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1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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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18164]

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对外经济交往活动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管理职责及分工

1、财务部负责公司经济合同有关经济的监督、检查、咨询、并参与指导意见,以及对以签署接收的合同进行存档管理;

2、行政部负责公司合同的会签传递、法律咨询,以及合同文稿修定后的整理工作;

3、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是代表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要责任者,其职责是:

4、负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的调查,并相应承担责任。

5、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和方式等约定的条款进行起草,对其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6、提请有关方面审查、会签其经办的合同。

7、负责其经办的合同中我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履行,监督对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履行。

8、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及合同管理部门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9、保管好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合同管理部门归档。

三、合同文本公司所签定的各类合同

文本必须采用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若经济活动内容不完全符合示范文本的合同,可在示范文本合同中增加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没有示范文本的,由公司行政部提供格式合同,作为正式对外签署的合同文本。

四、合同的会签程序:所有合同的签订实行公司会签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由合同经办人员拟定合同,并签名确认;

2、合同拟定后,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汇签,相关部门按照分管范围分别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会签审核,并签署意见;

3、经有关部门汇签后的合同,报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核,并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确定该合同是否需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并签署意见,转至行政部;

4、由行政部负责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并将法律顾问意见书及合同修改意见传回至合同经办人进行修改;

5、修改后的合同由合同经办人传回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整理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

6、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合同签定的必要性及主要条款进行最终审查;

7、在合同签订时,如情况特殊,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无法进行确认,需报公司经理会进行专项讨论,最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

8、所有合同的签署,原则上由签约对方先签字盖章后,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行政部加盖印章,书面合同为两页以上时,须加盖骑封印;

9、合同在成立或生效五日内,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报公司行政部及财务部备案。

五、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及纠纷的处理

1、合同具体履行由合同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

2、合同在履行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或需要对合同中未加约定的事项进行增加的,可签订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补充协议也实行会签制度;

3、合同中规定的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合同自然终止,必要时,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也实行会签制度;

4、按合同约定,公司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按有关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规定执行。

5、合同实行合同履行完毕会签制度;

6、经会签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或对方违约或有违约的可能,合同经办人员要与对方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促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纠纷,由公司财务部主持相关人员参加,负责继续处理。必要时及时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并确保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我公司为债权人的合同纠纷案是否诉讼或仲裁由各部门及所属公司提出要求,经公司经理会讨论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决定;

7、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外承担起诉、应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会同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理有关手续等事宜;

8、在案件的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裁判、申请执行、诉讼保全和仲裁等各个环节,合同经办人应与公司行政部或代理律师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公司行政部对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承担责任。

六、罚则

1、有关人员如有违反上述合同会签程序及合同管理要求的,视情节公司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合同在签定和履行时,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责任人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触犯到法律条款的,要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

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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