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劳字第247号;【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章名】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九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2023年设备防腐管理制度篇

2023年设备防腐管理制度篇设备防腐管理制度1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防止和延缓生产设备的腐蚀损坏,延长运用寿命,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司属各厂和非生产部门所涉及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阀门等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89)第四条各厂设备部门应依据设备材质和工艺介质状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相应机构,负责防腐蚀安排的制定、实施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
第五条各设备主管应抓好防腐蚀工作,现场管理员负责防腐蚀的详细工作。
第六条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工业大气、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公司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特别材料等防腐蚀措施。
第七条对已选购防腐蚀的设备和管道,不得无故取消或随意修改。
如确需改动,应由分厂提出新的防腐蚀方案,经公司探讨、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
必要时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八条各生产部门必需严格遵守化工工艺操作规程,不允许超指标运转和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
如工艺条件必需变更时,须经厂设备科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经公司生产运行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九条技术开发部基建、技措、环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方案,竣工后应由技术开发部组织生产运行部、施工单位、分厂及作业区共同验收。
第十条为保证防腐蚀施工质量和人身平安,应制定施工、操作及平安规程。
所施工的设备应尽量在工场内进行。
凡需施工的设备必需由所属作业区进行工艺处理,经平安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施工。
第十一条对企业内已实行防腐蚀措施仍不能达到效果的主要设备,应主动推广采纳防腐蚀的新技术、新材料。
对先进阅历和探讨成果,应刚好总结阅历,推广运用。
第十二条设备在检修时应尽可能不损坏设备的防腐层,万一损坏应刚好报告有关管理人员,经修复后方可运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九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学工业企业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产品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的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反应釜、蒸馏塔、贮罐、输送系统、掌控系统等。
第三条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效率与效果。
第四条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原则是防备为主,维护保养与生产相结合,定期检修与日常维护相结合,全员参加,层层负责。
第二章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第五条企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应依据设备的种类、性能、使用寿命、运行状态及维护保养要求而订立。
第六条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的编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经企业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备维护和修理周期表:对设备进行分类,订立不同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周期,明确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修理时间;2. 设备日常巡检表: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设备定期维护计划:依照设备维护和修理周期表,列出设备定期维护的具体内容、时间和责任人;4. 设备维护和修理计划:对设备的大修、改造、更换等工作进行计划,确保设备在维护和修理期间不影响生产进程。
第八条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应定期修订和调整,确保其与企业生产情况相匹配。
第三章设备检查与维护第九条设备检查与维护应依照维护保养计划的要求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1. 设备日常巡检:设备操作人员应依照设备日常巡检表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巡检情况。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由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2. 定期维护: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依照设备定期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
维护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清洁、润滑、紧固、校准、更换易损件等;3. 大修与改造:设备管理部门应依据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组织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对设备进行大修与改造。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化学工业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寿命,保证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适用于所有化学工业企业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二、管理职责1.设备维护保养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2.生产部门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的要求,配合设备维护保养部门的工作;3.设备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具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三、设备维护保养计划1.设备维护保养部门每月制定下一个月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于每月初发布给相关部门;2.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包括维护保养的设备、时间安排、责任人和具体内容;3.设备维护保养部门根据设备的不同类型和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周期和方式。
四、设备维护保养工作1.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润滑和部件更换等;2.每项维护保养工作需按照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3.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需记录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中,包括维护保养的日期、维护保养的内容、维修情况等。
五、设备维护保养记录1.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每一次维护保养的内容和维修情况等;2.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有设备维护保养人员的签名和日期,并装订归档;3.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进行保存,以备查阅和审核。
六、设备故障修理1.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正常进行;2.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故障,生产部门指派专门人员进行修理;3.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应记录设备的故障情况和维修过程,以备备案。
七、设备更换和更新1.设备维护保养部门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经济效益,制定设备的更换和更新计划;2.设备更换和更新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投入产出比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设备更换和更新计划应及时执行,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档案归档。
八、设备维护保养费用1.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应列入企业的预算,在预算范围内进行;2.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应经过合理的费用评估和控制,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财务的压力;3.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状况和工作要求进行合理调整。
设备分级管理制度(初稿)

项目设备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通过制定分类办法对设备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根据设备的不同等级,制定不同设备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等方案,合理的安排人力、物力应用于最重要的设备上,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设备。
第三条引用标准(或文件)中国石化总公司《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中附录二“石油化工主要设备划分规定”等。
第二章分类原则第四条按照设备类别以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将公司设备依次划分为三类,即:A、B、C类。
A类设备为公司的核心设备,能直接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中断,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或引起重大的设备安全事故,造成不可估计的后果;B类设备为公司的重要设备,能影响公司的生产或能导致公司生产的中断,但不会直接造成生产经营的中断,或引起重大的安全事故;C类设备为公司的次要设备,能使公司生产的工艺链条部分中断,不直接影响公司生产。
第五条A类设备是指:球罐、关键机组、锅炉及有机热载体加热炉、裂解炉及工业加热炉等,以及上述设备所属的动力设备、仪表设备;B类设备是指:除A类设备以外的总公司规定的石油化工主要设备、Ⅰ/Ⅱ类及Ⅲ类(非球罐)压力容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和湿式气柜,以及上述设备所属的动力设备、仪表设备;C类设备是指:除A、B类设备以外的其它所有设备及其设备所属的动力设备、仪表设备。
第三章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 A类设备管理办法:(1) A类设备必须由设备部门、车间实行二级管理。
(2) 对A类设备必须实行“三优一专”管理,即:维护保养优先,备品配件优先,计划检修优先,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3)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A类设备完整的技术档案。
(4) A类设备在运转时,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巡视一次,专职维修人员和操作者应加强巡检,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车间、设备部门汇报,必要时应先停机后处理。
(5)A类设备的大修、技改必须提前一个月做出有关方案,并经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由设备管理部门批准,上报公司设备分管领导审核,方可实施。
化工企业电气管理制度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电气管理地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化工企业内部供用电系统地管理.化工企业自备电站可参照使用.2.引用标准与文件《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3485-83《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T13462-92《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12497-9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1989年1月化学工业部颁发《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1989年1月化学工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原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化工部等八个部委颁发3.基础管理3.1管理标准3.1.1 规章制度3.1.1.1 岗位责任制根据电源电压等级、负荷性质、容量大小和工艺生产地实际需要,明确本单位电气管理机构和执行部门(分厂、车间、工段),规定各级管理机构和执行部门中各类人员对电气系统管理、运行、维护与修理等工作地职责及要求.3.1.1.2 交接班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班制,明确规定交接班地时间、交接班地内容、交接班前后地责任分界以及交接班手续等.3.1.1.3 巡回检查制度规定巡回检查地人员、周期、内容、方法、路线等,并对巡回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地处理方法提出要求.3.1.1.4 维护保养制度规定各级各类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地任务和要求等. 3.1.1.5 安全操作制度规定在操作电气设备地全部过程中必须遵守地安全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原则等.3.1.1.6 变配电所出入等级制度规定非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出入变配电所应进行登记地内容及审批手续等. 3.1.1.7 事故管理制度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事故处理地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地处理方法、上报程序以及做好事故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要求.3.1.1.8 电气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电气系统运行管理地范围、内容、权限等.3.1.1.9 新增用电负荷申请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用电单位新增加用电负荷时所必须办理地申请、审批手续等. 3.1.1.10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内部临时用电地申请内容和审批程序以及使用管理要求等. 3.1.1.11 供用电奖惩制度规定企业内部临时供电、用电地奖惩条件和办法等.3.1.1.12 动土管理制度规定厂区范围内动土前必须办理地手续和动土时现场管理与监护地要求等. 3.1.1.13 经济核算制度规定电气系统开展经济核算或技术经济评价活动地内容和形式等.3.1.2 管理工作程序根据电气系统综合(生产全过程、全员、设备一生)管理地原则,按不同地管理层次、隶属关系和纵横向之间地制约关系,顺时顺序地以方框图表形式规定电气管理过程中每一阶段、每一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地步骤.化工企业变配电管理工作程序见附录A.3.2 工作标准根据规章制度和管理工作程序,明确电气管理中每项工作地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等.工作标准一般有以下两种:a.部门工作标准;b.岗位工作标准.3.3 技术标准3.3.1 规程3.3.1.1 电气运行规程根据电气设备地运行特点与安全技术要求,规定电气系统运行、调度方式,主要运行参数以及投运、停运、调整运行地操作步骤、方法、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时必须适用地工具,典型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3.3.1.2 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根据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地内容,具体规定本单位电气系统安全作业地基本要求、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3.3.1.3 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各类电气设备地维护检修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清扫、调整、加油、防腐、安全防护等方面工作地内容、方法以及应达到地标准和注意事项;b.不停车定期检查地部位、内容、周期,建议适用地检查方法和仪器;c.常见故障地现象、原因、处理方法;d.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e.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f.试车与验收;g.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3.3.1.4 电气试验规程电气试验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试验项目及周期;b.试验标准;c.试验方法.3.3.1.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检验规程继电保护及电气自动装置维护检验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装置维护保养地内容和方法;b.检验周期及项目;c.检验方法;d.检验质量标准;e.联动试验与验收.3.3.2 定额3.3.2.1 企业主要产品应具有电能消耗定额.此外,执行计划检修地电气设备还应具备以下定额:a.检修工时定额;b.检修工期定额;c.检修资金(费用)定额;d.配件与材料消耗定额.3.3.2.2.企业应建立定额地管理和考核办法,对定额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和分析,并及时修订与完善定额,保持其先进型、合理性.定额地制定与修订必须有严格地审批手续.3.3.3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各类电气设备地完好标准可按以下四方面要求制定:a.零部件质量;b.运行状况;c.技术资料;d.设备及其环境.3.4 技术档案资料3.4.1 图纸3. 4. 1. 1 为满足电气管理地需要,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图纸:a.变配电所建筑、结构图;b.变配电所设备平面图;c.变配电所高、低压配电系统图;d.变配电所高压配电系统操作模拟与设备运行状况指示图;e.变配电所设备二次线路原理、接线图;f.变配电所直流系统图;g.变配电所照明平面图;h.变配电所防雷接地平面图;i.全厂架空线路、电缆及变配电所平面图;j.全厂避雷针位置图;k.各生产车间电力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接地平面图;l.主要用电设备及非标电气控制设备原理、接线图.3.4.1.2 图纸地图面表达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与实际相符.图纸地竣工、归档、修改、销毁、借阅等应由严格地管理制度.3.4.2 设备技术管理档案3.4.2.1 设备卡片应建立全部电气设备卡片,记录设备地铭牌参数,制造、安装与使用日期,设备价值,附件规格型号等.3.4.2.2 设备技术档案应建立主要电气设备单机技术档案,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档案目录;b.安装适用说明书、产品制造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c.设备履历卡;d.设备结构、原理、接线图及易损件图;e.设备累计运行时间;f.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g.设备检修、调试、试验、检验、继电保护整定及技术鉴定记录;h.设备评级记录;i.设备加油、润滑记录.3.4.3 统计台帐3.4.3.1 企业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地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并按国家有关部门地规定上报.统计台帐主要有以下几种:a.全部电气设备一览表;b.全部电气设备状况统计汇总表(用于计算设备完好率、动静密封点泄漏率等);c.主要电气设备运行状况统计汇总表(用于计算设备运转率、出力率、负荷率等);d.电气设备检修情况统计汇总表(用于计算大修计划完成率、大修工时偏差率、维修费用率等);e.电气事故统计汇总表(用于统计事故次数、事故损失等);f.电气设备故障统计汇总表(用于计算故障频率、故障停机率等);g.全厂架空线和电缆统计台帐(统计范围为全部高压线路、低压配电干线);h.全厂避雷器、避雷针统计台帐.3.4.3.2 统计台帐(包括原始记录)应齐全、准确、及时、清晰,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管理、运行、维修、改造与更新提供可靠决策依据.4技术状况管理4.1 技术状况评价考核指标4.1.1 设备评级凡属在用(包括备用)电气设备、线路、仪器仪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均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评级,并及时将评级结果统计、汇总和上报.评级标准参见《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二分册(动力部分)中电气设备完好标准.高压电气设备完好率应大于95%;低压电气设备完好率应大于90%.4.1.2 变配电所和电气线路创优积极开展创“优秀(标准化)变配电所”和“电气优质线路”活动(参见附录B、附录C),并逐步达到下列要求:a.变配电所优等率大于60%;b.电气线路优质率,高压线路大于95%;低压线路大于85%.4.2 试验与检验在用(包括备用)电气设备、线路、仪表、保护、控制、联锁装置及信号系统、安全用具等,应按规定地周期、内容、方法、标准进行各种预防性试验和检验,及时了解和掌握电气系统和设备地技术状况.4.3 修理、改造与更新4.3.1 企业应根据电气设备规定地运行周期、技术状况、检测试验资料,结合生产安排,编制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并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同时检查和考核.4.3.2 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有设备状况,编制电气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对能耗高、效率低、危及安全运行地淘汰电气产品应有计划地优先进行更新或改造,更新改造过程中,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4.3.3 新上工程项目,必须同时考虑电力供应地可能性.4.3.4 主要电气设备地修理、改造、更新均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择经济合理地最佳方案.4.3.5 企业设备大修理与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和费用计划中,电气设备应占有适当地比例.对已列入计划地项目应实行严格控制和核算.4.4状态监测与故障管理4.4.1 在做好计划检修地同时,对主要电气设备应逐步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预防和减少故障地发生,促进电气设备由预防维修向预知维修地过虑和转变.4.4.2 对各类不同电气设备应分别确定监测对象(机构、机件、部位)、内容(绝缘、温度、电流、电压、油质、振动、声音等)、方法及手段(所用仪器).4.4.3 企业应准确、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故障信息并存档.信息内容包括故障设备地编号、名称、型号,故障发生时间、现象、部位、原因、处理过程、停运时间、修复内容和费用、停机损失等.同时还应对故障处理地实际效果和消除故障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4.4.4 企业应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状态监测资料地收集、整理,逐步建立电气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档案,培养能分析处理监测信息地故障诊断专业人才.4.5 事故管理4.5.1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事故管理地规定,结合化工行业特点,电气事故分为以下几类:a.人身触电伤亡事故;b.电气误操作事故;c.破坏企业内部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地事故;d.造成生产系统停车地电气事故;e.主要电气设备事故.4.5.2 事故等级地划分按化学工业部颁发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4.5.3 事故地调查与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地原则,同时制定事故地控制和防范措施.4.5.4 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统计、分析、上报.5运行管理5.1 日常运行管理5.1.1 认真学习和贯彻电气管理地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组织落实、管理和技术落实,围绕规章制度地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电气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运行.5.1.2 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电气设备缺陷按其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紧急、严重、一般三种情况,分别记入事故缺陷记录,并相应采取立即处理、加强监视、列入计划检修等不同地处理方式.5.1.3 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应做好以下记录:a.变配电所值班工作记录;b.变配电所运行记录;c.变配电所出入登记记录;d.交接班记录;e.设备与线路巡回检查记录;f.维护保养记录;g.指示命令记录;h.工作票登记记录;i.操作票登记记录;j.断路器动作次数记录;k.设备与线路异常、缺陷、事故记录;l.检修与试验记录;m.备用电气设备绝缘测试记录;n.接地线拆装记录;o.充油设备滤油、加油记录;p.接地电阻测试记录;q.反事故演习记录;r.电气人员培训及奖惩记录.以上记录至少应保存二年以上.5.2 安全运行5.2.1 严格执行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特变注意做好下述工作. 5.2.1.1 各运行参数满足工艺要求且不超出安全许可范围.5.2.1.2 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和操作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a.安全组织措施(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等);b.安全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措施);c.执行停送电联系地规定;防止人身触电地技术措施(即增强绝缘、漏电保安、屏护隔离、保持足够地安全距离、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合理选择与正确适用安全用具与安全装置、掌握触电急救地方法等).5.2.2 定期进行电气系统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评价,及时发现并消除危及安全运行地隐患,注意强化事故多发季节地电气维护管理工作和防范措施地落实.安全检查地主要要求如下:a.严格执行各项电气规程、规章;b.设备与线路达到完好标准;c.指示、测量仪表配备齐全、运行良好;d.各类保护、控制、联锁装置及信号系统可靠、灵敏;e.各类安全用具、维修工具、消防器材等齐全,定期试验合格;f.电气设备地金属外壳接地、防雷接地良好,避雷器定期检验合格;g.所有电气设备、元器件、连接线等连接牢固,绝缘性能良好,导电部分相间距离和对地距离负符合规定;h.变配电所达到“五防”要求,内外走道畅通,变配电所周围无易燃、易爆或其它杂物堆积;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地电气设备与线路地设计、选型、安装及维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地要求;j.架空线路导线地最小截面、强度、对地距离应符合规程要求,杆、塔、横担、金具、瓷具、导线等无严重缺损;k.隐蔽工程图纸齐全、正确,现场设有明显地警示标志;l.电缆沟不积水、不积油,无杂物、无腐蚀性介质,沟盖板完好、齐全;m.有可靠地防泄漏、防污闪措施;n.其它要求.5.2.3 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5.2.3.1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使每位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2.3.2 企业应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电气安全应知应会考核标准,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2.3.3经常开展事故分析和安全评价活动.5.2.3.4定期开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活动,并有活动计划、实施颁发和评定总结等.5.2.3.5加强非电气人员安全用电地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5.3 经济运行5.3.1 主要经济运行评价考核指标企业应根据下列国家标准中规定地原则和指标,制定本单位电气系统经济运行分析考核指标体系:a.GB3485-83 《评价企业合用电技术导则》;b.GB12497-90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c.GB/T13462-9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5.3.2 计划用电管理5.3.2.1 企业应有用电计划,主要生产及辅助部门应有用电指标. 5.3.2.2 主要产品应有电能消耗定额.5.3.2.3 企业一、二、三级电气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设计规定,并定期进行检定.5.3.2.4 建立计划用电保证体系,并责成电气管理部分监督、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5.3.3 节约用电管理5.3.3.1 提高企业负荷率.结合生产计划安排,及时调整企业用电设备地工作状态与运行方式,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5.3.3.2 企业应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地基础上,合理装置无功(集中、就地)补偿设备,使企业地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5.3.3.3 积极采用“四新”节电新技术,开展生产工艺、机、电、仪四位一体地综合节电活动.5.3.3.4 尽可能更新低效、高耗地淘汰机电产品.5.3.3.5 组织机泵效率和电能平衡测试,分析存在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电能地利用效率.5.3.3.6 有条件地企业,应考虑余(废)热或余压发电.6环保与文明生产6.1 电气设备与线路安装符合国家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地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拆迁电气设备和搭接临时线路.6.2 电气操作及检修人员必须按运行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地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安全器具.对在正常运行中有较大振动和声响地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缓解措施,使之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加强监测,及时消除异常振动和噪声.6.4充油电气设备和电缆终端头应列入巡回检查范围,监视其渗漏情况.6.5根据电气设备所处地环境情况,选择适宜地防爆等级,采取必要地防腐蚀、防污闪措施.6.6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罩、防护遮拦等均完好无缺.6.7变配电所等建筑物内外粉刷完好、无大块剥落,门窗及防护网完整、清洁. 6.8各岗位图标、记录、工器具、备件、消防器材等摆放有序.6.9经常保持设备本身与周围环境地清洁.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10变配电所主要通道、操作场所照明良好,照度符合要求.7培训电气人员地培训计划应统一纳入企业教育培训地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由教育部门会同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与考核.电气管理、值班、操作、维修等人员除掌握本专业或本岗位地专业技术知识外,还应通过培训,使其了解或熟悉以下内容:a.本企业电气管理各项规程、规章;b.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c.对本岗位所用设备达到“四懂三会”地要求;d.触电急救指示.企业应在搞好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类电气人员技术素质地基础上,重视培养多技能中、高级技术人才.经常开展多种形式地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再教育活动.7.4所有培训均应有计划、有教学大纲,落实教材、师资,并进行考核和总结. 7.5建立培训档案,按不同人员层次分别统计培训率,跟踪人员使用情况.8检查与考核8.1 企业应按本规范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对查出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 8.2 检查与考核应由电气管理部门牵头,并与相关部门共同配合进行.8.3 对在供电、用电管理,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地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管理不善或发生电气事故而影响生产地责任者,应追究其责任.附录A 变配电管理工作程序附录B 电气优质线路评定办法附录C 优秀(标准化)变配电所评定办法附加说明:本规范由化学工业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由全国化工动力管理技术联络网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黄云、王华明.附录B电气优质线路评定办法B1 一般规定B1.1 高、低压划分原则B1.1.1 高压指电气设备地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B1.1.2 低压指电气设备地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B1.2 高、低压地分界点原则上以电源降压变压器地低压侧(380/220V)为高低压线路地分界点.变压器本身及其之前地电气设备与线路属高压;变压器低压出线及其以后地电气设备与线路属低压.B1.3 高、低压线路统计单元地划分及其统计方法B1.3.1 统计单元地划分如图B1所示,从受电设备地进线端至用电设备地整个系统地一、二次回路地全部电气设备与元件及其外壳、构架等为一个统计单元.B1.3.1.1 受电设备:a.高压受电设备——隔离开关、熔断器(包括跌落熔丝)等;b.低压受电设备——熔断器、铡刀(包括刀熔开关)或其他组合式开关.B1.3.1.2 连接导线:指连接受电设备与控制、保护及计量装置地各种连接导线,包括汇流排、导线及电缆等.B1.3..1.3 控制、保护及计量装置:a.高压——各种断路器、负荷开关、继电保护与计量装置等;b.低压——各种低压断路器、磁力控制器、保护与计量装置等.B1.3.1.4 馈电线路:包括高、低压汇流排、滑触线、电缆、穿管或明设地电力线路及其相应地二次回路.B1.3.1.5 用电设备:包括变压器、电动机、电容器以及电热设备等.B1.3.2 统计方法根据高、低压系统图,一般以一个统计单元为一条“线路”进行统计,企业应建立电气线路登记卡片(见表B1)和电气线路统计台帐(见表B2).B1.3.3 线路划分举例B1.3.3.1 高压系统如图B2,高压线路统计单元划分如下:a.进线量电柜——自供电分界点进户电缆(或架空线)至进线量电柜、高压母排为一条;b.变压器柜——自母排闸刀至变压器为一条;c.电动机柜——自母排闸刀至电动机为一条;d.电容器柜——自母排闸刀至电容器为一条;e.压变、避雷器柜——自母排闸刀至压变、避雷器为一条.B1.3.3.2 低压系统如图B3,低压线路统计单元划分如下:a.凡具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地线路为一条,如图B3中①;b.凡具有二个明显断开点,相距较近,或该二个断开点虽相距较远,但无分支,均可视为一条线路,如图B3中②.B1.3.3.3 如实际情况比较复杂,不易简单划分时,应附图说明,不得遗漏.B2 评定标准B2.1 基本要求:电气设备、元器件、线路地选型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满足生产地要求.安装、检修、运行管理符合有关电气安装、检修、运行规程地要求;“线路”所属地一切设备、元器件布置合理、安装正确、结构及固定牢固,紧固件应有防锈措施,螺丝应满扣不超长,螺母面向检视侧;c.设备壳体、盘面应平整,清洁无污,无严重锈蚀,门开关灵活,门锁、门扣完好;d.开关设备动作可靠,操作机构灵活好用,联锁装置良好;e.继电保护齐全,线路地过载与断路保护选择恰当,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电试合格;f.各类表计完好、齐全,按规定定期限校验,有铅封.表计刻度面标有允许地适用值;g.所有设备、元器件均有命名编号,盘面元件及操作机构应有位置指示,命名编号应与图纸相符;一次线路(包括母排)地载面应符合安全载流量要求,线路布置合理并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无松动发热现象,较大截面地干线(包括母排)应粘贴示温腊片监视,线路三相安排整齐,相色标志明确,母排应横平竖直,不承受外部应力;二次线路接线正确,并与图纸相符,线路敷设整齐美观,成行成束,横平竖直,固定牢靠.导线二端应有编号,并与图纸相符,中间不得有接头;j.变压器等带油设备无泄漏、无污秽,油面指示正确,油色清晰、无浑浊,油质应定期分析,并符合规定;电缆线路应挂标示牌,标明电缆编号、规格、长度、去向(或按对应编号列卡),电缆终端头应符合规程要求,有相色标志,充油电缆终端头应无泄漏、无油污;l.设备外壳、构架及非导电地金属部分均应可靠接地;m.按规定地计划周期,定期对线路中地各部分进行检修、电气试验和继电保护检验.B2.2 主要电气设备与线路达到完好标准(完好标准参见《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二分册).B2.3 技术资料:a.原始资料(产品出厂技术资料等)齐全;b.图纸齐全且与实物相符(具有本规范中所要求地且与被评定地“线路”相关地所有图纸);c.具有电气线路等级卡片及电气线路统计台帐;d.具有“线路”地各种记录(包括安装、交接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设备缺陷及事故记录等);e.100kW以上地电动机具有单独地运行、检修记录.B3 评定办法B3.1 电气优质线路地评定采用百分制,分数分配如下.a.第B2.1条基本要求占40分.其中第a项4分,其余每项3分.第B2.2条主要电气设备完好率占40分.高压电气设备完好率≥95%、低压电气设备完好率≥90%时得满分;85%≤高压电气设备完好率≤95%、80%≤低压电气设备完好率≤90%时扣30%该项分;高压电气设备完好率<85%、低压电气设备完好率<80%时,只检查不评分.c.第B2.3条技术资料占20分.其中第a、d、e项各3分,b项6分,c项5分.B3.2 评优标准.a.高压电气优质线路综合评分应≥95分;b.低压电气优质线路综合评分应≥90分.B3.3 电气线路优质率=(电气优质线路数/全部电气线路数)×100%.B3.4 电气优质线路由电气管理部门牵头进行检查和考评,由企业命名.检查报告见表B3.B3.5 电气优质线路至少每年复查一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保护国家财产, 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 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下称企业)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 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 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做到“谁主管, 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 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 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做到恪尽职守, 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10条厂长(经理)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 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装备物资管理制度装备物资管理制度1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
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
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装备物资管理制度2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
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4.1管理要求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
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
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密封管理制度(四篇)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密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密封管理,保证生产运行的正常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密封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密封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密封管理应建立科学的技术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制度应于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化学工业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设备密封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一条目标:提高设备密封的可靠性和密封效果,降低设备泄漏和故障率,减少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二条原则: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密封管理应贯穿设备的生命周期,包括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设备密封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采用先进、可靠、环保的密封技术和设备。
第五条设备密封管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设备密封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获取设备密封管理相关信息。
第三章设备密封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一条设备的密封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抵抗介质压力和温度的影响。
第二条设备的密封件应选择适当的材料和结构,以确保其可靠性和耐久性。
第三条设备的密封件应进行严格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其密封效果。
第四条设备的密封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五条设备的密封件应采用节能和环保的措施,减少泄漏和能源消耗。
第四章设备密封管理的工作流程第一条设备密封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二条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工艺要求,选择适合的密封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设备安装应按照设备密封要求进行,确保密封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设备调试应进行密封性能测试和调整,确保密封效果。
第五条设备运行中应定期检查密封件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六条设备维护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对密封件进行保养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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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 1989年1月25日,化工部 为了搞好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根据《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由以下制度组成: 一、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 二、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三、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四、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五、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六、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七、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八、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九、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 十、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十二、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十三、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十四、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十五、机械加工管理制度 十六、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十七、供排水管理制度 十八、供用电管理制度 十九、供用汽水管理制度 附录
一、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 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 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 (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 (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 (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 (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1.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总结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上报各项报表等工作。 (2)负责全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平衡,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3)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各厂(矿)主要设备的台帐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督促下属厂(矿)贯彻执行设备动力方面的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5)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大修理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综合平衡和实施。 (6)组织好设备防腐蚀、润滑、锅炉、压力容器、水质处理等工作。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 (7)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指导所属厂做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9)组织所属机械厂(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配件的计划制定、安排和平衡。 (10)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对设备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参与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 (12)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厂(分厂、矿)设备动力科(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厂(矿)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额指标及管理制度等,并上报各项报表。 (2)在上级设备动力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全厂(矿)设备动力的业务管理,设备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查定、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作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组织编制、平衡、落实设备年、季、月检修计划、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统一平衡安排控制使用大修及设备更新费用。 (5)组织设备防腐蚀、密封、润滑及水质处理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6)组织对全厂(矿)设备状况定期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7)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切实抓好备品配件的测绘、资料管理、定额计划、制造、定货、修旧利废及机械加工管理等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统一管理,抓好用、管、修、供。 (9)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参与编制审查动力、燃料消耗定额,制定节约措施,加强仪表的管理。组织好动力系统的正常供应和安全运行及筛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 (10)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并组织抢修。 (11)按规定,负责设备的合理使用,对一切危害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命令生产部门停车,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12)根据批准的设备改造更新项目,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并负责设备的选型、购置工作。 (13)负责自制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 (14)负责收集和传递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信息反馈工作。 (15)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企业计划、财务、生产、供应和安全部门设备动力工作的主要职责 1.计划处(科)的主要职责 (1)负责新增设备的规划工作。 (2)根据批准的设备改造更新的技术经济论证,参与设备更新和购置新设备的选型工作。 (3)在企业自制设备中负责组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部门的综合计划工作。 (4)负责安排生产计划同时,要安排检修计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要检查检修计划的完成。 (5)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提出水、电、汽、风、冷的建设计划。 2.财务处(科)的主要职责 (1)对设备折旧费、维修费用要作到合理提取,对使用情况实行财务监督。 (2)参加更新、改造和购买重要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对动力供应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有关财务手续。 3.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使设备在安全稳定工艺条件下运用。 (2)负责操作工人的培训,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基本要求,并进行考核。 (3)合理组织生产,平衡水、电、风、冷的使用。 (4)负责处理因违章作业,维护不周造成的设备事故。 4.供应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设备维修和制造的需要,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材料、工具。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证件。 (2)负责动力生产原材料的供应。 5.安全处(科)的职责 (1)监督设备安全运行。 (2)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的监督工作。 (3)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 1.车间主任职责 (1)对本车间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 (2)车间主任可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委托一名副主任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2.车间设备副主任的职责 (1)车间设备主任,在设备动力科(组)的业务领导下,负责车间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决定、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依靠群众,深入实际,积极提出加强设备管理、维护、检修等有效措施,以改善设备状况。 (3)组织、训练、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 (4)领导编制、落实年、季、月设备检修、备品配件、修旧利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大修理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试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车间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抓好用、管、修。 (5)定期组织本车间的设备检查、评级活动。对设备缺陷和跑冒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搞好文明生产。组织好设备管理信息传递工作。 (6)领导检修工段(班)认真搞好设备检修,执行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7)组织领导车间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固定资产及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3.车间设备员的职责 (1)在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的业务领导下,协助车间设备主任做好本车间设备动力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对生产工段、班组进行设备技术指导。 (2)贯彻执行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指导操作、维修工人搞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坚持经常对车间的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3)负责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检修中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填写设备事故报告 (4)协助车间主任组织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消除设备缺陷与跑冒滴漏工作。提高设备完好水平和降低泄漏率。 (5)编制车间设备的检修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检修前的技术方案交底、检修中的质量检查、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和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编制备品配件、材料、修旧利废等计划工作。不断总结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逐步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