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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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及拓展(最新)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及拓展(最新)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及拓展(最新)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是检察职能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肩负着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检察权依法行使等重要职责。

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依法参与检察活动。

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既是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权力,也是司法警察的神圣职责。

随着新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司法警察更应积极探索适合当前职能发展的途径。

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专题调研的开展,现就新形势下司法警察的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现状依据《条例》,司法警察主要履行九项职责。

在实际工作中,各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务职责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有的主要配合自侦办案;有的主要完成各类送达;有的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及综合部门工作;还有的被抽调。

大部分基层院的司法警察,在以往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中,“司法”属性不明确,强调“参与、协助、配合保障”,在职责不清的前提下,易导致司法警察在履职中责任模糊、目的不明、被动履职,缺乏积极主动性,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缺乏有效机制,“警察”属性被弱化。

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司法警察定位于检察辅助人员,但现行法律只规定了司法警察履职的原则和方向,未能合理划分、细化检察官、司法警察以及其他办案人员的职权责任,导致“检警不分”现象仍然存在。

二、新时期改革下司法警察职能的探索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中依法赋予司法警察的九项职能更多的是为检察机关自侦办案部门所设置,这些职能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减少近半。

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转隶,司法警察的服务保障重心将发生重大变化, 应向刑检、民行、监所、控申等部门转移,因此,需要适时调整《条例》中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方式。

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思考

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思考

部会严重 影I检 察机 关工 作正常 "展 。 发事件 一旦发 生 , 响 突 如果
不 及时有 效处 置 , 会对检 察机 关工 作造 成严 重 的负面影 响 。 将 因
二 检 突发事件 的 主要 类型 涉 第一 , 力抗 法事 件 。 暴 该类 事件通 常足 案件 当事人或 相天 人
员以暴力 行为 I 蛆挠检 察人 员依法 履职 , 抗拒法 律责 f 追究 。 自 【
持 续发展 , 步把各 项警 务: 作 纳入 正规化 的轨道 。司法 警察 队 逐 】 :
意征 获取 过往群 众的 同情 , 引起 不知 实 部分 , 司法警 察部 门必须 人 力J强执 法规 范化建 哎的工 作要 求, 关 正常工 作秩序 的 行为 , J l I
充 分结 合司法警察 H 能特点 和实际情 况 , j { 推进 司法警 察工作科 学 情 人们 的言 沦肆 意传 播, 以此 达到 引起 社会关 注 处理 不 当会 如



当前加 强应 对涉检 突 发事件 的必要 性和紧 迫性
( ) 一 是确保 检 察机 关顺 利开展 工作 的需要 检 察机 关顺利 开展工 作 , 依法 履 行法 律俯 督H责 , , 必需有 一 {
个 安全 、 有序 、 良好 的执法环 境和 工作 秩序 。 如何 创造一 个安全 、
此, 司法警 察作为 检察 院唯… 的一 支武装 力量 , 负着 于防和 制 担 负
止妨 碍检 察活动 的违法犯 {Y , i J 必须 认真 面对涉检 突发事 什逐 侦 办案工 作主 要表现 这 : - 犯罪 嫌疑 人行凶 、 击办案 人员; 攻 被提 押
攻击提 押人 员 ; 提 押 人员的 亲属或 利益相 必 做 l 步 k- 的严峻 形势 , 极思考 处置 突发 、 Y t 积 紧急事什 警 务应 刘机 制 人 员在途 中行 凶、 建 | 拿力保 障检 察机关 工作顺 利开展 。 殳, 人员拦截 、 围攻提 押车辆 : 被追逃 抓捕 对象 暴力拒 捕等 。 公诉 活动 中主要 表观 为 : 出庭支持 公诉活动 的检 察官在 往返 途中遭遇 第二 , 访、 信 缠访 类突 发性 事什 。这类 事什主 要表现 为 多人

对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建 设 纳 入 法 制 化 建 设 的 轨 道 ,实 行 统 一
上 要 高 度 重 视 。 不 能认 为 调 研 与 工 作 关 系 不 大 。 摒 弃 “ 业 务 , 调 研 ” 思 要 重 轻 的 想 , 化调研意识 ; 次 , 强理论 学习。 强 其 加 结 合 检 察 工 作 的 实 际情 况 , 计 划 、 目 有 有
对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肖振 中
( 春 市 乌 伊 岭 区人 民检 察 院 , 春 1 3 0 ) 伊 伊 5 0 0
[ 关键词】 司法警察 ; 队伍 ; 建设
司法 警 察 是 人 民 检 察 院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肩 负 着 人 民检 察 院 中 的 参 与
二 、 行 编 队管 理 。 强 规 范 化 建 设 实 加 在检察实践 中, 警不分 、 检 以检 代 警 的 现 象 仍 较 为 普 遍 . 司 法 警 察 的 职 能 作 用 未 能 充 分 地 得 到 发 挥 ,应 将 法 警 队伍
地 地 开 展 读 法 学 理 论 书 籍 、写 读 书 心 得
搜 查 、 行 传 唤 、 解 押 送 、 管 犯 罪 嫌 执 提 看
疑 人 或 者 被 告 人 ,参 与 执 行 死刑 临 场 监 督 等 职 责 , 打 击 犯 罪 , 护 法 律 的 尊 严 对 维 和 保 证 人 民检 察 院 依 法 履 行 检察 权 起 着 十分 重 要 、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 民 检 察 院 不 人
工 作 中仍 然 面 临 着 不 少 的 困难 和 问 题 ,
如不 加 以 解 决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司 法 警 察
指挥 。 到 工作有计 划 、 理有制 度 , 做 管 从

浅议如何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

浅议如何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

二、 队伍 中年 轻干警 偏 少, 人 员素质 不够高 按照要 求 , 担任 司法 警察 有相关 的学历 要求 , 需 达到 人 民警

担 负着 保护 人 民检 察院直接 立案侦 查的犯罪 现场 ; 执 行传唤 ;
但在 很多基 层院 中, 很 多司法 警察未 参与搜 查 : 执行 拘传 , 协助 执行 其他 强制措 施 , 协助追 捕逃 犯 : 提 察 中专或者 大学 专科 以上 。 押、 看管犯 罪嫌 疑人 、 被 告人和 罪犯 ; 送达法 律 文书 ; 参与 执行死 达 到规定 的学历 条件就 被任 命为 司法警 察 。 因为有一 部 分转业 、 由于 没有法 学专业 功底 , 往 往就 被分配 刑临场 监督活 动; 负责 检察机 关专 门接待 群众来 访场所 的秩序 和 退伍 军人 分配 到检察 院 , 安全 ; 参与处置 突发事 件 ; 执行 检察长 交办的其他 任 务等 职能 , 其 到 了不太 受 重视 的司法 警察 部 门;还有 一部 分临近 退休 的老 同 主要 任务 是保 障办 案安全 与服 务检 察业 务 。随着检 察制 度 改革 志 , 退 居二线 之后 被转到 司法 警察部 门“ 养老” ; 更 甚者是 一些 工 的不 断深入 与发 展 , 最 高检对 司法警 察 队伍 的不 断重视 , 检察 机 勤 人员转 为 司法警 察 。这就 造成 了法警 队伍 整体年 龄偏 大 的局 关 司法警 察 的作用 日益 重要 ,加强 基层 院法警 工作 的规 范化 建 面 。 年龄 偏大 的老 同志不 适合进 行一 些长 期出差 、 长途押 解等 工 设、 探 讨法警 队工作 的科学化 管理 , 是提 高法警 队伍 素质 、 推进 法 作 , 严重 影响 了法警 的正 常履职 。 有 的基层 院 的近 几年 虽响应 最 警工 作 的有 效途 径 , 对 确保 司法警 察能够依 法 履职 , 更 好地服 务 检察事 业 , 具有 十分 重要 的意义 。 高检 的要求 ,专 门招录 了一 批法 警 ,使 法警 编制达 到 了规定 的 8 %. 1 2 %, 但 由于存在 新进 人员缺 乏工 作经验 , 有 了几 年工 作经

对检察机关检警协作现状的理性思考

对检察机关检警协作现状的理性思考

对检察机关检警协作现状的理性思考检察机关检警协作提出以来,许多检察院就此问题进行了实践、探讨和创新,因检警协作中,牵涉到检察官与检察法警的职能分工和各自的职责要求,在实践中有诸多矛盾和不足,操作起来也缺乏法律和制度的有力支撑,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笔者根据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拟对检警协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分析、探索,以期抛砖引玉,以资工作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法警单而不列,检警协作难有警力保障。

各基层院在形式上都设立了司法警察大队,但人员岗位并未单列,有队无警的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大多数基层院整体人员编制有限,司法警察单列管理有名无实,在执行上存在诸多困难,在编法警挂靠政工、行装、办公室、监所等部门是常事。

法警挂靠其他部门,岗位另有工作职责,各院自己设立的岗位工作考核只对岗不对人,法警的考核就不再是法警工作的考核,而是挂靠岗位的考核。

在此管理体系下,形成警力分散的局面。

法警不司法警之职,检警协作没有警力保障,检警协作就无从谈起。

2、法警职责不明,检警协作成了检警混作。

尽管检警协作提出来有一定的时间了,但在大多数检察院领导心中,并没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更是一团混乱。

基于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功能有限、对业务影响少、发挥的作用不大的情况,许多基层检察院,甚至是市级检察院,都把司法警察的自身职能淡化、模糊化,甚至抹杀了。

认为司法警察就是看看嫌疑人、当一下检察人员的跟班,对法警职责根本没有清楚的认识。

就连一些法警大队的负责人,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日渐淡化,而热衷于领导交办的各项非警务工作,有些司法警察大队的负责人自己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以为跟着两局的人员办案就是检警协作,以为跟着公诉、侦监人员提审嫌疑人就是检警协作。

一些工作积极的司法警察则包揽侦查、讯问、拘传、看守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把查办案件当自己的成绩,而荒了自己的职能。

由此,检警协作成了事实上的检警混合办案,协调配合在哪里,自己的作为在哪里,许多检察法警根本没有方向,更谈不上具体的检警职责分工。

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思考

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思考

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思考陈妮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之争日益增多,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显现出来,比如发生在湖南省永州法院发生的恶性枪击案、贵州省遵义法院的持刀行凶案等,教训十分深刻。

涉检突发事件主要有暴力抗法事件、畏罪避法事件、信访、缠访类突发性事件、突发疾病事件。

处置突发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警务职能的一项重要职责。

当前如何加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加以迫切思考的重要课题。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研究在检察工作环节中如何采取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措施,制定针对有效的处置预案,提升应变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好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为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关键词突发事件警务应对警务保障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3802一、当前加强应对涉检突发事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是确保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需有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秩序。

如何创造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秩序,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公正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行凶、攻击检察执法人员的暴力事件,一些涉案人员自杀、自残、逃跑的畏罪事件,一些案件当事人冲击机关的对抗事件等现象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些都会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工作正常开展。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如果不及时有效处置,将会对检察机关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司法警察作为检察院唯一的一支武装力量,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认真面对涉检突发事件逐步上升的严峻形势,积极思考处置突发、紧急事件警务应对机制建设,全力保障检察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初探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初探
前 司法警察 法 律专业 素 养不 高 , 务技 能有 限 , 别 警 个
定。加上检察工作与《 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 人 例》 规定 中的情形相差较大 , 以完全参照执行 , 难 法 警职能的发挥受到 了很 大的制约 。第 二 , 法警要在 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 如果检察官在紧要关头滥
基层院法警队老龄化现象严重, 无法适应检察工作
的需 要 。
用职权要求法警违法作为时 , 法警是否还应该服从 检察 官 的指挥 , 行违 法命 令 的后果 如何 对待 , 执 责任
术性 操作 , 需要 综 合考 量各 种 因素 , 既要 治标 又要 治本 , 通过 各 种 途径 解 决 制 约 法警 工 作规 范化发
展 的各 方 面难 题 。
[ 关键词] 司法警察 ; 规范化建设; 编队管理 ( 中图分类号]D 83 ( F1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7 —10 (0 10 0 l 0 62 50 2 1 )4— l9— 3



当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中存在
接受所在人 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 院司法警察部 门的管理。但 目前 , 部分基 层检察 院的司法警察 队 伍管理仍然 由所在检察院实行块块管理 , 没有落实 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没有真正 落实 , 无法实现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 的垂直 管理 , 致 司法警察 无法 接受 专业 管理 , 导 出现 “ 警检不分” “ , 以检代警” “ , 以警代检” 的混乱局面
却始终没有能够得到解决 , 警力不足且极为分散 。
制, 即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
收 稿 日期 :0 1 0 0 2 1 — 9— 7
作者简介 : 窦海j (9 9一) 男 , l 17 l , 天津市红桥 区人 民检察 院科 员 ; 张兴旺( 9 7一) 男 , 18 , 天津市红桥 区人 民检察 院科员 。

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管理之思考

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管理之思考

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管理之思考作者:庄伟明周明飞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5期摘要: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办案部门、法警部门、技术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中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对于规范检察办案工作,集成检察工作合力,提升执法中的科技化水平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办案工作区司法警察检察工作作者简介:庄伟明、周明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9-194-02办案工作区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专门用于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员和接待来访的工作区域。

规范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办案部门、法警部门、技术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中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是提高司法警察履行职责能力水平的主要环节,是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础,也是引导检察事务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

一、建立办案工作区的意义和发展趋向检察机关重建以后的一个时期,办理自侦案件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办公室或宾馆、招待所。

这种传统的粗放式办案模式在制约办案效率的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查办职务案件的保密性、安全性等带来诸多的隐患。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唯一武装队伍,既是办案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又是保障办案安全的主要力量。

办案工作区的建立,有效地保障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展示了司法警察在办案安全方面的重要职能,也有效推动了现代司法文明发展进程。

当前,规范和加强办案工作区,必须通过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侦查办案工作科技含量出发,整合检察机关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协调检察官和司法警察、检察技术干部在办案工作中的相互配合,进而有效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效率。

全面认识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的作用和意义,对我们在实践工作中规范检察办案工作,集成检察工作合力,提升执法中的科技化水平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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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办案秩序、保障
办案安全的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
与挑战,如何适应当前中政委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局需要,探索、推进司法警察管
理体制的改革,更好的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更优质的服务于整体检察工作,
日益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目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普遍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使
用不到位、人员构成不合理、履行职务错站位”的突出问题。这具体表现为:有
的基层院至今未设有法警机构;有的法警机构的人员没有编队管理,高检6%标
准人员编制没有落实;现有干警未能实现集中统一培训,更普遍的存在“文化层
次不高、人员老化、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低”的情况。由于人员的不能高度集中、
统一协调管理,法警的整体实践能力受到限制,法警职能作用的发挥大打折扣,
检警混用实际造成的是检察官与法警职责的不够分明,形成了办案工作中时时出
现的推诿与扯皮现象,其最大弊端就是造成了检察机关人、财、物的内耗与浪费,
消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背离了检察机关神圣的宪法定位。因
此,必须着手进行改革。
一、实现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应当以构建“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管理
模式为中心内容,确保法警工作保障性的实现
“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专
门机构实行法警的集中编队管理,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检察业
务与法警业务分开,由法警专司警务工作,法警队根据法警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全
院业务工作的需要合理调度警力;三是各业务部门的用警须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经检察长或分管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司法警察方可执行任务;四
是根据警务工作需要严格条件录取法警。法警队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及特点,独立
地对法警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确立这种管理模式首先是由法警工作的专业性特点决定。法警工作是具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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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危险性的工作,其业务、体能的综合需要与检察官不同,法警实行军事化
管理,强调绝对服从、高度集中,只有从检察队伍中分离出来,才能有效地进行
培训,以适应工作需要。也只有如此,才能按警务工作需要调配适合人员做警察
工作,其次是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的需要决定。检察机关在探求如何依法
办案、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先后推行了“诉侦分离”、“诉捕分离”等制
度,“检警分离”同上述制度一样,都是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内容。客观
上看,由于检警不分,侦查人员集调查取证、传唤拘传、搜查押解等事务于一身,
既不能避免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又不能保障侦查人员自身安全,而检警分离,各
司其职,本身就构成相互的监督制约,防止违法违纪,保证公正执法。第三,由
安全办案的保障需要决定。切实保证办案安全,防止和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是
高检院、省院一直强调的重要工作,检讨办案安全事故发生虽然有多种原因,但
主要还在于有警不用或无警可用。办案安全制度疏于形式,无人执行;或虽有法
警协助,但缺乏严格管理和严格责任追究,违规办案责任心差。近年来,在推行
司法制度改革、树立新型司法理念过程中,重视了对检察人员办案中存在的“重
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观念的纠正,但对司法警察职能在贯彻程序法中
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明确的认识,从来没有把规范司法警察工作和发挥警察职能
作用当作重视程序的重要内容来考虑,导致长期忽视法警工作,发挥不了法警的
保障作用。
二、实现司法警察的规范化管理,必须围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来进行
制度建设是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的保证,法警编队独立管理,其职能职责、
出警用警、执行职务、警务值班、处理突发事件等,都需依章办事、严格程序,
制度建设乃是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第一,建立司法警察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要明确分工,确定责任。要确立院
领导、法警队负责人和司法警察的各自工作目标,要根据警务工作中送达法律文
书、警务保障、安全保卫、内勤工作、看管和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护本
院受理侦查案件现场、搜查追逃、协助执行等具体业务,具体确定到位、确定到
人,符合“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作配合”的要求,形成“谁的职责谁履行、谁
3

的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工作格局。
第二,建立司法警察工作运行管理制度。一是要作出司法警察出警程序规定,
严格规范用警。从申请出警、派警、用警反馈等各个环节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警务
的各种行为,并以各项审批表、执行职务派警令、反馈意见表等表格为载体记载
用警的全部流程。二是要针对警察具体执行职务作出细则规定,其中有对现场保
护、执行传唤、拘传、参与搜查、协助执行拘留、逮捕的规定;提押、押解、看
管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案卷的规定,警务值班、处发突发性事件预案以及使
用警械枪支的规定等。其内容基本涵盖司法警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应有很强的
操作性,形成相对完整的警务工作制度体系。
第三,建立司法警察工作考核评比制度。要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职责
的基础上,对司法警察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确定司法警察工作各项内容的分值,
通过比较总分的高低反映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并对警察人员实行“绩
效挂钩”,以实绩评先、用实绩选人,增加法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
责。
第四,健全作风纪律和业务技能培训的各项制度。用中政委、高检院作出的
各项廉政、勤政规定,严格要求警务人员,不断增强警务人员防腐拒变能力,树
立公正执法的意识。制定司法警察内务管理规定,把司法警察的着装配戴、警容
风纪、出勤、请假等作为执行纪律的大事来抓,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形象,
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制订以岗位技能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考察、考核制度,
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和队列、擒敌拳、提押、实弹射击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
训练,使其成为一熟、两懂、三会的合格警务人员。
三、实现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新途径是加强办案工作区的建设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专门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接待
来访等工作,由司法警察负责办案安全警械的专用区域。警务区规范化建设,就
是要通过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侦查办案工作科技含量,发挥司法警察职
能作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协作配合,实现
检察机关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有机整合,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
4

化和现代化。
第一,办案工作区建设的提出是由于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的办案在一种缺乏
规范的工作场所下进行而导致不断出现办案安全事故。为安全办案提供一个规范
的场所,不仅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也能够对
检察机关办案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程序公正的实现。司法警察
的规范化建设,不单是以集中编队统一管理的实现为标准,为司法警察的业务工
作提供其符合管理和履行职责要求的工作平台,也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二,办案工作区应当是具有高科技、数字化的证据采集固定功能的系统建
设。首先它应是一套证据采集系统,是每一起自侦案件录音录像、亲笔供词、讯
问笔录、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的全部记载;在办案工作区内的办案取证活动在全
方位监控下进行,为固定证据、保留证据、出示证据提供程序保证。其次它应是
技术设备使用的管理系统。活动全程录像、视听资料专人保管,结案后交档案室
保存。不仅保证取证客观真实,也杜绝不文明办案行为发生。
第三,办案工作区是具有高效率指挥功能的网络建设系统。在实现与基层院
办案工作区监控系统对接后,上级院能真正成为指挥中心,实行远程指挥,并能
及时进行案情研讨、协查联络、证据展示和侦查人员的调度。
第四,办案工作区的建成,将使检警一体化、上下级办案一体化、技侦一体
化得以实现。有利于发挥上级检察机关的案件线索统筹调控作用、侦查指挥组织
作用、案件质量审查把关作用、办案安全预防控制作用。特定的环境与规范化管
理,促进干警司法理念的转变,增强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紧迫感,造就一批集
技术、业务、侦查三种能力于一身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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