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法治社会

如何构建法治社会
如何构建法治社会

如何构建法治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这段话是胡主席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简单明了的指出今后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也蕴含着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然而,社会和谐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只有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条基本特征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结合下才能实现。其中,社会主义法治应该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只有以法律手段来治国理政,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

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律的形成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依法治国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环境。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法治社会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需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地相处。

依法治国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宽松氛围。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总之,和谐是社会发展的至高境界,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整个社会的和谐,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则是依法治国,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更加迫切的需要依法治国顺

利进行,也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社会。

建设法治社会学习体会

建设法治社会学习体会 随着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进一步确立,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得以完善,并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经济秩序,推进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又以修正案的形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之中。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管理国家的根本途径。 一、通过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二、在依法治国中把握正确的原则。 一是法律优先原则。指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不得与法律相违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或冲突,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整个社会,尤其是行政机关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二是程序公开原则。这包括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公开,以及行政行为中涉及到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没有程序公开,人民就没有知情权,行政权力就难以受到人民广泛的监督,公民权利就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三是权力监督原则。行政权和执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最重要的国家权力。由于行政权、执法权具有管理领域广、主动性强、自由裁量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等特点,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容易滥用的一项权力,因此必须依法监督行政权和执法权。四是法律救济原则。指公民、法人权利受到损害时必须要有公正的救济机制。政府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

法治经营创建范文如何建立法治社会

法治经营创建范文如何建立法治社会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 ___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 ___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对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 ___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 ___的改变而改变,不因 ___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所说的法治,不应是“治民”,而应是“民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来讲,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 ___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要加强执法工作,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

第三,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第四,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本要求,是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支撑。 ___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内在反映,表现为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观念、法治文化氛围、公民法治素养等多方面,它反映并影响着我国的法治实践。开展全民普法工作,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必须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就是引导人民从观念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法治成 ___人民的共同信仰。要想让人民真正地内心拥护与真诚信仰法律,除了法律科学合理、有效实施等原因,更需要法治文化的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要求

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新目标,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法治社会建设意在强调社会公众普遍守法。它相对于国家、政府层面公权力的守法而言,指法律在公民合作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得到普遍地认可、尊重与遵守。这一观念的提出表明中央意识到全民守法业已成为法治国家建设不 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法治真正生根的前置性条件。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必须解决现实中公民守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现阶段,我国民众守法情况在不断改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现状 一是民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过去当其受到权利威胁或侵害时,多数会选择不了了之。现在多数人的法律意识已有了明显提高,权利话语也已深入人心,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会想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今,违反法律、侵害权益已经成为底线性、共识性的不当行为,容易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反感和不满。 二是诉讼在纠纷解决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越来越多

的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据统计,1981-2011年人民法院民事一审结案共1亿2623万件,平均每年407万件件,而调解的民事纠纷共1亿9264万件,平均每年621万件,是法院民事一审结案数量的1.53倍; 1981年人民调解的数量是民事一审数量的8.72倍;到2011年,前者只是后者的1.19倍。这说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业已成为社会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 三是法律服务人员队伍的数量和业务量越来越大。据统计,1981年-2011年间,我国律师数量由8571人增加到214968人,增长了24倍,年均增长率80%;每10万人口律师数量由0.86人增加到了15.95人,增长了17倍。期间,律师诉讼业务量由7万多件增长到231万件,增长了30倍,年均增长率超过100%;非诉讼业务量由4550件增长到62万件,增长了136倍,年均增长率超过450%。法律服务人员和业务的激增表明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们开始习惯借助法律开展社会交往。 四是社会纠纷数量居高不下。1981年我国有847万件民间纠纷和民事诉讼案件,2009年则升至1347万件,增长了58.9%。199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8634件,2009年则升至72万件,增长了83.16倍。1996年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劳动争议案件近5万件,2010年则升至60万件,增长了11.49倍。特别是公安机关刑事

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作为一名“90后”,“依法治国”、“法治社会”这样的字眼似乎从小就一直听到大人们挂在嘴边,而真正对这些概念有些许认识,是直到上了初中高中;上了大学,没有了政治课,这些似乎又离了自己。下面我只能以自己平时看新闻和老师上课讲的一些内容来谈谈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 先来说说我国社会法治建设的优势。从时间的角度来说,其实,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渊源是很深远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中就有关于国家律例的措施;而百家争鸣时则有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流派,他们主张君主以严刑酷法统治国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尽管与我们现代社会所主张的法治大相径庭,但这在当时已是一大进步了。而此后,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有相应的国家律例,可见,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是历史悠久的。而自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一直都十分重视法治社会的建设,尽管这中间也有走弯路的时候,但都能及时纠正,并不断地推进普法教育,使得我国法治建设稳步发展。至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已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我们的人民,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法律和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相信我们的法律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已经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上取得了不少进步,我们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首先,还是从历史的角度说起,我们的法治渊源的确很悠久,但古代的法跟我们现在的法差异极大,再者,中国古代几乎没有民主可言,人民的呐喊和法律的力量终究敌不过君权的日益强大;第二点,我国的政治体制以及相关的历史传统使得司法独立的实现有很大的难度,行政的干预对法律的真正实施是一大阻力;其次,尽管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法律中存在着漏洞这是在所难免,我们还得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再者,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法官首先考虑的似乎是各方的利益,而非法律中的各项规定,某种程度上来讲,法律简直是形同虚设。最后,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先是我们对于国家的法律并不了解;还有,当权益受到了侵犯时,我们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是私下了解或者通过一些非同寻常的手段;而从历史原因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016年12月9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10月23日)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项要求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项要求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具体要求有以下4项: 1、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法治的作用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法治的作用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然而,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必须借助于法治的践行。 社会主义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一个平等的、以社会为本位的和谐社会观。社会主义法治不但继承了法律形式意义方面的功能,而且承载了与以往任何社会都不同的新的价值内涵和社会目标,从而使它构筑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了更多、更丰富的表现形式,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管理有序的社会,而且是一个人与人相互尊重,各阶层合作互助、团结友爱的平等社会。因此,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法治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构建和谐社会坚实的法律基础。我国首先要成为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才能构建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国家的最佳选择模式。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同样证明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法制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关键。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就是发扬人民民主与依法办事的统一,通过法律形式和法律制度确立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和运行机制,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就是16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执法机构,严格依法行政,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法治所维系的秩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标志。在广泛的意义上,“秩序”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包括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法治所维护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意味着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这种有序性是通过正常的社会关系的稳定性、社会结构的有序性、事物运行的规范性、事物发展的程序性、事件的可预测性等表现出来。法治,无论是作为治国方式,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最终都要表现为一种秩序。达到某种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履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法律秩序是法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而有条不紊、充满生机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在法律秩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本标志和必要条件,和谐是一种有序的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社会运行有序体现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良好的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过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纠纷来形成和维持秩序。在我国目前这样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到了新的高度,并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向往法治,却缺乏真正的法治观念。遇事找关系的多,找法律的少;找领导的多,找律师的少。熟人间打官司被看作“撕破脸”,“一把手”当了行政诉讼的被告,就感觉丢了威信……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把法律铭刻在每位公民的内心深处,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重视法治精神 有遵纪守法,也有胡作非为;有法治文化,也有戾气弥漫。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法治意识觉醒,法治理念有较大提高,依法维权愿望迫切,但是对法治的全民敬畏尚未形成。 “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特别是宪法这一国家大法治理国家、治理政党、治理社会的原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体系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 简而言之,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其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因此,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规的颁布实施,必须使“法治”在每一个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法治的重要性,古已有之。《管子·霸言篇》:“我国亦法令如牛毛矣,然曾无所谓法治精神者以贯注之,是以有法等于无法也。”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努力,我国的法治已达到了新高度。 1997年,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理念载入宪法;2002年,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2007年,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2012年十八大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都牵扯广泛的利益。如何推进改革,就要从制度上挖掘“红利”。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兼具调节利益格局的功能,法治就是改革的制度选择。 法治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全社会的一体遵行。如何制定治国理政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以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的法治思维,奠定法治国家的坚实根基。 一、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积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照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 (一)法治文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精神支柱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为民主创造稳定运行的空间,引领民主走向理性轨道,保障民主健康发展。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无法立足,甚至会走向反面。作为意识形态的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文化具有规范力,可以内化为公民的个体思想,从而规定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他们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律且被严格遵守的状态。法治文化的形成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对政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只有培育和形成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才能更加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法治文化是推进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根本保障 法律与任何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美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英格尔斯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制度以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化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

建设法治社会演讲稿

建设法治社会演讲稿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 大家中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 时光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步入了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从今年开始,每年 的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本月为法制宣传月。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 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今年全国教育系 统宪法学习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学校无制度不安。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我 们每一个人都要认真体会核心价值观内涵和精神,要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要知法懂法。 同学们,2021全国宪法宣传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我们咸宁市宪法宣传主题为“建设法治咸宁”,崇阳县宪法宣传主题为“建设法治崇阳”,而“弘扬宪 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便是我们沙坪中学的宣传主题。为了我们的校园能够和谐平安, 我们就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做起: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耳边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我们应该 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我们不仅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让他 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国家的法令法规的践行,学校结合师生特点和特殊环境对大家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沙坪中学的老师和学生,我们 只有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学习;才能实现“弘扬 宪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的美好愿望。 行动起来吧,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平安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吧。最 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平安、快乐! 谢谢大家! 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法治社会建设的法律规范方案试题

题目1/19 关于依法治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依法治校与依法行政是不同领域的概念,二者没有关系 ?B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C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 ?D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 解析 正确答案:A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因此,A项的说法不正确,当选。 题目2/19 社会主体通过自身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法律规则的促进作用,自觉按照法律规范行为的活动称为()。 ?A法的实施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适用 解析 正确答案:B 社会主体通过自身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法律规则的促进作用,自觉按照法律规范行为的活动称为法的遵守。答案为B。 题目3/19 关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 ?B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 ?C民主能够促进民众权利和自由意识及能力的提高,培育其守法精神 ?D民主与法治发展没有任何关联 解析

正确答案:D 民主政治必然也必须是法治政治,民主政治离不开法治,而法治也离不开民主,民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具体来说,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民主能够促进民众权利和自由意识及能力的提高,培育其守法精神;发扬民主能够更有力地约束国家权力。故正确答案为 D项。 题目4/19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 ?B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 ?C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D法的作用只能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解析 正确答案:D 法的作用分类很多,主要是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因此,D项说法错误,当选。 题目5/19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下列属于宪法实施途径的是()。 ?A宪法修正 ?B宪法监督 ?C宪法解释 ?D以上皆选 解析 正确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违宪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根据我国的宪法实施机制,我国宪法实施的途径主要包括宪法修正、宪法解释、宪法监督、专门委员会调查等。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题目6/19

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法治体系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人们法律意识的与时俱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否顺利构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思维方式和情感意向与法治进程的相互协调。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获得了很大的提高。然而,作为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大国,封建残留的影响仍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可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为贵”,“忍为上”的息诉思想以及“以义为上”的价值观和等级观念导致社会群体的权利意识普遍淡薄,很多公民仍然按照传统观念参与社会生活。人们传统的思维中判断一个人的善与恶是采用道德标准而不是法律标准,在这一背景下人们很难产生强烈的权利意识﹑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等。在古代,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君权至高无上,君主不受法律的限制,也无遵守法律的义务。这就使得在社会关系的调整上,权力机关习惯于采取强制手段,命令手段,专横手段。中国人对君主、领袖的崇拜一直绵延了几千年,在人们眼中法律是权力的工具,习惯于把法律看作是一种令人畏惧的、异己的、对立的力量,而没有认识到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人们行使权利的自觉性程度不高,权利观念的缺乏直接制约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内在机制的形成。例如如果大部分人缺乏政治权利观念,对政治漠不关心,必将会使民主被少数人操控,从而有名无实,法治的基础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公

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法律、理解法治的内涵,从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阵地和重要平台。因而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首先,在公民中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要求不仅仅是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更主要的是着力提升公民的法律观念和用法意识。进一步宣宪法,强化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加强民主、选举、人权、法治的宣传,以此提升公民理性有序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其次,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人权保护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观念。十八大报告强调了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全民守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因此,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核、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等制度,推进公职人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尤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他们的人权意识和程序观念。

构建法治社会

构建法治社会 舒城职高高三(4)班叶方圆 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要做到国泰民安,才能强盛兴旺。而国泰民安,也并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虽说现当今的社会没有枪声,没有战乱,但是我们总能从各个细节中感受到人行为的污秽,灵魂的肮脏,这本是与“法治社会”的醒目标题所相排斥的,如果不杜绝这一现象让犯罪者无法醒悟,或风华正茂的青年又走上绝望的不归路,那么无疑“构建法治社会”将永远成为一句空话!一句只能付诸东流而无法兑现的空话。 法治,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词语,但真正明白“法”事什么又有几人? 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电脑越来越普及,电脑游戏也随之发展起来,越来越多的中学生开始沉迷,久而久之成瘾走向极端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因而就有了各种惊心动魄的案例! 某所大学一名21岁的大一学生网吧连续玩了5个小时的游戏,在他准备下楼返校时,突然头痛,继而昏迷,呼吸停止,医院收治后诊断为“脑死亡” 北京一少年小新17岁为了偷钱上网,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网络,学习成绩突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

没钱上网曾偷卖了家里台球桌,偷了2000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玩网成瘾后酿成大祸。 15岁少年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半夜持刀砍杀自己的母亲,在抢得8000元后离家逃走。 国家有效数据显示,目前中学生患“网瘾证”的比例已经高达14.8%当我们看到这一幕又一幕,那些披着美丽外表的“毒蘑菇”,被我们痛恨自制是一个人的内在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始终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的青春失去美丽! “法”是每个人一生当中一定要遵守的定律,“法”是一条无形中锁链把我们的无知行为闹闹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让我们能站得直,行的正。 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多了解法律知识,开拓视野,否则人们的言语和表情只能永远书写“无知”二字,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犯罪,犯错是我们在生活中做的一件不该做的事,而犯法和犯罪呢?它是长满刺的玫瑰,虽然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得不偿失。 “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

大学生在建设法治社会中发挥的作用

大学生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作用及探讨学院:文传学院班级:B0831 姓名:王艳妮学号:20805210102 法治社会是和专制社会或专制国家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国家权力受到有效的控制,整个社会由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律所支配的状态。一 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具备精神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即具有法治的精 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简约而言,法治的精神方面主要是指整个社会 对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认同和坚决的支持,法治的制度方面主要是指反映 民主精神的国家制度的存在。 法制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就要求我们要做以下事情: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执政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宪法秩序,实现宪政。宪法与宪政,有如法制之于法治。宪法是宪政的基础。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法,规定了施政的基本规则,据此可限制政治权力;同时,规定了公民权利,据此公民可以制约政治权力。但是,有宪法不等于实行了宪政,只有建立起宪法秩序才能有宪政。宪法秩序是宪法的实践方面,即在政治关系中执行和实现了宪法。所以,良好的宪法秩序是法治的重要目标和结果,更是是否厉行法治的重要标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根本依据。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自觉地以宪法为根本准则,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的实施。这就要求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为此,宪法应当进入司法。要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得到纠正。其次,要进一步健全依法执政的法制。依法执政要求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目前我们党依法执政所依据的主要是国家政权运作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能适应依法执政的法律需求。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健全有关的法律,科学界定执政党的领导职能、执政方式和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从法律制度上保证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组织实行依法领导,保证国家政权组织依法行使职能

第二讲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

第二讲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1题】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1.0分) 答: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C:公平正义D:党的领导 标准答案 A 【第2题】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1.0分) 答: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标准答案 B 【第3题】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1.0分) 答: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标准答案 C 【第4题】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1.0分) 答: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C:公平正义D:服务大局 标准答案 D 【第5题】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1.0分) 答: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 C:服务大局D:党的领导 标准答案 D 【第6题】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是()。(1.0分) 答:A:勤政守法B:甘当公仆C:文明执法D:清正廉洁 标准答案 C 【第7题】关于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分) 答:A:权力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B: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C:特殊情形下可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D:同样的情形同样处理 标准答案 C 【第8题】当前,政法各部门相继提出了诸如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等一系列的规定和办法,这集中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哪项要求?() 答: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C:坚持秉公执法D: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标准答案 D 【第9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是()直接的理论根据。(3.0分) 答:A:严格、公正、文明执法B:执法为民理念 C:自觉接受监督 D:严格依法办事 标准答案 B 【第10题】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的科学结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 识的升华。(1.0分) 答: A: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工B: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C: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D: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 标准答案 C 【第11题】中国共产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1.0分) 答:A: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B: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C: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D: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标准答案 B 【第12题】“为政以德”所反映的“以德治国”理念,是我国古代()的经典部分,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古为今 用”。(1.0分) 答:A:儒家思想B:道家思想C:法家思想D:墨家思想 标准答案 A 【第13题】依法治国的客体及其对象是()。(2.0分) 答:A: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B:实现宪法和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C: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D: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依据 标准答案 C 【第14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1.0分) 答:A:安定和有序B:公平和正义C:诚信和友爱D:民主和法治 标准答案 D 【第15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1.0分) 答:A:国家机关在维护宪法权威方面负有法定义务B: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 C:法律的权威完全在于立法中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D:法律对人的社会生活具有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构建法治社会

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构建法治社会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

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有一名身着囚犯服装的青年,他才19岁,正值花季年华,正洋溢青春魅力的他却要在高墙里、铁窗前度过19岁。家人心痛,亲友在心痛,同学也在心痛…… 他忏悔地说道:“着实艰苦,失去自由,失去亲情,痛不欲生。”是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曾经,如果他不沾染社会风气,不讲“江湖义气”与“哥儿们”义气的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记得些父母的泪,也不至于蹲监狱;那时,如果不涂一时之快,不带同伙去“揍”那网友,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也不至于使得父母伤心欲绝。让我们反省自己,沉思他的历史,是否要让那段过去重演…… 忠言逆耳利于行 紧接着又是一位犯人在讲述自己的曾经:在校学习时,因不听父母的良言,认为自己的羽毛已经丰满,可以物通无阻地飞翔于蓝天了。因此时常旷课,逃学,结交了些不三不

四的社会青年。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经常与“狐朋狗友”进行“拦路抢劫”,抢到的钱平分,时之“其乐融融”,却不知自己已经逼向悬崖。当母亲哭着乞求他的时候,他却不“悬崖勒马“,直到”东窗事发”才知后悔。可惜,一切已经太晚了。19岁的他自毁了元量的前程和似锦的青春。他的过去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享乐是一瞬间的,而痛苦的记忆却是永远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一点思考

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一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确立了总目标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顺应了全球发展的新要求,我党跟随了时代迈进的新步伐,把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任务提上了日程,推进三者的建设一体化进程。我就对法治社会的建设作出一点思考: 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是: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均纳入到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控和治理,而法律是建筑在尊重人类的人格、尊严、自由、合理愿望、进取精神和财产权利的基础之上;法律具有至上的地位和最高的权威,国家中的一切权力均根源于法律,而且要依法行使;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和信仰及其他情况而在权利和义务上有差别;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准许的,每个人只要其行为不侵犯别人的自由,不超越法定的界限,就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活动,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理由不受剥夺,一切非法的侵害(不管是来自个人或国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补偿。 我认为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完善好国家的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各自职能和相互关系;关键在于公民的法律意识(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尤其是高层官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和谐理念落到实处,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一、完善国家机关各自职能及相互关系 目前,我国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理念、程序、内容、方式上等都不完善。我认为,完善法律制度,培育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环节。 第一,在立法上上,加强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在立法观念上,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法律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在立法的程序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健全立法听证等制度,使立法能充分体现民情、表达民意;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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