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

建标[1996]64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建设项目决策服务的,是控制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镇以下以农村中小学校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发展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满足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科学全理的安排学校校园规划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保证学校建筑的安全、适用、经济,并注意美观。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应从各地经济、技术、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人民群众的生活习俗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

第六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应先规划后建设,一次规划一次建成,如果有困难时可分期建设。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面积指标,并参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等合理确定。

第九条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初小为4班,30人/班;完小为6班、12班、18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中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二节项目构成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兼会议室)、体育器材室;完小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乐器室、自然教室、仪器准备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语言教室、语言资料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兼会议室)、学生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

二、初中:设置普通教育、音乐教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准备室、化学药吕库、劳动技术教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学生阅览室、语言教室、语言资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微型计算机教室、微机辅助室、风雨活动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

第十二条行政教学办公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教学办公室、少先队部室、值班室(兼单身教工宿舍);完小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

二、初中: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社团办公室、传达值宿室。

第十三条生活服务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教工食堂、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完小设置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工食堂、学生

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

二、初中:设置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

三、生活用房宜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第一节学校布局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布局,应按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生上学应避免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第二节校址选择

第十六条新建中小学的校址(含迁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平坦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泥石流和洪水沟口等自然灾害地段。校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七条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三节学校总体规划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拟学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进行规划设计,并根据需要预留发展用地。教工住宅应纳入村镇规划统一安排建设,不宜建在校园内。

第十九条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生产实习区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置,力求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该类用房不宜沿村镇主要街道的建筑红线布置,在遇有过境的铁路、公路干线时,应距离铁路至少年300m、公路至少80m,并宜以绿化带作为隔离屏障。

二、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卫生防护、日照、防火、通风等有关规定。

三、体育运动场地应与教学图书实验用房保持合适的距离,其间宜以道路或绿化带分隔。田径场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家为南北向,并与教学图书实验用房的纵向轴线垂直布置。

四、校园内的交通道路宜便捷,并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的主要出入口,不宜设在公路干道边上,出口外侧应有人流缓冲距离。

第二十条学校建筑群组的布置应尽可能组成庭院空间,校园的绿化美化应与校舍建筑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面积指标

第二十一条农村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普通教室:应每班设置一间,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40㎡/间;完小12班、18班均为52㎡/间。

二、音乐教学:初小4班和完小6班不设置专用的音乐教室,宜以多功能教室兼用。完小12班、18班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均为52㎡/间。另配备乐器室一间,使用面积均为18㎡/间。

三、自然教室:初小4班不设置专用的自然教室,宜以多功能室兼用。完小应每校设置一间,6班、12班、18班的使用面积均为71㎡/间。另配备仪器准备室一间,使用面积均为23㎡/间。

四、多功能教室:初小4班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为60㎡/间;完小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分别为90㎡/间、110㎡/间、120㎡/间。

五、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初小、完小均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18㎡/间;完小班、12班、18班分别为18㎡/间、22㎡/间、26㎡/间。

六、图书室:初小、完小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15㎡/间;完小6班、12班、18班分别为22㎡/间、30㎡/间、38㎡/间。

七、教室阅览室(兼会议室):初小4班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为20㎡/间;完小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分别为28㎡/间、41㎡/间、48㎡/间。

八、学生阅览室:初小不设置学生阅览室。完小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分别为21㎡/间、41㎡/间、62㎡/间。

九、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初小4班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为20㎡/间;完小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分别为30㎡/间、34㎡/间、36㎡/间。

十、语言教室:初小不设置语言教室。完小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均为74㎡/间,另配备语言资料室一间,使用面积均为18㎡/间。

十一、科技活动室:初小不设置科技活动室。完小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分别为15㎡/间、25㎡/间、32㎡/间。

第二十二条农村初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普通教室:应每班设置一间,使用面积均为56㎡/间。

二、音乐教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56㎡/间。另配备乐器室一间,使用面积为18㎡/间。

三、实验室(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12班、18班、24班应分别设置二间、三间、四间,使用面积均为90㎡/间。另相应配备仪器准备室,总使用面积分别为80㎡/间、120㎡/间、160㎡/间。

四、化学药品库: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15㎡/间。

五、劳动技术教室:每校均应设置,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90㎡/间、120㎡/间、120㎡/间。

六、图书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36㎡/间、54㎡/间、72㎡/间。

七、教师阅览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35㎡/间、53㎡/间、70㎡/间。

八、学生阅览室:每校宜设置,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60㎡/间、90㎡/间、120㎡/间。

九、语言教室: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90㎡/间。另配备语言资料室一间,使用面积均为18㎡/间。

十、多功能教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100㎡/间。

十一、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22㎡/间、26㎡/间、30㎡/间。

十二、微型计算机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90㎡/间。另配备微机辅助室一间,使用面积均为18㎡/间。

十三、风雨活动室:宜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300㎡/间、450㎡/间、600㎡/间。

十四、体育器材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50㎡/间、60㎡/间、70㎡/间。

十五、科技活动室:每校宜设置,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54㎡/间、72㎡/间、90㎡/间。

第二节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的面积指标

第二十三条农村小学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的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总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54㎡/间、完小6班、12班、18班分别为108㎡/间、158㎡/间、204㎡/间。

1、教学办公室:每校均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并宜按全体教师设置座位,使用面积为3.5㎡/间座,总

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21㎡/间,完小6班、12班、18班分别为28㎡/间、56㎡/间、84㎡/间。

2、卫生保健室:初小4班和完6班不设置卫生保健室,宜在有关办公室设置保健箱。完小12班、18班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为15㎡/间。

3、传达值宿(班)室:初小应每校设置一间值班室(兼单身教师宿舍),使用面积为8㎡/间。完小应每校设置一间传达值宿室,使用面积:6班、12班、18班均为20㎡/间。

4、凡未列出的其它办公用房,应在办公用房总使用面积总控制下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二、中心完小办公用房的总使用面积,可在完小办公用房的总使用面积基础上增加30%进行具体安排。

第二十四条农村初中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的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办公用房的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297㎡/间、396㎡/间、494㎡/间。

1、教学办公室:每校均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并宜按全体教师设置座位,使用面积为3.5㎡/间·座,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105㎡/间、158㎡/间、210㎡/间。

2、卫生保健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15㎡/间。

3、传达值宿室:应每校设置一间,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均为20㎡/间。

二、凡未列出的其它办公用房,应在办公用房总使用面积控制下,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第三节生活服务用房的面积指标

第二十五条农村小学生活服务用房的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工宿舍及住宅:

1、教工宿舍:初小不单独设置教工宿舍,宜以值班室兼用。完小每校均应设置,并按教工人数的30%解决,居住面积为76㎡/间·人,6班、12班、18班的总居住面积分别为21㎡/间、35㎡/间、56㎡/间。

2、教工住宅的居住面积标准,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宿舍:初小不设置学生宿舍。完小宜设置,并按学生人数的20%住校计,居住面积为2.4㎡/间,6班、12班、18班的总居住面积分别为130㎡/间、260㎡/间、389㎡/间。

三、食堂:

1、教工食堂:每校均应设置,就餐人数宜按教工人数的100%计。初小的使用面积为3㎡/间,总使用面积为18㎡/间;完小6班、12班、18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3㎡/间、2㎡/间、1.7㎡/间,总使用面积分别为27㎡/间、34㎡/间、45㎡/间。

2、学生食堂:初小不设置学生食堂。完小均应设置,就餐人数宜按学生人数的30%计,使用面积为1.5㎡/间,6班、12班、18班的总使用面积分别为122㎡/间、243㎡/间、365㎡/间。

四、开水房及浴室:初小不设置开水房及浴室,师生饮用开水,由教工食堂加工。完小均应设置开水房及浴室,6班、12班、18班的总使用面积均为24㎡/间。

五、厕所:

1、学生厕所:每校均应设置,坑位数宜按学生总人数男女平均每16人设置一个坑位计,使用面积,初小为4㎡/间、完小为3㎡/间。男厕按每32人设置1000mm长的小便槽计,总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21㎡/间;完小6班、12班、18班分别为51㎡/间、102㎡/间、153㎡/间。

2、教工厕所宜与学生厕所分设,总使用面积:初小4班为4㎡/间;完小6班、12班、18班分别为8㎡/间、12㎡/间、16㎡/间。

第二十六条农村初中生活服务用房的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工宿舍及住宅:

1、教工宿舍:每校均应设置,解决比例宜按教工人数的30%计,居住面积为7㎡/间,12班、18班、24班的总居住面积分别为91㎡/间、133㎡/间、175㎡/间。

2、教工住宅的居住面积标准,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宿舍:每校均应设置学生宿舍,解决比例宜按学生人数的50%住校计,居住面积为2.7㎡/间,12班、18班、24班的总居住面积分别为810㎡/间、1215㎡/间、1620㎡/间。

三、食堂:

1、教工食堂:每校均应设置,就餐人数宜按教工人数的50%计。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2㎡/间、1.7㎡/间,总使用面积分别为42㎡/间、55㎡/间、72㎡/间。

2、学生食堂:每校均应设置,就餐人数宜按学生人数的70%计,使用面积均为1.5㎡/间,12班、18班、24班的总使用面积分别为630㎡/间、945㎡/间、1260㎡/间。

四、开水房及浴室:每校均应设置,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40㎡/间、55㎡/间、70㎡/间。

五、厕所:

1、学生厕所:每校均应设置,坑位数宜按学生总人数男女平均每20人设置一个坑位计,使用面积为3㎡/间,男厕按每40人设置1000mm长的小便槽计,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90㎡/间、135㎡/间、180㎡/间。

2、教工厕所:每校均应设置,总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12㎡/间、16㎡/间、20㎡/间。第四节农村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

第二十七条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平房:初小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宜按70%计,完小、初中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宜按80%计。

二、完小、初中教学图书实验办公楼、教工及学生宿舍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均宜按60%计。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校平均每生占有校舍建筑面积不宜低于表1的规定。

平均每生占有校舍建筑面积(㎡/生)表1

注:①完小、初中住校生比例分别大于第二十五条二款、第二十六条二款的,可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的面积。

②初小、完小附设学前班的,可相应增加有关用房的使用面积。即:每班按30人计,设置活动室一个。每个活动室使用面积为90㎡/间(含游戏、活动、午睡、进餐等用)。此外,可根据需要配备使用面积为15㎡/间的卫生间(含便池、台、沐浴池)、9㎡/间的教具储存室。活动室如无午睡要求,其面积可减为54㎡/间。上述用房的设置均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分别纳入初小、完小校舍总面积中统筹规划设计和建设。

③表中指标第按增厚240mm计算,超过240mm时可相应增加建筑面积。

第五章校园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第二十九条农村中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应由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绿化科技用地组成,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设用地

1、学校建筑用地应含建筑物首层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庭院式活动场地。

2、学校建筑用地应按建筑容积率计算(即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之)比。初小的建筑容积率不宜小于0.3,完小的建筑容积率不宜小于0.7,初中的建筑容积率不宜小于0.8。

二、体育运动场地

1、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含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使用的成片场地。

2、初小4班和完小6班宜分别设置60m和100m直跑道田径场一个;完小12班、18班均宜设置200m 环行跑道田径场一个。初中12班、18班、24班宜分别设置200m、250m、300m环行跑道田径场一个。中小学校均应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确无条件设置田径运动场的学校,最少应设置能满足全校学生进行体操、器械、球类以及小学低年级游戏等活动的场地,平均不少于4㎡/生。

三、绿化用地

1、学校绿化科技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等。

2、初小可不设置集中绿地和科技用地。完小和初中宜设置集中绿地和科技园地,用地面积为:完小不宜小于1.5㎡/生;初中不宜小于2M2/生。

第三十条农村中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均每生不宜低于表2的规定。

平均每生用地面积(㎡/生)表2

注:1、小学、初中住校生比例分别大于第二十五条二款和第二十六条二款的,可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的建筑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厂用地、自行车存放(1㎡/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初小、完小附设学前班的,可相应增加学前班用房的建筑用地面积。

第六章学校建筑标准

第三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校建筑标准应因地制宜地确定、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进行建设,保证建筑物符合安全、适用、卫生,并注意美观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建筑层数与层高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层数:为节约用地,除初小校舍为平房外,完小和初中的建筑物应尽可能建造楼房。完小的教学办公楼不宜超过三层,初中的教学图书实验楼不宜超过四层。

二、主要用房层高(坡屋顶楼地面至屋架下弦的距离):

1、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含自然教室):小学宜为3.3-3.6m,初中宜为3.6-3.9m。

2、行政教学办公室不应低于3.0m。

3、教职工宿舍不高于3.0m。

4、学生宿舍宜为3.0-3.2m。

5、多功能教室、食堂等用房,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多功能教室如为阶梯地面时,最后一排地面至顶棚的距离不宜小于2.2m。

第三十三条建筑结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墙(柱)体:宜采用砖(石)混承重结构,不得采用空斗砖墙和生土墙体的承重结构。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地区,墙(柱)体结构应按地震裂度和抗台风要求设防。

二、楼板:砖(石)混承重结构的楼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木构架承重结构的楼房应采用木楼板。

三、屋面:应根据各地雨雪量等气象资料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或钢、木屋架(或砖砌山墙)的坡面屋。上述屋面均应有可靠的防水、隔热、保温措施。上人屋面要相应增加活荷载,并应设置女儿墙或安全防护栏。

四、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的标号、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十四条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放火标准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建筑不得低于二级,平房建筑不得低于三级。

第三十五条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图书实验楼不得采用螺旋形楼梯或扇形踏步。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度。踏步高度:小学宜为120-140㎜,中学不宜大于150㎜;踏步板外沿不宜突出踏脚板。楼梯与楼梯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楼井宽度不应大于200㎜。楼梯栏杆(板)高度不应小于900㎜,室外楼梯栏杆(板)高度不应小于1100㎜。

二、楼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总宽度,应按国家现行放火标准的要求确定。当教学楼为4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楼梯宽度应按学生人数最多一层每100人为1000㎜计算;为3层时,应按学生人数最多一层每100人为800㎜计算。疏散楼梯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100㎜。

三、楼梯间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

第三十六条门窗:各类用房均宜采用实腹钢窗(或木窗)、木门。外墙窗户的开启方式,应便于清洁。内墙宜设置低窗,开启方式不应影响室内和走廊的通行。

第三十七条走廊宽度(净宽):教学实验楼的内走廊宽度不应小于2100㎜,外廊及单面内廊的宽度不应小于1800㎜,办公楼的廊宽不应小于1500㎜。

走廊不宜设踏步,如必须设踏步时不宜少于三级或做成1/8-1/10坡度的斜磋坡道。

第三十八条室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光:应保证教学图书实验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教学用房宜双侧采光,如为单侧采光时,室深系数(室内地面至窗洞上沿的高度与房间进深一致的地面宽度之比)不宜小于房间进深的1/2;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教学及办公用房的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走廊、楼梯、厕所等不得低于1/10。

教学用房主要采光面的窗台高度:小学宜为800㎜,中学宜为900㎜,但均不宜超过1000㎜。

二、照明:教学用房应采用配有保护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宜采用裸灯。灯具(长向)宜垂直于黑板面布置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00㎜。各类用房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

各类用房的平均照度表3

三、通风换气:

教学、办公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向走廊的门和走廊墙的上部宜设置气窗,炎热地区还可在外墙窗台下部距地面200㎜处设置可开启的小百页气窗。

教学用房应有冬春季换气设施,确保室内二氧化碳的浓度低于1.5%。炎热地区可采用开窗换气;温暖地区宜采用开窗与开启小气窗想结合的方式换气;寒冷和严寒地区应在外墙(或采光窗上部)和内走廊墙上设置小气窗(或门头上亮子)或在室内设附墙竖向排气道换气。外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7%,设于内走廊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3.34%。当采用附墙竖向排气道时,排气口应设在每层排气道的顶部(临近天棚处)位置,排气口大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并设调节风门。

化学实验室及毒气橱、多功能教室宜设置轴流风扇排气或因地制宜地采用其它有效排气设施。

四、室内温度:寒冷和严寒地区的中小学校,应因地制宜的设置采肯系统。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太阳能采暖。应保证采肯的安全、适宜的室内温度和空气质量。炎热地区应因地制宜地设置降温设施。

第三十九条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中小学学校均宜设置给排水系统。

二、中小学校的教学办公楼宜设置室内水冲式厕所,如设置室外厕所时,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位,并保持适当的距离。

室内水冲式厕所宜采用瓷砖大便槽(或蹲式陶大便器)和小便槽,并配备陶瓷洗手盆和水磨石污水池。室外厕所宜采用瓷砖大、小便槽。室内外厕所均应有可靠的自然排气设施。

三、三层及三层以上楼房宜设置垃圾管道,其出口宜隐蔽,不能影响环境卫生和校园景观。

第四十条农村中小学校各类用房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进行装修。装修标准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地面:教学用房、办公用房、食堂、卫生保健室、门厅、走廊、厕所等宜做防尘、易清洁的楼地面。化学实验室宜做耐酸碱腐蚀的楼地面。多功能教学、风雨活动室宜彩弹性楼地面。其它楼在面,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二、内墙面及顶棚:教学用房的墙面宜采用浅颜色材料做普通装修。各种教室、实验室的前墙面宜采用淡绿色或米黄色的饰面材料装修(即反射系数低于60%的饰面材料),天棚及其它墙面宜采用白色或浅米黄色的饰面材料装修(即反射系数高于70%的饰面材料)。电化教室、可根据使用要求采用吸声材料装修。附墙固定黑板,宜采用墨绿色或黑色无光耐磨材料制做。其它用房,可根据使用要求进行普通装修。

三、建筑外沿:可根据保护墙体结构、周围建筑环境、村镇建设规划等要求进行普通或中级装修。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

各功能室建设要求标准

加强功能室建设做好迎省督导工作 (一)各类专用教室的数量标准 一、初中(12室): 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理、化、生各1)、准备室(各1)、仪器室(各1)、计算机教室、语音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技教室、多媒体教室、卫生室。 二、小学Ⅰ类标准(11室): 图书室、阅览室、少先队和科技活动室、仪器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劳动器材室、电化教室。(卫生室可与其他室兼用、各专用教室是按4轨,班容量45人的标准设计的,规模较大或规模较小的学校,可酌情增减。)。 三、小学Ⅱ类标准(7室): 图书阅览室、少先队和科技活动室、仪器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劳动器材室。4轨以上的小学相应增加实验用房套数。 (二)各专用教室的内部设施及布局标准: 一、初中理、化、生仪器室: 1、仪器橱40个以上,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化学仪器室要有通风排气装置。 2、仪器种类和数量,按照河北省2007年颁布的《中小学各科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中的一类配备,以满足教学的需求为最低标准。 3、上墙制度有:1.仪器室管理制度。2.仪器借用制度。3.仪器损坏赔偿制度。4.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化学仪器室) 4、教师或学生自制的教具,也要在仪器室内设专门的仪器橱陈列摆放。 二、初中理、化、生准备室: 每室要有实验准备台(至少1个)和仪器橱(至少1个,放常用仪器),其中化学准备室还要有通风排气装置,有通风橱,准备台上要有防腐胶垫。准备室应有足够的维修工具(中学实验室常用工具)。 需要上墙内容:1.实验教师岗位职责。2.实验项目及进度表。 三、初中理、化、生实验室: 每室实验桌凳25套以上,室内电源要有总闸,电线应暗线铺设,有安全保护装置,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其中物理实验室电源到实验桌、讲台。化学实验室有通风排气装置,有通气橱,防护屏,水源到桌,实验桌、讲台上铺设防腐胶垫。生物实验室电源到实验桌、讲台,有供水池,每桌设局部光源。 需要上墙内容: 1.学生实验守则。 2.实验室管理制度。 3.张贴科学家名人肖像,与教学有关的挂图、资料或激励学生探究科学的警句 四、小学仪器室(含准备室): 1、Ⅰ类小学:仪器橱12个以上,准备台1个(铺防腐胶垫),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Ⅱ类小学:仪器橱8个以上,准备台1个(铺防腐胶垫),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准备室应有足够的维修工具(小学木工、金工、塑料工具箱)。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办学条件 (一)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办学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具备一定的办学规模。 1、班级数 (1)小学5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5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能超过30个教学班;小学6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6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农村每个乡镇设立1所中心学校和若干分校(教学点),教学点一般不少于3个以上学年教学班。

(2)农村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以上,最高不能超过24个教学班;城镇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教学班以上,最高不能超过32个教学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的学校,每校区不能多于18个教学班)。 (3)九年一贯制学校,最少不少于9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4)完全中学初中部,三年制初中,最少不少于6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12个教学班。四年制初中,最少不少于8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16个教学班。 2、班额。小学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15人,最高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学生人数不少于35人(农村初中不少于25人),最高不超过50人。农村小学教学点一般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10人。 城镇一些学校存在的大班额现象,应尽快消除。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实验。 (二)学校设置 1、学校设置要依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人口规划、学校规模、交通环境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交通主干线。要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网点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度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

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

中心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及教体局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向标准化迈进,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 通过一至二年的努力,使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具体目标: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校,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用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教师队伍更加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师德师风引其正,科研教改促其精,制度改革使其优”等措施,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学习型团队建设和校本研修,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齐课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学校现状分析及具体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中心小学目前校园只有一条狭窄的马路与集镇主干道相通,学校门前没有停车场,很多辆接送学生的车辆紧紧挤在沿街住户的大门外,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隐患大,并且常有接送学生的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学生,每到上学、放学时,学校大门口成了家长集中的场所,车辆多,人员挤。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现有教学班10个,学生733人;现有教师24人学历达标率100%,其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20人,占教师总数85%。多年来,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逐步加大了课堂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办学特色日趋鲜明,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生均占地面积1.88平方米,未达标,配套设施也没有及时跟上。学校无运动场地,学生无活动场地,校园道路未全部硬化,校园绿化没有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doc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2]10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教育厅,直辖市建委、计委、教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教育局(教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门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

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三年规划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 (2012年至2015年三年规划) 一、学校基本情况: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51093平方米,建筑面积 17011平方米,现有教学楼一幢5001平方米,科技楼一幢3304平方米,文体楼一幢1505平方米,男女生公寓各一幢共5263平方米,师生食堂1105平方米,其他建筑833平方米。学校设有标准化操场一个、标准化篮球场4个、标准化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各一个。教职工69人,男教工35人,女教工34人,现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560人。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的办学方针,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通过抓常规,搞课改,改革课堂结构、优化课堂模式、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现在,我校重点工作是继续抓好学校管理,打造有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继续坚持素质教育的办学方向,进一步更新观念,规范管理,开拓创新,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成绩在同类学校中前列的标准。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的差距 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对照标准找差距。

(一)、办学条件 1、办学规模:规定班额最高不超过45人,学校目前班额均在28-35人范围内,均达标。 2、学校设置:学校设置基本符合要求。 3、用地面积:学校用地面积达标。 4、校舍面积:规定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能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5、设备设施: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均已达到配备规定标准,生均图书达到标准。 (二)、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需要加强的是业务学习和提高,提高执行能力。 2、教室队伍: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三)、教育教学 1、办学方向:进一步更新办学理念,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2、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 3、教学工作: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按照新课程理念,推进小组合作探究授课模式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和学生评价。 (四)、学校管理 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 三、标准化建设规划。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划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成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4、完全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5、高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四、生活服务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房、自行车库等用房。 五、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条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八条学校网点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方便和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中小学布局进行全面规划,使中小学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地理环境和覆盖的人口数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 三、工程实施与管理 (一)、实施原则 1、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稳妥推进的原则。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要与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覆盖的人口数,进行有效资源整合。原则上按照每3-4万人口建设一所初中,每5000-10000人口建设一所小学,山区和其他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实行寄宿制,有条件的乡镇可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对于低学龄儿童上学道路偏远、交通不便的可保留、改建一批小学或教学点。 2、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乡镇总体规划进展情

况,分布实施学校规划和建设。乡镇总体规划已完成和居住人口多且教育资源缺乏的,可先行实施学校布局,在安排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时,成熟度高的学校布点先行规划建设。同时小学按照就近入学,适当集中;中学按照相对集中,结合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服务半径。(二)工作重点 1、认真调研分析,确保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科学合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与县教育发展规划相结合,与乡镇调整相结合,与中小学危房改造相结合,严防原有教育资源的浪费。 2、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边规划边建设。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本着不等不靠,成熟先行的原则,成熟度高的布点学校先行规划建设。选择的校址要有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各类用地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乡镇所在地的初中,扩大其规模,有计划、有步骤撤销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初中,加强需保留薄弱初中的建设。在保证其基本办学条件、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不再新增基本建设投入,校舍如系D类危房的要及时拆除。 3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意识,全面规划中小学校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化建设校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确保工程质量。中小学要强化常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严格规范的制度并确保落到实处。寄宿制学校重点对学生食宿、活动、接送等环节明确管理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责任。对生活教师、校医、安保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各功能室建设方案

大坪镇瓦渣小学各功能室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各功能室建设,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验收,根据麻栗坡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和《大坪镇中心学校关于及时布置提前规划各功能室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布置规划的功能室:体育室、音乐室、美术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室共6个功能室。(数学仪器室各村完小基本建设完成,建议设在教师办公室)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实施方案有效有序实施,现成立大坪镇XX小学功能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如下: 组长:万碧坤大坪镇瓦渣小学校长 副组长:母吉明大坪镇瓦渣小学教务主任 鲁廷婷大坪镇瓦渣小学总务务主任成员:汤亚容、鲁廷婷、蔡治润、许丽萍 工作小组设办公室于瓦渣,由母吉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功能室建设规划等事务的管理、组织、落实等工作。 三、各功能室的具体建设规划 (一)数学室 1. 综合楼一楼右数第一格房间,现在没有任何桌凳柜架等,需要5个文件柜。 功能室右边正中间贴制度牌,内容如下: 数学仪器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二、仪器应及时清点、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二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小学数学仪器规章制度,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七、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八、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砖瓦结构和砖混结构平房校舍建设标准。 一、基础 1、内外墙基础必须落到原土层。基础深度1.8m(室外),基础±0高出室外地面30cm。基础砌筑地槽宽度两侧各留有20cm工作面,采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水泥砂浆砌筑(水泥与砂子重量比为1:6.97),基础内、外墙均设地梁构造柱(配筋按图纸)混凝土强度C20(水泥、中砂、2-4碎石重量比为1:1.81:3.68)。 2、校舍四周均设护坡。护坡采用宽70cm、厚8cm混凝土浇筑,下面铺设20cm厚砂垫层。每隔250cm开一道缝,用沥青砂浆灌缝。 3、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质检站联合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方可继续施工,并有资料存档。 二、门、窗 1、室外门使用标准防盗门。门框高300cm,门上有亮子,漆前框料厚1.2mm,扇料厚1.0mm,暗锁牢固耐用。室外门门口上均设雨蓬,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配筋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图集制定的标准。 2、室内采取套装门,高度210cm,宽度100cm。 3、窗口一律使用正规厂家制做的优质塑钢窗。内钢衬1.0mm以上厚,窗口尺寸按图纸,窗四周与墙交接处必须经发泡处理。 三、墙体 1、基础以上墙身必须使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混合砂浆砌筑(水泥、白灰和砂子的重量比为1:0.49:6.79)。外墙厚37 cm,内墙厚24 cm(如用火墙取暖,内墙厚37 cm),外墙与内墙衔接处砌筑要按规范要求留槎,放拉结筋。每隔15-20米设一道防火墙,构造柱必须执行标准。 2、所有内、外墙体均设圈梁,圈梁混凝土强度等级C20。不允许使用砖模。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及目标(word 6P)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及目标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89年,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从零起点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发展起来。但是随着教育的发展,社会及家长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优质教育的渴望越来越迫切。可是办学条件和环境却制约着学校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教育公平为教育均衡发展开辟了空间,我们学校又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契机。在这大好形势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办学条件 1、校园占地面积26679平方米,建筑用地6689平方米,体育用地9500平方米,绿化用地10510平方米,生均占地16.2平方米,学生活动空间不够。因为不是一次性征地,所以我校的校园很不规整。给学校的总体规划带来了难度。学生没有标准的体育活动场地,现在是全校在一个不足200米的方形场地上活动、上课。 2、校舍紧张,各种馆室配备不齐。我校现有校舍建筑面积6669平方米。其中32个班级教室,无美术室、舞蹈室、音乐室、阅览室、教师图书室、科学实验室、多功能电教室、体育室等。按标准化要求,学校现缺少学生阅览室,教师图书室,科学实验室,语言学习室,多功能电教室,体育室。小学至今没有一个实验室。 教师办公室不足,现在基本上18人、12人挤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教师进出办公室都要侧着身子走。以上这些要主要馆室的缺少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总体发展。 现有的平房教室去年鉴定,确定基本是拆除。大部分是20年前

的校舍,内部缺少消防等设施,无法达到防灾、防火、抗震的标准。 3、设备设施。根据课程标准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因为场地的限制,没有象样的体育场地;音乐器材也没有配备钢琴、几架电子琴早就不能用。这部分设施缺口还是比较大的。 (二)、教师队伍现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现在学校共有75名教职工,其中初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46人,高级职称10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30人,占(40)%,专科学历45人占(60)%。为了增强教师队伍实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几年来我校加大培训力度,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育教学 1、办学方向。学校办学方向明确,形成了学校特有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能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促进学校的发展。32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653多人。 2、德育工作。德育是学校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各项工作之首,我们一直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的原则,以课堂为主要阵地,加强道德教育,通过家访和家校联系册等方式与家长沟通,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德育网络,提高了德育的实效性。但是大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教育孩子就是学校的事,是老师的责任,我校的学生50%以上是农村孩子,所以孩子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很大的缺憾, 3、教学工作。在教学工作中我们始终遵照“新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学管理。我们始终坚持把培养学生的质疑、发现、探究、合作、交流能力放在首位,在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上下功夫,同时加强评价的功能,促进学生积极勤奋地学习,同时积极

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

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以教育的现代化为标志,努力建成与现代化大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现代的教育观念、优化的教育结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先进的教学设施、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水平的教育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 二、计划目标 立足现状,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力争在2011年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主要措施 1、明确职责 坚持明确的办学方向,成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把学校标准化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校园环境建设 在教育实践中能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角度育人,达到环境育人的目的,特别在美化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中,包括建筑、环境绿化、校园卫生等,表现和标志校园文化的东西,其构造和设计都能够体现出广大师生的价值目标和审美意向,使校园环境建设真正起到育人的目的。 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把素质教育落实到实处 标准化学校要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入手,充分发挥教改科研的优势,完善课程设置,,改革课堂教学,改革评价制度。要切实强化学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力求通过管理出质量,出效益,从根本上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 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工作的各项措施中的头等重要措施。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

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化干部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开展计算机等现代化教育基本技能训练,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创新型教师,是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教育投入体制 在继续保持增长的基础上,设立“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积极开展勤工俭学,依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 七、师资培训方面: 以新课改为契机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外派教师参加学历提高教育、继续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拨定期培训,使专任教师即符合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又要满足于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八、建设保障措施: 积级争取上级和地方政府的投入,开源节流利用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经费,大力开展勤工俭学,创造条件奉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九、学校管理 1、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以及终身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体系。 2、坚持依法治校,学校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 3、学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奋斗目标,具有办学特色或突出的办学优势。 ***学校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5.7.2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面积指标 (6) 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8)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 附录一普通中小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2) 非完全小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2) 完全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3) 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7) 高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9) 附录二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 (21) 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 (22) 附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城乡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设施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设施标准化建设,适应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 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首先保证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自然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先规划后建设。结合本地区的人口及生源实际情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本建设标准将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用房,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两类,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建设的需要。分期建设的学校,首期建成校舍的建筑面积应符合必配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七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和标准

均衡发展【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定点小学: 一、普通教室 二、专用教室 1、科学教室 2、科学器材室 3、科学准备室 4、计算机教室 5、音乐教室 6、美术教室 7、舞蹈室 8、综合实践活动室 三、公共教学用房 1、图书室 2、阅览室 3、科技活动室 4、心理咨询室 5、卫生保健室 6、综合电教室或多功能教室 7、音体美器材室 8、体育活动室(选配) 四、运动场 五、学生生活用房 六、教学点

普通教室 1、使用面积:2002年以前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56㎡/间、小 学52 ㎡/间;2002年以后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67㎡/间、小 学61 ㎡/间。 2、室内设施应设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网络接口等, 后墙设展示板、图书角,有条件的宜设储物柜,室内要确保布置合理、整洁、卫生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 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初中分别为0.8-0.9米、1-1.1米;讲桌面距地面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教室采光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 入为左采光(一般采光用教室透光面积大的一面为左采光);教室采 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5、教室照明:配备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40瓦荧光灯9盏为宜(指标 准教室),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 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配有灯罩的40瓦荧光灯,且与黑板平行,两间小教室安装8盏即可。 6、课桌椅:室内学生应每人1席;每间教室内至少配备2种不同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规格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课桌摆放要规范、适宜。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1).doc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校舍改造工程、教学网点调整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等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县情,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关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软硬件兼顾,全面建设的原则。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的改善,又要注重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校园文化,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建设。 三、建设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教育网点调整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用教室技术装备建设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与管理规划,今年完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具体建设目标 通过标准化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办学规模适当,合理布局,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标。学校周边环境优美,校舍坚固。教学用房齐全,设备设施配备达标,城区学校全部建成校园网,农村中小学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生均图书达标。宿舍食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进行学历教育、师资培训、继续教育。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备,校长全部持证上岗,提高管理能力,尊师爱生,教师专业对口,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教书育人。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组织推进。 成立领导机构,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统筹兼顾,科学进行布局调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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