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提升拓展。整合更新城市资源,调整盘活存量用地,重视地下空间利用,更加注重健康、安全、景观等元素和社会和谐,显化提升城市用地价值。科学规划城市用地规模,合理预留城市建设空间,引导城市用地理性拓展。
2、节约集约。严格产业用地准入门槛,提高土地投资-产出标准,强化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重整、村镇重建和要素重组,切实提高土地集中、集聚、集约利用水平。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456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5147.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8773.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781.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0%、35.1%、18.3%、5.6%。
其他土地中,水域50572.1公顷,自然保留地12357.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0.4%、19.6%。
16、《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
1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9、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玄武区、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总面积6582.31平方公里。
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郑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一、郑州市概况 (2)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5)四、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7)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9)一、指导思想 (9)二、基本原则 (9)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1)一、战略定位 (11)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11)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5)第五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1)一、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21)二、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三、加强县(市)级土地利用调控 (25)第六章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7)一、严格保护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27)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8)三、合理利用和保护其他农用地 (29)第七章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1)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1)二、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 (32)三、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 (33)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5)一、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35)二、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 (35)三、中心城区布局安排 (35)四、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外土地利用控制 (38)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保护 (39)一、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二、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 (40)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42)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2)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44)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 (48)二、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48)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49)四、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49)附表 (51)附图 (60)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总体要求及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编制了《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慈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慈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慈利县人民政府2009年10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慈利县概况 (7)一、地理位置 (7)二、自然条件 (7)三、人口与经济发展概况 (8)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8)一、上轮规划编制概况 (8)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9)三、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9)四、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9)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10)一、土地利用现状 (10)二、土地利用特点 (11)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2)第二章规划目标 (13)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13)第二节规划目标 (14)一、经济社会主要发展目标 (14)二、土地利用目标 (14)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6)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6)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6)一、稳步增加农用地 (16)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18)三、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19)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0)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20)二、优化农业用地布局 (20)三、优化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 (22)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 (24)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4)二、一般农地区 (25)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26)五、独立建设用地区 (27)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28)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8)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29)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40)一、允许建设区 (41)二、有条件建设区 (41)三、限制建设区 (42)四、禁止建设区 (42)第五章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29)第一节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9)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29)二、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30)三、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30)四、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31)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31)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1)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32)三、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32)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33)第一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3)一、加强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3)二、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33)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34)四、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机制 (35)第二节合理发展中心城区 (36)一、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36)二、用地规模控制 (37)三、扩展边界 (37)四、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37)第二节合理安排产业聚集区用地 (38)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38)一、规划目标 (38)二、空间布局 (39)三、用地安排 (39)第四节有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39)二、交通用地 (40)三、水利设施用地 (40)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44)第一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44)一、稳定生态用地 (44)二、实行清洁生产 (44)三、防止水土流失 (45)第二节积极开展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45)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45)二、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 (46)三、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46)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46)第三节划分生态功能区 (47)一、北部中低山林茶果牧业生态经济区 (47)二、中北部丘岗粮油果蔬生态经济区 (48)三、中部中低山林烟疏牧业经济区 (48)四、中南部丘岗河谷粮油果麻及工业生态经济区 (49)五、西南部中低山林药牧及矿业生态经济区 (49)六、东南部丘岗粮油果渔业生态经济区 (50)第八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50)第一节土地整理 (50)一、农用地整理 (50)二、农村居民点整理 (52)第二节、土地复垦 (53)一、土地复垦潜力 (53)二、土地复垦新增耕地目标 (53)第三节土地开发 (53)一、土地开发潜力 (53)二、土地开发新增耕地目标 (54)第八章乡(镇)土地利用 (54)第九章近期规划 (56)第一节近期规划原则 (56)第三节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56)第四节近期土地利用重点 (57)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58)第一节法律行政措施 (58)一、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职能和土地法制建设 (58)二、逐步建立政府领导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 (58)三、健全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 (58)四、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怀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

怀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怀柔区人民政府二○一○年十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自然及经济社会概况 (2)第二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3)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5)第四节土地利用形势 (7)第二章规划目标与任务 (10)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0)第二节规划目标与指标 (11)第三节主要任务 (13)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5)第一节基本原则 (15)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25)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25)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25)第三节林业用地区 (26)第四节城镇建设用地区 (27)第五节村镇建设用地区 (27)第六节独立工矿区 (28)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28)第八节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29)第九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0)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1)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31)第二节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32)第三节强化耕地生态系统功能管理 (33)第六章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 (34)第一节严格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34)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35)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35)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空间管制 (38)第一节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8)第二节理性发展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边界 (39)第三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0)第八章土地整治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43)第一节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3)第二节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43)第三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45)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与规划要求 (47)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47)第二节乡镇规划要求 (48)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0)第一节行政措施 (50)第二节法律措施 (51)第三节经济措施 (51)第四节技术手段 (52)第五节公众参与机制 (52)附表 (54)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北京市政府有关土地利用及管理的政策要求,在《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控制与指导下,编制《怀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非煤)进一步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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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非煤)进一步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非煤)进一步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征求意见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的函》(晋国土资函[2010]68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矿产资源(非煤)进一步开发整合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山西省矿产资源(非煤)进一步开发整合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确定的整合矿区规划,结合我市非煤矿产资源实际赋存开发情况。
通过进一步开发整合.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
按照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态,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基本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使我市纳入全省的整合矿区规划的矿业权设置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逐步提高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整装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推动矿产资源进一步向勘查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
在确定的整合矿区内明确整合主体、主体矿区范围及关闭名单。
关闭压减矿山比例不得低于全市整合矿区内矿山总数的30%。
(三)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我国铝土矿地质特征与开采利用对策

我国铝土矿地质特征与开采利用对策发布时间:2021-12-13T02:11:32.893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9月26期作者:陈义平[导读] 本文从铝土矿递增特征出发,探索旅土矿地质特征及开采现状,针对铝土矿的开采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为铝土矿资源开发提供参考。
陈义平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摘要:近年来随着工业迅速发展,我国对于铝的需求量也在逐渐的增加,需要对勘探和开采技术提出新的要求,铝土矿开采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方式,需要针对地质条件资源来进行相应的分析,在综合考虑地质条件、资源分布和技术设备等因素后,选择合适的开采方式,只有在确保开采技术科学合理的时候,才能够将铝土矿的开采工作的效率发挥出最大化。
当前铝土矿在开采的过程中会存在储量不够、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需要对我国铝土矿地质特征进行分析,并根据开发的情况探讨出铝土矿开发的对策,从而能够对铝土矿开发提供相应的参考,从而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资源需求,本文从铝土矿递增特征出发,探索旅土矿地质特征及开采现状,针对铝土矿的开采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为铝土矿资源开发提供参考。
关键词:铝土矿;地质特征;开采利用前言铝土矿是当前制造铝的重要材料,在生产铝的过程中,铝土矿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除此之外,铝还能够运用于飞机制造电子工业民用器具等行业成为了飞机制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因此为了能够满足我国的铝需求,需要对我国铝土矿的开发进行相应的了解,分析铝土矿开发的现状,从而对铝土矿开发利用对策进行探讨,帮助铝土矿开发进行相应的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铝土矿地质特征(一)矿床分类体系铝土矿可以分为喀斯特型和红土型两种,主要是由于产地不同,铝土矿的分类也会有所不同,产自碳酸盐岩古喀斯特地面上的为喀斯特型铝土矿,而产自铝硅酸盐岩上的则为红土型铝土矿,铝土矿按照产出大地构造背景,铝土矿也会有相应的分类,因此想要提高铝土矿的开采总量,就需要对铝土矿进行合适的了解和分析。
《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一、规划修编的目的和依据(一)规划修编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确定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努力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8.《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9.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11.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13.河南省人民政府《转批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11号);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2009]51号);15.《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6.《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 登封市其他有关部门与行业的发展规划。
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第一节登封市概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和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节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第四章中心城区及乡镇用地布局调控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第三节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第四节保障重点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五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第二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第七章重点工程建设安排第八章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第二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第三节合理规划生态用地第十章近期规划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行政措施第二节经济措施第三节技术措施第四节公众参与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登封市实际,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 0年)》(以下简称《规划》)。
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调整完善说明富平县人民政府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调整完善说明富平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概述1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和过程1第二节与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及“多规合一”工作衔接情况6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的方向与重点9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9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与主导方向的变化9第三节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内容13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25第一节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及分析25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综合评价28第三节规划实施存在问题和经验30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说明33第一节基础数据来源33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转换说明33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37第四节乡镇撤并38第五章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内容的说明40第一节规划目标调整变化的说明40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模变化的说明42第三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划定的说明48第四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说明50第五节生态保护用地布局调整的说明55第六节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说明56第七节土地用途分区调整说明58第六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61第一节规划方案与环境保护协调性分析61第二节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62第三节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6第七章规划协调、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情况69第一节规划协调69第二节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情况70第八章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评价72第一节对规划指标调整的评价72第二节对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评价72第三节对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分区的评价72第四节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调整的评价73第五节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评价73第九章规划图件编绘说明75第一节图件种类75第二节图件数学基础75第三节底图基础资料来源75第四节表示的方法75第五节图件内容及编制说明76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概述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和过程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一)是贯彻落实新政策新要求的需要“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藤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2)1.1耕地保护目标 (2)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3)1.3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3)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4)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4)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4)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5)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1)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12)4.县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 (13)4.1允许建设区 (13)4.2有条件建设区 (14)4.3限制建设区 (14)4.4禁止建设区 (14)5.保障措施 (15)附录 (16)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39号)以及2016年11月30日印发的《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2015年批复实施的《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2015年批复《规划》)进行完善,形成《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6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一、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的总体要求根据《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依托晋中市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此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总的目标是在着力发挥煤炭资源主导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实行总量控制,优化矿山布局,坚持关小、改中、保大、扶优限劣,禁止开采含硫量大于3%的高硫煤;稳定铁矿石产量;积极推进铝土矿、镁用白云岩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非金属矿产石灰岩、硅石、石榴子石、饰面石材等矿产的开发利用,适度发展石膏、玄武岩及耐火粘土的开采;限制硫铁矿的开采,限制在大中型矿产地进行小规模零星开采,鼓励在经济欠发达的东山地区进行适应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的开采。
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一)规划矿种及规划开采区划定条件1、规划矿种依据本市矿产资源赋存规律及经济发展的需求,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精神,此次规划的矿种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有一定查明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影响的矿种,如煤、铁、铝、石膏、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状砂岩及硫铁矿等。
第二类是具有一定资源潜力,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具有开发前景的矿种,如含钾岩石、石榴子石、玄武岩、耐火粘土等。
第三类为本市短缺的矿种。
2、规划开采区划定条件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生产要素配置、各相关产业发展的相关性和避让关系,以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对本市矿产资源进行规划分区,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三种。
(1)鼓励开采区:具有较好的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基础,有较好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易于形成规模生产和集约经营,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限制开采区:分规模限制和时间限制。
规模限制即限制在适宜建设大中型矿山的重点矿区进行小规模多家分割开采;时间限制指资源有限或目前选冶技术不过关,综合利用程度低,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且难易治理的地区以及市场供过于求的矿产,需实行保护性或限制性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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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政办发〔2006〕72号发布日期:2006-11-10执行日期:2006-11-10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规划》是规范我省铝土矿资源勘查、开发、铝工业发展布局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地方各级各部门必须各尽其责,认真贯彻落实。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铝土矿资源,保障我省铝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氧化铝项目的资源配置,铝土矿资源的勘查、开采项目立项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矿山建设用地审批等,必须符合《规划》,统一按照《规划》进行合理布局、开发。
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不得通过环评,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
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划》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依法行政,严格铝土矿资源管理。
地方各级各部门要做好铝土矿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要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对私采滥挖、无证开采行为依法给予处罚,严禁变相以开采陶瓷粘土、耐火粘土、山西式铁矿等为借口开采铝土矿,禁止在铝土矿集中区新建高铝耐火粘土矿山,有效保护和利用好我省铝土矿资源。
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一、前言(一)规划的目的、任务山西是我国的铝土矿资源大省,探明的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的40%以上,居全国之首。
但铝资源的开发及铝工业的发展多年来却比较缓慢,氧化铝、电解铝产能与丰富的铝资源相比,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能力不相匹配。
随着国内氧化铝及铝材产品的需求趋旺,许多优势企业纷纷瞄准山西丰富的铝土矿资源,拟投资铝工业项目的开发。
为了充分发挥山西铝土矿资源优势,合理勘查和开发利用铝土矿资源,优化开发布局,规范开采秩序,保障重点氧化铝企业资源配置,促进山西铝工业健康发展,特编制《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次规划的任务,是按照山西铝工业发展战略目标,合理划分和部署山西铝土矿资源勘查的区域及开发矿区的布局、配置对象、开发时序、产能规模、准入条件等,以此指导和规范山西铝土矿资源的保护、勘查、开发及审批管理,促进山西铝工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3.《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4.《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5.《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山西的铝土矿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保障山西铝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基本原则1.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有效保护资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2.坚持“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根据铝土矿资源赋存特点,勘查开发铝土矿资源必须对其共伴生矿产煤炭、山西式铁矿、耐火粘土及镓、锗和稀有稀土元素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综合利用。
最大限度提高其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
3.坚持“控制总量、有序开发”的原则根据国际和国内对氧化铝的需求和铝土矿资源现状,严格控制新上氧化铝建设项目、铝土矿矿山企业和开采总量,按照规划目标,有序开发,实现铝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整合转让、保障重点”的原则对规划区内已取得采矿权开采能力达不到30万吨/年的矿山企业,通过联营、兼并、关闭等措施,进行资源整合,达到规模开采;对规划区内已取得探矿权的企业,能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的,优先取得采矿权,否则可进行有偿转让;保障山西大型氧化铝企业的生产需求。
5.坚持“定向有偿、就近就地”的原则根据各氧化铝企业所处的位置和铝土矿资源集中区域,就近就地规划其铝土矿开发矿区,采矿权须有偿取得。
鼓励规划区内的其它铝土矿矿山和粘土矿山将铝土矿石定向销售给所辖区域氧化铝企业。
二、铝土矿资源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一)铝土矿资源概况山西的铝土矿赋存于石炭系中统本溪组的中下部,分布广泛并相对集中,资源储量丰富。
全省累计查明保有资源储量102652.23万吨,其中上表资源储量92352.11万吨,未上表资源储量10300.12万吨,此外还有预测资源量55689.27万吨。
山西铝土矿资源具有以下特点:1.铝土矿资源分布范围广而又集中铝土矿主要集中分布在朔州、保德-河曲、兴县、宁武-原平、五台、娄烦、阳泉、临县-中阳、孝义-汾阳、交口-汾西、灵石-霍州、沁源、平陆等13个铝土矿集中区。
仅吕梁和忻州两市所属县的资源储量,分别占全省铝土矿保有资源储量的43.8%和20.1%.2.铝土矿床规模以中、小型为主铝土矿呈层状、似层状产出,矿体受下伏岩层奥陶系石灰岩侵蚀面的控制,矿体较薄,一般2米左右,中小型矿床占总矿床数的75.67%.3.铝土矿石品位中等铝土矿以中等品位(A/S 4-6)矿石为主,A/S大于7的富矿只占总资源储量的12.89%,矿石类型以一水硬铝石铝土矿为主。
4.开采技术条件较好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直接影响矿体的开采,大多可露天开采。
5.共、伴生矿产较多铝土矿常常与煤炭资源、耐火粘土、铁矾土、硫铁矿、山西式铁矿、灰岩相共生,在含矿段并伴生有稀有、稀土及稀散元素,可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
(二)铝土矿资源勘查现状目前已提交铝土矿产地126处,其中已列入储量表的矿产地74处,未列入储量表的矿产地52处,按工作程度分,勘探14处,详查41处,普查49处,预查22处,另有持探矿证正在勘查的矿区48处。
山西铝土矿资源的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仅占总资源储量的11.42%,可供开采的储量不足。
(三)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现状铝土矿资源的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目前共有矿山63座,其中持铝土矿采矿证的矿山34座,持粘土矿采矿证的矿山29座。
铝土矿山设计生产总能力612.5万吨/年,粘土矿山设计生产总能力82.4万吨/年。
按设计规模分,中型矿山6个,小型矿山57个,其中10-30万吨/年的13个,小于10万吨/年的44个。
按开采地域分,开发利用程度最高的是阳泉市、吕梁市、忻州市。
按利用行业分,最大用量的是高铝熟料,其次是氧化铝,第三为高铝耐火材料,第四为高铝水泥用料。
2004年,山西铝土矿年开采量预计650-800万吨,其中用于本省氧化铝企业280万吨左右,山东铝厂、河南中州铝厂收购150-200万吨,高铝熟料300-350万吨,其余用作高铝水泥等行业。
目前铝土矿矿山企业均为露天开采,平均回采率在65%左右,中铝山西分公司所属矿山,由于采用机械化规模开采,回采率在65%以上,但贫化率较高,达到了24%左右。
粘土矿山绝大部分为乡镇个体小矿,采富弃贫,浪费资源,回采率仅20%左右。
34个铝土矿矿山企业,保有资源储量13876万吨,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15%,29个粘土矿矿山企业,保有资源储量1632万吨,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1.7%.(四)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资源利用水平低山西铝土矿大多为中低品位矿石,矿山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普遍存在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的现象。
2.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程度不高铝土矿的共生矿产有耐火粘土、铁矾土、硫铁矿和山西式铁矿等,除对铁矿部分进行利用外,其它矿产的利用程度较低;铝土矿中伴生有丰富的稀有、稀土及稀散元素,目前只有中铝山西分公司能对镓进行回收。
3.开采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山西无证开采、私采滥挖活动屡屡发生,部分持证矿山以开采陶瓷粘土、耐火粘土、山西式铁矿为借口,变相开采铝土矿,全省铝土矿资源开采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4.可供开发的铝土矿基础储量不足山西铝土矿资源地质勘查程度偏低,在全国四大铝土矿资源大省中排列最后。
因此,选择开采条件好、交通方便的大、中型矿床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床的勘查程度,增加可供设计利用的基础储量是当务之急。
(五)资源保证程度分析1.氧化铝市场(1)国际氧化铝市场2005年全球氧化铝产量6064万吨,消费量6153.5万吨,略有缺口。
2006年底预计可投产的在建氧化铝项目总规模为1482万吨,2006年以后拟建的氧化铝项目总规模将达到3952万吨。
(2)国内氧化铝市场2005年国内氧化铝产量860万吨,增幅23.25%;进口氧化铝702万吨,增幅19.4%.2006年-2010年,全国电解铝需求量按照平均7.8%的增长速度,预计2010年国内原铝需求量将达到880万吨左右。
2011-2020年,电解铝需求量以5%的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需求量将达到1430万吨左右。
据预测,2006年底氧化铝生产能力将达到1130万吨,2007年底将达到1750万吨,“十一五”末总能力将达到2100万吨。
2.资源保证程度分析全省截至目前可用于规划的铝土矿资源储量为80195.02万吨。
目前,山西氧化铝已形成中铝山西分公司220万吨能力和晋北铝业100万吨能力,“十一五”期间还将新增能力180万吨,使全省氧化铝能力达到500万吨;2020年前再新增380万吨(其中扩能200万吨,新上180万吨),到规划期末,全省氧化铝生产能力将达到880万吨。
2006-2010年,中铝山西分公司和晋北铝业需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4800万吨;拟上马4个氧化铝厂,生产能力180万吨/年,需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1620万吨。
“十一五”期间,六个氧化铝厂共需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6420万吨,资源可充分保障。
2011-2020年,已形成的六大氧化铝厂5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10年需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15000万吨;拟新建设的两个氧化铝厂180万吨/年和拟扩产的200万吨/年,将新增生产能力380万吨/年,按2013年达产,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9120万吨,到2020年底共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24120万吨,资源可充分保障。
2020年以后,八大氧化铝厂形成880万吨/年生产能力,每年消耗铝土矿资源储量2640万吨,目前规划的资源储量核减2020年以前消耗的资源储量后还可满足18年的生产需求。
另外,通过规划期内勘查可新增详查资源储量37610万吨,可满足各氧化铝厂30年的生产需求,资源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