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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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研管理,规范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科研人员及参与科研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科研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二)注重科研质量,提高科研效益;(三)鼓励创新,培育科研人才;(四)强化科研条件保障,促进科研资源合理配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科研工作。

科研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科研管理制度和办法;(二)组织实施科研项目;(三)监督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四)组织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五)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六)协助科研人员申请各类科研项目和经费;(七)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奖励和推广。

第五条医院设立科研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科研项目的伦理问题,确保科研活动符合伦理要求。

第六条医院鼓励各部门、科室建立科研团队,开展跨学科合作研究。

科研团队应明确研究方向、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科研活动。

第三章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第七条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科研项目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并根据医院科研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申报项目。

第八条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科研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九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研究内容、目标或预算,应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章科研设施与资源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科研设施和资源的管理,为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科研设施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

第十一条科研设施和资源的使用应遵循共享、共赢的原则。

院内科研人员应合理使用科研设施,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科研设施和资源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科研课题管理是医院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推进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结果的有效应用,医院应建立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论述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科研课题申报与立项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立项是科研工作的起点,医院应制定明确的科研课题申报与立项程序。

首先,医院应设立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经验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和决策。

其次,医院应制定科研课题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明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以提高立项的质量和规范性。

最后,医院应建立科研课题立项的时间节点和流程,确保课题的评审和审批程序能够按时进行,并及时反馈结果给相关申请人。

二、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是科研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医院应建立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制度。

首先,医院应明确科研课题的经费来源和管理责任。

经费来源可以包括科研经费专项资金、横向课题经费、科技基金等,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并及时报销、结算。

其次,医院应建立科研课题经费的预算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和限额,并建立完善的审批程序,确保科研课题的经费支出合理、透明。

最后,医院应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和违规行为。

三、科研课题组织管理科研课题组织管理是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医院应制定科研课题组织管理制度。

首先,医院应明确科研课题组织和管理的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课题的协调和进度控制,并建立科研课题组织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沟通机制。

其次,医院应加强科研课题组织的规范和规划,在项目启动之初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分配课题组内部的资源和人力,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医院应建立科研课题组的工作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以激发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科研课题成果应用与管理科研课题成果的应用与管理是科研工作的最终目标,医院应建立科研课题成果应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科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室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医院科技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科研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科研秘书等组成,负责科室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 科研秘书:负责具体落实科研管理工作,包括科研计划、经费、成果、档案等。

三、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1. 科研计划:(1)科室每年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科研目标、任务、进度和经费预算。

(2)科研计划应注重实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与医院发展战略相一致。

(3)科室主任负责审核、批准科研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 科研成果:(1)鼓励科室开展科研活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经费支持。

(3)对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奖励,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科研成果应及时总结、申报,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提高医院知名度。

四、科研经费管理1. 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科研计划执行。

2.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

3. 科研经费的报销程序:项目负责人提出报销申请,经科室主任、科研秘书审核,报财务部门审批。

五、科研档案管理1. 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经费使用凭证、科研成果等。

2. 科研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科研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需经科室主任批准。

六、科研人员管理1. 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培训,提高科研能力。

2. 科研人员应遵守科研道德规范,诚信科研。

3. 科研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七、监督与考核1. 科研管理部门对科室科研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2. 科研成果的考核,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 对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科研工作质量。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学科研诚信建设,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职业道德修养,预防科研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医学科研活动的机构、人员和项目。

第三条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追求真理;2. 公正公平,公开透明;3. 严谨治学,杜绝不端;4. 重视伦理,尊重生命。

第二章诚信规范第四条医学科研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诚信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确保科研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 遵循科研伦理,尊重受试者权益;4. 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5. 不得篡改、伪造、隐瞒实验数据和结果;6.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7. 积极参加科研诚信教育培训。

第五条医学科研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诚信规范:1. 建立健全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2.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培训,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诚信意识;3. 定期开展医学科研诚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对违反科研诚信规范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医院设立医学科研诚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医院医学科研诚信工作。

第七条医学科研诚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2. 审查医学科研项目申请、实施和验收;3. 调查处理医学科研不端行为;4. 组织医学科研诚信教育培训;5.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医学科研诚信工作情况。

第八条医学科研诚信考核:1. 医学科研诚信考核纳入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体系;2. 对医学科研诚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科研项目申报资格;3. 对违反医学科研诚信规范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我们旨在营造一个诚信、严谨、和谐的医学科研环境,推动医院医学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院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教学科研管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教学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参与教学科研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医院教学科研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教学科研行为。

(三)坚持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质量。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二)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三)组织教学检查、评估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四)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第六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教学能力。

(三)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七条学生应遵守教学纪律,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八条医院设立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

第九条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科研计划和科研政策,组织实施科研活动。

(二)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提高科研水平。

(三)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结题等工作。

(四)组织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十条科研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科研能力。

(二)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三)积极参加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结题等环节,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申报:科研人员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科研管理部门。

(二)立项评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实施:项目获批后,科研人员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四)结题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科研人员提交结题报告,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四章教学科研考核与激励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健全教学科研考核与激励制度,对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医院科研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研人员的管理,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医院科技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科研工作的正式员工,包括科研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以及科研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科研人员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严格选拔;2. 重视人才,激励创新;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责权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章科研人员选拔与培养第四条科研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具备良好科研素质和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医院设立科研人才培养计划,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机会,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医院鼓励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加强与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提升自身学术地位。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1. 课题负责人进行充分的情报调研,填写课题可行性报告;2. 医教科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论证,内容包括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现有工作基础条件、经费预算等;3. 申报省卫生厅级(市科技局)以上课题,必须出具课题查新报告;4. 经批准立项的课题,由医教科负责项目管理。

第八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1. 政府组织下拨的科研经费,财务科建立课题经费账户,专款专用;2. 医院对正式立项的课题按文件规定给予配套经费,保证课题顺利进行。

第四章科研成果与奖励第九条科研成果的认定、评价和奖励:1. 科研成果的认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2. 医院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取得突出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3. 科研成果的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职称晋升等。

第五章科研纪律与监督第十条科研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守科研诚信,确保科研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科研纪律监督机制,对科研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科研秩序。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是为规范科研工作,提高科研工作水平,促进医院科学研究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审核评价等方面。

二、科研工作组织1. 科研机构设置本院设立科研机构,以推动科研工作的开展。

科研机构由院领导牵头负责,科研人员组成科研团队,专职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成果转化等。

2. 科研项目管理(1)科研项目申报科研人员在科研机构设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和格式,提交科研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及实施计划等内容。

(2)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机构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由科研机构作出相应决策。

(3)科研项目实施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科研人员应按照实施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进行研究工作,并及时记录和汇报研究进展。

三、科研工作管理1. 科研课题管理科研课题是科研工作的基本单位,由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研究,如实记录研究过程和结果,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

2. 科研数据管理科研人员应确保科研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科研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

敏感性数据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3. 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成果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根据规定的流程进行权益保护和转化。

科研人员应主动参与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1.经费申请科研人员根据项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经费预算,并提交给科研机构进行审核。

经费预算应合理、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经费需求。

2.经费使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应遵循国家和院内相关规定,公开透明。

科研人员应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发票等材料要求进行经费使用,并及时记录和报销相关费用。

五、科研成果评价1.成果评价科研机构成立科研成果评价委员会,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引用率等指标的评估。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医院科研水平的不绝提高。

2.本制度的订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创新法》《医疗机构科研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科研发展需要。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科研工作的科研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科研项目申报与审批1.科研项目的申报须经过科研部门的审查,并由科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2.科研项目的申报料子包含项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实施计划、预算等。

3.科研项目的审批标准包含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等。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合作与团队建设1.科研项目的合作应遵从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科研团队间的合作和沟通。

2.科研项目的团队建设应重视人才培养和团队精神的培养,提高团队整体素养和综合实力。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1.科研经费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用于科研项目的实施和成绩的转化。

2.科研经费使用应依照预算和计划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报销工作。

第三章科研工作的考核与奖惩第六条科研工作的考核指标1.科研工作的考核指标包含科研项目申报与批准情况、科研成绩产出情况、科研论文发神色况、科研嘉奖情况等。

2.科研工作的考核指标应依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设置相应的权重和区分度。

第七条科研工作的考核流程1.科研工作的考核流程包含目标设定、考核执行、考核评估和结果反馈等环节。

2.科研工作的考核流程应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科研工作的奖惩制度1.对于科研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团队,可予以嘉奖,包含荣誉称呼、奖金、晋升等。

2.对于科研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团队,应予以相应的批判教育和惩罚,包含警告、停职、降薪等。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其他规定1.其他与科研工作相关的管理事项,依据实际需要,由医院科研部门进行订立和完满。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科研部门全部,解释和修改需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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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医院科研管理制度(通用8篇)为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应制定规范的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科研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2012年是我院科研年的战略指导思路,为加强我院医学科研计划管理,促进医学科技发展,根据上级计划下达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藉以推动医院科研工作。

第二条:科研工作的总目标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实行产学研结合,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水平,多出科研成果,并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条:科研水平是学院医师素质的表现。

科研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教学实践和实用技术推广。

要根据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针对技术关键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科研工作。

科研内容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科学。

第四条:充分发挥医院和学院的整体优势,加强与科研部门、施工生产单位的联合,组织科技攻关。

要努力加大科研投入,实行科技合同制和课题负责承包制。

科研工作与教学实习、实训演练相结合,在发挥科技骨干作用的前提下,吸收学习成绩突出、学有余力、具有科研素质的学生参加。

第五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重视科研工作的良好环境。

发扬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和勤俭创业精神。

对在教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科研工作实行两级管理体制:1、学院科研工作由科研处归口管理;2、各系、处、部、室由主要领导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3、项目申报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

第七条:科研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科研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定期检查、分析和总结科研工作情况:2、编制科研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3、组织科研项目论证,提出列入上一级科研发展计划的项目。

归口与上级科研部门签订科技项目合同,组织和参加横向联合的重点攻关;4、组织群众性技术革新,引进推广新技术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5、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安排与分配课题经费;6、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与奖励工作;7、组织开展科技信息交流工作,及时沟通相关行业、部门、地区之间的科研信息;8、按规定向上级报送科研计划、总结和统计报表。

第三章科研工作计划、实施与管理第八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计划管理包括课题申报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审查。

第九条我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支持和发展重点、优势学科,提倡国际、国内及科室间协作,注意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努力提高课题层次,逐渐形成我院的科研优势。

第十条:科研计划实施与检查。

1、承担上级科研发展计划项目,与外单位横向联合的项目,以与发起单位合同为准,学院不再另签科技合同。

列入学院科研计划的项目,以《项目申请书》为准,也不再另签合同;2、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科研课题的实施、协调和检查,应对课题的学术、技术、经费及研究任务的完成等全面负责,课题组成员做到科学分工,团结合作,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3、要严格执行科研计划,按时完成科研项目规定的任务,并及时申报鉴定。

不能按时完成课题计划的,不予报销科研经费,已报销的转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列支。

如由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须及时报告;4、科研工作情况,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写出书面报告。

第四章科研经费第十一条:科研经费衽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

1、专项管理:是指全部科研经费归口科研处管理,按年度科研经费资助计划执行;2、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用于项目的实验、调查、分析以及专项设备购置。

第十二条:根据学院年度预算和年度科研计划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由主管领导审核,院长批准下达,财务部门拨款。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使用原则:1、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与学院以外单位横向联合立项的,实行专款专用、分期拨付、分期使用;2、由学院立项的,实行专款专用;3、经费使用与报销,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4、科研项目所需物资、设备、仪器、机具,纳入科研经费计划。

第五章科研成果鉴定、评审和奖励第十四条:科研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鉴定或评审。

在学院立项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鉴定或评审,完成上级科研部门的或横向联合的科研项目,按发起单位要求参加鉴定或评审。

第十五条:科研成果经鉴定、评审,认为在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具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科研奖励办法1、本办法奖励范围包括我院正式聘任人员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及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先进集体和个人奖。

2、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等国家部委资助的国家级项目,医院给予项目组3.0万元的奖励,同时根据项目需要予以1:3配套科研经费。

3、对获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等省厅委资助的课题,一次性给予课题组项目经费5%的奖励,同时根据课题需要予以1:2配套科研经费。

4、对获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等省厅委立项、市局资助的课题,一次性给予课题组项目经费2.5%的奖励,同时根据课题需要予以1:1配套科研经费。

5、对获市局级资助的项目,根据课题需要予以1:1配套科研经费。

6、结余的课题经费可转入新课题的研究,一年内未立新课题的,剩余的经费归医院综合科研费。

7、对未获上级资助的课题,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择优予以资助。

8、凡符合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级科技奖、市级科技奖励条件的科技成果,由医院按规定组织推荐申报。

9、凡以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三大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和省级科技奖、市级科技奖的成果给予如下奖励:(1)获国家级(科技部)科技奖的,医院将重奖获奖课题组及课题成员,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2)获国家卫生部中华医学科技奖、教育部等科技奖的,医院予以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奖励。

(3)获省级(科技厅)科技奖的,医院予以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的奖励。

(4)获省卫生厅医学科技奖、省教育厅等科技奖的,医院予以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的奖励。

(5)获市级科技奖,医院予以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的奖励。

(6)额度拨给各获奖项目组作为成果转化经费(重复获奖者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其中30%金额作为科研基金,另70%作为课题组人员奖金。

(7)医院配套或奖励的科研经费自下发之日起,2年内无新的在科技部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上级别发表论著或新的科研成果获奖,所余经费由院财务科全部收回。

10、医院对职务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年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专利,在专利授权后,对发明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元。

1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推荐年度科技进步奖先进集体。

(1)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敬业与奉献精神,学风正派。

(2)突出“科技兴院”方针,重视科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实施,科研管理工作完善。

(3)获得本年度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4)有SCI源期刊论文发表12、受奖励的对象在晋升、年度考核评优以及先进个人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3、凡在科研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撤销其奖励,收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六章科研成果推广使用第十七条:经鉴定、评审合格的成果,要积极推广使用,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贡献。

第十八条:科研成果均实行有偿转让。

具体转让办法,按国家有关技术市场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科研信息与档案第十九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活动。

善于利用科技信息,及时查询有关科技资料,避免重复性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围绕教学和科研,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反馈,及时准确地提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科技信息。

第二十一条:科研项目完成后,其产生的图样、数据、报告等技术性文件,要立卷归档,保管使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篇2一、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

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一)科研项目种类1、国际合作项目;2、国家、各部委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国内合作项目;3、省科技厅、卫计委、市科技局,省内、市内合作项目;4、院内课题;5、自选课题:是指根据本学科、专业工作需要自选的课题;6、横向联合课题;7、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二)立项程序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科室审核同意;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科教部初审;3、由科教部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意义、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4、与外单位合作的科研课题,应明确我方承担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立项方解决;5、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协议复印件报科教部登记、备案;(三)项目日常管理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制。

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

跨科室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

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科教部的检查考核。

结合科室工作开展的课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科室主任同意。

3、科教部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科教部,每半年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科教部审批并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课题组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科教部。

课题负责人负责将所有课题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科教部归档。

7、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延期申请,上交科教部,科教部论证后做如下处理:(1)有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

一般情况下,课题未完成之前,不允许再申请相关部门其它课题。

(2)无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工作,剩余经费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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