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4讲质量保证金及最终结算2013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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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5年四季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2015-11-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 50500-2013、GB50856-2013)一 2013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一)计价规范“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

具体变化大致如下:“13规范"与“08规范”章、节、条文增减表1.总则1)将原规定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

2)原1.0.7条对附录A~附录F的规定上升为国家计量规范。

2.术语1)对“工程量清单”修改完善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2)新增“工程量偏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工程设备”、“工程成本”、“缺陷责任期”、“招标代理人”、“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等29个术语。

3)修改了“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定义。

3.一般规定1)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分别列为3.2节和3.3节。

2)将计价风险列为一节,将“08规范”4.1.9条上升为强条,其条文说明修改后列为正文4条。

4.工程量清单编制本章在“08规范”第3章基础上编写,由于新增计量规范,有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条文移入计量规范。

1)规费项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取消了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增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2)税金新增地方教育附加。

5.招标控制价1)将投诉的日期从“应在开标前5天”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新增了投诉的内容、投诉的条件、投诉的受理以及复查的期限、复查结论的判断标准等条文,使投诉及其处理具有可操作性。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 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 术 语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
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 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 失发生的费用。
部分新增术语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
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
2
其的说明和表格。

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
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 和表格。
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5.《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本合同自2013年
7月1日起执行, (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存在
问题: 08《规 范》本 身存在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 术 语
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链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相关规定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 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 保修义务。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范本模板】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范本模板】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

0。

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1。

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

0。

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

0。

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

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1。

0。

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

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

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

0。

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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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标段
第页共页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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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联系
无论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定额”始终是计 价的依据。
因为: (1)定额所规定的人、材、机消耗量始终是一切计价的基
石; (2)一切的人、材、机费都是基于定额消耗量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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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联系
【人材机费计算的基本方法】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工程量×(人/材/机)单价 算式中的工程量是按照《消耗量》定 额规则计算的“定额工程量”,亦称为 “施工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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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无论称之为”直接工程费”,还是称之为“分部分项工 程费”,它们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实质上都 一样,都是用“定额量”套用定额价(当然可以是市场价) 产生的。 定额量产生的施工费用除以清单量就是清单的“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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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5)—— 列项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
清单计价
只列定额项
既要列清单项、 又要列定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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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6)—— 工程量计算不同
定额计价
清单计价
只计算定额量
既要计算清单量、 还要计算定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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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7)—— 编制步骤不同
定额计价
清单计价
(1)读图 (2)列项 (3)算量 (4)套价 (5)计费
(1)读图及读清单 (2)针对清单组价—包 含列定额项、算定额量、
请看下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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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 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 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 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得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得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得原则1、依法得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得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得地位3、公平交易得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得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得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得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得重要一环。

四、13规范得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得确立2、适用范围得扩大:专业范围与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得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得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得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得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得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就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得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得基本程序、方法与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得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得调整、争议得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得要求等问题,总体上就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得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得。

与计价规范对应得就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概述】规范得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得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得、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她标准之间得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就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2013新版)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2013新版)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宣贯解读与应用实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附录A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概述] 本规范将物价变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分为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和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两大类,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发布的 56 号令中的《通用合同条款》“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规定的两种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是一致的,是目前国内使用频率最多的。

本规范总结实践经验,规定比“08规范”更为详细,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讲主要内容:第一节附录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共5 条第二节附录A.2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共4 条第一节附录 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A.1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概述] 本节规定了用价格指数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该方法具有运用简单、管理方便、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此方法在国际上以及国内一些专业工程中广泛采用。

A.1.1【新增】规范性条文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规范附录 L.3 的表—22,并由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应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o——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

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

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内容讲解内容提要42 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 o1、Fo2、Fo3、…、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是在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规定,它对工程项目的计价、结算和成本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这个主题的深度和广度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和理解这一规则的内涵和应用。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对于工程项目的计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量清单是用来规定工程项目中各项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和计价依据的,而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则是针对这一清单的具体计价方法和规定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在文章中,我会重点探讨这些规则对工程项目计价的影响,包括其计价依据、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等方面,以帮助读者更清晰地理解这一规则的作用。

另外,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也涉及工程项目的结算和成本管理。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结算和成本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管理。

我将在文章中进一步分析这一规则在工程项目结算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应用,从而使读者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

除了对规则本身的深度探讨之外,我还将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这些规则的应用可能会呈现出一些灵活性和局限性,我将根据个人经验和观察,结合实际案例,对于这一规则的实际应用进行探讨,从而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规则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在文章的总结和回顾部分,我将对全文进行梳理和归纳,以便读者能够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主题。

我会强调该规则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并对于文章中提及的关键内容进行再次强调和总结,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这一规则。

在接下来的撰写过程中,我会根据以上要求,以及对于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的深度和广度要求,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你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的规定。

2013年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在建筑行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对工程项目的计价、结算和成本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们将通过深度和广度的探讨,对这一规则的内涵和应用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理解。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

要求工程发承包双方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在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上述原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GB50854-2013,自2013年 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2.4、4.2.5、 4.2.6、4.3.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
5.利润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生育保险费 ⑤工伤保险费
3. 工程量清单规范(2013)简介 3.1 规范架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生育保险费 ⑤工伤保险费
2.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
建 筑 建安 装 筑


工 工

费程 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税金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①土石方工程 ②桩基工程 …… 2.仿古建筑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6.矿山工程 7.构筑物工程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9.爆破工程 ……
1.施工机械使用费
①折旧费 ②大修理费 ③经常修理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⑤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 ⑦税费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鉴定(一)(2013新版)

内容提要内容讲解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宣贯解读与应用实务工程造价鉴定[概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承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中,由于不同的利益诉求,仍有一些施工合同纠纷采用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因此,工程造价鉴定在一些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就成了裁决、判决的主要依据。

由于施工合同纠纷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其工程造价鉴定除应符合工程计价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外,还应遵守仲裁或诉讼的规定,因此,本规范将其专设一章,共 3 节19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建设部关于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在“08 规范”第 4.9.4 条的基础上修订,对工程造价鉴定的委托、回避、取证、质询、鉴定等主要事项作了规定。

本讲主要内容:第一节 14.1 一般规定共 6 条第二节 14.2 取证共 6 条第二节 14.3 鉴定共 7 条第一节 14.1 一般规定14.1 一般规定[概述]本节共 6 条,规定了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鉴定原则、回避原则、出庭质询等事项。

14.1.1【新增】规范性条文在工程合同价款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08 条文]4.9.4 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操作与应用解读造价咨询机构具有相应资质才可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造价鉴定的机构。

当工程造价合同纠纷需作工程造价鉴定时,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建设部关于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标函[2005]155 号)第一条:“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须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计价表格(2013新版)

16 工程计价表格[概述] 此次修订,计价表格的设置与本规范正文部分保持一致,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鉴定等各个阶段计价使用的5 种封面22 种(类)表样,大大增加了规范的实用价值。

本章与“08 规范”不同的是:第 1 节介绍的各种表格移入本规范附录,保留第 2 节作为一章介绍表格使用上的规定,条文减少到 6 条。

16.0.1【新增】规范性条文工程计价表宜采用统一格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本规范附录B 至附录L 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08 条文] 5.2.1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宜采用统一格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本规范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计价表的格式要求。

本条对工程计价表作了示范格式,但由于行业、地区的一些特殊情况及使用习惯,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规范提供计价格式的基础上予以补充。

16.0.2【新增】规范性条文工程计价表格的设置应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方便使用。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计价表格的设置原则。

16.0.3【新增】规范性条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扉—1、表—01、表—08、表—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20、表—21 或表—22。

2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由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受委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发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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