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字〔2015〕2号 -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对独立学院、民办普通高校、民办专修学院等进行2014年度财务审计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对独立学院、民办普通高校、民办专修学院等进行2014年度财务审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3.05•【字号】赣教规划字〔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对独立学院、民办普通高校、民办专修学院等进行2014年度财务审计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10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各独立学院、民办普通高校、民办专修学院、民办函授学校和相关民办中等专业学校:为加强对民办普通高校、民办专修学院、民办中等专业学校、民办函授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并按照教育部26号令规定做好独立学院过渡工作验收的准备,根据相关规定,省教育厅继续委托有关机构对各类民办学校、全省独立学院依法办学进行财务审计,现将有关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民办学校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方案2.独立学院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方案3.审计委托安排江西省教育厅2015年3月5日附件1民办学校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继续委托有关机构对各类民办学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审计机构的委托1、除由省民政厅抽查审计的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洪州职业技术学院外,其他民办高等学校委托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安排详见附件3)。
2、民办专修学院所在地在其他设区市的,由当地设区市教育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安排详见附件3)。
二、审计时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审计主要内容1、2014年度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情况;2、2014年度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3、民办普通高校(不含民办专修学院、民办函授学校)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4、2014年年末学校银行贷款、工程欠款及其他融资情况;5、2014年学校法定代表人资金投入、管理情况及总注册资金情况;6、2014年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7、截至2014年年末,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8、2014年收费标准、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9、对2013年度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10、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单位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专门评述,对民办高学校要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包括单位内部控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江西省高职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江西省高职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6.18•【字号】赣教高字〔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6.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江西省高职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31号各高职高专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我省高职院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高职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项目1.信息化教学设计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财经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1)制造大类机电类专业《电气控制及PLC》等课程中关于“PLC控制电动机启动电路的组装与调试”的内容。
(2)护理专业《急危重症护理》课程中关于“心肺复苏”的有关内容。
二、赛项要求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1)(1)

附件: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19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7年10月31日);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9月);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
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不受理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申请。
二、报名时间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00-17日17:00。
江西吉安: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

【导语】⽆忧考从吉安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关于进⼀步做好全市进城务⼯⼈员随迁⼦⼥就学⼯作的通知已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体局: 为进⼀步推动进城务⼯⼈员随迁⼦⼥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步做好进城务⼯⼈员随迁⼦⼥⼊学⼯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1〕8号)要求,现就做好随迁⼦⼥教育有关⼯作通知如下。
⼀、切实提⾼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进城务⼯⼈员随迁⼦⼥就学⼯作,今年《政府⼯作报告》以及国家“⼗四五”规划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已纳⼊今年国务院重点⼯作安排。
随迁⼦⼥教育服务⼯作,事关教育发展⼤局,对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随迁⼦⼥教育服务⼯作的重要性,增强⼯作的⾃觉性、主动性和政治责任感,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作责任,认真解决好随迁⼦⼥接受教育的各种问题。
⼆、完善招⽣⼊学政策。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制定2021年随迁⼦⼥⼊学实施细则,确保中央和省级有关要求在今年招⽣⼊学⼯作中全⾯落实到位。
要优化简化⼊学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要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学政策,原则上各地关于居住证持有时长、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等⼊学条件规定,不得⾼于国家《居住证暂⾏条例》基本要求,⿎励有条件的地⽅仅凭居住证⼊学。
要清理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从2021年招⽣⼊学起,严禁要求随迁⼦⼥家长提供计划⽣育证明、超过正常⼊学年龄证明、户籍地⽆⼈监护证明。
各县(市、区)教体局请于6⽉30⽇前将2021年随迁⼦⼥⼊学实施细则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
三、有序扩⼤学位供给。
学位资源相对紧张的城区及⼈⼝集中流⼊地区,应按照常住⼈⼝增长趋势,进⼀步加强城镇学校建设,扩⼤学位供给,满⾜当地户籍适龄⼉童和随迁⼦⼥⼊学需求,确保“应⼊尽⼊”、就近⼊学。
凡不能有效保障随迁⼦⼥就学的地⽅,不应全⾯推⾏“⼩班化”教学。
江西中考报名流程解读

江西中考报名流程解读2015年江西中考报名流程解读(一)报名对象和条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各级中招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4号)进行面试和体检。
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可免试进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习。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1.中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日期4月10日至16日。
(三)报名办法及其他1.报名地点(1)应届初中毕业生将家庭户口簿交至就读学校报名。
(2)历届初中毕业生持初中毕业证书到所在县(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3)跨设区市和县(市、区)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者,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借考的设区市中招办同意,到借读学校报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2.报考类别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职类(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
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能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2.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2022年2月18日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选和表彰第三章待遇和支持第四章职责和任务第五章管理和考核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教师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是“四有”好老师的示范与标杆。
第二章评选和表彰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应有计划进行,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
第五条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的教师。
特级教师主要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选,兼顾教研员和承担日常教学任务的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等班子成员,不含村小教学点负责人,其评选名额控制在总名额的20%以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启用“国培计划”江西省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启用“国培计划”江西省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29•【字号】赣教师字〔2015〕50号•【施行日期】2015.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启用“国培计划”江西省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50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承训院校(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有效采集项目实施过程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承训院校(机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宣传我省“国培计划”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升培训管理水平,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根据我省2015年“国培计划”实施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启用“国培计划”江西省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213.132.93/eductea/login/login.do,可直接从江西教师教育网链接)。
现将平台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使用范围自2015年起,承担江西省“国培计划”任务的所有院校(机构),协同实施的项目县承训机构,其承担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西部项目)、幼儿教师培训、“能力提升工程”三类项目的各子项目(或阶段)相关培训信息均使用“国培计划”江西省网络管理平台上载、发布。
省、市、县(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训管理机构、参训教师所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可使用“国培计划”江西省网络管理平台上载相关信息;获取、查询相关项目实施情况、学情信息。
二、功能简介(一)平台门户管理及前台门户系统功能:1.首页功能。
展示公开信息,如教育新闻、政策文件、培训动态、培训简报、教师空间、精品资源、服务专区,培训公告,帮助文档下载,发布招标通知,公布项目执行数据等。
2.项目主页。
展示与该项目相关的文件,如项目简介、项目简报、项目公告等。
展示项目培训数据,如参加培训人数、培训合格情况等。
3.证书打印。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2.05•【字号】•【施行日期】2020.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赣教发〔2019〕4号)精神,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吸引优秀青年到基层从教,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编制、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安排,保障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
切实吸引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突出定向培养计划实施重点1.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对一些农村艰苦边远学校岗位,要鼓励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
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
如计划未能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
2.逐步缓解乡村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
当前,乡村教师仍然是我省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特别是乡村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尽合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配备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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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
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项目
申 报 表
本科院校名称: (盖章)
高职院校名称: (盖章)
试点专业名称:
江西省教育厅制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 1 —
1.合作院校基本情况
本
科
高
校
基
本
信
息
学校名称 举 办 方
学校地址
学校网址
法 人
代 表
信 息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 目
联系人 信 息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高
职
院
校
基
本
信
息
学校名称 举 办 方
学校地址
学校网址
法 人
代 表
信 息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 目
联系人 信 息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在 编
教职工
数 量
总 数 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 现设专业总数
高级职称 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数 /
硕士以上 国家/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
学校占地面积(平米) 教学行政用房(平米)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万元)
— 2 —
2.试点专业基本情况
2.1 试点专业一:
2.1.1
试点
专业
与产
业发
展的
关联
分析
(限
500
字)
— 3 —
2.1.2
试点
专业
人才
培养
主要
特色
(限
500
字)
— 4 —
2.1.3
本科
院校
专业
状况
本科专业名称 所属学科
门类名称
专任教师总数 兼职教师 总数 仪器设备
总值
现有在校生数 当年 招生总数 当年
毕业生数
负责人 职称 /职务 所属院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专业综述(包括历史沿革、师资水平、硬件条件、教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成效等,
限800字)
— 5 —
2.1.4
高职
院校
专业
状况
高职专业名称 所属专业
大类
专任教师总数 兼职教师 总数 仪器设备
总值
现有 在校生数 当年 招生总数 当年
毕业生数
负责人 职称 /职务 所属院系
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
历史沿革及相关荣誉(限500字)
— 6 —
教学、科研条件配置情况(限500字)
— 7 —
2.1.4
高职
院校
专业
状况
师资队伍及主要教科研成果(限500字)
— 8 —
学生培养取得的成效(限500字)
— 9 —
2.2 试点专业二:
2.2.1
试点
专业
与产
业发
展的
关联
分析
(限
500
字)
2.2.2
试点
专业
人才
培养
主要
特色
(限
500
字)
— 10 —
2.2.3
本科
院校
专业
状况
本科专业名称 所属学科
门类名称
专任教师总数 兼职教师 总数 仪器设备
总值
现有在校生数 当年 招生总数 当年
毕业生数
负责人 职称 /职务 所属院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专业综述(包括历史沿革、师资水平、硬件条件、教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成
效等,限900字)
— 11 —
2.2.4
高职
院校
专业
状况
高职专业名称 所属专业
大类
专任教师总数 兼职教师 总数 仪器设备
总值
现有 在校生数 当年 招生总数 当年
毕业生数
负责人 职称 /职务 所属院系
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
历史沿革及相关荣誉(限500字)
教学、科研条件配置情况(限500字)
— 12 —
2.2.4
高职
院校
专业
状况
师资队伍及主要教科研成果(限500字)
学生培养取得的成效(限500字)
— 13 —
3.项目总体工作安排(限500字)
4.项目管理运行模式(限500字)
(主要包括试点规模、组织形式和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质量监控等)
— 14 —
5.项目实施预期成效(限500字)
6.院校推荐意见
本科
高校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15 —
高职
院校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7.论证审核意见
专家
论证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16 —
省教
育厅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