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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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提出进一步优化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市区(芗城、龙文)城市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可参照执行。

对于单梯为单一产权、别墅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二、实施原则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采用钢结构电梯井道,并确保与原主体结构的可靠连接,同时应当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当按照《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并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同意。如果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计算:

1.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2.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3.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4.总人数,按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三)无法满足以下情形的住宅楼不得申请增设电梯:周边建筑物已有日照时间不低于现状日照时间,受住宅增设电梯影响后,该住宅楼增设电梯不得对其日照造成恶化影响。但经告知,相关全部利害关系人仍书面同意增设的除外。

1.增设电梯后,电梯与相应周边的居住建筑间距应满足主要朝向最小9米的要求,次要朝向间距需满足消防间距要求;若确实无法满足的,则需征得因增设电梯导致建筑间距不足的相邻建筑业主同意(或不反对)。若周边为非住宅类建筑,应征得建筑产权所有人同意(或不反对)。

2.增设电梯临城市一级主干道或重要景观节点时,原则上应

设置在临街背面,外立面方案应先经自然资源部门评审。

3.增设电梯层数、层高应同原住宅楼自然层。

4.增设电梯与建筑间连廊进深原则不大于2米,因建筑平面或结构限制可适当增加。出入通道应利用原有楼梯平台、公共走道等公共交通空间或原有阳台,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免于规划审批:

(1)增设电梯与原楼梯平台或与原建筑外墙相连的,电梯门与平台一侧或与原建筑外墙相接距离不大于2米(图一);附图相应修改如下;

图一

(2)增设电梯与原公共走道相连的,电梯门或与公共走道一侧相接、或与公共走道远侧距离不大于2米(图二);

(3)因条件限制无法利用公共交通单元,增设电梯通过连廊与住宅已有阳台相连的,连廊进深不大于2米(图三)。

图三”

三、资金筹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

(一)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二)业主及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已售公有住房(房改房)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房屋维修金余额;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护、养护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业主自行协商出资比例。增设电梯所筹集的

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接受监督。

四、实施主体

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住宅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上述申请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委托服务费用可列入增设电梯工程的建设成本。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初步方案。实施主体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消防安全、日照等的可行性分析和建筑结构安全第三方鉴定结论,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初步方案,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补偿方案,电梯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实施主体应当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的全过程和结果负责,进行公证。

1.实施主体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包括本栋楼梯口、相邻栋显著位置、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公示栏等)公示增设电梯的有关事项,征求该梯号全体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该梯号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

设电梯的证明材料、增设电梯方案等,并可以委托公证处对上述证明材料、方案等公示内容进行公证。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可以对其公示情况进行见证备案,出具见证备案意见或有关调解材料。

2.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可由业主间自行协商或在社区居(村)委会的调解下处理异议。

3.公示期满,该梯号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其他业主无异议的,由住宅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无异议情况说明;业主有异议且在公示期间经社区居委会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调解请求,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住宅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调解异议情况说明。情况特别复杂的,也可上报芗城、龙文两区政府帮助协调。

4.鉴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属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大部分居民生活,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若增设电梯方案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日照等要求,在公示期满后若存在异议,业主之间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社区居(村)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增设电梯建议并出具说明。该梯号少数业主(不足三分之一)仍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审批部门可参考社区居(村)委

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原则上应予以审批通过。有异议的业主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初步方案经公示并取得社区居(村)委会意见后,由项目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电业、燃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踏勘审查,当场签署审查意见,未出具书面意见视同同意。由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审查边界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书。其中,符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审查边界免予规划审批的情形,可直接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由实施主体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报告书,合格书或报告书均可作为施工图审查合格依据。各方责任主体应当对增设电梯的建筑结构及消防安全负责。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将增设电梯的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纳入审查内容。

(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委托具有房建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并向住宅所在地的住建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增设电梯的质量监督申报及安全监督申报手续不再单独申报,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申报材料同步整合至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中,实行一次申请,住建部门同步安排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六)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实施主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六、使用管理及维护

电梯共有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受托人(单位)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向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做好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七、产权面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建筑面积,由该梯号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用地面积或分摊用地面积也不做变更,新增建筑面积不征收增容地价。

八、协商解决机制

(一)利益补偿

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

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

(二)调解机制

强化社区居(村)委会一线化解矛盾纠纷职责,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增设电梯全过程业主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于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需引导业主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及时化解业主间增设电梯的相关矛盾。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委会必须做好维稳工作。

九、财政补贴

(一)补贴时间和范围

按照漳建房〔2017〕109号文件规定增设电梯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贴。

(二)补贴标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10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三)补贴程序

按《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漳建房〔2017〕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职责分工

为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增设电梯的相关审批及财政补贴申领全部在区内办结,将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及竣工验收备案下放到芗城区、龙文区相应业务部门办理。

自然资源、建设、城管、质监、财政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意见及工作实际,调整相关审批申请材料及手续,认真做好审批和把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委会等要充分发挥开展社区工作的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原房改房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指导、协助。

十一、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指导意见》(漳建房〔2017〕105号)同步废止。《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漳建房〔2017〕109号)、《关于明确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漳建房〔2017〕111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漳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漳建房〔2018〕19号)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执行,个别与本文件冲突的规定,以本文件为准。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确(6月10日)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化,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技术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在市城市规划区围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编制了详细规划的地段、区域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 城市规划区围的临时设施、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规划区围外的其它县、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五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的区域,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

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的规定执行。 凡是《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规定围的,应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按规定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表一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 第六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本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成片建设用地必须按城市规划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学校、工厂、医院、大型单位等的建设用地必须编制修建性详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宜宾市

《城乡规划设计与案例分析》 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宜宾市城市规划分析及评价 实验学期:学年第学期 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实验成绩:

宜宾城市规划 1.区域概况 宜宾位于四川盆地南部,是川、滇、黔三省交汇地。区域地形整体呈西南高、东北低态势。全市地貌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中低山地占46.6%,丘陵占45.3%,平坝占8.1%。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低丘、河谷兼有南亚热带的气候属性,有气候温和、热量丰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8℃左右,年平均降水量1,050-1,618mm。境内水系属外流水系,以长江为主脉,河流多、密度大、水量丰富。金沙江、岷江汇合成为长江横贯市境北部,三江支流共有大小溪河600多条。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宜宾形成了具有本地区古老民族文化特色的僰文化、酒文化、竹文化、茶文化及独特的川南民俗风情等,产生了诱人的魅力和影响。发达的水系为自然风光增添颜色,加之南方喀斯特地貌区独特石林景观以及蜀南竹海构成宜宾丰富的旅游景观。 宜宾市辖2区8县,幅员面积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4.29万。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653.05亿元,2016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55.91万人,城镇化率46.63%。 2.发展规划 在发展定位上宜宾市结合区域优势将城市定位分为三个层次: 形象定位: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功能定位:长江上游辐射吸纳川滇黔的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定位:三中心、六基地。三中心包括全省通江达海交通枢纽中心、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川南城市群金融中心;六基地包括名优白酒产业发展基地、综合能源深度开发基地、重大装备机械制造基地、新型化工轻纺建材基地、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市域产业布局的规划主要由增长极和发展轴构成,包括中心城区部分的核心产业增长极、西北部的沿江综合产业发展轴、西部金沙江生态经济发展轴、南部特色能矿产业发展轴、东南特色文化旅游发展轴。各发展轴上布局点式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和资源,形成以区域优势为发展基础的城市综合发展规划。各个产业园区以交通线路作为连接轴,宜宾一方面利用便利的水运与外部进行经济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 2011-10-13 18:12:05四川经济日报我要评论(0)【字体:大中小】 昨日,《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该详细规划范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95.6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6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0—2020年,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后。四川经济日报记者严为远 附件一、《控规》简要介绍 目录 一、规划背景 (2)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2) 2、规划范围与期限 (2) 二、主要规划内容 (2) 1、发展目标 (2) 2、发展定位 (3) 3、规模预测 (4) 4、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4) 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6)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0) 7、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珠联绿带 (10) 8、市政工程规划 (11) 9、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3) 10、防灾规划 (16) 11、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18)

一、规划背景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沿江发展带和川南经济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东拓西进”发展战略要求,立足四川宜宾港建设,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尽快融入长江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区域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实现我市“双百”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宜委发〔2009〕26号)精神,由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了《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临港经济开发区下辖白沙街道与沙坪镇,包含7个社区与26个村庄,总人口76654人。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约95.68平方公里(地形图实测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40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近期)为2010年~2015年, 第二阶段(中期)为2010年~2020年, 第三阶段(远期)为2020年以后。 其中至本次规划中期:在规划年限(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建设范围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相一致。 二、主要规划内容 1、发展目标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各种城市规划设计手段,确立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性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 居住用地(R ); 公共设施用地(C ); 工业用地(M ); 道路广场用地(S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 绿地(G ); 特殊用地(D ); 水域或其它用地(E )。 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双击自动滚屏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发布者:法规科 发布时间:2004-9-11 阅读:2656次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 、《漳州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其它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本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用地面积超过 2万平 方米的,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在 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 平面规划》,《管线综合总平面规划》和《竖向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见表(一)。 第四条 在漳州市规划区内,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发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 求 。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准》(GB137-90 )分类如下: 第五条 (四) 仓储用地(W ); (五) 对外交通用地(T );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 比例 1 规划说明书 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 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 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 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位(标准当量)、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 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 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 现状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 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城市紫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 1: 500 4 规划 总平面图 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 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 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 1: 500 5 重要地段的 空间分析、 城市设计 分析图 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 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 1: 200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 2011-10-13 18:12:05经济日报我要评论(0)【字体:大中小】 昨日,《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该详细规划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95.6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6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0—2020年,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后。经济日报记者严为远 附件一、《控规》简要介绍 目录 一、规划背景 (2)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2) 2、规划围与期限 (2) 二、主要规划容 (2) 1、发展目标 (2) 2、发展定位 (3) 3、规模预测 (4) 4、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4) 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6)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7、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珠联绿带 (10) 8、市政工程规划 (11) 9、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3) 10、防灾规划 (16) 11、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18)

一、规划背景 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沿江发展带和川南经济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东拓西进”发展战略要求,立足港建设,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尽快融入长江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区域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实现我市“双百”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宜委发〔2009〕26号)精神,由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了《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围与期限 (1)规划围 临港经济开发区下辖白沙街道与沙坪镇,包含7个社区与26个村庄,总人口76654人。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约95.68平方公里(地形图实测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40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近期)为2010年~2015年, 第二阶段(中期)为2010年~2020年, 第三阶段(远期)为2020年以后。 其中至本次规划中期:在规划年限(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建设围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相一致。 二、主要规划容 1、发展目标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各种城市规划设计手段,确立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性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宜宾市城市道路提升设计导则

宜宾市城市道路及建筑景观风貌整治 提升设计导则目录 一、总则 (一)背景——————————————————4 (二)编制目的————————————————4 (三)适用范围————————————————4 (四)规划设计应坚持的原则——————————4 二、综合整治提升内容要求 (一)墙面整治————————————————5 1、建筑风格—————————————————5 2、建筑立面—————————————————5 3、建筑屋顶—————————————————10 4、建筑店招—————————————————11 5、建筑围墙—————————————————12 6、建筑附属设施———————————————13 (二)路面整治————————————————13 1、道路断面—————————————————13 2、道路路面—————————————————14 3、交叉口——————————————————14 4、排水设施(井盖)—————————————15 5、桥梁(大桥、立交桥、天桥、地下通道)———15 6、交通标识及隔离设施————————————15 7、公交港湾—————————————————16

(三)街面整治————————————————16 1、人行道划分————————————————16 2、人行道铺装————————————————17 3、综合管线—————————————————19 4、信息设施(通讯、邮政报刊、交通指示)———19 5、卫生设施(垃圾箱、移动公厕)———————19 6、休闲设施(座椅、健身等)—————————20 7、交通服务设施(公交、出租、摩托等)————20 (四)绿化整治———————————————20 1、人行道绿化(行道树)———————————20 2、分车隔离带绿化——————————————21 3、路侧小绿化————————————————22 4、桥梁绿化(大桥、立交桥、天桥、地下通道)—23 5、公园、广场绿化——————————————26 6、滨水绿化—————————————————27 7、绿道等慢行系统——————————————28 8、其他绿化—————————————————29 9、绿化中的配套设施—————————————30 (五)美化整治———————————————33 1、广告整治—————————————————33 2、城市标识整治———————————————33 (六)亮化整治———————————————34 1、路灯———————————————————34

海南东方市滨海北片区总体规划

2005-2020海南东方市滨海北片区详细规划 说明书目录 1.项目概况 1.1.规划背景 (3) 1.2.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3? 1.3.规划依据 (3) 1.4.规划目标3? 1.5.规划原则 (3) 2.现状分析 2.1.区位分析.................................................. 4 2.2.气候条件 (4) 2.3.地震烈度 (4) 2.4.土地利用................................................... 4 2.5.规划用地特征分析 (5) 2.6.地形分析 (5) 2.7.水文?5 2.8.现状道路系统 (5) 2.9.用地权属5? 3.规划布局 3.1.规划理念6? 3.2.对控规的主要调整............................................ 6 3.3.空间布局结构?6 3.4.总体布局 (7) 3.5.道路系统规划8? 3.6.步行系统规划 (8) 3.7.绿地系统规划9? 3.8.空间景观规划9? 3.9.公共设施规划10? 3.10.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10 3.11.建筑风格................................................. 13 4.工程规划 4.1.道路定线与竖向规划 (15) 4.2.给水工程规划?15 4.3.排水工程规划 (16) 4.4.电力工程规划 (17) 4.5.电信工程规划19? 4.6.燃气工程规划 (19) 4.7.综合防灾规划2?1 5.分期规划与投资估算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 来源:漳政[1997]综118号作者:漳州市人民政府日期:97-01-2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控制 第五章建筑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第七章建筑绿地控制 第八章附则 芗城、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报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由市领导批准试行,经我局近一年半来的实践,结合各有关规范、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修改后的“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共八章三十四条。 特请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一九九七年元月十五日附: 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福建省实施<规划法>办法》、《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规划区范围内临时建设,村镇建设和私有房屋修建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本规定。建设用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并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做为各项建设工程的依据。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为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 (六)绿地(G);

[vip专享]021 中强-东方巴黎城AB地块规划设计说明

中强·东方巴黎城A、B地块规划方案设计说明 第一章总体设计篇 一、设计依据: 1.规划设计条件 (1)本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红线图; (2)本工程征地放样资料; (3)本工程土地使用条件; 2.有关地方法规规定 (1)《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 3.规划设计技术标准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建筑设计技术标准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3)《住宅智能化参照图标》(GB/T50314-2000);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8 5.其他设计依据 (1)《居住区规划资料集》; (2)《建筑设计资料集》; 二、项目概况: (1)城市概况: 来安县位于安徽省滁州市东部。古名棠邑,西汉始称建阳,南朝设置新昌郡,唐朝划出清流县东部建立永阳县,南唐改称来安县。是新滁城副中心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皖江城市带东向桥头堡,先后荣获浙商最佳投资城市、苏商投资中国最佳首选城市等称号,被评为安徽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安徽省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县、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国绿色能源产业百强县、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 来安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物产丰富。地处长江北岸,与南京市隔江而望,环邻江苏省南京市、淮安市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及明光市。县城新安镇距离南京市区60公里、京沪铁路滁州站18公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80公里、宁洛高速公路滁州出入口5公里,104国道从南京长江大桥自东向西贯穿全境,与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 隔河相邻。来安县是南京都市圈核心层,是南京江北的重要门户、安徽的东大门、滁州的副中心城市。来安历史文化悠久,西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始置建阳县,至南唐升元二年(公元938年)定名来安县。来安县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来安旅游资源丰富,境内风光旖旎,以“山、水、泉、洞、寺、岛”为特色,逐步形成景色各异的白鹭岛、孔雀寺、林桥生态园、景华生态园、龙源风电场、皖东烈士陵园等景点,对外开放。尊胜禅院至今保存有《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祖父曹寅撰写的碑刻 (2)用地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市中心,地块最南端为文昌路,最东边靠香樟路,北邻北外环路,西侧临近公园路,一条建阳路将地块分为A地块和B地块。地势相对平整,无复杂地貌,南北平均长约330米,东西平均宽约1000米,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05701平方米,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48912.7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254614平方米。其中A1、B1、B2地块均为高层居住区,配置住宅底商,幼儿园、开关站,A2为自然生态绿化公园,农贸市场设置在A3地块,综合 楼设置在B1地块。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漳州总体规划刚要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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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台海网7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沈华铃)昨天,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查会召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汇报了规划方案。 据了解,新一轮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编制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承担,于2010年7月正式启动,去年1月完成规划方案,去年6月完成规划纲要初稿,预计近期将完成规划成果报批。 此前,漳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按照“主动对接、深度融合、环湾延伸、同城发展”的要求和从滨江城市到滨海城市的发展趋势,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要突出漳州的个性,突显对台、邻厦、滨江、滨海、生态、历史文化等方面特色。 ▲都市区空间结构示意图 市域城镇结构?两区、两群、两带 根据规划纲要,漳州城市目标定位为:“又富又美的幸福漳州、千园绽秀的田园都市、万径流彩的生态之城”,城市性质为:“海峡两岸合作引领区、国家级历

史文化名城、生态宜居的田园都市”,城市职能为:“区域性的交通枢纽、区域性的旅游服务基地、临港产业的新兴基地、漳州市的经济文化中心”,发展战略为:“漳厦一体、文化对台、区划调整、拥江达海、交通通达、生态宜居”。 规划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两区、两群、两带”,两区即东南部的滨海城镇发展区、西北部内陆生态经济区;两群即中心城市城镇主群、泛东山湾城镇主群;两带即厦漳龙一体化发展带和滨海人口产业成长带。 在市域交通方面,提出的目标是中心城市到市域内的主要城镇要一个小时内可达,市域内的主要城镇要半小时内上高速,市域内的产业园区、物流园区要一个小时内到主要港口。 在市域旅游开发方面,提出“一心、三核、五区、多点”的发展结构。一心即中心城区,是旅游中心;三核即土楼、东山国际休闲岛、滨海火山地质公园;五区即不同的旅游特色,即都市文化、宗族文化、祖根文化、闽南文化、山水文化;多点是指加快旅游发展和周边合作。 都市区?一中心、六组团 规划区(漳州都市区)范围包括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全部行政区域及南靖、华安、长泰、漳浦局部地区,总面积2369平方公里。 其中有五个较适合城市建设的片区,即天宝、桥南、角美、浮宫、佛昙,用地平坦、适合城市建设。 规划区的空间结构为漳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中心、六组团”。不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还提出了一个远景构想,即“两轴三带、双城多片”,两轴即厦门湾北岸发展轴和厦门湾南岸发展轴,三带即滨海发展带、北溪发展带和西溪发展带,双城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城。 中心城区?一主两辅、一轴两带 漳州中心城区规划面积686平方公里,包括芗城、龙文、角美、九湖、颜厝的全部和榜山的部分。和上一轮规划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把角美纳入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的发展格局为?“一主两辅、一轴两带”,一主即漳州主城,包括芗城、龙文,主要发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两辅即圆山新城和角美新城;一轴即沿龙江的城市发展轴,两带是指九龙江北溪、西溪两条重要的城市景观带。 在城市绿地规划方面,提出的目标是500米见绿、1000米达园。重点发 展?“一心、一带、多园、多廊”,一心为九龙江北溪、西溪交汇地区,云洞岩、

宜宾市规划跟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办法(doc160)(1)资料

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编码:001规建01。 二、审批项目依据: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三、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市规划和建设局 四、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市规划和建设局 五、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城区及江北直接向建设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六、行政许可条件: 1、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3、配套的线路、管道、装饰、装修和与其设备的安装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七、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个人需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无缺项、填写规范;

2、建设工程项目基建计划文件(复印件),(依据计划委员会立项计划);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依据规划局按《城市规划法》要求,已取得此证); 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复印件),(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第四十八条); 5、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备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6、已按规定缴纳工程有关税费(依据《关于宜宾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规定的通知》)(宜府发[2003]40号); 7、消防审查意见书(复印件)(依据《消防法》第十条,由消防部门核审); 8、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第三条); 9、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原件、复印件);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依据宜宾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有关部门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纳入目标管理的通知》宜府办发[2003]72号); 12、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依据《建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专项规划》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专项规划》 公示主要内容 1、规划背景 为防御减轻园区洪涝灾害,指导园区防洪工程建设,保障工业园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编制《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专项规划》。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方工业园区用地:东北临东方市区,东至西环高速铁路,北至八所港,西至海边,南至通天河北侧,规划面积为56.44平方公里。 3、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一致:即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16-2030年。 4、规划原则 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坚持标准、汛期安全”的总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 (3)防洪减灾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4)统筹协调防洪减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 (5)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6)防洪建设与洪水管理并重的原则

(7)蓄泄兼筹、洪涝并治的原则 (8)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 (9)与其他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10)坚持常规规划建设与应急预案相结合的原则 5、规划目标 (1)防洪目标: 结合东方工业园园区发展以及总体规划,本次防洪规划的防洪目标为:进一步提高东方工业园区防洪减灾能力,北部湾海堤以及罗带河堤防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有效解决园区内防洪问题,确保防洪安全。 (2)治涝目标: 排涝系统规划目标:通过各种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东方工业园园区全面达到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的排涝标准。 6、现状水系 东方工业园区内主要河流为罗带河。罗带河发源于境内的茅刀岭,流域地势东高西低,上游为丘陵,山丘海拔在100m~300m之间,流域下游为宽阔的滨海平原,海拔在30m以下。罗带河流域集雨面积246平方公里,河床全长46.8公里,由东向西流经乐妹、新宁坡、罗带直至八所港入海。1996年以前,罗带河天然河道在旧铁路桥下约600m处折向西北方向,蜿蜒前行,后紧临东方市鱼鳞洲南侧汇入北部湾。1996年以后,人们在原河道入海口前的拐弯处(旧铁路桥下约600m)截断原河道,并开挖新的、长1.3km的顺直河道,使得河流直接向西流入北部湾。目前,罗带河出海口位于东方工业园区中海油化工城北侧。 罗带河主要支流为关沟,关沟位于罗带河左岸,集雨面积41.5km2,关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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