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的处分权及责任承担分别是怎样的
房产共有协议书范文7篇

房产共有协议书范文7篇篇1甲方(产权人1):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产权人2):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有房产,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共同拥有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房产共有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房产基本情况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比例:甲方(产权人1)占% ,甲方(产权人2)占% 。
三、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双方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2. 双方均有义务维护该房产的完好,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包括出售、抵押等);3. 双方应按照约定比例分担该房产的税费、维修费用等;4. 双方应共同协商处理与该房产有关的事务。
四、共有期限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共有效期为永久。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若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产权人1)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盖章(如有):____________甲方(产权人2)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盖章(如有):____________乙方签字(如适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盖章(如有):____________【注意事项】(请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1. 在签署本协议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共有房屋的属性及其权属登记

中国房地产!""#$%&’房地产行政管理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管建平当前在城市房屋权属和房屋拆迁管理中,对共有房屋的处理是一个热点和难点,因此认识和把握共有房屋的内涵,十分必要。
一$共有房屋的基本概念根据物权的基本原则,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物权,但一个物权同时由数人享有,则无不可。
所谓共有指的就是一个物权同时为数人共同享有的状态。
房屋的所有权,是一种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物权。
房屋所有权的分割,有量的分割和质的分割;将一个所有权分为几份,几个主体各有一份,是为所有权的量的分割;将一个所有权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各权能()有占有、使用权能,*有收益、处分权能+是为所有权的质的分割。
前者的形态为按份共有。
既不表现为量又不表现为质的所有权联合体为共同共有。
房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所有时就称为共有。
共有并不是有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共同为同一个权利主体。
房屋共有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同一房屋,这种同一房屋可以是单一性的,如一间房屋、一套房屋,也可以是复合性的,如几间或整幢房。
但不管是单一性或是复合性,房屋共有人都是将其作为一个联合体享有所有权,而不能去把该项房屋进行分割,否则也就不能形成共有关系了。
房屋的共有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
二$房屋共同共有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对同一项房屋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形式。
这种物权关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房屋权利的非排他性。
共同共有的两个主体对同一房屋享有共同的用益权与处分权,每个人在使用房屋时都不能排斥他人的使用。
第二,房屋权利的模糊性。
共同共有的每个主体对共同共有房屋的权利不分份额,财产归属界定不明,就共有人内部而言是模糊的。
第三,基于房屋的共有关系而发生。
共同共有房屋的产生基于一定的房屋之共有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合同的合伙关系等,正是一定的房屋之共有,才导致了共同共有关系的产生。
知识产权共同共有指的是什么?

知识产权共同共有指的是什么?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共有其实也就是指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人对同一项的知识产权一起共同享有同一个知识产权。
那么关于知识产权共同共有指的是什么?律师365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共有其实也就是指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人对同一项的知识产权一起共同享有同一个知识产权。
那么关于知识产权共同共有指的是什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知识产权共同共有的概念知识产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对特定知识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一个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共同共有,往往依据共同的研发关系而产生。
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此处的“共有”,应为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103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我国《婚姻法》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但不能以此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为夫妻共有,共有的客体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许可费用和转让费用等收益,而不是知识财产。
一般情况下,由于知识财产的个人属性,往往被认为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知识产权共同共有人权利行使有关重大事项的权利行使,共同共有人应该按照人数进行表决,一人一票,表决结果以多数票为全体权利人的表决结果;行使转让权和设定定限知识产权等重大事项之外的事项,在不妨碍其他共有人行使的前提下,每个共有人都可以单独行使,如普通许可。
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权利及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权利及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一、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权利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一,位高权重,身份地位显赫。
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权,在一定条件下,因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在执行公司职务,公司在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9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法考试资料(专业讲义)第11讲_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共有物的处分

第五单元共有考点03: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P51)1.对外转让根据《物权法》第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内部转让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继承或者遗赠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同等条件6.数人主张优先购买的处理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优先购买权的不当行使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未在规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2)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
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时,须经乙、丙、丁同意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C.如丙以50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份额,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答案】ABCD【解析】(1)选项A: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无须经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2)选项B: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应按转让时各自的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选项C:戊采取一次付清的方式,而丙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并非同等条件,丙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权;(4)选项D: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出卖时未通知对方,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出卖时未通知对方,买卖行为是否有效【案情简介】2009年8月5日,陈某与段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将其位于xxx区附近的某处房产,出售给段某,成交价为人民币128万元。
同时,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按照房产转让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当日,段某交付定金10万元,后陈某以出售房屋系其与案外人李某的共有财产,案外人李某不同意出售为由,不再履行合同,并将定金10万元退还给了段某,段某认为陈某的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陈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384万元违约金;3、陈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审理中,法院查明,涉案房屋系陈某与案外人李某共同购买,原价110万元,双方约定,陈某出资109.9万元,李某出资1.1万元,其中陈某占份额的99%,李某占份额的1%,并且李某出庭作证,不同意出卖共有房产。
【案件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陈某作为占99%份额的(即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不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能否直接处分其与李某按份共有的财产。
关于这个问题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本案陈某与段某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还是有效合同,进而关系到陈某是承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还是承担因其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对此,一审和二审法院做出了不同的认定,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本案争议房产的共有权人李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争议房产,故陈某与段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于段某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陈某所占争议房产的份额为99%,应有权独自处分该房产。
共有房屋无权处分的效力探析

共有房屋无权处分的效力探析作者:黄瑜来源:《中国学术研究》2013年第11期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以无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合同。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是不动产的无权处分合同,对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法,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无权处分人在转让不动产时没有将不动产登记在受让人名下,将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故本案中王华香得以以物权对抗顾永福因该份无权处分合同而获得的债权。
无权处分行为人签订的债权处分合同是有效的,有无处分权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分离。
无论第三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因无权处分所签订的合同是当然有效的。
本案中二审的判决促进了法律交易的定位安全,谁要想取得某项通常可以让与的权利,谁就应当可以直接信赖“不得以法律行为排除权利的可让与性”这一事实,该判决对于保护交易双方的信赖,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是有利的。
在无权处分行为中,无权处分人虽然因为对标的物没有处分权,而损害了权利人的私人利益,但是却没有直接的损害的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国家往往有利,故法律没有以强制性规定宣布无权处分时双方的合同无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小理性的强制规范的,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132条的规定是属于管理性规定还是效力性规定,依据王利明对强制性规定的区分方法:1、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2、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但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属于效力性规定;3、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管理性规定。
故《合同法》第132条第一款为管理性规定,因此不能以此来认定无权处分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房产共有人协议范文(2篇)

房产共有人协议范文甲方(共有人):乙方(共有人):丙方(共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共同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产基本情况1.1 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房产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办公等)。
1.3 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产权,房产的权属比例为: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丙方占____%。
二、共有权行使2.1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2.2 任何一方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独处置房产,包括出售、转让、设定抵押等。
三、管理及维护3.1 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参与房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2 房产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权属比例分担。
3.3 重大维修、改造或处分房产的事宜,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四、收益分配4.1 房产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增值等)按甲乙丙三方的权属比例进行分配。
4.2 收益分配事宜应在每年底前完成,如有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
五、费用分担5.1 房产所产生的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日常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权属比例分担。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
6.2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有人的处分权及责任承担分别是怎样的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于同一个物享有所有权。
在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对于共有物的处分,原则上应当协商,在不损害其他共有方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进行。
共有人的处分权及责任承担分别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共有的种类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2、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二、共有人的处分权及责任承担分别是怎样的
1、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4、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三、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共有人的处分权及责任承担分别是怎样的”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学习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