并设立明显标志。 (7)在下达技术交底时,我们将文物保护内容列入,让每一个现场施工的工人都明白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 (8)土方填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各项目经理部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试行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专业人员 三、资质标准 四、资质申请与审批 五、监督管理 六、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资质及业务范围,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活动。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施

工二、三级资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业务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五类。 二、专业人员 第七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是指经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类别和从业范围证书的专业人员。 第八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分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和责任工程师。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等。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应当参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相关专业的初级技术职务。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实行责任工程师负责制。责任工程师应当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场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并对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责任工程师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制说明

附件 2 《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任务来源:2018、201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 协作单位: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文物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文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昊海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焦占红、张峰亮、刘大可、孙艳群、何广斌、王叶红、李博、李华新、马春喜、金超、申迪。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北京是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大量文物古迹,根据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北京市现有世界文化遗产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数百处,共计3840处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建筑往往是一段历史的产物,代表中华民族一个时代劳动者们的智慧结晶,它是历史的见证物,是现代人们熟悉了解历史,发扬民族自豪感,向全世界展现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保护工程的修缮是采取最传统做法、复杂

工艺、使用传统的材料进行最大限度的恢复和保留历史信息。工程资料管理作为文物保护工程其中重要的一环,需要记录每一次工程修缮的信息,传统工艺的使用,原有建筑的历史信息,从而保证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的继承,为后世提供真实的档案资料。 文物建筑保存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及珍贵的研究资料,承载着大量历史价值。因此,加速推进中国古建筑的资料存档、保护修缮工作刻不容缓。但我国的文物保护专业资料管理人员数量偏少并且普遍文物专业技术知识程度不高,大部分均是由现代建筑工程方面的资料管理人员转行过来,这就造成了文物资料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本身就欠缺,又没有相关专业的资料管理标准文件作为帮助,造成了文物保护工程中资料管理的困局及难点。而以木质材料为主的中国古建筑保存难度却很大,木材易腐易燃,一旦发生自然因素破坏或人为因素损毁,文物建筑在研究领域与文化领域的价值损失不可估量,且永不可逆。现阶段想要降低损失的危害和风险,就必须做好各项文物保护工程中资料保存、记录工作,为以后人们了解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历史信息提供依据。 标准化建设是“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法制保障”、“体制机制保障”。“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北京市文物保护标准化发展,既是构建首都标准体系的有力支撑,也是提升首都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书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书 项目名称:江永县上甘棠古建筑一期维修工程项目所在地:湖南省江永县夏层铺镇上甘棠村工程业主单位(甲方):江永县文化局 工程施工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江永县上甘棠古建筑一期维修工程合同书 工程业主单位:江永县文化局(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上甘棠古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甘棠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这一重要文化遗产资源,因风雨侵蚀和年久失修,腐朽严重。现急需对部分公共建筑进行维修,甲乙双方就本维修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永州市江永县夏层铺镇上甘棠村 二、工程内容:1、维修工程包括步瀛桥、忠厚祠、前芳寺、九母庙、一单门、五单门、四单门、九单门、南槽门、北槽门; 2、改造工程包括12号铺面房改造、五单门北侧铺面房改造; 3、排水沟整修及其他房屋零修工程。 三、工程造价、取费及审计依据: 1、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2、工程量:以乙方提供的工程量签证单,经甲方签证为准。 3、有关费率的计取:按原湖南省修缮工程一级企业标准以定额直接费用为基数计取,其费率如下: ①综合费22.42% ②利润7% ③其他直接费2.5% ④远地施工增加费2.35% ⑤税金3.348% ⑥人工工资单价62.00元/工日

4、定额采用1996年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古建筑明、清分册为依据。 5、工程材料甲、乙双方共同采购,价格以甲方签证为准。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质量:优良 六、开、竣工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正式开工,要求2010年月日前竣工。(如遇天气、材料不能及时供应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施工,工期则相应顺延)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开工前,甲方尽量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做好“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协助搞好施工人员暂住等事宜,其三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员暂住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甲方派驻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派驻同志为工地代表,以便于双方及时沟通情况,处理现场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甲方代表并对施工的工程量和隐蔽工程及时进行签证。 3、在维修施工中,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文物保护法规,严格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坚持使用原来的传统材料和工艺,保存原来的形制结构和外观现状,恢复历史风貌,如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有关技术要求施工,或其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返工,其停、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如甲方需变更原约定的修缮内容,由业主、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洽商,并报原申报机关备案或批准;但由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5、在拆除腐朽构件时,乙方应做到轻、细、准,即轻拆、

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报告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6-166-51) 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湖北省文化厅古建筑保护中心 湖北弘博古建筑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

项目委托单位:湖北省恩施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项目名称: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项目承担单位:湖北省文化厅古建筑保护中心 项目协作单位:湖北弘博古建筑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文物设甲字0101JS0017 法人代表:沈遠耀 项目负责人:吴晓 设计负责人:王吉 参加人员:闫甲斌 卢圣前 邓蕴奇 毛筱菲

目 第一部分现状勘察文件 一、现状勘察报告 1.地理位置 2.历史沿革 3.文物价值评估 4.现状描述 5.现状评估表 6.残破成因分析和安全评估结论 二、实测图 三、现状照片录 第二部分设计方案文件 一、方案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工程目的 3.设计原则及指导思想 4.工程性质、范围 5.保护措施 6.主要项目施工方法与技术 7.施工部署 8.施工管理 9.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二、方案设计图 三、保护工程概算

第一部分现状勘察文件 一、现状勘察报告 1.地理位置 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位于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公园街,地处施州古城最高处,背靠象牙山,右边是鳌脊山,左边是古城墙。它的位置也正处于施州古城的中心位置,与古城西门、南门较近,与东门、北门较远。 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左侧是一栋清末天主教堂,解放后为原州农业局、财税局办公楼,右侧是县档案局原办公楼,左后侧为原清江影剧院。 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先后为恩施专员公署、地委、县委办公楼,现保存有2栋办公楼,一栋为恩施专员公署办公楼(专署机关、地委办公楼),位于北侧,一栋为恩施县委办公楼,位于南侧。 2.历史沿革 清代末期、中华民国时,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所处的位置为施南府、七区、施南道等衙门办公地。 1939年,日本飞机轰炸恩施城时,此处遭到轰炸,原建筑燃烧损毁。 1940年,此处改作公园,以院内一个巨大弹坑和未炸的炸弹供人参观。 1952年,由恩施地委修建办公楼,在专员大楼前的弹坑内栽种桂花树,因弹坑深,树的树干在弹坑内,至今看到树干低矮。 1955年,恩施地委与恩施县委调换办公地,这里成为恩施县委、县政府办公驻地。 1991年后,恩施县(市)委政府办公迁至小渡船,这里作为文物建筑予以保留。 2012年4月,恩施市人民政府公布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为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12月,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划归恩施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所有,用于文物局管理用房和抗战纪念馆展示用房。 2014年6月,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全省文物保护单位。 3 价值评估 文物建筑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国家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作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 3.1 文物价值 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所在地是自唐、宋以来至明清时期,施州、施州卫、施南府街门驻地,它们是代表朝廷招抚、震慑、治理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前哨阵地,见证了鄂西土家族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历程,以及民族关系的发展。 民国初,章太炎、董必武开展革命活动曾住在这里,抗战时期,恩施是国民党第六战区及湖北省省会所在地,周边分布大量机关,具有革命和抗战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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