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领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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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表格【范本模板】

工商登记表格【范本模板】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表格和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目录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格(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1、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个体工商户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7、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表8、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9、遗失营业执照的挂失报告(二)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表1、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审核表(三)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规范1、受理通知书2、准予登记通知书3、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予登记通知书(四)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归档目录二、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1、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5、个体工商户换验照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者签字:年月日备注: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换、增)营业执照及领取营业执照、验照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个体工商户补(换、增)营业执照申请书备注: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或遗失、损坏,申请补(换)发营业执照,或申请增加执照副本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应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本申请书和《委托代理人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营业执照申请书

营业执照申请书

营业执照申请书营业执照申请书1一、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遗失营业执照申请补领须提交下列材料: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经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4、在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5、遗失正本的交回副本,遗失副本的交回正本;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遗失营业执照申请补领须提交下列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在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4、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的,交回执照副本;遗失营业执照副本的,交回营业执照正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遗失营业执照申请补领须提交下列材料:1、投资人亲自签署的《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在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4、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的,交回执照副本;遗失营业执照副本的,交回营业执照正本;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申请补领须提交下列材料:1、由经营者亲自签署的《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2、经营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在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4、遗失正本的交回副本,遗失副本的交回正本;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

如股东签字与档案材料不符,其股东应到场签字。

本指南依据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如有变化,由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统一调整。

营业执照申请书2××县工商局××分局:本人李××,系××县××乡××村××组村民,在××县××镇××路××号承租××的门面一间,经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目前店面正处于开业前筹备阶段。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2.20•【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施行日期】2000.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五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五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19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根据2019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一)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删去第三十二条第六款。

(三)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核实开办条件”。

(四)删去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删去第(五)项。

(五)将第九章标题修改为:“公示和证照管理”。

(六)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及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八)删去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将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十)删去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收缴复印件,予以警告,处以2019元以下的罚款。

”删去第(十)项。

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一)将第七章标题修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和证照管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

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 3 2.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书 6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9 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15 5.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19 6.证照补/换发审批表23二、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样本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26 2.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书28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30 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34 5.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36 6.证照补/换发审批表38 三、登记申请一次告知单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告知单42 2.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告知单43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告知单44 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告知单46 5.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告知单48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告知单49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权限:(请选择下面一项在□内打√,未选择的在□内打×)1、不得修改本申请书任何文字内容。

□同意2、可以修改本申请书出现的错别字、遗漏和误加的文字。

□同意3、若申请的名称(字号)不能核准,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名称(字号)字词表述。

□同意4、可以修改本申请书任何内容和文字表述。

□同意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签字:年月日注:1、“委托权限”若选择第1项或者第4项,就不要再选择第2项和第3项;2、“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不得涂改,若需要更正或者修改,应当重新填写。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书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申请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个体户营业是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一定程序处理好相关手续,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世分量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携带这次材料到当地工商局办理。

一、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流程一、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世分量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二、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如下:(一)以广东省为例,首先登陆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登陆省统一认证登录,没有账户的,需要注册一个账户,里面分为单位注册及个人注册,一般开店的都是个人注册。

(二)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点击业务办理,设立登记,开店的是个体工商户开业,然后点无纸化模式,点确定。

(三)进入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名称查重,在名称中的字号输入名字,名称中的行业特点,选择你的主营业务,名称中的组织形式,选择-店,天晚资料后较下面一行会自动显示详细的名称,点击企业名称查询对比,然后再点下一步。

(四)进入填写资料申请选项,有*号的必填,经营场所地址,须详细到xx路xx号,受理机关选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保存然后下一步进入附件上传。

(五)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进入下一步执照领取,生成pdf文件,下载进行电子签名,完成后提交申请,其结果可以在我的业务中查询。

三、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世分量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

在办理时,申请人还需要填写个体户登记申请书,在个体户注册登记后,就会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营业执照。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个体户营业执照都需要先进行申请,准备三个以上的点名、租房合同、租房房产证复印件、身世分量证复印件、身世分量证复印件直接去所属工商所填写申请表就可以了。

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7篇

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7篇

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7篇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1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______ 。

特申请补办营业执照正本,望批准为盼!申请人:20__年_月_日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2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单位因管理不善,遗失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__年__月__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注册号_______________,已于20__年__月__日在《厦门日报》第__版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声明作废,现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申请人:20__年_月_日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3____工商局:我公司“______”( 注册号为______)遗失营业执照副本,已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报》声明作废,为便于企业经营,特向工商部门申请给予补发副本壹份。

申请人:20__年_月_日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4__县工商局__分局:本人李__,系__县__乡__村__组村民,在__县__镇__路__号承租__的门面一间,经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目前店面正处于开业前筹备阶段。

为合法经营,现向你分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希望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20__年_月_日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5__工商局:我公司因为管理不善,遗失__市__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号,已于__年__月__日在《》第板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声明作废,现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申请人:20__年_月_日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6海口市工商局:海南__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第三专卖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分)________。

现因公司要营业执照年检申请补办,望贵局给予批准。

海南__股份有限公司海口__有限公司20__年6月17日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范文7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人因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特申请补办营业执照正副本,望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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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领或更换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二、承办机构
XX镇市场监管所
三、服务对象
个体工商户
四、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规定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发放:经审核,现场发放营业执照。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九、咨询方式
XX镇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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