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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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发展定位与规模 (3)

第三章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通则 (3)

第一节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3)

第二节建筑管理控制 (4)

第四章公共设施规划 (6)

第五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6)

第六章整体城市设计引导 (7)

第七章三线控制 (8)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8)

第九章竖向规划 (9)

第十章市政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供水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综合管线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环卫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综合防灾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一:用词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二: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9)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内容和意图,加强控制和引导文罗镇镇区的建设活动,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发展低碳产业、服务设施齐全的特色镇区,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和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指导下,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人民政府特委托我司编制《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02条★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文罗镇镇域中部,规划范围北部主要以东环高铁为界,南部主要以东线高速公路为界,西部至现状镇区发展边界,东部以总规中的规划道路为界,规划面积共172.48公顷,约合2587亩。

第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年11月28日)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9月9日)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年11月8日)

(7)《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

(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年1月1日)

(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年)

(11)《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1999年)

(12)《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2月24日

(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14)海南省及陵水县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性法规

(15)《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16)《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年)

(17)《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8)《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9年)第04条规划原则

(1)统筹发展原则——文罗镇区的发展纳入于全县的整体发展功能板块中进行考虑,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的友好转型,实现区域化发展,增强整体经济实力。

(2)低碳发展原则——镇区发展无论从经济发展方式或者发展建设实施过程中均以构建低碳生态镇区为目标,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逐步实现镇区发展的根本性转变。

(3)合理用地原则——贯彻集约利用土地政策,利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制定合理的控制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规划综合效能,走用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4)生态保护原则——对镇区范围内的土地、水系、植被等重要景观要素进行分析评价,在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多样性的原则下,进行有秩序的开发,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第05条本规划涉及的指标是依据国家和海南省、陵水县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结合规划区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要求制定的,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海南省、陵水县的有关规定。

第06条法律地位

本规划的文本与图纸(含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本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文本和地块分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07条批准及解释权

本规划经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解释权属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文罗镇人民政府。本条例适用于规划范围172.48公顷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活动,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和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第二章发展定位与规模

第08条规划定位

以农产品交易展卖、农产品集散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发展的主导方向,具有乡村田园特色的风情小镇。

第09条发展策略

(1)文罗镇区集中了镇域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机构和第二、三产业主要经济设施以及文化娱乐设施,因此镇区将发展为整个镇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2)文罗镇未来的主要产业是热带现代农业及物流仓储等,镇区作为文罗镇产业发展的重要实施基地应承担农产品集散加工及物流商贸的各种服务功能。

(3)文罗镇今后发展将依托优美的田园景观特色适度发展乡村休闲旅游,镇区发展宜结合旅游服务需求打造具有乡村田园特色的风情小镇。

第10条空间布局结构

按照文罗镇镇区各功能要素的特点,根据合理分区、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镇区用地发展方向趋势,用地空间布局结构可概括为:“两轴、三心、五片区”。

两轴:即南北向的中心景观轴线和东西向的公共服务轴线。中心景观轴线是文罗镇区的灵魂轴线,贯穿镇区南北,连接东线高速文罗互通和镇区行政中心,形成一条展示镇区风貌特色的空间景观轴线。公共服务轴线以新规划的街道为纽带,连接老城商业片区和新的行政中心,结合街道两侧的商业设施,形成一条承担镇区主要公共服务功能的轴线。

三心:即位于原镇区中心的商业中心,镇区东侧的行政中心,以及镇区东南部的产业中心。

五片区:即在原镇区商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业片区,新镇区中部和北部的居住片区,镇政府所在行政办公片区,靠近高速公路区域的产业发展片区,以及位于产业发展片区和其他片区之间的生态公园。

第11条★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面积共172.48公顷,约合2587亩,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1.5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87.87%。建设总量控制在98.52万平方米左右,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在

0.65以下。

(2)人口规模

文罗镇镇区规划区内总人口约12000人。

第三章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通则

第一节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12条本规划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对用地进行细分,分类标准基本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年1月1日)》,划分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第13条★规划确定每个地块的用地性质,建设适宜范围按照《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

地块的用地性质原则上不得改变。图则中所规定的用地性质及建设规模需做变更时,可在中类范围内变动,但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在规划主管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

第14条规划地块划分为独立地块,原则上按用地功能划分地块,独立地块不包括主次道路以及道路两旁绿化带,此类用地面积另计。

第15条★以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界线及地块内的小区道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整,但其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分图则中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16条地块划分后进行统一编号,以图纸和文件形式对每个地块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本次规划分4个片区单元,共77个地块,各类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的一般规定参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17条规划区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用地类型,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等用地类型。具体详见下表:

第18条★整体空间管制

(1)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以开发建设条件综合评价确定的“不适宜建设地区”为基础,增加为满足生态结构完整性而划定的生态廊道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中评定的不可建设地区。包括:镇区内部生态绿地和对外交通要道规划10米的道路防护绿带。

禁建区政策:严禁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仅允许设置临时性的服务设施(如销售亭、观光亭、游船码头等);可进行各种游憩、休闲活动,但禁止进行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活动。

(2)限制建设区

包括规划区内确定的公共绿地及开敞空间廊道和主要公共区域联系通道。以上地区原则上以公共绿地或自然绿化特征为主,可以少量建设公共配套及服务设施;可以与适宜建设用地等量置换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但建筑规模、形态、体量和色彩需经过严格的规划论证。

(3)适宜建设区

为本次规划中确定的可开发建设用地及为区域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原则上可在用地内进行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具体地块的开发和建设指标见《分图图则》。

第二节建筑管理控制

第19条★土地开发应严格按照地块控制指标体系控制,其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规定性指标是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管理时必须执行的指标;指导性指标是供管理者和设计者参考的指标。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海南省以及陵水县的有关技术规定。(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分图图则)。

第20条★建筑物的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年1月1日)》,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更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21条★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分图则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

容积率:规划地块容积率为地块的平均容积率,即用地开发控制的上限指标,如地块内局部开发,须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

建筑密度:所确定的建筑密度为地块建筑净密度,是上限控制指标。

建筑限高:规划地块内建筑允许建造的最大高度,即从地面到建筑主体部分的高度,对于突出主体部分或其它杆塔的高度限制须遵循其他行业的规定。

绿地率:绿地占地块用地的比例,按下限控制。

第22条容积率及建筑密度控制

本规划通过控制地块最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对用地的开发强度进行控制,任何地块的开发建设,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不得大于《分图图则》的限制。本规划所涉及的建设用地类型主要包括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零售业用地、旅馆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等。

(1)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建筑密度分别控制在20%以下,绿地率不小于40%;

(2)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不超过0.8,建筑密度分别控制在35%以下,绿地率不小于30%;

(3)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

(4)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

(5)文化娱乐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

(6)中小学用地:依据生态校园的建设思想,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不超过0.6,建筑密度不大于18%,绿地率不小于40%。

第23条建筑高度控制

本规划区最高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主要分布在生态公园北侧的行政办公用地区域。中小学校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商业建筑高度大部分控制在18米以内,局部控制在20、40米以内。物流仓储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文化娱乐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各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详见文本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24条建筑后退红线控制

建筑后退以道路红线为标准,原则上公共建筑退让道路边线不小于10米,居住建筑退让道路边线不小于8米。相邻地块间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6米。南北向同时要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同时建筑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为保证舒适的街道尺度和宜人的街道景观,所有建筑严格按规定距离后退道路红线,不得随意减少。

各地块后退道路红线具体距离详见分图图则。

第25条★建筑间距

任何建筑的间距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无论是新建、改建、保留的,其建筑间最小距离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建筑间距的规划控制,其建筑物的采光、通风、卫生和环境绿化指标不得小于国家、海南省及陵水县等地方技术规定。

第26条地块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

规划区道路距交叉口30-50米内限制设机动车出入口;若在地块内建筑红线宽度12米

以下道路,机动车开口须退交叉口5米以上。

第27条停车泊位配置标准

规划区道路距交叉口30-50米内限制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区各地块的停车泊位配置依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配置,一旦开发强度确定,依据标准计算得出的停车泊位即为控制性指导指标。停车泊位配建基本标准见下表:

第28条用地兼容性控制

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线及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文本及法定图则的规定。因建设发展需要,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线及用地规模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可有条件进行调整,其中用地性质调整应符合以下规定:

用地性质调整不应引起规划结构、用地构成比例的较大改变;

变更土地性质要保障公共绿地的数量不减少;

变更不得取消非盈利性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

变更宜与原有的用地性质相容。

变更解释文件应附在规划文件内(包括审批文件、变更说明及相应的图纸)。

规划允许进行设施的兼容使用,但必须在规定的用地性质内兼容建设,建设适宜范围按照《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详见下表:

第四章公共设施规划

第29条公共设施分组团进行布置,本规划区包含三个主要服务中心。

第30条公共服务设施

商业服务中心主要以集中商业设施为主,以镇区居民为服务对象,集中布置零售商业、金融服务、医疗设施、社会停车场等商业配套服务设施。

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行政服务设施为主,服务范围为全镇区,主要集中布置行政管理

部门、电信邮政所、文化娱乐设施、市民广场等。

产业服务中心主要以服务产业发展为目的,提高产业发展效率,主要集中布置批发市场、金融服务、垃圾收集点等。

第31条教育设施

文罗镇区共配建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和三个幼儿园。教育设施总用地面积为 5.49公顷,其中中学用地3.4公顷,在原文罗中学基础上扩建优化;小学用地2.1公顷,位于镇区中部;幼儿园用地结合居住区分散布置。

第五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第32条绿地系统

规划通过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以及生态绿地等各类型绿地的组织,形成“放射+围合”

状的绿地结构,构建“绿毯围合、绿带穿插、蓝绿呼应”的绿地系统格局。

公园绿地——镇区的公园绿地主要分布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和各功能区出入口附近。

对带状公园绿地可通过种植花卉,点缀雕塑,美化和丰富沿路景观。对于点状公园绿地通过公园化、景观化的改造,设置休闲设施以及户外运动设施,为镇区居民提供一个公共开放的活动场所。

防护绿地——防护绿地主要指陵群公路两侧10米的防护绿带,防护绿带采用景观化处理手法,以地带性植物品种为主,同时穿插布置一些休憩、雕塑、小品等提高镇区品位的设施。

生态绿地——生态绿地设计应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居民的生活需求为基础,充分利用现状溪流和田园景观资源,融合人文地域特征,进行高品质休憩空间的塑造。既可以作为产业组团与镇区其它组团之间的隔离绿带,又可以承担生态保护和居民休闲的功能,使之成为文罗镇区的中心公园。

第33条★图则所示的城市各类绿地在建设开发时不得侵占。地块应满足分图则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区内所有道路均按照道路断面配置行道树和绿化隔离带。

第34条景观系统

景观系统结构——从整体生态环境和场地风貌特征等多角度出发,形成“两轴、一带、

四区”的总体景观风貌。“两轴”指南北向贯穿镇区的中心景观轴线和东西向的人文景观轴;“一带”指镇区内带状绿地形成的街头公园景观绿带;“四区”指四个不同特色的景观风貌区,包括传统风貌区、新城风貌区、生态公园风貌区和产业风貌区。

景观节点——包括生态绿地、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等绿色节点和开敞空间等,既是视线通廊的交汇点,又是重要的休闲、游憩等公共活动空间。

景观界面——重点控制两条景观界面,即中心景观轴线界面和产业园区景观界面。中心景观轴线界面强调镇区形象的的展现,突出入口区域和沿线两侧景观的打造。增强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在空间上和视觉上的渗透性;建筑形式应丰富多样,创造有韵律感的建筑空间;建筑布局应高低错落,突出重点和变化;产业园区界面要求美化从高速公路看镇区的景观界面,结合入口处花卉景观打造花园式、景观式和整齐有序的产业园区界面。

第六章整体城市设计引导

第35条空间环境整体控制及引导

通过突出镇区优美的自然景观环境,确定重点景观节点、景观廊道和景观界面,营造起伏有致、韵律舒畅的空间形态,创造热带风情浓厚的小镇环境,构建视觉丰富、格调协调的景观界面和错落有致的天际轮廓线。

第36条功能空间规划引导

(1)商业空间

商业空间设计要体现繁荣、艺术、活力的特质,布局形式应考虑服务半径以及行人的消费心理感受,建议采用亲人尺度的步行街区模式,可结合绿地、开场空间布置特色商业街、漫步游道、餐厅等,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交融,吸引公共活动。

(2)居住空间

居住空间应强调环境建设,体现人性、优美的社区生活环境。布局形式可以结合场地环境和社区生活理念进行多样化创新,总体风貌应简洁、灵巧、生态绿色,功能使用上应符合居民生活习惯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3)产业空间

产业空间应强调产业文化特色,体现色彩大方、布局合理、文化鲜明的产业环境。布局形式可以结合交通区位、场地环境和产业生产流程,满足产业生产、运输需求功能,

同时创建人性化的工作空间,体现人文关怀。同时产业组团界面提出了具体控制措施:在产业组团与东线高速公路之间设置花卉种植区,以花卉栽培和培育新品种为主,同时结合高大树木,使产业组团沿高速公路形成绿化优美的景观界面。在产业组团内部强调绿化环境建设,尽量加大绿化植被覆盖面积,已达到保护和美化环境的目的,形成景观环境优美的绿色园区。重点控制连接高速公路和行政中心的中心景观大道以及陵群公路两侧景观界面,沿道路两侧建筑形态以高端商业为主,商业用地背后布置产业用地,形成整齐大方的道路景观界面。

第37条建筑形式及色彩引导

规划区整体建筑风格定位为海南热带风情小镇风格。建筑风格应与海南热带气候、文罗历史文化紧密联系。建筑应考虑遮阳避雨、通风隔热的特点,体现生态性、通透性的要求。低层、多层建筑统一采用坡屋顶形式,沿街商业应考虑骑楼的设置,满足行人防晒避雨的要求。鼓励建筑使用各种通透的建筑构架,反映热带建筑通透开敞的特点。建筑色彩控制应体现整体、协调的总体格调,局部重点地段鼓励使用差异化色彩,形成主次分明的整体控制原则。建筑总体色彩宜以清淡、自然的淡雅色彩为主,例如白色、米黄等;特色建筑及景观性建筑鼓励采用差异化色彩进行点缀。

第38条道路建设引导

道路建设需充分尊重自然地形,减少土方开挖,满足道路行驶安全,保证防洪排涝,并利用良好的自然景观资源,创造丰富的道路景观。规划内干道作为城市生活及旅游的主要路径,有展示风貌的作用,应体现各功能区的建筑特色、自然环境以及天际轮廓线。按照国家规范,人行道应设置导盲道,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应设置斜坡,十字路口地面应设置醒目的标记,引导行人安全过道。人行道地砖铺设应可渗水,以适当补充地下水,保护生态环境。步行道力求尺度适宜,空间舒适,通过系列化、标识化的家具以及特色化的绿色空间、多样化的硬质铺地,展现高品质的城市环境。

第39条绿化环境引导

在生态优先、顺应自然的总体原则下,规划区各区域的绿化环境应各具特色,营造不同的空间性格。规划区内部绿廊及公园优先采用本地植物,以小乔木、灌木、藤蔓、草本为主,以花廊、花屏等都市化的趣味小空间为主,造型上可采用多种景观元素,营造度假区绿地的感觉。

第40条环境设施引导

环境设施应注意系统性、实用性、安全性与观赏性。公共空间设施应根据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便于游客使用,考虑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做到尺度适宜、坚固耐用、安全可靠。度假区家具如座椅、灯具、垃圾箱、电话亭、商亭、护栏等的选择应适宜各组团整体风格,塑造各具特色、别有风味的景观环境。

分隔矮墙、花坛、石墩、台阶踏步、架空棚廊、步行道等构件的材料选择应尽可能采用天然环保、质地坚韧耐磨的地方材料,体现明显的地域特征。

第七章三线控制

第41条★黄线管理规定

为确保基础设施用地不被占用,保障基础设施能正常、高效运转,规划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确定规划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规定黄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并明确黄线的地理坐标。

在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本次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基础设施;其它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具体控制见黄线控制图所示。

第42条★蓝线管理规定

穿过规划区的小水渠是镇区重要的景观要素,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以确保整个景观的完整性。规划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依据规划区防洪防涝需要,划定蓝线,明确地界线的地理坐标,规定蓝线范围内的保护要求。规划区内蓝线具体控制详见蓝线控制图。

在规划区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规划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该依法向陵水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办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第43条★绿线管理规定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规划区绿线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区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景观环境,保障沿河设施的安全,规划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规划区各类绿地的分布划定绿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地理坐标。

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已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44条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增设镇区南部东线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镇区对外交通主要依靠东线高速公路与县道(X664)为主。

至各个村镇有三级或四级公路联系。规划改造乡村公路加强镇区的对外交通功能。规划期内在镇区南侧建设长途客运站加强镇区和周边城镇的联系。

第45条镇区交通规划

(1)道路网结构

镇区主要道路网络骨架,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道路设计充分考虑现状道路基础,以主干路联系城镇各功能区和对外出入口,以次干路形成二级分流的道路系统。

(2)道路红线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主干路为25米,次干路20米,支路14米;道路两侧的建筑后退红线要求为:主干路两侧各5米,次干道和支路3米。

(3)道路交叉口

城镇道路交叉口为平交,道路转弯半径为25-10米。

(4)社会停车场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结合市场、医院布置,以方便市场大量机动车进出、停放、装卸货物及居民生活需要。

大型公共建筑、宾馆酒店、综合办公楼、各居住小区等区域应按国家和海南省交通、城建有关部门的规定配置停车位。

第九章竖向规划

第46条道路竖向设计充分结合场地处理与排水需要,利用有利的地形条件做因地制宜的处理。

规划区各种道路坡度不小于3‰,主干路坡度不大于5%,支路和区内小路不大于8%。

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1.1基础资料汇编(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1.1.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1.1.2 自然环境(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1.1.3 人口状况(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 1.1.4 土地利用现状(详细汇总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列出“现状用地汇总表”) 1.1.4.1 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1.1.4.2 已拨划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1.1.4.3 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1.1.5 建筑物状况(编制区建筑物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与合法性等) 1.1.6 道路交通现状(等级系统、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1.1.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1.1.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分布、规模、用地面积及管网等级和分布,并对现状进行分析)1.1.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1.10环境保护现状(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并对环境保护状况分析)1.1.11其它 1.2说明书 1.2.1 前言(说明控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1.2.2 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依据与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划和其它依据,控规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1.2.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1.2.4 规划目标(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发展条件,确定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1.2.5 用地布局(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2.6 地块划分(分析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按照4.2.3、5.2.3规定)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包括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方法和结果 1.2.7 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有关要求详见4.2.4、4.2.5、5.2.4、5.2.5),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上海城市规划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评析考试题

2017年上海城市规划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 评析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不属于镇区建设用地标准的是 A:镇区的用地规模 B:绿化用地比率 C:建设用地比例 D:建设用地选择 E:综合治理 2、建筑总平面布置,是结合特定性质的建筑物进行的一项的场地设计任务。 A:合理性 B:技术性 C:综合性 D:科学性

E:经济政策 3、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规定,道路平曲线半径为60~100 m时,对小型汽车应在平曲线内侧加宽m。 A:0.35 B:0.50 C:0.70 D:0.95 E:经济政策 4、某女,38,持续发热15天,伴有头痛、乏力、腹痛、腹泻,查体:体温40℃,脉搏94次/分,肝脏于右侧肋下1cm可触及,血常规:×109/L,;ALT98U/L,HBsAg(-),肥达反应“O”1∶80,“H”1∶160。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A.急性病毒性肝炎 B.急性菌痢 C.伤寒 D.疟疾 E.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特点的是。 A:规划强制性内容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违反 B:下位规划不得擅自违背和变更上位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C:强制性内容必须落实上级政府规划管理的约束性要求 D: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E:综合治理 6、城市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中,是指城市是区域经济集聚增长的结果,同时又引导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好坏。 A:生产功能 B:还原功能 C:生活功能 D:区域主导功能 E:经济政策 7、近代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来源于。 A:欧文的“乌托邦”(Utopia)概念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 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 10 -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 12 -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 12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 13 - 第十二章附则 ....................................... - 13 - .................................... -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 - 14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1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8、《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9、《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本文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6)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第一章总则1、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第一条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 2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指导片区的城市建设和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各项基础设施,管理。)(下称“本规划”。 3、高标准、高起点地规划符合需求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市政公用设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施等,完善片区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的服务功能。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 4、优化路网结构、强化片区的交通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工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西湖镇总规优化、控制性详规及城镇风貌设计项目书

西湖镇总规优化、控制性详规及城镇风貌设计项目书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日照市规划局东港分局西湖镇总规优化、控制性详规及城镇风貌设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划内容深度要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对西湖镇镇域范围内的用地布局、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等空间资源统筹协调,按照产业集聚、空间集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统筹城市建设布局,突出主导产业,培植发展特色,创新体制机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等控制指标,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城镇风貌设计(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特色发展目标及定位,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构建景观风貌系统,营建公共空间体系,加强对街区、界面、建筑群体关系、建筑高度、环境景观设施等的控制和引导,对街区和地块的空间形态、建筑形体、开敞空间、交通与通道、地下空间、建筑与景观设计等提出具体的管控要求,提升整体空间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活力。 三、技术要求 1、规划范围 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西湖镇镇域,总面积81.7平方公里。 控制性向西规划规划范围为西湖镇驻地。范围在乐台河以南以东,规划南环路以北,马安村以西,规划面积约283.38公顷。

城镇风貌设计(城市设计)范围为镇驻地核心区。 2、规划内容 一、总体规划层面 (1)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提出城镇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预测镇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2)分析城镇职能、提出城镇性质和发展目标。 (3)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落实上位空间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明确本级管制措施和落实路径。 (4)优化全域空间格局,落实重大空间布局,提出宏观的开发开放格局、区域协调格局、城乡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布局、生态修复格局、乡村振兴格局等重大格局; (5)提出产业发展目标、主导产业选择及产业空间布局。 (6)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布局; (7)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限,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三、城市设计(城镇风貌设计)层面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控规)12.06.12

第一章概述 一、规划背景 商都县属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位于乌兰察布市东部,属后山地区。北部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为邻,东北部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接壤,东部与河北省康保县、尚义县相连,南部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衔接,西部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毗邻。 商都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冀、蒙交汇处,是连接京、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部和北部以及东三省和蒙古的重要枢纽;是承接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环渤海经济圈”辐射大西北的前沿地带。集通铁路贯穿全境,呼满省际通道、商张、商集、商化、商土等级公路四通八达。 集通铁路及省际通道、商都—张北、商都—乌兰哈达、商都—土牧尔台、商都—化德五条公路干线穿过县城七台镇。依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城区规划总用地为28.5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7.3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位于七台镇城市建设用地及部分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12.76平方公里用地。 商都县有电力、重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和矿产品四大主导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势头正劲,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以物流运输和商贸餐饮为重点的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7088万元,同比下降38.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49元,同比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54元,同比下降20.2%。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商都县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2009年,投资4.1亿元,新建混凝土道路13条,面积7.6万平方米,同步铺设了排污管道6632延长米、供水管道。7900延长米、供热管道6000延长米;更新和栽植各类树木2.8万株,安装路灯332机,对街道两侧路林中毁坏枯死的树木进行了更换补植,新建道路全部实现了绿化亮化;在七台大街绿化带建防护栏4200延长米;完成了府前广场和文化公园广场改造任务;新建了华都、廉租房等住宅小区,实施了万福花园、新都佳苑等商住小区二期工程。城镇承载能力和聚集能力的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全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24.4%。通过全方位建设,城镇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城镇人口由2008年的12.18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2.38万人,城镇化率由去年35.8%提高到今年的36.4%,提高了0.6个百分点。 2010年紧紧抓住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明年将在商都县召开的契机,大力开展以“兴城建、上水平、塑形象”为主题的“城镇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旧区拆迁改造与新区扩容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好七台镇市政建设工程,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旧区更新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形象,落实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为七台镇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的开展,特编制《商都县七台镇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上位规划要求 在上一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论述商都县七台镇的城市总体空间发展目标是:以经济繁荣、生活小康为目标,解放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的新路,把商都县建设为商贸繁荣,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城镇。构建以城市现状及自然地理条件,城市布局发展呈集中团状的空间布局形态。以“一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城关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新郑市城关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小组成员:张俊杰201211010015 魏娟朋201204030058 张鑫鑫201204030042 指导老师:郭芳华 王昭娜 2015年6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落实《城关乡镇总体规划》(2009-2030)的意图,为城关乡镇的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使城关乡镇的建设能够协调有序,适应当前小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居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新郑市城市总体规划》 6、《新郑城市规划条例》 7、《新郑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审批办法》 9、《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成果办法》 13、各种相关设计规范 第四条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独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第五条规划目标

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区职能互补的现代中心城镇。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规划文本及规划图(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包括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建(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及规模 第八条功能定位 依托城关乡镇所富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农业和旅游业为发展导向的新型生态城镇。 第九条用地规模 总规划用地为6.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0000人。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条规划结构 依据规划区的规划定位,结合规划区内的地形情况及用地的市场开发态势,形成了一横三纵的景观轴线,各个中心散布其间,形成系统通透的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用地规划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37.90%,人均38.43平方米。 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0.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63%,人均4.67平方米。 保持现有中学用地规模。在各个居住片区集中布置小学幼儿园,0.12平方公里 3、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15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91%,人均5.04平方米。 4、绿化用地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开发强度控制探析-以议堂镇控规为例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开发强度控制探讨 ——以邳州市议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摘要:《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将镇一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提升至与城市控详同等的地位,进一步规范了镇控规编制工作。开发强度控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是控规编制的技术重点和难点。本文以议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为例,分析小城镇控规编制的特殊要求和一些解决的技术方法,深入探讨如何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满足其开发强度的要求,建立小城镇开发强度控制的方法。 关键字: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强度;议堂镇; 一、引言 “小城镇与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是我国城镇化道路的鲜明特色。发展小城镇是推动城镇化的重要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2007年底,我国城镇人口5.94亿人,城镇化水平44.9%,并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体系。小城镇建设迅猛发展同时,其建设面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而迅速增长,伴随着空间布局不合理、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不少问题,因此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的问题己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推动小城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小城镇建设,规划是龙头。解决好小城镇的建设问题,首先要解决好小城镇的规划问题。自2008 年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提升,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小城镇建设管理最主要的法定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将镇一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提升至与城市控详同等的高度,进一步规范了镇控规编制工作。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小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功能,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小城镇控规的编制一方面有助于完善从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双重属性层面,对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环节的分层次管理,保证小城镇规划体系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小城镇控详能进一步细化所要进行规划管理的内容,保障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以及小城镇土地开发建设的有机衔接,实现规划目标,推进小城镇形成良好的空间形态。 开发强度控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与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密切相关,土地开发强度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未来土地开发的收益,突出城镇规划中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因此,怎样对开发强度进行控制,以此指导单元地块容积率的确定成为小城镇控规编制的难点和重点。 二、研究背景 2.1当前小城镇开发强度控制存在的问题 土地开发强度是指“单位面积土地上所投入资金的数量,直观地说就是在单位基地上建造多少面积的建筑。”当前,控规层面下的城市开发强度分级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也是在传统规划价值观与规划编制技术层面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但在国内相关研究中,主要是针对于大中城市,对小城镇的开发强度分级研究尚属空白;此外,小城镇开发建设往往基于市场经济的需求,以追求高效率的土地开发和刺激经济增长为目标导向,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 2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2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5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8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8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9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 10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 12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 12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13 -第十二章附则............................................................................................ - 13 -附录一、名词解释 ..................................................................................... - 13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 - 14 -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前言 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

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 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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