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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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证同学聚会活动能够正常、持续开展,合理使用、管理资金,并结合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经筹委会商议,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公开、透明,取之于同学,用之于同学的原则。

二。经费的筹集

由参与聚会的同学个人缴纳活动经费。

三。缴费额度

参与聚会的同学每人缴费人民币200元。有特殊困难的同学,经筹委会同意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个人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缴费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户名】:周红

【账号】:6282 1824 2001 3***

【联系人】:周红 13508786***

2.缴费方式:同学们可以选择多种方式缴费,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但要预先和收款人沟通,相互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

五。经费的管理人员

会计:何廷梅

出纳:周红

监督员:刘建新刘愉段晓凡李青段文娟

六。经费管理

1.收入管理:参加聚会的同学交费后,由出纳和会计共同核对相关凭据后造册登记,并向筹委会提交分项明细表和汇总表,经筹委会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后作为会计记账原始凭证。

2.支出管理:(1)支出项目。所有经费的支出均安排在与同学聚会有关的项目上,与此无关的任何支出均不得占用该经费。(2)支出权限。根据《活动方案》确定的项目,由总理事人授权的经办人向出纳申请支付。(3)报销程序。聚会活动的所有费用支出一律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支出凭证均由经办人、出纳员、监督员、总理事人签字后予以报销。

3.台帐设立:会计根据有效的凭证设立本次活动总台帐,活动结束后向筹委会提交相关报表,经筹委会审核后向全体同学公示。

七。费用的承担和处置

1.属选项活动项目的按实际参加的同学人数,从其个人缴费数额中扣除,即不参加活动不分摊费用。

2.属集体活动项目的费用平均分摊,即缺席活动的也要分摊费用。

3.根据个人经费的使用情况,筹委会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结余部分一次性返还个人。

八。财务监督

1.任何一名已缴费的同学均有权查询费用使用情况。

2.任何一名已缴费的同学对经费使用提出的质疑,筹委会必须正面的完整的给予答复。

3.筹委会应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向全体同学公示本次活动的明细帐目。

4.本次活动经费管理的台帐、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的保存期为三年。

【回家-2015】同学聚会筹备委员会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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