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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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通知》、《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及宣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次近期建设规划是针对新时期城市发展要求,结合《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年)》的编制而同时编制,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以总体规划文本的有关条文为准。

第三条编制本规划主要背景

1、宣城“十五”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2、安徽省城镇化战略;

3、宣城经济结构调整;

4、城市发展建设的新情况与新问题。

第四条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通知》

3、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4、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2000版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6、《1998版宣州市总体规划》。

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428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执行地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规划期限

宣城的经济发展。

本次宣城市城币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03-2005年(以下简称规划期)

第八条强制性内容说明

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九条本规划编制及实施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持总量平衡;

2、发挥长远利益,坚持远近期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城市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充实、落实,有效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

4、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并举的原则。

第十条本次规划由宣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建设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宣城市经济社会近期发展目标

在基本实现小康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工业化初具规模的基础上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在城镇化潜能积聚的基础上实现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基本形成宣城市中等城市框架,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实现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基础上逐步走向经济国际化,在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一、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加快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第十二条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发展目标

在规划期内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挖掘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坚持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十三条城市性质

皖东南中心城市,省级历史丈化名城,工贸旅游山水域市。

第十四条城市人口规模

宣城市人口规模到2005年为28万人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宣城市城市用地发展规模到2005年为27.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97.34平方米。

第四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十六条基本原则

1、按照城市功能合理配置土地和空间资源。

2、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3、坚持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改善人居环境。

4、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5、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逐步有序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宣城市城市总体布局以新区和老区为双核心,向西北、西南和东三个方向拓展,形成“双中心、组团式”的规划布局形态,以绿色走廊、绿色护廊和滨河绿廊为城市生态廊道,结合城市点状公共绿地区构筑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近期建设规划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主要是西南方向。

第十九条宣城近期建设用地由老城区、工业区两个片区组成。老城区为全市的商业文化服务中心和市级行政办公中心; 工业区以具体工业项目及配套的服务、办公用地拉开主体框架。

宣城市近期建设重点:一是完善莘丸工业开发区、开发区路网和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加强城巾居民小区的建设与管理,尤其是优先安排涉及开发区建设的拆迁安置用地;三是理顺疏通城市道路, 建立城市内部道路同城市外部道路相互间良好的衔接与转换, 增加

城市内部停车场的建设;四是突出城市人文景观、道路景观、公园和文化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城市品位,明晰城市中心区用地功能。

第五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二十条本次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7.25平方公里。较现状增加了2.62平方公里。

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0.6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为38.02平方米。近期规划增建二类居住用地208公顷,改造三类居住用地204.78公顷。城区内部农村居民点结合拆迁安置改造160.43公顷。

规划重点:降低鳌形老城内部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在老城区北部沿敬亭路东西两侧开发住宅,利用敬亭小区等已经形成的良好的居住环境吸引老城居民逐渐外迁,同时提高新区的绿

地率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居住环境质量。规划在宣南公路与梅溪路相交地段靠近工业区处,建设居住区用以解决由于工业区土地开发和道路建设所需要搬迁的部分住宅房屋置换问题,同时可以在短时间内满足工业区内部住宅需求。

第二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

老区改造困难,延续沿道路布设的形式,新区调整以集中布设为主。市级商业服务设施以叠峰路、锦城路、状元路为主要轴线布设。进一步建设现状发展较好的鳌峰东路九州市场为中心的商贸服务交易中心,从而形成城市聚合特征显著的综合的商贸中心。工业园区以配套组团性质的服务设施为主。保留并改造市区老体育场用地,调整用地性质,在老体育场东侧新建市级体育场。开辟片区级体育用地,千人指标达到200-300平方米。规划各片区就地完善医院现有设施或新建片区医院,布点均衡,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保留谢眺楼、景德寺等文物的周边地区,该用地不得改做其它用途。

第二十三条工业用地

宣城老城内工业用地基本上完成置换,少数规模较小、效益较差的工业近期内需要搬迁。加速分布于宣南路、宣泾路之间的工业用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宣城以工业为龙头拉动城币经济更快发展的目标。规划近期宣城工业用地460.8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91%,人均工业用地16.46平方米。

第二十四条仓储用地

结合宣城火车站场、宣杭高速公路、河流航道规划仓储用地。规划近期仓储用地面积56.1公顷,占宣城市建设用地2.06%,人均仓储面积2.00平万米。保留原有国家级两处仓储用地,规划在工业园区南部接合宣杭高速公路和宣南路地段新建仓储用地。

第二十五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对城市各项市政公用设施指标进行合理的安排,满足近期规划要求。

第二十六条对外交通用地

宣城市近期规划建设对外交通用地面积200公顷,占宣城市建设用地的7.34%,人均对外交通用地7.14平方米。新建南郊公交站场为近期开发区的招商、开发区职工出行提供便利,新建东郊公交站场满足城市大量东部客流的需求,新建北郊公交站。其它内容按本次总体规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道路广场用地

宣城市近期规划建设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25.71公顷,占宣城建设用地的8.28%,人均道路广场用地8.06平方米。

第二十八条绿地

宣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用地面积32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76%,人均绿化用地11.45平方米。其中规划公共绿地为18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3%,人均公共绿化用地6.45平方米。近期要加强城区内部的道岔河沿河绿化建设。完善城区道路两侧的道路绿化。规划昭亭路、梅溪路、宣南路交叉围合地段建绿化岛。规划沿宣赣铁路宣城市区段、宣杭高速公路、工业园区高压走廊建设防护绿地。其中铁路沿线建100米的绿带,高速公路沿线建200-400米的绿带,高压走廊沿线建20-30米的绿带。

第二十九条特殊用地

基本保留特殊用地,局部调整按总体规划执行。

第六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条城市主要水源为水阳江,宣城市地处长江支流水阳江两岸,地表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目前水阳江上游宁国段己建成港口湾水库,控制上游山区汇水面积1120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135米,死水位117米。总库容9.41亿立方米,设计下泄流量200立方米/秒。从港口湾水库建成后的水阳江水文资料看,即使在枯水年,水库下泄流量也完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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