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传感器位置的规定
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距工作面5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的回风侧无淋水的位置。
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无淋水的位置。
风速、负压、开停传感器应安装在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位置。
井下设备的管理
设备的安装、拆除,由技术负责批准,由监控维护人员实施。
井下传感器的管理,由专职维检员进行检查、移动,放炮前放炮员必须维护好传感器及传输线路。
每班专职瓦斯员,必须对照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误差0.03%为正常),做到瓦斯排版、原始记录手册、日志报表、传感器显示数据“四对口”。
瓦斯传感器报警,必须先停止工作面工作,向值班矿长报告,并向公司监控调度室室汇报,通知瓦斯员查明原因,处理完毕井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
传输电缆、分站、井下设备由每班维检员巡视监护,如丢失、损坏要及时汇报。
按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每十天校验一次,适用中必须对每台仪器的使用情况惊醒逐一记录。
风俗传感器至少每10天检查一次,并进行除尘。
传感器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更换。
监控室每天打印一次瓦斯报表,并经过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对井下瓦斯浓度监控范围的规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总回风报警浓度≥0.7%。
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煤矿技术操作规程1.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1 煤矿安全生产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通过合理的技术操作和正确的管理措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稳定运行。
1.2 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1.2.1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1.2.2 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程和规定,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1.2.3 落实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1.2.4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和设备的正常运行;1.2.5 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1.2.6 建立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1.2.7 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运行。
2. 煤矿开采作业规程2.1 煤矿开采作业是指从煤矿中开采出煤炭资源的过程,包括采矿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2.2 煤矿开采作业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2.1 煤层勘探和开拓工作的准备和操作规范;2.2.2 井巷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的准备和操作规范;2.2.3 煤层采掘工作的准备和操作规范;2.2.4 煤炭运输和装载工作的准备和操作规范;2.2.5 煤炭堆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准备和操作规范。
3. 煤矿通风系统操作规程3.1 煤矿通风系统是指为煤矿开采作业提供氧气、排除有害气体和煤尘、调节采空区气压等的设施和设备。
3.2 煤矿通风系统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3.2.1 通风系统的启停和调节操作;3.2.2 通风风路的选取和布置;3.2.3 通风设备的检修和维护;3.2.4 通风系统的运行状态监测;3.2.5 通风系统的事故处理和应急处置。
4. 煤矿安全监测规程4.1 煤矿安全监测是指通过一系列的监测手段,获取矿山的安全信息,判断和预测矿山的安全状况。
4.2 煤矿安全监测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4.2.1 瓦斯监测的方法和标准;4.2.2 煤尘监测的方法和标准;4.2.3 地质构造和地应力监测的方法和标准;4.2.4 瓦斯涌出和顶板运移监测的方法和标准;4.2.5 水文地质和水文监测的方法和标准;4.2.6 火灾和爆炸的预警与监测的方法和标准。
采煤机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三篇)

采煤机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一、检修准备工作详述在开展检修作业前,必须细致完成以下准备步骤:1. 工作人员需逐一核查所携带的工具和设备,保证其完整无缺且功能正常;2. 工作人员应确认检修区域电源已彻底切断,并在进入作业区域前及时通知其他协同作业人员;3. 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劳保鞋、防护手套及防尘口罩等,确保个人安全。
二、设备操作流程规范在执行设备检修任务时,应严格遵循以下操作流程:1. 作业前须确认设备已处于完全停机状态,并已经切断电源;2. 检查周边环境确保无安全隐患,并移除可能的障碍物;3. 迅速识别并排除设备潜在的故障点,实施必要的修复作业;4. 在重新启动设备前,对所有活动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运作正常且连接稳固;5. 依据设备操作手册指导,准确调整设备参数和配置;6. 对所有传感器和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作,并保障监控系统的可靠性。
三、检修作业注意事项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下列各项注意事项须得到充分重视:1. 检修人员需与团队保持有效沟通,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2. 如发现设备存在重大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中止作业,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3. 工作人员严禁随意更改设备工作参数,防止设备异常运行;4. 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应穿着得当,避免穿着宽松衣物或携带易燃物品,确保个人安全;5. 在使用动力工具或电气设备时,必须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规范,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6. 检修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理作业区域,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四、后续工作及记录要求检修作业结束后,须完成以下工作并做好记录:1. 全面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其恢复正常工作;2. 详细记录检修时间、地点、所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解决措施;3. 如设备存在重大问题或需更换部件,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4. 在报告问题后,与设备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迅速解决;5. 定期参与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维修水平。
煤矿安全监控规程制度

目录1、前言----------------------------------------------12、操作规程------------------------------------------23、岗位责任制---------------------------------------13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5、设备管理制度-------------------------------------19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217、网络运行管理制度---------------------------------228、监控故障报告制度---------------------------------239、监控异常情况还上报制度---------------------------2410、平安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制度----------------------2811、平安监控异常情况处理规定--------------------------2912、煤矿平安监控系统巡检制度--------------------------3113、煤矿平安监控系统日检查制度------------------------3214、平安监控值班制度---------------------------------3315、平安监测监控交接班制度---------------------------34前言平安监控系统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各工作岗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省厅颁发的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为保证平安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平安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监控系统地面操作规程:1、监控系统在装配过程中,主机与外部设备、外围设备、接口插件等连接,都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操作,严禁热拔插。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监控员操作规程

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1、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开拓布局及生产作业环境。
4、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及监控系统的基本操作技能。
二、安全规定1、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3、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三、操作准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各种监测数据报表。
四、正常操作1.接班后,首先和通防、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2.应每隔30 分钟检查1 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3.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五、特殊操作1.当出现市电故障时,有UPS备用电源正常工作。
首先关闭所有监视器电源,其次把监控数据信号切换到大屏,认真监控数据变化,并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请示矿值班人员安排井下各工作面人员上井的问题。
详细记录停电的时间、原因,以备后查。
2、当数据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出现信号中断、无数据或传感器出现断线、超限报警等故障时,监控员立即通知井下工作地点的带班区长和机电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并且通知监控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前去处理故障。
监控员并把具体情况详细填写在监控运行记录和故障登记表上。
3、各类传感器出现报警时:A:当甲烷传感器出现长时间超限报警时,监控员立即断掉或通知变电所断掉所属区域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源,通知井下工作地点的带班区长清点所有人员撤至到进风大巷,仔细观察临近区域的气体状况,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给领导小组。
矿压动态监测工操作规程
矿压动态监测工操作规程一、前言矿压动态监测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矿压动态监测工是矿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为规范矿压动态监测工操作流程,确保工作效率及数据准确性,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工作职责矿压动态监测工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矿压动态监测设备、仪器、传感器等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护;2.使用矿压动态监测仪器进行数据采集、观测和处理;3.对监测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评估,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通报、调查等工作;5.负责编制矿压动态监测相关的工作记录、汇报资料、报告等。
三、工作流程1. 设备安装及检查矿压动态监测工在设备启用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具体操作如下:1.对于新的矿压动态监测设备,应首先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查验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合格;2.进行设备的检查,确认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正确、设备的安装是否牢固等;3.检查各类传感器是否完好无损,它们应购自正规厂家,确保测量精度正确;4.校对仪器的指示误差,确保数据准确度符合要求;5.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卫生、安全。
2. 数据采集、观测和处理1.矿压动态监测工按照规定时间对矿井矿压进行检测和数据采集;2.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应当立即进行排查和修复;3.对数据进行观测和处理,并将数据存储到计算机或者数据采集仪器当中;4.暂存数据和管理数据文件,对数据进行备份,以应对数据丢失和故障;5.将采集得到的数据进行初步统计和分析,提供给评估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和汇总。
3. 数据分析、处理和报告1.对于所有采集到的数据,矿压动态监测工应当进行分析、处理,获得有效数据和信息;2.根据矿压动态监测数据的结果,对其进行进一步分析、评估,形成相关报告并提交上级领导进行审核;3.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应保持专业态度,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4.在对数据进行报告时,应注明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数据等,并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和数据准确性;5.完成相关记录、工作汇报和报告图表等工作,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内容和结果。
大凉煤矿安全监控设备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安全监控设备操作由专职人员负责操作、管理。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必须每天24小时值班,操作人员不得远离监控室。
3、监控设备专门用于瓦斯监测工作,不得得用于其他不相关的工作,严禁在主机上玩游戏和安装其他不相关的软件,以免造成主机系统崩溃,影响安全监测,4、监控系统信号传输主线应与矿井主供电电源线分开,单独走巷道的另一侧,如受条件影响,各电源线同走一侧时,应与电源线相距30公分走电源线上方。
5、在井下安设监控分站时,设备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在井下安设监控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要实现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
7、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矿领导批准,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8、甲烷传感器的位置设定应随工作面的变化而改变其位置,掘进行工作面距齐头20米,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中均要设探头。
9、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及断电恢复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设置后,不得随意更改。
10、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每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高校1次。
每周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发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11、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仪结果报监测室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两种设备调试完毕。
12、实时监控矿井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13、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专职人员,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
束管监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井工煤矿)
束管监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井工煤矿)一、一般规定1、束管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悉束管监测系统的其他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制自然发火的有关规定。
4、负责束管监测管路的敷设、维护,一氧化碳等气体镜像的动态监控监控。
5、负责地面气体分析、报表打印工作。
二、安全规定1、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滚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点(如采煤竖井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煤巷的高冒区等)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内共以及有丢煤的采空区和密闭内。
2、内龙所在位置应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出口处。
3、监测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停电并悬挂出现明显的标志牌。
4、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候,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
5、进入工作地点先检查顶板、两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应排除后再其他工作。
6、禁止进入盲巷工作。
在密闭前工作时,携带的仪器可以参照“火区检查员”的规定,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工作。
7、地面配药必须配备灭火器,室内禁止明火。
三、操作准备检查工具、材料,检查设备、仪器工作状况,确保齐全完好。
操作顺序管路敷设:检查工具、材料→选点→路线选择→敷设→检查。
开机监测:开启稳压电源→开启空气发生器→开启氢气发生器→闭合水环真空泵电源→开启空气采样控制柜→开启A/D转换器→启动数据通信进入检测程序→开始测量分析→打印结果报表。
停机:退出监测程序→关闭微机→关闭A/D转换器→关闭废气采样控制柜→断开水环真空泵电源→关闭色谱分析仪→关闭空气发生器→关闭氢气发生器→关闭稳压电源。
四、正常操作(一)管路敷设1、敷设烟道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
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原貌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
冷却系统穿过风门墙体空气冷却时必须打孔。
(2)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消防设施,隐脉高差较大的斜巷(或立井),应在底部设置除匜。
煤矿设备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设备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需穿好紧身工作服,戴好袖套和橡胶耐油手套和防滑胶鞋。
2.操作人员在检修设备时,一定要按工艺进行检修,拆除部件时,一定要规范拆除和装卡,3.扒取对轮和轴承时,一定使用合宜的模具和辅助工具进行扒取。
4.使用的扳手、钳子、螺丝刀、锉刀、板牙、丝锥、套筒扳手、断丝取出器、錾子、手锤、大锤、管钳、橇棍、等工具,一定要配备好手把和辅助架后进行安全使用。
5.使用的游标卡尺、塞尺、钢板尺、盒尺、中心高度游标卡尺、千分尺、内外卡钳等测量工具,必需合理正确的使用。
6.检修过程中,击打錾子时,手锤击打方向不的正对他人,使用手锤人员不的戴手套,手锤把上应当上防滑胶套,操作人员必需戴防护眼镜。
7.检修大型设备时,吊装绳索一定要牢固安全,起吊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吊装,在检修现场不得有与检修无关的其他物件。
8.在检修过程中拆除下的部件,一定要进行编号排放,清洗部件时必需使用毛刷进行清洗。
9.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完毕,必需进行调试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篇2:煤矿电器修理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在进行检修时,一定穿好紧身工作服、绝缘胶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镜。
2.操作人员在检修测试电器设备时,一定要用万用表、兆欧表、钳芯电流表对所检修的设备进行测试,确诊设备状况后再进行检修,而且必需断电进行绝缘测试。
3.操作人员在修理电机、风机、水泵时,一定要用千分尺测量漆包线的线径,修复完毕试验设备运转时,一定要用线速表测试。
4.操作人员在清洗电机、风机、水泵定子时,必需戴橡胶手套进行清洗。
5.操作人员对所修理的电机、风机、水泵进行绝缘清漆时,必需戴防护手套和防毒口罩。
6.操作人员在检修电器开关设备时,一定要使用试验电笔进行测试,接线时一定要用扳手、钳子和螺丝刀、电烙铁、线头对焊机把线头接好。
7.修理电机、风机、水泵绕组时,必需使用正规的划线刀、压线刀、皮锤和整形棒修理。
8.修理电机、风机、水泵绕组进行绕线时,必需使用正规的线槽模板进行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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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坝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田坝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1.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
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2.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
免失爆。
3.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
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4.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
缆弄乱、拽断等。
5.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
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6.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
道壁不小于200mm,风速、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
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8.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
斯传感器等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9.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
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
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0.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传感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
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11.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
擅自移动。
12.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
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13.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传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14.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
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15.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