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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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轮对和滚动轴承组装及检修规则

铁路货车轮对和滚动轴承组装及检修规则

4.1轮对组装范围4.1.1轮对新组装:轮对新组装是以新制车轮及车轴按新制(原型)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4.1.2轮对重新组装:轮对重新组装是以旧车轮和旧车轴(拼修)、旧车轮和新车轴(换轴)及新车轮和旧车轴(换轮)按厂修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4.2轮对组装要求4.2.1 同一车轴上必须组装同型号、同材质的车轮(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同国家或不同厂家制造的车轮不得混装)。

4.2.2轮对应以同型号的车轴和车轮相组装。

当车轮与车轴型号不同时,轮对型号以车轴型号为准,组装规定如下:4.2.2.1 D型车轮可组装在轮座直径为197mm及以下的E 型车轴上;4.2.2.2 E型车轮可组装在轮座直径为192mm及以上的D 型车轴上。

4.2.3 向同一车轴上组装的两个车轮轮辋宽度相差不得超过5mm,其内侧距离应按最小轮辋宽度的规定执行;轮辋宽度小于127mm的车轮不得再组装使用。

4.2.4轮对退轮检查后,其原车轮与原车轴不得重新组装。

4.2.5轮座和轮毂孔旋配技术要求4.2.5.1轮对组装时,轮毂孔及轮座应在相同环境温度下同温8小时后进行加工、测量、选配和组装。

4.2.5.2轮座与轮毂孔采取过盈配合,配合过盈量按轮座直径的o.8‰~1.5‰执行;4.2.5.3轮毂孔和轮座的直径尺寸必须符合规定限度,并且同一车轴上两端的轮座直径相差不得超过3mm。

4.2.5.4 轮座加工后的圆度不得超过O.020mm,内外侧的直径差不得超过O.1mm,并且大端必须在内侧。

4.2.5.5 轮座的终加工可采用磨削或滚压工艺,采用滚压工艺做为终加工时,轮座经车削加工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3.2μm后方可进行滚压加工,经磨削或滚压加工后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1.6μm,但由于压装工艺的原因,为保证压装力曲线合格,轮座表面粗糙度可放宽到Ra2.0μm。

4.2.5.6轴身直径不得大于轮座直径,轮座与轴身过渡部分的圆弧半径必须符合图纸规定,过渡部分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6.3μm。

《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7

《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7

TG/CL262-2015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简称货车专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货车专用设备包括铁路货车车辆检修所涉及的探伤、试验、检测、安全防护和其他重要生产设备设施。

第三条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状态修施修范围。

车辆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确保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

各单位须落实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铁路总公司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负责检查、指导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2.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工作;3.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5.负责指导车辆段对货车专用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段职责。

1.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养护、维修工作;2.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3.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编制提报货车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建议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5.负责编制货车专用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货车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第六条管理制度。

(一)设备检修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定期检修相关制度,提报年度检修计划,并组织、安排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及费用;铁路局应合理安排货车专用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控制,按期完成设备检修任务。

铁路货车段修要求

铁路货车段修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检修周期
2.1.1 70t级货车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两级修程。两级修程周期的规
定见表2-1。
表2-1 定期检修周期表
车 种、车 型
厂 修 段 修 备注
棚车 P70、P70H 8年 2年
敞车
C70、C70H、 C70A
8年
2年
平车-集
装箱共用 NX70、NX70H 5年 1年

集装箱平 车
2.3.2.2 车辆在检修中因设计、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项目或配件在质量保 证期内超过段修限度或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需更换的配件由车
辆制造或检修单位无偿以旧换新,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继续向配件生产
单位进行质量追溯。
2.3.2.3 在使用寿命期内,因配件内部缺陷造成事故时由制造单位负责。 2.3.2.4 质量保证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配件制造质 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见表2-3。
4.闸瓦间隙自动调整装置和人
力制动机不发生故障
1.操纵阀、给风调整阀、旋压
底开 双向风缸、风动管路无旧痕裂 6 门机 损
构 2.底开门机构不发生故障,各
1个段修 期
传动部件无旧痕裂损
注:1. 质量保证是指在保证期限内,车辆在正常运用中不应发生的质量故障。但不包括在
定期检修时发现的问题。
2. 凡由于运用中不正常冲撞、脱轨、超载、偏载、集重、装卸碰撞、错装(车型不
2.2.1.11 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2.2.1.12.1
353130A、353130C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
km)。
2.2.1.13.2 353130B、C353130、SKF OR-7030A ITALY紧凑型轴承使用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1基本作业条件3.2车轴加工3.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6轴承检修4.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1车轴标记5.2车轮标记5.3轴承标记5.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3数据信息管理7.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1管理机构及职责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 楼主 | 2016-06-27 21:37:59 共有3个回复1.1铁路车辆检修制度2.2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3.3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摘要:临修中除修理故障部分外还要对车辆作全面检查,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轴检按辅修要求对车辆的轴箱油润部分和其他部分进行检修,临修中除修理故障部分外还要对车辆作全面检查。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铁路车辆检修制度范文,欢迎参阅!铁路车辆检修制度2016-06-27 21:35:32 | #1楼回目录铁路车辆检修制度铁路车辆检修是指铁路车辆运用过程中,车辆零部件会逐渐磨耗、腐蚀和损伤,为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稳定可靠地工作,必须进行有计划的检查和修理。

铁路车辆有两种检修制度:状态检修和计划检修。

前者是根据车辆运用的技术状态,不定期地进行;后者则是按周期(按时间或按走行里程)进行。

1965年起简化定期检修制度,改为客车检修有厂修、段修、辅修三级修理;货车检修有上述三级加轴检共四级修程。

日常维修指列检、库检、乘检和临修,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运用中的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发生行车事故。

厂修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理,使其零部件达到厂修规程的要求,以恢复车辆的基本性能。

厂修通常在车辆修理厂进行,必要时也可在有条件的车辆段进行。

段修对车辆进行全面技术检查,修复损坏和磨耗的零部件,使其达到段修规程的要求,保证车辆的技术状态能安全地运用到下次厂修。

段修在车辆段进行。

辅修对车辆的制动装置和轴箱油润部分进行检修,同时对其他部分作辅助性修理。

辅修工作通常在站修线或库检线进行。

轴检按辅修要求对车辆的轴箱油润部分和其他部分进行检修。

摘车轴检在站修线进行;不摘车轴检在列车中进行。

两种轴检均应保证在下次辅修到期前不发生轴箱油润故障。

临修车辆运用中如发现较大故障,在列车停站时间内不能处理时,可将故障车辆从列车中摘出,在站修线进行计划外的摘车临修。

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基础-铁道货车运用与检修

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基础-铁道货车运用与检修

第二十三条 列检作业场以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为 主,列检作业场的布局须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在 编组站的车场及相应的车站,根据列车到达、始发、中转的数 量,同时按照运输组织、机车交路、运行工况、列检作业安全 保证距离等合理设置。
第二十五条 动态检查作业场利用 TFDS 以动态检查 方式进行列车技术检查, 动态检查作业场的名称须 与所在车场、站区或集中作业地点的名称相对应。
铁路货车检修相关技术规范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货车站修规程》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日常维修
日常维修又称运用维修,由铁路沿线的列检作业 场进行。基本任务是对到达、始发和中转的货物列车进 行技术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运用中发生的故障,确保 运用中的铁路货车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造成事故, 保证行车安全。
按走行里程检修的货车检修标志
A
大修年、月修年、月、日
全面检查修单位代号
C 重点检查修年、月、日
重点检查修单位代号
段修
1. 主要是维护货车的基本性能,保持在下次相应的修程之前各 部状态、性能良好;减少临修,提高货车的使用效率。
2. 一般在车辆段检修车间进行。
3. 全面检查、重点分解,着重分解检查货车的走行部、车钩缓 冲装置和制动装置等部件;检查并修理货车故障,保证各装 置作用良好,防止行车事故发生。
第三条 货车运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应用先进的检查、检测、修理技术,及时发现和处 理铁路货车故障;应适应运输组织需要,不断优化列检布局, 推进作业方式变革,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实现布局合理、防范有力、技术先进、管 理规范、素质过硬、安全稳定的货车运用工作目标。

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制度探究

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制度探究

汽车维修与保养NO.01202115车时代AUTO TIME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制度探究庄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内蒙古包头014040)摘要:铁路货车基本处于一个长期运行的状态,所以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对铁路货车进行检修的过程中,要按照标准的检修制度进行检修,货车检修能够及时发展铁路货车存在的问题并解决,对于铁路货车的稳定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基于此,本文就对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一个较为详细的概述。

关键词: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制度分析1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内容概述在铁路货车正式运行过程中,受外界不可控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多样化的问题,最大的原因在于车辆长期运行,内部构件在长期摩擦中产生磨损,影响构件之间连接的稳定性。

目前我国投产使用的货车类型不同,对不同货车类型所采取的检修方法也有所差别,针对铁路货车,主要从检修制度方面入手,落实相关制度措施,最大程度上保证车辆检修的时效性。

1.1铁路货车车辆检修原则分析铁路货车检修并不是一个单一化的过程,要遵循相关检修原则,做好各个环节的对接工作。

首先,制定科学合理化的货车检修计划,货车检修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检修计划的制定,可以更加全面的检查货车内部情况,判断货车是否存在问题,铁路货车与其他车辆的内部结构有较大的差异,其内部连接性极强,只有通过全面的检查才能有效确定问题点,这样在维修车辆的过程中能够保证货车高质量运行。

进一步强化货车质量,提高货车整体性能指标,货车检修的目的在于使货车有更好的运行状态,能够更好地为人们服务,通过质量的提升,可以降低货车检修频率。

1.2铁路货车车辆维护方式分析基于铁路货车车辆运行的特殊性,其维护方式具有一定的分化性,同时对于维护方式的选择也是车辆检修制度的主要内容,目前铁路货车车辆的维护方式可以分为三种,三种维护方式针对性不同,需要根据实际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控。

首先就是预防维护,预防维护主要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设置定期的预期维护时间,对某些车辆进行强制性的维护,一旦达到规定维护时间,车辆就必须进行检修,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预防维护可以有效避免很多问题的产生。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规新要求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规新要求

货车运用作业场安装在线路上的设备应经铁道部批准后方可试用、使用。

使用的设备须选用经铁道部定型的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运用验收,运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设置货车故障远程诊断指导组,以工人技师为主及列检作业场的管理、技术人员等组成,充分利用货车安全防范系统及信息化手段,对管辖区域内的车辆故障进行及时的远程诊断、处置指导及处置结果的确认。

空气及基础制动故障和制动故障关门车、车轮踏面损伤车和车门车体破损车是货物列车中影响行车安全、运行品质、行车组织和运输效率的惯性故障,要按照预防为主、抓小防大、联网监控、严格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TPDS、TFDS单点预报、联网监控功能的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发现、预报、处理、跟踪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发现和及时处理惯性故障。

货车运用作业场在列车技术作业和铁路货车检查作业中发现铁路货车技术结构异常、违规使用等情况时,应组织确认,并逐级上报,按规定处理。

车辆段依据铁路局《铁路货车运用工作管理细则》,制定《铁路货车运用技术管理细则》、《铁路货车运用安全管理细则》等,报铁路局批准。

列检作业场应建立练功基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动态检查练功系统、练功车等设施和机具。

列检作业量、铁路货车故障等基础数据、分析数据须定期备份,长期保存,作业量和铁路货车故障的数据明细、统计分析数据、运用铁路货车质量追溯及事故调查等信息应以相关信息系统存储的数据为准。

货车运用作业场储备的材料配件不得露天存放,有防尘要求的管接头处、各型阀的通气孔、排气口要采用硬质外套(盖)式防护件进行密封防护,不得使用通道内嵌式防护件,装车前须取下各包装、防护物。

所有材料配件须上架、入箱存放,储存期不超限。

有检修标记要求的须储备有当月检修标记的材料配件。

空气制动阀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编织制动软管总成(以下简称:制动软管)、锥芯塞门、球芯塞门、组合式集尘器储存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制动梁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超过时不得装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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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3.20•【文号】铁辆[1992]30号•【施行日期】1992.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辆[1992]30号1992年3月20日)1、总则1.1铁路货车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重要运载工具,特别是在全国运行,除机保车和部分罐车及专用车外,一般无固定配属保养单位,并且数量大、类型多,因此,必须加强货车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为了统一检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特制订本《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1.2我国铁路货车的维修保养制度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分为定期检修和运用保养。

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保持货车在下次厂修之前的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配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消灭行车事故,保证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1.3为提高货车段修质量,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执行段修规程。

各局须编制工艺规程,各段编制技术作业过程及工艺卡片。

在检修工作中应加强修车作业计划,扩大配件互换范围,积极采用修车机械化,以达到均衡生产、提高质量、提高修车效率的目的。

1.4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验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检修工作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规程的各项要求,推广执行规程好的先进典型经验,保证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具体贯彻实施。

1.5货车段修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在执行段修规程中,如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不符合时,由车辆段和驻段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如意见不一致,可先按车辆段总工程师意见办理,同时记录在车统一22B上,并将不同意见分别报局和部驻局车辆验收室。

若仍有不同意见,报部处理。

属于本规程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由车辆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负责处理。

1.6有关轮对、滚动轴承、轴箱油润、空气制动部分的检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并按铁道部颁发的下列规则执行:《车辆轮对、滚动轴承组装及修理规则》;《车辆滑动轴承、轴箱油润装置检修规则》;《车辆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以上规则如与本规程的要求有抵触时,均以本规程为准。

1.7长大货物车按《长大货物车检修规则》办理。

1.8本规程自1992年6月1日起施行,并作为货车段修和验收质量的依据。

以前公布的有关货车段修的检修规定一律废止。

1.9本规程由铁道部负责解释、修改。

2、基本要求2.1检修周期2.1.1 货车定期检修的修程,分为厂修、段修、辅修和轴检四级修程,各修程周期规定如表2—1(略)。

2.1.2 扣修定检车应符合下列规定:2.1.2.1 各级修程必须按检修周期检修,不得提前扣修,如必须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2.1.2.2 扣修定检车如遇有高、低级修程不一致时,按以下规定扣修:厂、段修同月或段修到期而厂修在6个月以内到期者做厂修;段修到期、厂修在6个月以后到期者做段修;段修、辅修、轴检同时到期者做高级修程,不得做低级修程。

扣修的临修车如厂、段、辅修在1个月内到期时,可提前做厂、段、辅修。

2.2综合要求2.2.1 货车段修时,要详细检查各部件及零配件、紧固件的技术状态:裂纹、磨耗、腐蚀、弯曲变形等应按本规程规定的限度或要求加修;松动、丢失、折损等不良情况,应予施修。

2.2.2 段修前,毒品车须消毒并有消毒合格证;罐车须洗刷并有洗罐合格证。

对装载易燃、易爆货物的罐车还须先用测爆仪测试合格后,再进行明火试验。

2.2.3 下列配件进行电磁探伤:2.2.3.1 车轴外露部分(施修后施修部位应复探);2.2.3.2 钩舌内侧面的弯角部和上、下弯角处;2.2.3.3 圆钢制的闸瓦托吊平直磨耗部分和弯角处,新截换的制动梁弓形杆接口处;2.2.3.4 车钩摆块吊(托梁吊)的上下弯角处;2.2.3.5 滑槽式制动梁的滚子轴根部;2.2.3.6 车钩尾框后端内弯角处;2.2.3.7 钩尾销螺栓;2.2.3.8 2TN型转向架减振器连接环。

上述探伤配件除探伤部位外,应检查其余部位有无裂纹。

2.2.4 杂型配件可按标准化规定换为标准配件,但不得以杂型配件代替原有的标准配件。

新造车的原型配件,按标准配件掌握。

2.2.5 车钩、钩舌的钩舌销孔衬套更换时应用钢套。

钢套须经硬化处理,硬度为HRC38~50。

2.2.6 除本规程另有规定者外,检修限度均按下列要求执行:2.2.6.1 以配件的名义尺寸确定是否过限。

过限施焊时按名义尺寸掌握,并留有加工余量,加工后在图纸、工艺规定的公差范围之内均为合格。

段制品要按规定的图纸生产,未经铁道部批准,段制的零、配件不得改变原设计要求。

2.2.6.2 规程和限度表内所列限度及所称“不得超过……”、“不小于……”、“不大于……”、“须在……及以下”规定的数字,均为允许限度。

2.2.6.3 限度栏内,厂修有数据、段修无数据,则段修可不掌握,厂修无数据而段修有数据者,厂修应不得发生。

2.2.6.4 车辆段作轮对换件修时,有关组装限度须按厂修规定执行。

2.2.6.5 摘车临修及轴检的轮对限度,按辅修限度掌握,超过限度更换轮对时(包括列检换轮),轮对的尺寸符合段修限度。

2.2.7 配件测量方法及部位,除专用检查器、样板及规程有明确者外,对磨耗处的测量规定如下:测量孔经磨耗以深入孔内10mm为准(零部件孔深不足25mm者,深入孔内1/3处测量);测量钢板厚度以深入边缘15mm为准(包括铸钢件平直处厚度);测量装配间隙时须贯穿。

本规程内“腐蚀严重”一词指已穿孔或接近穿孔者,但制动管系腐蚀按50%及以上掌握。

“加工”或“加工平整”一词系指须经机械加工者。

2.2.8 检修后,各部件、零配件裂纹应消除,经加修后磨耗部分按2.2.6要求办理,其余部分应符合段修限度及要求。

各零部件组装位置正确,弹簧入槽,螺栓紧固,作用良好。

在型钢翼板倾斜部位组装螺栓时,均须加装斜垫。

用于液、气体部位的组合件,不得漏泄或超过规定的漏泄量。

2.2.9 金属配件结合面及补强板,在组装前均须涂防锈漆(散装摇枕弹簧除外)。

底架、车体新截换、挖补部分及加热调修的底架、钢骨架金属配件须涂底漆及面漆,摩擦转动部分应给油(摩擦式减振器除外)。

新组装的钩体托梁、钩尾框托板、钩尾销、心盘等的螺栓螺纹处须涂黑铅粉油,管系螺纹处须涂黑锅粉油或使用聚四氟乙烯薄膜。

2.2.10 中、侧、枕梁及其盖板,敞车上侧梁、侧柱截换时须采用斜接,接口与梁、柱纵向中心线夹角为:中、侧梁腹板不大于45°;中梁下盖板不大于60°。

2.2.11 下列配件裂纹焊修后进行正火处理:2.2.11.1 下心盘、拆下焊修的上心盘(焊修圆脐、筋部除外);2.2.11.2 铸钢摇枕的上、侧、底面及铸钢侧架弯角处可局部正火处理;2.2.11.3 钩舌内侧面、钩尾框尾部弯角处;2.2.11.5 拆下焊修的一体从板座。

局部正火处理时,须对该配件焊修裂纹处四周50mm范围内,加温至850~900℃后缓冷不少于1小时,经热处理退火的衬套应更换。

2.2.12低合金高强度铸钢车钩、上心盘(例如铸有QC—C标志)焊修时,须按焊修规范焊前预热,焊后缓冷方法进行,焊条使用与铸钢相对应的等强度合金钢焊条。

底架、车体钢结构为耐候钢材质焊修时,须使用耐候钢材及耐候钢焊条施修。

2.2.13 经热处理或热调的摇枕、侧架、钩体、钩尾框须涂清油,新制的弹簧须涂防锈漆和黑漆。

2.2.14 装用滚动轴承轮对的转向架,转向架组装或现车落成后,需电焊作业时,必须将轮对与侧架分离或架车后进行。

2.2.15 检查用的量具、样板每年至少校对、检修一次。

单车试验器每半月校对一次,每月分解检修一次。

三通阀、分配阀试验台每月校对一次,每季度分解检修一次。

2.2.16 检修车辆或轮对的原始记录应填写齐全、准确,并应保存一个段修期以上。

2.3质量保证期经段修的货车,在正常运用情况下,应负责如表2—2(略)所列的技术质量保证期限。

3、转向架3.1构架部分3.1.1 转向架以螺栓、圆销、开口销组装的配件和减振器须分解检修。

但固定杠杆支点座、侧架立柱磨耗板、下旁承座状态良好时,可不分解。

3.1.2 摇枕3.1.2.1 摇枕上平面、侧面横裂纺长度不超过裂纹处断面周长的20%,底面横裂纹长度不超过底面宽的20%(测量周长或宽度时,铸孔计算在内,测量裂纹长度时,铸孔不计算在内),允许焊修,焊修应有2mm增强焊波,焊后进行热处理。

3.1.2.2 摇枕纵裂纹或内壁加强筋、心盘销座裂纹时焊修。

3.1.2.3 与摇枕一体的下心盘磨耗板应取出检查,心盘平面裂纹时焊修,圆脐或立棱裂纹、缺损时焊补。

但立棱在摇枕侧面的横裂纹并延及摇枕体时,按摇枕体横裂纹处理。

3.1.2.4 与摇枕一体的下心盘直径磨耗过限时,堆焊加修或镶焊钢板,镶焊钢板时必须上、下满焊,并将钢板两端棱角磨平。

3.1.2.5 摇枕斜楔摩擦面、原有磨耗板磨耗过限时,须切除原磨耗板(原无磨耗板者,可堆焊整平),镶焊3~5mm钢板,上、下边满焊。

3.1.2.6 摇枕档或下旁承座裂纹、缺损时焊修,非铸钢品裂损时更换。

3.1.2.7 固定杠杆支点圆销孔或衬套直径磨耗超过2mm,钻孔镶套或更换衬套;非铸钢品者,焊后修整。

3.1.3 侧架3.1.3.1 侧架弯角处(如图3—1的A区,略)横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处断面周长的30%;其它部位的横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处断面周长的50%,允许焊修,焊缝应有2mm的增强焊波,焊后进行热处理。

3.1.3.2 转8A侧架斜楔档弯曲时调修,裂纹时焊修或更换,斜楔挡丢失或与侧架铸造一体者折断时,须在原处补焊16×75×96mm的钢板,焊角为8×8mm以上。

3.1.3.3 转8A、转6A制动梁滑槽下承台前端加焊的12×52×40mm钢板丢失或未加装者须按图3—2(略)焊装(两面焊),图中阴影部位须割除。

3.1.3.4 更换转8A侧架立柱磨耗板时,其两立柱水平距离为505mm以下者,该磨耗板厚度应为10mm;505mm及以上者,该磨耗板厚度应为12mm。

测量部位为侧架两立柱装磨耗板的突出部分的最下方。

3.1.3.5 侧架立柱磨耗板丢失或磨耗过限更换时,铆结构者铆装牢固或用螺栓组装牢固后将螺母与螺杆焊固。

铆钉松动时,可将磨耗板分段焊固。

磨耗板材质为45号钢或类似中碳钢钢板,其表面须经硬化处理,硬度在HRC32~45范围内。

3.1.3.6 侧架上的闸瓦托吊销孔中衬套直径磨耗过限时,加修或镶套,衬套允许用两节。

3.1.3.7 更换侧架时,须测量两轴箱导框中心距,与相对侧架的两轴箱导框中心距之差不大于3mm。

3.1.4 无轴箱滚动轴承的承载鞍及垫板须卸下,按下列要求检修:3.1.4.1 承载鞍、垫板裂纹、变形时更换;垫板磨耗大于2mm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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