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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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企业诚信现状及原因分析

(完整版)企业诚信现状及原因分析

企业诚信现状及原因分析(一)企业诚信现状根据调查表明,某些企业在诚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产品质量偏低,假冒伪劣层出不穷,以次充好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私营企业的形象。

2.私营企业普遍没有工会组织,其劳资纠纷比其他企业增长快,使企业无法吸引优秀的员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3.财务不透明,形成了税务信用、贷款信用、财务信用缺失的不良状况。

4.公司治理薄弱。

5.赖债、躲债、恶性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使私营企业之间存在大量且长期不能缓解的相互拖欠款,严重影响了私营企业的发展后劲。

6.毁合同、打官司事件时有发生,导致私营企业在交往过程中提心吊胆,交易成本大大增加。

7.私营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也是其信用缺失的一种表现。

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搞低价倾销等,导致广大消费者对私营企业整体的不信任。

(二)诚信缺失的危害性企业诚信缺失会带来很多危害性,如:1.威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任何一个企业,其员工如能真诚团结,互相协作,各自的积极性能够充分地调动起来,那么,企业就能促进创新,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增加利润。

但如果内部缺乏诚信,企业主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互不信任,情况就将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2.破坏市场秩序。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的疲软,许多企业经营困难,流动资金不足,为了维持再生产,一些企业采取拖欠其他企业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原材料,企业之间你拖欠我、我拖欠他资金的现象日益严重,形成“三角债”问题,严重阻碍了资金的正常流通,扰乱了市场流通秩序。

3.引致国际贸易摩擦。

我国民营企业技术力量和开发能力薄弱,又急功近利,于是热衷于仿制、盗版、冒用他人商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这些问题,早已引起了外国企业的不满。

4.损害投资环境。

5.影响社会安定。

我国仅一、二十年就形成了极为悬殊的贫富差距,为世界见所未见。

收入差距合理拉大,广大群众还能认同,但是,某些私营企业主靠“偷税漏税”等各种非正常、非法手段而“暴富”起来,广大群众当然不满。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班级:12经贸英语2班学号:12090316 姓名:王婷【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诚信已不仅是一种伦理范畴,而是在伦理范畴的基础上,又赋予了法制内涵,实现由道德自律向法律规制的转化,最终筑就诚实守信这一道德准则的法律化。

中国当前社会诚信状况令人忧心。

国若无信,国何以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如何实现传统诚信的现代化转化,重新确立起人们对现代诚信文化的信仰,进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真正建立,始终是中国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诚信现状及问题的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其原因,提出前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诚信缺失现状原因对策一:当前社会诚信的现状及其导致的问题(一):现状为了解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瞭望》新闻周刊联合国内专业调查研究机构于2011年2月11日至2月14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5个大中城市展开了民意调查。

数据显示,被访者对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总体评价较低,仅有4.8%的被访者评价“好”48.7%评价“一般”接近半数46.6%被访者认为社会诚信状况“差”甚至“很差”。

对此数据持质疑态度的同时,也许更多的是一种反思。

诚信缺失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仅加大社会的运行成本,引发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严重者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安定。

从诚信主体来看,社会诚信主要包括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

这三类主体在当前社会的诚信指数均不乐观。

当前社会存在着各类诚信问题,政府有的单位制造虚假增长指数者,企业界有的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者,教育领域有的院校学术造假者,等等。

有研究者对政府诚信缺失方面进行了归纳,主要体现为有的地方政府或有的部门政策多变、不守承诺、随意性大、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成绩等。

企业诚信缺失主要方面表现在:有的企业任意逃废银行债务,银企之间陷入信用危机;企业之间失信赖账,商业信用日趋萎缩;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会计人员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发布虚假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偷税、漏税、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屡禁不止。

诚信应有制度保障——浅谈寿险代理人之诚信保障

诚信应有制度保障——浅谈寿险代理人之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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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应 有 制 度 保 障
浅谈 寿险代理人之诚信保 障
( 阳理 工 学 院 , 南 南 阳 43 0 ) 南 河 70 4
【 摘 要 】 我国寿险公司在招揽客P办理个人寿险业务方面, 普遍采用的是个人代理人制, 然而, 由于法律规定的

引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我国绝大 多数 的寿 险公 司 目前 在招揽 客户办理 个人 寿险 业务方面 , 普遍采用 的是个人代理人制 , 即代理人 营销体制 。 个 人代理人也就是人们现在 所熟悉 的“ 跑保险” 的营销员 。 保险代
理人实际上是连接保险公 司和投保 人的中介 , 其作 用便 是沟通 保险供 求 , 促进保险得 以发展。 这种 体制下 , 在 各寿险公司所设 定投保程 序基本是 :1 营销 员 向有购买 保险 的准客户 推销介 () 绍各种寿险险种 , 并讲 解各险种条款 ;2 客户在营销员的指导 () 下 , 自填写投 保单及相关 资料并签 名 , 向营销员直 接缴纳 亲 并 保险费 ;3 营销员初核投保 资料 , () 并在 收取保 险费后 向客户开 具保 险费收据 ;4 营销员把 投保资料 和保 险费现金及 收据业 承担诚信缺失的风险 。 () ( ) 险 代 理 人 信 用 危机 分析 二 保 务联交给公司 , 进入核保程序 。 可见 , 在保 险经 营中主要涉及三 我 国保 险市场 目前普遍实行 的 以代 理制为特 色的保 险营 方面 的利益主体 , 即保 险公 司、 投保人和保险代理 人。 保险代理 这就意味着追求 寿险营销队伍的规模是保险公 司寿险 人在整个保险 营销 中充 当着十分重要 的角色 , 其所拥有 的权利 销体制 , 之大 以及 责任之重是不 言而 喻的 , 因此 , 问题 及风 险也 随之而 业务展业的主导思想 。 1盲 目追求规模 , . 保险代理人信用不保。 目前绝 大多数保险 增多 、 大 , 增 对保险代理人的诚信监管也变得更加艰难 。 在实践 公 市场份 额是 体现公 司经营实力最重 要的 中就常有保险代理 人利 用 自己的信息优势 , 自身效用最大化 公司认 为 , 司业绩 , 以

我国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

我国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

内容摘要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础,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活动,保险行业也需要其约束。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行为、保险合同、保险案件处理的基本法则,在《保险法》中一般称为最大诚信原则,其在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处理保险纠纷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是通过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保证义务,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物安全的义务,履行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履行尽力防止和减少损失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与明确说明义务及弃权与禁止反言义务,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此,在保险活动中,一方违反了保险合同的诚信义务,应对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最大诚信;告知;保证;明确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AbstractThe honesty and trusty would be the foundation of the civil actions and as a particular civil action the insurance business would be bound by the principle too. This principle as the basic law for the insured actions, the insurance contract and the relative cases would be called as the most honesty and trusty principle officially in Insurance Law, which is aimed to balance the benefit of parts, to handle the insurance disputes with the great affects. So the most honesty and trusty principle majorly embodied by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honesty and trusty of the both side parts in the insurance contract which is including the notice liability of the insured and the investor, the performance guarantee liability, the safeguard liability of the maintaining bids, the dangers increasing notice liability, the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of the lost liability; the insured’s explanation, abandonment and the forbidden opposite statement and the compensation or the payment liabilities. Therefore, one part breaks the duty of honesty and trusty, another one would take the liability of compensation in the insurance activities.Key words: most honesty and trusty; notice; guarantee; specific statement; abandonment and forbidden opposite statement目 录引言 (1)一、最大诚信原则的界定 (3)(一)理论基础 (3)1.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 (3)2.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4)(二)基本功能 (7)二、保险法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 (8)(一)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要求 (9)1.如实告知义务 (9)2.履行保证义务 (12)3.防灾、危险增加通知及施救义务 (14)(二)对保险人要求 (17)1.保险条款的说明与明确说明义务 (17)2.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9)3.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及其限制 (20)三、立法完善及建议 (21)(一)在保险合同总则中直接引入“最大诚信原则”规定 (21)(二)如实告知的主体规定有欠缺,建议立法完善 (21)(三)保险法未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证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建议采用国际通行做法进行详细规定 (22)(四)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缺乏可操作性,建议法律细化 (23)(五)“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中体现有待商榷 (23)(六)完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在最大诚信原则中的体现 (24)(七)健全保险相关制度,加强监管 (25)参考文献 (26)引 言翻开人类历史画卷,人们无不经历着与各种灾害做着斗争,印度洋肆掠的海啸、汶川破坏性极强的地震、中国南方百年不遇的冰灾、舟曲特大泥石流等等自然灾害每每都给人类造成了难以估量的重创,所以人类始终面对和经历着各种风险。

保险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

保险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

保险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作者:马宁钱振伟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14期【摘要】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成熟的信用社会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

保险信用体系存在着影响诚信建设的一些问题。

相应的对策是:构筑保险市场的信用体系,加强保险市场管理,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民族保险业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保险信用体系行为规范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和社会产品再分配的特殊方式,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的三大支柱,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信用作为经济主体间交往行为的自律性规则,既是道德规范的选择,又是一种经济利益的选择。

在保险业的发展中,诚信处于道德规范与经济利益的冲突与摩擦中,信用建设问题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认真思考且积极面对的严峻挑战。

一、保险信用体系现状由于市场行为涵盖一切的信息,所以企业的信用直接体现并作用于其所存在的市场中。

因此,市场上所反映出的信用缺失问题,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而保险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部分,本身就存在金融市场的各种特点及风险,有同时具有与保险相关的例如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风险。

近来,随着保险衍生功能的逐渐发达,体现在保险市场上有关信用风险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不容乐观,从内部管理上看,数据真实性问题比较突出:从业务开展过程看,保险从业人员误导,欺诈客户的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

二、当前保险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纵观目前保险市场发生的各种问题,多与保险信用机制的不完善有关。

这些影响诚信建设的问题主要有:(一)竞争主体行为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违规经营,支付过高的手续费、回扣,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

(二)管理方式不科学内部管理、险种设计、精算水平、营销手段、风险防范、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论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

论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

论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企业诚信在商业社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它代表了企业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当前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诚信缺失的问题,给消费者、合作伙伴和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

需要深入分析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1. 利益至上,以短期利润为导向。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放弃了诚信原则,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利润,比如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行为。

2. 管理层理念不健全。

部分企业管理层的理念存在问题,他们对诚信缺乏重视,导致公司内部出现了违法乱纪现象。

3. 缺乏监管,制度不完善。

一些行业监管不到位,企业内部的制度也不够规范,导致了企业诚信缺失的问题。

4. 社会环境影响。

社会上不诚信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受到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进而导致自身也出现诚信缺失的问题。

二、对策1. 建立健全的企业价值观。

企业管理层要重视诚信,将诚信作为企业价值观的核心,加强对员工的价值观培养和教育,树立正确的诚信理念。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责,对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进行完善,确保企业内部的风气健康。

3. 加强企业自律。

企业要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自身的规范管理,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4. 提高员工诚信意识。

企业要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加强员工的诚信意识培养,让员工自觉遵守企业的诚信规定。

5. 加强外部监管。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不诚信行为。

6. 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企业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推动整个社会诚信建设。

三、案例分析1. 企业A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产品频繁被召回,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为了追求短期利润,企业A一直在隐瞒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了诚信危机。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应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安全性,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产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及时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增强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摘要: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诚信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

同时也应看到,在现实的经营活动中,有些企业经营确实不讲诚信,存在着大量的诚信问题。

本文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出现的信用问题出发,论述了企业信用管理重要性。

并针对出现的原因,提出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信用缺失;原因分析;对策一、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俗话说,从广东到北京,买的没有卖得精,就是说,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卖方在信息上掌握的比较全面,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买方进行质量、价格或者服务上的欺骗,以谋取超额利润。

现在中国市场上比比皆是的假冒伪劣商品就是典型的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这与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是不相适应的。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要求所有从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诚实经营,信守承诺,如果参与者不守信用,会使交易成本大大上升,经济活动陷入混乱,每个参与者都要承受巨大的压力,严重的甚至会威胁经济的发展,破坏改革开放的成果和社会的稳定。

(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据商务部报道: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

由于失信现象的严重性,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发展难、融资难的问题。

随着企业生产及规模的扩大,企业避免不了会发生借贷和融资业务,债权人以有条件让渡形式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的日期偿还借贷或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

而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中小企业拖欠货款或贷款已是屡见不鲜,这些成为我们每个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关键在于企业的信用管理缺失或不到位。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比较滞后,信用管理水平较低,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比较单一,这与当前经济发展和我国的贸易大国形象是不相称的。

统计表明,中国仅11%的涉外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信用管理制度,此外,我国企业的信用销售能力和西方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企业诚信现状及案例剖析

中国企业诚信现状及案例剖析一、信用缺失已经阻碍中国经济发展1.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导致损失5855亿元。

中国企业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二个百分点。

具体说,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

2.信用缺失使企业间交易成本提高。

在我国,大多数人把信用等同于银行信用。

其实,对比银行信用而言,工商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更为基本,信用危机在此也表现得更为明显。

目前,规范化的商业信用,如商业票据在我国的使用十分有限。

据粗略计算,1995年全国的结算量约相当于企业存款余额的11倍,而美国80年代中期商业票据年结算量就已经是企业活期存款余额的3300倍。

商业汇票作为商业票据中主要的信用工具,只在煤、电、冶金、铁道、化工等五大行业和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才有使用。

1997年,我国商业汇票年度发生额为4600亿元,仅相当于当年末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6.1%。

据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

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998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为289万件,约占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1%。

在最近的几次全国性商品交易会上,很多国内企业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

欧美国家中,企业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80%以上,纯粹的现金交易方式已越来越少。

专家指出,这表明信用危机已阻碍了经济活力的产生。

二、案例调查:企业信用存在问题及成因近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和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联合对全国的近10万家涉外经贸企业进行了“外经贸企业信用信息跟踪调查”,发出调查问卷50000份,回收有效问卷6000份,回收样本覆盖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31个盛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外经贸企业、物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的制造业企业等,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分别占31%和69%;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62.3%、24.5%和13.2%。

【推荐下载】关于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关于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本文讲述了关于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赶快仔细阅读下吧。

[摘要]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保险理赔运行现状不甚理想,理赔难现象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现场勘查难、调查取证难、理赔控制难、依法经营难。

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是因为现有的社会环境直接影响着理赔效率,如法制环境不健全、诚信环境不理想、人才环境不适应、政府职责不明确等。

保险业应与时俱进,完善法制环境;同心同德,建设保险诚信;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合作,利用保险公估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保险理赔既是保险业务处理程序的最后环节,又是评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

更是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验证保险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处理理赔纠纷可以发现保险公司在业务承保这个进口和后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般说来,保险理赔工作的基本程序接受出险通知现场勘查(包括查看出险地点、时间,查明出险原因,了解保险标的受损情况) 责任审核(包括审核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标的上,是否发生在保单载明的地点,是否发生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要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要求,保险事故发生的结果是否可以构成要求赔偿的条件等) 损失核算(包括保险标的实际损失和发生的一些直接费用) 损余物资处理赔款给付代位追偿。

保险理赔工作一般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所谓主动,是指保险人应主动深入现场开展理赔工作;所谓迅速,是指保险人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及时赔付,不拖延;所谓准确,是指计算赔付金额应力求准确,不惜赔,也不滥赔;所谓合理,是指赔付要合情合理,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

然而我国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却还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理赔难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我国保险理赔低效率的表现(一)现场勘查难。

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章制度要求第一现场勘查率力争达100%,而实际工作中却达不到70%。

我国保险业信用危机的深层次分析

因 , 有 整 个 社 会 的原 因 。 主要 原 因 有 以 下 几 方 面 : 也 ( ) 险 公 司 的 产 权 制 度 不 健 全 , 致 失 信 成 本 的承 担 者 一 保 导
缺 位

我 国保 险 业信 用 危机 的主 要 表现
我 国的保 险信用危机 问题涉 及三 方当事 人。 突 出 地 表 现 1保 险人 失信 。就保 险方 而言 , 信 主要表 现在 : 1 “ . 失 ( ) 天

承担的赔款或给付义 务 。 存在 利用保险条 款的解释权拒赔 和少 赔的问题。( ) 3 违规经营 、 恶性竞争 。一些保险公 司及其分 支机 构违规经 营 , 手 续费 、 返还 、 费率等恶 性竞 争问题 突出 , 高 高 低 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 4 信息披露不够 。 险公 司的业 务 () 保 信息披露不够 , 缺乏信用记 录和报告机制 。只能凭借主 观的印 象和代理人的介绍对保险人做 出判 断。保险信息 的不对称性 , 使得被保险人的利益无法得到维护 。 2投保人 失信 。投保 方而言 , . 失信 主要表现在 : 险骗保 、 保 骗 赔 现 象 频 繁 发 生 。一 些 投 保 人 在 投 保 时 。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不 务 ,使 保 险 公 司 难 以根 据 投 保 标 的 的 风 险 状 况 确 定 是 否 承 保 、 应该 以什么样 的条件 承保 , 有些被保 险人 和受益 人 , 故意虚 构 保险事故甚至人为制造保险事故骗 取保险金 。据 资料显示 , 近 几年来 我国保险骗赔 案件平 均每年 比英美等 国要 高出一倍 以
理 的保 险 中介 体 系 以及 建 立 多层 次 的 立体 化 信用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的措 施 建 议 。
【 键 词 】保 险信用; 关 信用危机 ; 产权制度 ; 投资收益率 ; 险 中介 保 【 中圈分类号 】F4 【 82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 】10 — 78 20 )3 0 7 — 3 04 2 6 (0 6 0 — 0 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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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摘要: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前提,近几十年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是也有很严重的问题,诚信缺失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目前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根源在于制度的缺陷。

诚信是维持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提高保险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充分发挥保险业功能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从保险业的现存问题出发,分析其所存在的问题,并对加强保险业诚信制度建设提出粗浅的建议。

诚信,即诚实和守信,表现为如实告知和保证。

在各国的保险法中,都以最大诚信作为约束保险双方交易行为的首要条件。

中国保险业自1980年全面恢复国内业务以来发展迅速,保费收入每年以30%左右递增,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

但由于这一时期普遍重业务发展,轻诚信建设,以致诚信建设缺失。

一、诚信对保险业的重要意义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是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

当今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保险业则是信用产业,坚持诚实守信这一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既是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前提,也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根基,更是保险业取得社会大众信任、拓展保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

1.诚信是对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险机构竞争力的体现。

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产品,是基于保险公司的信用对客户所做出承诺。

因所以,保险公司的诚实守信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重要,消费者只会相信信用好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只有凭借诚信作为自己立足和发展的基础。

2.诚信是衡量保险市场活力的尺度。

保险市场上一些辜负消费者的行为,会使保险业的市场陷入窘境,使保险消费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妨碍保险公司的发展。

保险市场低迷的原因就在于缺乏诚信。

一方面,保险公司的不诚信,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的信心;另一方面,各种骗保等违信行为,也损害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交易行为的信心。

3.保险活动具有的特殊性。

这种特殊性使保险双方必须具有最大的信用度。

保险市场是2方面的市场。

保险公司具有很高的信用成本。

只有保险双方最大限度地诚实守信,才能降低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保证保险业的良好发展。

二、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缺失及其根源分析在保险活动中,是关乎保险双方的承诺,但是如果有任何一方有违诚实信用的举动,都会阻碍保险交易,从而影响保险业的发展。

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缺失不仅体现于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关系人,还有一方是保险中介人。

1.保险公司的诚信缺失。

消费者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难以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如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偿付情况及未来发展状况等,消费者只能凭借自身经验做出判断。

常常会有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推脱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发生很多诉讼事件,直接后果就是使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也使未来消费者丧失对保险业的信心。

一些保险公司恶性竞争行为,深深阻止了保险业的良性发展。

现在保险业务员的考察也不够严格,专业技术根本达不到要求,稍微会忽悠的都可以去当保险业务员,这就使保险业发展越来越不专业,越来越缺乏诚信。

2. 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经常存在有些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骗保。

各种各样的骗保事件已经屡见不鲜3. 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中介者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

保险中介者通常会夸大产品,隐瞒真实状况,甚至是变造条约。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陷,使保险市场交易中的诚信行为难以有效的保证和扩展:1.产权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软约束,使保险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增大。

合理的产权制度是正常的信用关系的制度基础。

产权过分集中于国家,经济利益不完全与企业经营绩效挂钩,缺乏激励机制,就容易导致短期行为。

从理论上讲,诚信状况往往与长期利益成正比,与短期利益成反比。

一个考虑长远利益的人比一个考虑短期利益的人更容易诚实,更愿意维护信用。

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行为者通常会从长远利益出发诺守诚信。

保险公司的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前提,决定着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和与社会经济各方的关系,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行为方式。

“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

”我国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在保险市场上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产权不明晰以及软约束,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因而保险公司不考虑长远利益,不考虑信用效应,出现追逐短期利益的短期行为也就不难理解。

事实上,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在保险一方不守信的情况下,一方受损,另一方获得利益最大化,使总体利益趋于小化;在保险双方都不诚实守信的情况下,双方均难以获利。

即产权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软约束,会使保险行为主体产生追逐短期利益的心理,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导致诚信行为在质与量上的差异。

2.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代理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

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是保险公司的内部员工及保险代理人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及代理人的忠诚度、能力及协作精神是保险公司诚信状况的基础,当员工及代理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整合状况,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

又由于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岗要求不够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的时间短,保险代理人总体素质偏低,保险公司难以完全控制保险代理人的不诚信行为。

3.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诚信的保障机制、惩罚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缺乏。

在一个具有良好信用的社会中,不守信用将付出代价;而在一个不守信用的社会中,守信用者却将付出代价。

从诚信的保障机制来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诚信的人会获得更多的交易和赢利机会。

在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信用的保证主要是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当社会性与“经济人”人性的矛盾相冲突时,“经济人”的有限理性使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出现利己主义动机,产生违反诚信原则的道德风险,这也是保险领域产生诚信缺失的重要根源。

在惩罚机制上,信用管理制度严格的国家,对于违背诚信的行为从法律上进行惩罚,并让其承担经济上较为严重的损失,使其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失信行为不仅无利可图,而且会丧失未来的交易机会,这就促使人们尽量维护自身的信誉度。

而目前在中国,对违背诚信的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惩罚规定尚不完善,经济上的惩罚力度不大,约束机制软化,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从人格、伦理上进行谴责,这就难以抑制失信行为的出现。

在监督机制上,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监督主要体现为道德的自律以及有限的舆论监督,法律的强制约束性监督还不完善,失信行为的屡禁屡犯也就在所难免。

二、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影响以及诚信的意义在保险活动中,诚实守信是对保险交易对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重,诚信的缺失最终也会使失信者的利益遭到损失。

保险活动中对诚信行为的道德选择结果,必然逻辑地体现其经济利益基础。

可以说,不诚信就没有信誉,就没有保险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当保险业的诚信缺失升级为诚信危机时,保险双方就会彼此不信任或者需要用很多事实来证明对方是值得信任的,就会使保险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缩小保险交易的范围,使保险市场的行为主体难以正常地沟通和交往,使保险市场缺乏正常运行的基础。

显然,诚信对中国保险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

信誉是企业的生命。

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是以保险公司的信用向客户所做出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

因而,保险公司是否诚实、是否守信用,在保险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消费者只有在对保险公司信任的基础上才会投保,也只会向其认为有信用的保险公司投保,这样,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就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保险公司只有诚信,才能为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诚信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特别是在入世以后,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诚信已成为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诚实守信的保险机构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信誉和品牌的竞争,而信誉和品牌是建立在保险机构的诚信基础上的,失去了诚信,就没有信誉和品牌可言,就难以赢得客户及在竞争中取胜,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未来长期发展的可能。

保险机构良好的信用是其赢得市场的重要保证。

只有树立诚信的形象,才能提升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机构只有以诚相待,具有遵守法律和市场规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信用行为,才能增强竞争实力,为更广泛地进入市场、扩大交易创造条件。

3.诚信是保险市场活力的信心指数。

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大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会增加保险交易的风险,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阻碍保险交易向纵深发展,甚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

可以说,保险市场疲软的原因在于诚信不足。

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的不诚信,影响到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市场的信心;另一方面,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保险代理人的违信行为,也损害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交易行为的信心。

即失信行为的蔓延及造成的道德风险,会降低保险双方对保险市场的信心指数。

4.诚信有助于增强凝聚力,促进保险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方面,信用是企业员工价值的重要体现,保险机构的诚信度高,该机构的员工就会充满自豪感、荣誉感,对企业的行为容易认同,与企业共命运的意识会增强,形成企业的凝聚力。

同样,有全体员工的诚信,才会有保险机构的信誉度;另一方面,在保险活动中,由于保险双方有可能出现欺诈行为,使保险交易受阻,因而,保险双方的诚信有助于保险交易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是市场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对保险市场行为主体具有道德意义和法律意义的游戏规则,只有在行为人遵守这一规则的前提下,才能保证竞争的有序进行,在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及均衡,促进保险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5.保险经营活动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双方最大诚信。

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一方面,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而不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保险标的本身的风险乃至保险标的所处的环境都直接影响到风险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程度,而且,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在保险人承保以后可能发生变化。

保险标的通常处于被保险人的控制之下,保险人难以准确把握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及变化情况,但保险人的承保抉择以及赔付,却与保险标的的状况密切相关,显然,相对于被保险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信息是不充分的;另一方面,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技术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投保人、被保险人乃至受益人难以准确地理解,相对于保险人,被保险方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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