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 特应性皮炎的诊断标准发展及评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家视角】特应性皮炎的诊断标准发展及评价

?????任何一种需要建立诊断标准的疾病,一定是有多种表现的异质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病等。特应性皮炎(atopic dermatitis,AD)是一种异质性疾病,该病也称特应性湿疹(atopic eczema,AE),其异质性首先是皮损表现多种多样,有屈侧皮炎、手足皮炎、痒疹样皮疹、泛发性湿疹等,其次,患者还可能有其他特应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哮喘,还可伴有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升高、血清IgE 水平升高、抗原特异性IgE阳性等,家族成员中也常有过敏性疾病史。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和异质性,使得制定AD诊断标准成为必要。

特应性皮炎的诊断标准发展及评价张建中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

国际上第一个AD诊断标准是1980年的Hanifin & Rajka标准,在之后的30多年里,已有十多个诊断标准相继发表,每个标准各有特点。现对目前国际上几个主要AD诊断标准做一简要回顾与评价。一、Hanifin & Rajka标准1979年,在奥斯陆召开了AD国际研讨会,Hanifin和Rajka 于1980年总结了该会议成果,首次提出了AD的诊断标准[1]。该标准包括4条基本特征和23条次要特征:基本特征:①瘙痒;②典型的皮疹形态和分布:成人屈侧苔藓化或

条状表现,婴儿和儿童面部及伸侧受累;③慢性或慢性复发性皮炎;④个人或家族特应性疾病史(哮喘、过敏性鼻炎和AD)。次要特征:①干皮症;②鱼鳞病/掌纹症/毛周角化症;

③即刻型(Ⅰ型)皮试反应;④血清IgE增高;⑤早年发病;

⑥皮肤感染倾向(特别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纯疱疹)/细胞介导免疫受损;⑦非特异性手足皮炎倾向;⑧乳头湿疹;⑨唇炎;⑩复发性结膜炎;11Dennie?Morgan眶下褶痕;12

圆锥角膜;13前囊下白内障;14眶周黑晕;15苍白脸/面部红斑;16白色糠疹;17颈前皱褶;18出汗时瘙痒;19羊毛与脂类溶剂不耐受;20毛周隆起;21食物过敏;22病程受环境/情绪因素影响;23白色划痕征/延迟发白。符合基本特征中3条或3条以上,加次要特征中3条或3条以上即可诊断。Hanifin & Rajka标准实际上是AD几乎所有临床表现的汇总,达27条之多,从中选出了4条基本特征。该标

准对AD的诊断产生了深远影响,被欧洲过敏与临床免疫学会/美国过敏、哮喘与免疫学会(EAACI/AAAAI)指南[2]以及欧洲皮肤性病学会特应性皮炎工作小组(ETFAD/EADV)指南[3]推荐。有学者认为,Hanifin & Rajka标准是AD诊断的“金标准”。有研究显示,Hanifin & Rajka标

准的敏感性为87.9% ~ 96.0%,特异性为77.6% ~ 93.8%[4]。这一标准的内容成为制定其他AD诊断标准的重要参考。但由于该标准内容较多,不易记忆,部分特征出现频率并不高

(如圆锥角膜,前囊下白内障),有的主观成分较多或特异

性稍差(羊毛与脂类溶剂不耐受、病程受环境/情绪因素影响),有的难以界定(如细胞介导免疫受损),因此主要用于临床

研究。二、康-田标准

1986年,我国康克非和田润梅两位学者对Hanifin & Rajka标准进行了修订,提出了康-田标准[5],内容如下。基本特征:①瘙痒性、慢性、复发性皮炎在婴儿、孩童期主要分布于面及四肢伸曲侧,表现为炎性、渗出性、湿疹性皮损,青少年后主要分布于四肢屈面及(或)伸面,表现为苔藓化;②个人或家庭中的遗传过敏史(哮喘、过敏性鼻炎、AD)。次要特征:遗传相关:①早年发病;②干皮症/鱼鳞病/掌纹症。免疫异常相关:③Ⅰ型反应有关的:过敏性结膜炎/食物过敏/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增高/血清IgE增高/Ⅰ型皮试反应阳性;④免疫缺陷相关:皮肤感染倾向(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纯疱疹)/细胞免疫损伤。生理及/或药理学异常相关:

⑤面部苍白/白色皮划痕/乙酰胆碱延迟发白;⑥毛周隆起/非特异性手足皮炎/眶周黑晕。凡具有基本特征者或基本特征中第1项加次要特征中任何3项者(每1项中任何一点)可诊断为AD。该标准对Hanifin & Rajka标准的基本特征进行了合并,删减了一些特异性不高的次要特征,并根据遗传、免疫、生理和/或药理学改变将次要特征进行了分类,因此较Hanifin & Rajka标准更有条理性,便于临床操作。该标

准是第一个由我国学者提出的AD诊断标准,对于推动我国AD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标准的项目仍然较多,达17项。此外,对于AD的诊断规定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满足两条基本特征,第二种是1条基本特征加3条次要特征,这样不易记忆和应用,因此,也主要用于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三、Williams标准

1994年,英国特应性皮炎诊断标准工作小组对Hanifin & Rajka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简化,提出了Williams标准[6?8],也称英国标准,内容如下:必须具有皮肤瘙痒史,加以下5条中的3条或3条以上:①屈侧皮肤受累史,包括肘窝、腘窝、踝前或颈周(10岁以下儿童包括颊部);②个人哮喘或过敏性鼻炎史(或4岁以下儿童的一级亲属特应性疾病史);

③全身皮肤干燥史;④可见屈侧湿疹;⑤2岁前发病(4岁以下儿童不适用)。Williams标准保留了Hanifin & Rajka标准基本特征中的瘙痒、个人/家族特应性疾病史及屈侧皮炎,基本舍弃了次要特征(仅包含1项,即可见的屈侧湿疹)。该标准仅6条,内容简单,敏感性与特异性均较高,发表后皮肤科临床研究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应用较多。但该标准过于强调“屈侧皮炎”和“2岁前发病”,使得在成人AD的诊断中敏感性有所降低。四、儿童哮喘与过敏国际研究协作组(The International Study of Asthma and Allergies in Child?hood,ISAAC)标准

1995年,ISAAC提出了基于问卷的诊断标准[9],该问卷针对13 ~ 14岁以及6 ~ 7岁两个年龄组患儿提出了两个不

同问卷,作为AD诊断标准。ISAAC标准要求符合以下3条即可确诊AD:①持续6个月以上的瘙痒性皮疹;②近12个月内瘙痒性皮疹史;③瘙痒性皮疹的典型部位。该标准以患者为中心设计,简单方便,容易理解和操作,适合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也在很多儿童AD流行病学研究中得到了应用。但该标准仅针对儿童,对于成人是否适用目前尚未得到验证。

五、日本皮肤病学会(Japanese Dermatological Association,JDA)标准

JDA于1994年制定了日本AD标准,只选取了Hanifin & Rajka标准基本特征中的3条,完全摒弃了次要标准[10],该标准于2008年进行了部分修订[11],修订后的JDA标

准共3条:①瘙痒;②皮损的典型皮疹和分布;③慢性或慢性复发性病程(婴儿期病程超过2个月,儿童期、青春期及成人期病程超过6个月)。除上述3条外,JDA标准增加了

辅助诊断、合并症和鉴别诊断,划分了7个临床类型。辅助诊断为:①家族史(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和/或过敏性结膜炎,特应性皮炎);②合并症(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

和/或过敏性结膜炎);③毛囊性丘疹(鸡皮疙瘩);④血清IgE 增高。JDA标准是目前最为简便的诊断标准。但该标准有

些宽泛,对“atopy”这一特征重视不够,虽然把家族史、本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