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管 理 办 法(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2.20•【文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3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邮政业寄递安全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障从业人员、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邮政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邮政业务、快递业务,接受邮政服务、快递服务以及对邮政业寄递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业寄递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应当对使用其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的企业的安全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其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的企业执行邮政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利用邮件、快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非法扣留他人邮件、快件,不得损毁邮政设施、快递设施或者影响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交寄、收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实名收寄管理制度。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显示或者关联的信息一致;予以收寄的,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作出验视标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及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及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今天小编整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及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3.1. 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3.2. 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3.4. 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3.5.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6. 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3.7. 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4.1.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2. 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5.1. 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5.2. 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6.1.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6.2.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2020最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意见稿)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1. 总则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 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一)发挥领导作用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四篇)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安全管理机构是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相符合,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性文件。
2. 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负责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消除或减轻安全风险。
3. 安全培训和教育:负责组织和实施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安全意识的提高、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知识普及等,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4. 安全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 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宣传和推广:负责组织和推广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7. 协调与合作:协调企业内外部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维护企业和公众的安全。
总之,安全管理机构在企业或组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职责是确保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预防和减轻安全风险,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保障企业和公众的安全。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二)安全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或部门。
在不同的组织或行业中,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1. 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安全管理的体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确保其落实和执行。
2. 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负责对组织内部及外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组织的安全。
3. 安全培训和教育:负责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的认识和理解,提供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正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人选候标投的件 条合符出荐推�审预案方和查审格资行进人标投的权营经许特对�件条标招据根�二� �标投理受�件条标招布发开 公会社向�后准批府政民人县、市、市辖直报�目项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出提�一� �者营经者或者资投择选序程列下照依当应门部管主 条八第 。件条他其的定规章规、规法性方地�七� �案方营经的行可实切有�六� �员人位岗键关等营经、务财、术技的量数应相有�五� �绩业的好良和历经业从的应相有�四� �力能债偿的应相及况状务财、信资行银的好良有�三� �备设、施设和金本资册注的应相有�二� �人法业企的册注法依�一� �件条下以备具当应者标竞权营经许特与参 条七第 。管监强 加同共 �则原的商协等平方各关有着本当应 �营经许特施设础基用公政市的域区政行跨 。享共施设础基用公政市的域区政行跨 励鼓�则原的源资置配效有�局布理合持坚当应�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施实 条六第 。则 原的先优益利共公和正公、平公、开公循遵当应�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施实 条五第 。施实体具的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的内域区政行本责负� �门 部管主称简下以�权授的府政民人据依门部管主业事用公政市府政民人县、市、市辖直 。作工督监和导 指的动活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的内域区政行本责负门部管主设建府政民人区治自 、省 。作工督监和导指的动活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国全责负门部管主设建院务国 条四第 。定确序程和式形定法过通市辖直、区治自、省由目项的营经许特施实 条三第 。法办本用适 �的营经许特施实法依�业行等理处圾垃、理处水污、通交共公、热供、气供、水供市城 。度制的务服项某供提者或品产业事用公政 市项某营经内围范和限期定一在其确明 �者营经者或者资投业事用公政市择选制机争竞场市 过通�定规规法、律法关有照按府政指是�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称所法办本 条二第 。法办本定制�规法 、律法关有家国据根�展发康健业事用公政市进促�全安共公和益利共公会社障保�管监场 市强加 �动活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范规 �化场市业事用公政市进推快加了为 条一第 法办理管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 日九十月三年四○○二 焘光汪 长部 。行施起日 1 月 5 年 4002 自�布发予现�过通 论讨议会务常部次 92 第经日 42 月 2 年 于已》法办理管营经许特业事用公政市《
总局令第38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5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第八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XX营业所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检查内容 (2)第三章安全检查形式和方法 (3)第四章安全检查的频次和范围 (3)第五章安全检查的组织 (5)第六章安全检查工作流程 (6)第七章隐患整改 (8)第八章责任追究 (8)第九章检查归档 (8)第十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安全保卫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制,促进检查工作的合规性,提升安全防范水平,根据监管部门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检查是指由集团公司和银行各级机构安全保卫部门对辖内机构、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防范设施运行情况等开展的检查活动。
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对代理营业机构开展的检查、银行对自营机构开展的检查和对代理营业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安全检查主要任务是监督指导金融安全保卫工作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保卫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安保类案(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检查原则:(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五不放过”。
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做到“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级机构及集团公司代理机构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检查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各级机构对代理营业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贯彻落实金融机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员工安全防范教育培训。
(五)制定安保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对本级机构及辖属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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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强化全员安全防护意识,确保我公司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和安全管理网络职责进行安全管理活动,落实“两措”计划,特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网络图(附后) 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七无”目标:无重大设备事故、无人身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未遂事故、无误操作事故、无习惯性违章;稳定生产完成两个连续安全运行100天。
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人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电力工业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特制定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网络成员是该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安全生产是电力工业的根本方针,也是现代企业的显著特点。厂长亲自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二、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规定,坚持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摆在全公司工作应有的位置。 三、 建立、健全公司独立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生产无人负责的现象。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各级组织和每个人。 四、 协调各级领导作用,围绕电力生产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各级领导作用,为保证安全做好各自应作的工作。 —2—
五、 在编制新建、扩建工程增加生产能力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置。 六、 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把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重视抓好工业卫生,积极安排粉尘治理,不断改善员工文明生产环境,达到安全文明生产。 七、 严肃认真对待一切事故,对重大事故要亲自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 八、 组织公司干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分析,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安排解决,并对一月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生产副厂长是公司生产直接领导者和负责人,在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通报以及规程制度。经常对生产干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落实情况。 二、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群众,开展经常性安全活动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抓好定期检修、运行维护、预防性试验和五项监督(金属、绝缘、化学、仪表、热力)工作。 三、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修编并审批现场规程制度和各种必要的技术管理资料、监督贯彻执行。 四、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负责做好生产准备工作,使之达到合乎安全投产条件。 五、 组织编制审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切实按期执行,积极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改善劳动条件符合电力工业安全卫生要求,防止职业病发生。 六、 组织编制审批生产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各级生产干部进行规程制度考试,批准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主持全公司性反事故演习。 七、 抓重点、抓薄弱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和掌握安全生产典型经验,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发动群众予以解决。 八、 每月召开安全分析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形势,并找出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明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
九、 负责安全网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网会议,组织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与推动专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安全网工作水平。 十、 严肃认真对待一切事故、对重大事故要亲自主持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
安全生产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协助副厂长积极贯彻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通知、通报以及规程制度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落实情况。 二、 按照职责分工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好生产过程中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安全落实情况。 三、 具体组织搞好本职责任范围内的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四、 根据生产情况,制定、编修和审批符合生产实际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审批各类保证安全运行或检修技术方案和措施计划。 五、 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搞好两票三制的贯彻,抓好现场、设备标志、安全标志和各种生产技术资料、图纸、台帐记录等,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六、 主持参与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分析工作,指导各种专业研究解决在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 七、 审批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各种方案,指导制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等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 八、 协助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主持事故分析会议,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工作中实施。
值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模范带头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检查的决定指示,以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厂内外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在值班中是全值安全第一负责人。 二、 掌握各种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等都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掌握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4—
三、 掌握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的隔离情况,做到安全可靠,坚持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 四、 对运行设备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由于无操作票或因操作票有差错造成误操作,值长负重要责任。 五、 所有生产现场涉及安全生产的一切指挥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错误指挥,造成后果者要负直接责任。 六、 值长指挥临时人员参加维护及运行操作时,必须考虑他们是否胜认。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人员,绝不能安排其工作。 七、 搞好本值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班解决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每月要向全值人员分析本值的安全情况。 八、 要坚守岗位,去岗位检查工作应告知班长。班长不在主盘时,值长不得离开。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处理规程指挥全体人员积极果断处理,如擅离职守造成指挥系统失灵,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九、 当值的事故、障碍和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论述清楚,要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并向厂部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部)提供原始材料。 十、 对其值内一切责任事故、误操作和不正确的运行方式以及不遵守现场劳动纪律等都要抓好和负起责任。
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专工是单位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二、 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通知、通报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三、 按月召开生产安全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坚持对的表扬,错的批评,及时明确布置安全生产任务。 四、 加强技术管理,组织编制修订现场规程制度,建立健全技术管理资料,采取预防季节性事故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五、 深入现场,掌握进程制度、各种技术记录执行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特别要掌握现场设备缺陷情况,本着大设备不过天,小缺陷不过班的要求及时解决处理。 —5—
六、 组织编制年、季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生产区合于安全技术卫生条件,达到防护设备齐全,安全用具良好。 七、 抓好生产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规程技术考试,员工要达到三熟三能,以适应生产工作要求。 八、 加强对安全员和生产人员的领导工作,根据情况召开班组长、安全员会议,抓好一事一分析,相互交流安全工作经验,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九、 对本工段发生的一切事故异常、人身伤亡未遂事故必须严肃对待,及时报告上级,组织分析原因,找出责任,制定对策,并按规定提出事故报告。 十、 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具。
班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班长是班组生产的组织者和领导人,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长要带领全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各种规章制度,把全班安全工作排在首位。 二、 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积极热情支持安全员工作。 三、 在分配工作时,要能够保证安全和胜任工作,要对本班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四、 组织本班人员,坚持每周开展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及布置工作时要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五、 对本班组使用的各种安全检查工器具,要保证符合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监督全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 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不合格人员顶岗操作或独立工作。 七、 班内发生一切故障异常,都要立即组织抢修和处理,同时迅速报告上级。对待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小题大做接受教训制定措施并加以实施。 八、 负责对新员工安全教育,尽快提高新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注意掌握好员工的安全作业。 九、 解决本班生产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对待设备缺陷要做到大缺陷不过天,小缺陷不过班,遇有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 —6—
十、 掌握本班无论干任何工作都要有安全措施,对于批准的安全措施负责贯彻执行,及时纠正违章和冒险作业。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自觉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两票三制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 维护和保管好所有的工具,做到使用前认真检查,正确使用,对不熟悉的工器具及设备必须经操作训练后方可操作。 三、 工作现场,对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要尽职尽责,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自身的安全,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要负安全责任。 四、 发生不安全的问题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五、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参加抢救和处理,并主动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在事故调查中如实反映情况,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预防措施。 六、 按规定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违章的服装,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七、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热心帮助新员工提高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八、 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清,停电范围不明确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三、管理考核办法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保证电厂稳发、满发、多供、经济、安全有效的运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对无票(补票视为无票)、搭票工作将严肃处理,发现一人次处罚20-50元。 2、 运行各部包括检修部门,在进行设备巡视和检修时,都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凉鞋,发现违规者每项次10元,因未穿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按《事故考核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