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艺术教育工作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根据“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加强组织管理

1、重视艺术教育工作,构建艺教管理网络。做到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有校中层干部具体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将艺术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之中。

2、成立艺术教育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艺术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艺术教育工作,解决实施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按规定要求配备专用教室,配备现代化信息技术设备以及音乐、美术教学器材,订制并用好艺教音像材料。

4、每年有艺教活动经费投入,添置演出服装、艺教设备,维修保养艺教器材。

二、落实课程计划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艺术类必修课程,学校音乐美术开课率达到100 %。结合二期课改以及学校实际开设篆刻等艺术类校本课程。

2、组织全体艺术教师进行二期课改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课改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

3、艺术学科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学能坚持基本常规,对学生的成绩考核科学、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显著。

三、艺教老师职责

1、音乐、美术专职教师,负责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每人负责指导一个兴趣小组,力争出成绩。

2、重视艺术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组织全体艺术教师进行二期课改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课改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

3、艺术教师要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能够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40 岁以下的艺术教师必须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书。

4、校园艺术文化氛围浓厚,开辟艺术画廊、艺术专栏、篆刻长廊,陈列学生的艺术作品。校园整体布局规划群策群力,布置更换工作落实到人。

四、教研活动到位

1、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培训活动、研讨活动,能开设区级及区级以上的研讨课,示范课。

2、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申报美术、音乐课题,加强课题的规范管理,建立课题档案,定期开展课题活动,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

3、能定期开展学校教研活动,一次活动突出一个主题,解决一个问题。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活动记录、有评价。

五、艺术活动丰富

1、学校积极开展艺术课外活动,成立艺术团队或兴趣小组,艺术课外活动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有师资、有制度。

2、学校艺术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面达到80 %以上。学校每学年必须组织一次全校性的艺术活动(艺术月、合唱节等),丰富校园生活。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学校有鼓励师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的措施,每学年组织艺术团队参加区级以上艺术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六、奖励制度保障

1.参加艺术竞赛活动获得集体奖,个人获奖,奖励方法参照学校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2. 学校把课外艺术活动和相应的宣传工作适度计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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