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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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如今,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校企合作项目的频繁开展已成为大多数学校的常态。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企合作项目,提高合作项目的效果和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项目策划与设计校企合作项目的策划与设计是项目管理的起点。

首先,学校应认真分析企业的需求,与企业密切沟通,确定双方的合作目标和期望。

同时,学校也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确保项目的实用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最后,项目的策划与设计应融入校内的教育理念和教学体系,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三、项目合作主体的确定校企合作项目涉及到多个主体,包括学校、企业以及学生等。

在项目管理中,应明确各个主体的职责和权利。

学校需要确定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组织并主持项目的实施。

企业则需要提供实际的工作场所和指导师资,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学生则是项目的受益者和参与者,他们需要积极参与项目活动,完成任务并获得实践经验。

四、项目实施与监控项目实施是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应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和监控体系。

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分工和时间表,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和检查调度,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学校也要建立学生的工作日志和评估机制,对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项目的实施方向。

五、团队建设与沟通项目需要一个协调高效的团队来推动实施。

因此,在校企合作项目管理中,团队建设和沟通十分重要。

学校应加强对项目团队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同时,学校也要建立起与企业的良好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和座谈会,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项目的发展。

六、风险管理与问题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风险和问题。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识别并评估项目中的潜在风险。

同时,学校也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建立起学生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1.平等互利原则:校企合作应建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应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

2.双向沟通原则:校企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及时沟通项目进展,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3.诚信合作原则:校企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合作,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合作协议。

4.系统管理原则:校企合作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管理。

二、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和责任1.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设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双方的合作项目,促进校企合作的良好发展。

2.校方责任:校方应确保校企合作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持与协助,为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和资源;并且负责制定合作方案和安排专人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与执行。

3.企业责任:企业应提供合适的实践平台和资源支持,配备专业的导师或指导员,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活动,并且按照合作协议执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校企合作的流程管理1.签订合作协议:校企双方根据合作目标与需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事项、时间、空间和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需求调研与规划:校企双方进行调研,了解对方需求、资源及实际情况,制定合作规划和具体目标。

3.项目执行与管理:根据合作规划,双方合作团队进行项目的具体执行,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进度管理,并及时沟通项目进展。

4.评估与总结:合作项目结束后,进行合作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校企合作的保障与支持1.人员保障:校企合作需要派遣专门的人员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为校企合作提供有效的支持与保障。

2.资金支持:校企合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可以提供拨款或协助企业申请相应的资金支持。

3.资源支持:学校可以为企业提供实验室、图书馆等资源,企业可以为学校提供实践机会和实习岗位。

4.法律支持:学校应协助企业保障合作的法律地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配合企业处理涉及法律问题。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各种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合作、实习实践合作等。

第三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和合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共同商定,并签订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书,明确合作内容、方式、期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通过学校和企业的正式程序审批。

第六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推进、监督和评估,并按照规定向学校和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报告。

第七条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保密机制,确保双方合作的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章合作范围第八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科研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双方共享资源和成果,并根据项目成果分享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二)人才培养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发人才培养项目,包括校企合作的学历教育项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双向人才培养等。

(三)实习实践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展实习实践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实践能力,做好学生就业衔接工作。

第九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学校的定位和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确保合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体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避免竞争与冲突。

第三章合作程序第十一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程序分为初步洽谈、协商方案、签订协议、实施合作和评估反馈等环节。

第十二条初步洽谈阶段:学校和企业双方就合作意向进行初步洽谈,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调研和论证。

第十三条协商方案阶段:学校和企业双方根据初步洽谈的情况,协商具体的合作方案及合作内容、方式、期限、责任主体、经费投入等事宜。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导言:校企合作是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紧密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双方可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为了规范校企合作,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背景分析1.1 校企合作的意义校企合作为高校教育和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高校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而企业则能够提供实践机会和资源支持给高校。

校企合作的意义在于促进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并为企业引入新的创新思维和人才。

1.2 现状分析目前,校企合作已经在我国的许多高校和企业中得到开展。

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合作方向不明确、权益保护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二、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的制定2.1 合作流程2.1.1 合作方案制定校企合作前,双方应共同制定合作方案,明确合作目标和计划。

合作方案涵盖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等,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有明确的共识。

2.1.2 合作协议签订校企合作前,应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作协议应包括合作内容、各方的责任和权益、保密条款、争议解决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2.1.3 合作实施与监督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双方应定期开展合作评估和监督,确保合作目标的达成。

合作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沟通解决,保持良好的合作氛围。

2.2 资源共享机制2.2.1 专业技术支持高校作为学术研究和教育培养的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双方应共同制定技术支持的方式和内容,确保高校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2.2 实践实习机会企业为高校提供实践实习机会,帮助学生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

双方应明确实习岗位和实习要求,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实践机会和实习经验。

2.3 人才培养机制2.3.1 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学生实习、就业等环节。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规范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为目标,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推动学生实习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切实维护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新修订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2X)392号)以及《XX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暂行规定》(X职院字(202X)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的意义加强对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的监管,建立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共享信息的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与服务体系,是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应有之义;是规范校企合作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升校企合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打破信息不对称,打通企业与实习学生之间、职业院校与监管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职业院校与实习企业特别是紧密型企业的合作共生关系,构建学生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共赢关系的必要手段。

二、全面推行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依托院(部)校企合作的已有基础,在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实习备案系统),采取线上备案实习方案、在线查询实习企业,学生线上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活动。

实习备案系统提供学校(院部)、指导教师、企业、学生(监护人)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5类参与主体管理端口,实现学生实习线上组织、一般问题线上提出线上反馈、线上实习考核、学生与企业实习互评的全过程权益保障,构建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各实习参与主体权责明确、阳光透明的实习信息化管理模式。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文件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引导学校各专业系及学校各部门积极开展与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拓展教育资源,促进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学生高质量就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各专业系及学校各部门的校企合作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系与国(境)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机构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一)统筹协调校内各专业系及各部门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四)负责组织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评估、考核、评价,检查履行合作协议实施情况;(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第四条合作企业的条件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以下情况不宜引进校企合作:(一)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二)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三)娱乐性的场所,如酒吧、歌厅、网吧等;(四)环境污染、有安全隐患的项目;(五)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合作项目校内条件(一)学校各专业系及各部门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定位和专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实验实训的基本设置条件,并提供与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紧密结合的教学、教研实践平台。

(二)学校各专业系及各部门在签署合作协议前,要对合作企业的信誉与实力做详细调研,并将调研报告送交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提高合作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机制1.双方明确相互合作的目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

2.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事务。

3.企业方派专门人员负责校企合作事务,并与学校的合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4.学校和企业均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合作需求和成果。

第三章合作内容1.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深度合作研究。

2.实施学生实习、毕业设计、科研项目等合作项目。

3.共同组织培训班、专题讲座、工作坊等教育培训活动。

4.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推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

5.共同申报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6.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推动产业发展。

第四章合作管理1.学校和企业应建立合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和调整。

2.双方应建立财务清算机制,明确费用承担和分配方式。

3.学校和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作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合作项目执行和管理。

4.双方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规定。

5.学校和企业应建立合作问题沟通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分歧。

第五章合作宣传1.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宣传校企合作项目,提升合作成果的影响力。

2.学校和企业可通过媒体、展览、论坛等形式展示合作成果,吸引更多合作伙伴。

3.学校和企业可开展合作成果交流会、合作成果展示会等活动,分享合作经验和成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1.违反合作协议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合作中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校企合作办公室。

3.本管理制度及其修改最终解释权归校企双方所有。

以上为我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希望双方能够共同遵守并不断完善,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学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针对双方的需求和利益,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学校校企合作,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合作目标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目标。

二、合作内容1. 实习与实践: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实习基地和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

2. 课程开发与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共同设计和开发相关课程,并分享企业资源,让学生学到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3. 人才培养与就业推荐: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优秀人才,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和创业支持,提高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

4. 产学研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进行科研项目的合作与开发,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合作机制1.合作协议签署:学校与企业在合作前,双方需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期限与责任。

协议中应包括合作目标、合作内容、资源共享、风险防控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明确。

2.合作项目管理:对于每个具体的合作项目,需要明确负责人和责任分工。

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协调项目进展、资源调配和问题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及时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合作成果评估:根据合作项目的目标和阶段性成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学校与企业应共同参与评估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合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共享与保密1.信息共享:学校与企业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分享合作项目的进展、成果和经验,并定期召开合作交流会议,促进双方的互动与学习。

2.保密措施:学校与企业需要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保护责任。

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合作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五、违约与纠纷解决在学校校企合作中,双方应本着诚信和合作的原则进行合作。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产学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双方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校企合作应遵循合法、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尊重人才培养规律,确保合作协议的履行,切实维护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校企合作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企合作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企合作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起草校企合作相关的政策、制度和办法;(二)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总结;(三)协调学校内部各部门、企业和其他合作方之间的关系;(四)收集和整理校企合作的相关资料,建立校企合作档案;(五)定期向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校企合作工作进展情况;(六)完成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校企合作办公室开展工作,推动校企合作在本部门的实施。

三、校企合作内容与形式第七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一)人才培养: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生就业等活动;(二)科学研究: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申报等活动;(三)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师企业实践、企业工程师进校园等活动;(四)社会服务:共同开展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合作事项。

第八条校企合作形式包括:(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合作经费等;(二)设立校企合作基地:在学校设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在企业设立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三)举办校企合作论坛:定期举办校企合作研讨会、洽谈会等活动,促进双方交流与合作;(四)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根据双方需求,共同申报、实施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合作形式。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管理办法(新)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意义和目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载体。

为了规范我校校企合作管理,促进教学、科研共同提高,特制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作原则(一)校企互惠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惠是校企合作的基础。

“开拓、创新、合作、共赢”,以服务换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的机制。

(二)服务企业原则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

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向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第三条目标与任务校企合作的主要目标是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良好机制。

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社会企业在生产研发、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条机构设置学校招就办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的日常工作,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由招就办统筹协调,实施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充分履行校企合作的职能。

(二)协调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生产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三)根据国家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负责制定中长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学校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参与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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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14 浏览次数: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意义和目的
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工作,学院领导也多次
强调要把我院校企合作工作做实、做优,为了规范我院校企合作管理,有效促进教产密切结
合,“把职业教育和产业联系起来,走教育经济科学道路”,实现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制
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二条 目标与任务
校企合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在“建立建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的
基础上,推动学院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科研、管理及文化建设等环节或
领域开展的“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半工半读
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密切结合,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创业能
力,实现职业教育的办学目的。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校企互惠原则。校企合作双方应坚持互惠共赢的方针。
(二)服务企业原则。学院以企业的人才需求为目标,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
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
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学院与企业双方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以城取信,
共建共享、共赢共进。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系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
职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

的合作。
第五条 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系领导、市(地
区)校企合作工作站站长和合作企业代表组成。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校企合作办
公室,统筹协调学院校企合作项目。

各系成立校企合作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系的校企合作工作。
在全省各市(地区)建立校企合作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工作人员1-3
名。站长、副站长由学院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聘任。

校企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加强学院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
生产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

(二)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需要,负责制定中长
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校企合作工作。

(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协调系与企事业单位的合
作,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负责对各系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考核。

(五)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组织学院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和基地共建协议。
(六)负责校外实训基地总体规划与建设工作。
(七)做好校企合作项目质量信息反馈,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校企合作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
(二)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实习、生产基地。
(三)共同开展职工、师生技能竞赛。
(四)校企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和推广。
(五)教师、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兼课。
(六)学生顶岗实习。
(七)订单培养。
(八)职业培训工作等。
第七条 校企合作项目审批制度
校企合作项目由系(承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校企合作办公室受理。校企合作办公室受理
后提交校企合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论证后送学院领导审批。

第八条 校企合作项目签约
凡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应签定合作协议(合同书)。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的部门负责起
草合作协议文本,并负责与合作方协调协议文本内容。校企合作项目协议由校企合作办组织
审核,经学院法律顾问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定,重大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或院长
委托人负责项目签字。

第九条 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
纪检监察室每年对学院承办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察、审计。对违反规定的按学院的有关规
定进行问责。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各系每年度初应向校企合作委员会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及时反映校企合作的
进展,年度末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二)校企合作协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备案登记,并按照协议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承办项目的系应明确固定资产权属,并分别明列仪器设备清单。
属合作企业合同规定或书面承诺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该办理捐赠手续入帐。合作项目自
然终止或违约终止,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捐赠仪器设备)均应收回,不得以任何理由交由合
作企业处置。事先约定属于合作企业的资产,应由资产管理部门按清单清点后,出具出门单
予以放行,承办项目的院系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中经费的管理,按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业绩考核
校企合作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成绩纳入系年度目标考核总成绩。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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