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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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

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副总、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一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

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二条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出申请。

第三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一条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标准见下表:

说明:(1)住宿需选择公司协议酒店或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报销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以报销。

(2)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3)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省内及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

第一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二条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

第三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有高铁和动车时选择动车,(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五章出差住宿规定

第一条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二条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一条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必须在《出差预算单》上注明,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第七章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一条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

“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

“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

“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二条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

第二条报销日不受周五报销日的限制。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四条超过七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2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经理责任。

第五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六条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七条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

第八条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

第九条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每天伙食补助18元。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结算。

补充说明

第一条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条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出差回公司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六条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七条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八条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九条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十条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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