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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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增值税的筹划

本章在详细介绍增值税纳税人及其认定标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减税、免税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增值税的特点和税法规定,从对纳税人身份认定的筹划,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环节的筹划,到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以及如何创造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避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第一节增值税的纳税法规

一、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和其他个人等。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划分标准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而衡量企业规模则主要依据企业年销售额。现行增值税法规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税法的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经常发生增值税纳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或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销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具体内容为:

1.销售货物。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偿转让除在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外的有形动产。

2.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都属于劳务服务性业务。

3.进口货物。指申报进人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报关进口的货物,都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4.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五、增值税的税率

我国增值税税率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对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除列举外,税率为17%。

2.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天然气、沼气、液化石油气、居民用煤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6%或4%的征收率征税。

六、减税、免税规定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规定:是税法特指的项目,主要有:

1.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初级农业产品;(2)农业生产者自己销售的初级农业产品。

2.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备件。

3.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4.企业为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先进技术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

5.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6.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

7.避孕用药品和用具。

8.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9.国家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在合理的数量范围以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者教学的。

10.企业生产的黄金。

11.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如假肢、轮椅、矫形器。

1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授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13.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但是不包括摩托车、游艇、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汽车等(上述项目应当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济救灾粮、水库移民口粮等,免征增值税。政府储蓄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15.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车、警用品。

16.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7.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品。

18.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以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19.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自领取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20.学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是用于本校教学、科研的,免征增值税。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按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税率

组成计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应当注意的是,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应纳关税和消费税税额。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这一规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非常重要,说明纳税义务一经确定,必须按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下两方面: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要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预收贷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6.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九、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具体如下: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二节增值税纳税筹划实例

一、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增值税条例对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征方法。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的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则小规模纳税人较能节约税收成本。

例如:广州市某从事商品零售工艺精品店,年销售额320万元,会计核算较健全,适用于17%税率,准许从销项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0%。

不进行纳税筹划,应纳税额﹦320×17%–320×17%×20%﹦43.52(万元)

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企业按销售类别分成两个企业,各自独立核算盈亏,其销售额分别为170万元和150万元,则将企业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70×4%﹢150×4%﹦12.8(万元)

筹划后少交增值税款﹦43.52–12.8﹦30.72(万元)

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有利,其主要判别方法有:增值率的判别、可抵扣进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三种。

(一)增值率判别法

增值率判别法(不合税)。在适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看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

或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时,则纳税平衡点是: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

增值率﹦6%÷17%×100%﹦35.29%

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当增值率为35.29%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按此法的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2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46.15%;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30.77%。

(二)可抵扣进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不合税)

我们将上面的公式转换为: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1–进项金额÷销售额

设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Q,则

销售额×17%×(1–Q)﹦销售额×6%Q﹦64.71%

即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1%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低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一般纳税人轻;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一般纳税人重。

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 /SPAN>%,小规模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64.71%,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76.47%;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53.85%,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69.23%。

(三)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判别法

如果纳税人的购进额和销售额的资料是含税的,也同样可以计算其纳税平衡点。假设P为含税进货额,M为含税销售额,则下列公式成立:

[M÷(1+17%)–P÷(1﹢17%)]×17%﹦M÷(1+6%o)×6%

经计算纳税平衡点为:P﹦61.04%M

也就是说,当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61.04%时,两者税负相同。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低于61.04%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高于61.04%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用上面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当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时,纳税平衡点为7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时,纳税平衡点为50.80%;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时,纳税平衡点为66.57%。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在企业设立时便可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做一个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转换成一般纳税人,除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转换外,并且成为一般纳税人还可能增加一些费用(如增加财务人员等等),这些在我们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必须做全面考虑。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

增值税进项税款抵扣的时间规定为,工业企业为货物验收入库时可申报抵扣;商业企业为支付货款后才可申报抵扣。

其纳税筹划做法是:及时掌握进销项的比重,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工业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货,并及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商业企业应及时付清货款。这样可以加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但此法的操作要注意取得合法发票,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必须在纳税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才能抵扣,而不是虚开代开的进项税额,这一点必须明确。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筹划

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如果能确认该进项不能抵扣,则将该进项直接计入有关科目,不计入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时,不能准确判断其进项是否有不能抵扣的情形,这样,进项税额则采用先抵扣后转出的做法。其调整方法是:

1.购进的货物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非应税项目的,其计算公式是: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例如:广州市区某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产品,其中:A产品为免税产品,12月份支付生产用电费3万元,进项税额5 100元,本月购进材料进项税额6万元(材料全部用于A、B两产品),当月产品销售收人150万元(其中A产品50万元)。则: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 100﹢60 000)×5 000 000÷1 500 000﹦21 700(元)

2.纳税人发生其他不予抵扣的项目(如生产免税产品领用的材料或基建工程领用生产材料等)的,其应转出的进项的计算公式是: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领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金额×税率

例如:广州市某国有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建工程2003年2月份领用生产用的钢材10吨,该材料是1月份购进并验收入库,每吨不含税价2 200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2 200×17%﹦3 740(元)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必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需要结合企业有关成本资料进行还原计算。

例如:广州市某食品厂(是一般纳税人),2003年1月份福利部门领用大米4万斤,用于发给本厂职工,大米进货成本为5万元,水灾损失半成品10万元,材料成本为7万元,进项税率为17%,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7)×17%﹦2.04(万元)

四、利用固定资产的规定进行筹划

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游艇、摩托车、汽车),只要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并且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已使用货物,其销售价不超过购进该固定资产原值的货物就不纳税。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则无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要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这里有一个纳税与不纳税的问题,我们就要筹划了。

例如:某企业准备出售已使用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原值100万元,己提折旧3万元。

如果销售价定为101万元出售,则应纳税额为﹦101÷(1+4%)×2%﹦1.94万元,出售净收益﹦101–1.94﹦99.06(万元);

如果销售价定为99.9万元,则不存在纳税义务其收益增加了0.84万元(99.9-99.04),同时由于销售价格降低,企业完全有理由向购买方提出更为有利于已方的付款条件。

五、采用分立进行纳税筹划

通过内部机构的分立,充分利用现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达到少缴或免缴增收,也是一个很好的纳税筹划思路。下面我们通过例子来说明。

某乳品厂生产乳制品的鲜奶由内设的牧场提供,可抵扣的进项项目为向农民收购的草料及小部分辅助生产用品,但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则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全额减除进项后,其增值税税负达10%以上。

对上述案例的纳税筹划是:将牧场分开独立核算,并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牧场生产的鲜奶卖给乳品厂进行加工销售,牧场和乳制品厂之间按政策购销关系进行结算。

结果:牧场自产自销未经加工的农产品(鲜奶),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业产品,可享受免税待遇;乳品厂向牧场收购的鲜奶,按收购额的13%抵扣增值税,因而其税负大大地降低。

六、利用联合经营进行纳税筹划

联合经营纳税筹划的一个主要做法,就是把独立的经营变为混合销售,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则被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现行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下面通过例子来说明,利用此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做法。

例如:某电子器材公司从国外进口通讯设备(传呼机)一批,由于预计销售的利润较高,因而税负率也很高。

纳税筹划:与电信部门联合成立寻呼台,变单纯的销售为提供电信服务和销售传呼机的混合销售,使原来交纳17%的增值税改为交纳3%营业税,税负大幅度降低。

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哪种税对纳税人更有利呢?现仍然用增值率的计算来进行判别,给大家提供一个数量标准。

现设定,W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M为含税销售额,P为含税进货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则增值率可表示为:

W﹦(M–P)÷M×100%

应纳增值税税额﹦M÷(1﹢17%)×17%×w

应纳营业税税额﹦M×3%

令增值税和营业税相等,则下式成立:

M÷(1﹢17%)×17%×W﹦M×3%

经过计算得出:W﹦20.65%

即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20.65%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高于20.65%时,则交纳营业税的税负比交纳增值税的税负轻;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低于20.65%时,则交纳增值税比交纳营业税的税负的税负轻。

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34.41%;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时,纳税平衡点为20.08%;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43.46%。

七、创造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避税

增值税有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企业,生来就能享受税收优惠毕竟较少,更多的是要通过自身创造条件,来适应税收政策的要求,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规定,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例如:某钢铁生产企业,其主要原材料废旧钢材,除少数来源于废旧物资单位外,大部分来源于当地“破烂王”(个体捡破烂的)处收购,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入的材料有合法发票可抵扣进项,而从个人处收购的不能按收购额的10%抵扣进项。

对此的纳税筹划方法是:自己依法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从个人收购的废旧钢材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后,再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开具发票给钢铁企业入账。

又如: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送货运费占销售额的20%,并入销售额向客户收取。

对此的纳税筹划方法是:自己依法设立运输公司,并实行独立核算,销售机械按不含运费结算,运费用运输公司单独开具发票结算,这样可将这部分运费的税负从17%降到3%,且购进方也不涉及扣税问题。

第二章消费税的筹划

本章在详细介绍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退税、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等纳税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消费税的特点和税法规定,重点剖析关联企业转移定价、企业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包装物、委托加工和连续生产涉税事项的纳税筹划的技巧。

第一节消费税的纳税法规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征税范围:主要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个项目。

三、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比例税率,有10档,为3%~45%;定额税率,有8个档,为0.1~250元。

四、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计征两种办法。

从量定额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量或数量为计税依据,并按每单位应税消费品规定固定税额,这种固定税额即为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办法长远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不合代垫付的运费和增值税税款。

五、消费税的退税

消费税的退税:出口免税,已纳的退税或先征后退。售给外贸应办理开具消费税专用税票。但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应将出口不同消费税率的消费品分别核算,如果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

六、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以组成计税价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四)委托加工或外购准予扣除税款的计算

委托加工或外购准予扣除税款(买价)﹦期初库存﹢本期入库–期末库存

七、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要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八、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生产销售的是核算地;委托加工为受托方所在地;进口为报关地。

第二节消费税纳税筹划实例

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金银珠宝除外),而不是流通领域或消费环节。因此,关联企业生产(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若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单位,可以降低计税销售额,从而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再者独立核算的销售单位,由于是销售环节,只交纳增值税,不交纳消费税,故此,使整个利益集团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例如:某卷烟厂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A卷烟500箱,每箱不含税价为1 000元(市场价为每箱1 500元)。

转移定价前应纳消费税﹦500×1 500×40%﹦30(万元)

转移定价后应纳消费税﹦500×1 000×40%﹦20(万元)

转移定价前后应纳消费税之差﹦30–20﹦10(万元)

二、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筹划

消费税条例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组成成套销售的,适用从高税率征收消费税。因此,如果有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分别核算,并分别申报纳税。

例如:某酒厂既生产粮食白酒(消费税率为25%),又生产药酒(消费税率为10%),该厂对生产的上述二类酒应分别核算,才能分别申报纳税,否则按消费税率25%征收消费税。

三、不合增值税的计算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是包含消费税,而不合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销售额中包含有增值税,则应将增值税分离出来,再计算消费税,其计算公式是: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例如:广州市某化工厂2003年3月销售给某连锁超市化妆品一批,总金额为11.7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11.7÷(1﹢17%)﹦10(万元)

化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额﹦10×17%﹦1.7(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30%﹦3(万元)

四、包装物纳税筹划

消费税条例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如何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算征收消费税。

如果想在包装物的纳税上作文章,其做法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一并销售,而应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并且押金应单独开发票和计账,这样包装物就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如:广州市某轮胎生产企业,2003年3月销售汽车轮胎1万个,每个销售价1 000元,其中包装材料价值100元,消费税率为10%。

采用连同包装一并销售,其应纳税额为:应纳消费税﹦1×1 000×10%﹦100(万元)

如果包装物用收取押金的形式销售,且包装物单独开发票并单独记账,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1×(1 000–100)×10%﹦90(万元)

很明显,只是把包装物以押金的形式收取,并单独列账,则可少交税款10万元,说明进行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五、委托加工的筹划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由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加工完毕后,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并收回委托加工的产品,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减应纳消费税;用于对外销售的,不再交纳消费税。

甲卷烟厂委托乙厂将价值2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支付给乙厂加工费80万元。甲厂收回的烟丝继续加工成卷烟出售,取得销售收入800万元。烟丝税率30%,卷烟税率50%。

甲厂向乙厂支付加工费时,应支付由乙厂代扣代缴消费税为:

(200﹢80)÷(1–30%)×30%﹦120(万元)

甲厂销售卷烟后应纳消费税﹦800×50%–120﹦280(万元)

此批卷烟实际交纳的消费税﹦120﹢280﹦400(万元)

假如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直接用于销售,甲厂委托乙厂直接加工成卷烟,加工费增加到250万元,成本和销售价格不变,甲厂向乙厂支付加工费时,应支付乙厂代扣代缴消费税为:

(200+150)÷(1–50%)×50%﹦350(万元)

甲厂销售卷烟后少交消费税﹦400–35050(万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用于连续生产和用于直接销售,其应纳消费税税额是不同的。其原因是: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计算纳税的税基不同,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是组成计税价或同类产品销售价,而自行加工的计税价为销售价。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后,其销售价要高于计税价,因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要低于自行加工方式的不同造成税负的不同,我们可在此方面进行适当筹划。

六、连续生产的筹划

自产自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外购已交消费税的消费品进行连续生产时,按领用数计算扣除已交的消费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限下列范围:(1)烟丝;(2)酒、酒精;(3)化妆品;(4)护肤护发品;(5)珠宝;(6)鞭炮;(7)汽车轮胎;(8)摩托车。其计算如下例:

某卷烟厂2003年3月购进烟丝200箱,每箱进价400元;当月生产销售卷烟300箱,消耗烟丝150箱,该类卷烟销售价为600元(不合税价)。卷烟消费税率40%,烟丝消费税率30%。

应纳消费税税额﹦300×600×40%–150×400×30%﹦72 000–18 000﹦54 000(万元)

第三章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本章介绍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和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等税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企业的兼营行为、应税项目定价、混合销售和利用减免税政策等

四个有代表性的纳税筹划做法,并对企业合作建房、建筑工程承包、分解营业额和对外投资的营业税筹划案例进行解剖,说明纳税筹划的做法。

第一节营业税的纳税法规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就其性质而言,营业税在我国实行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一个典型的流转税种,它以提供劳务服务收人为计税的主要依据,是地方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

一、营业税纳税入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是指实际税收行政管理的区域。具体情况是:(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一是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他有经营收入的个人(包括外籍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为了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收手续,营业税条例规定了扣缴义务人,下列单位和个人直接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

(一)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时的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行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在金融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委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由初保人全权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纳营业税。

(三)建筑业的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四)文化体育业的扣缴义务人

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转让无形资产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现行营业税,区分不同行业和经营业务,设计了九个税目、三档税率,具体是:

1.对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等基础产业和鼓励发展的行业适用较低的3%税率。

2.对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和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适用较高的5%的税率。

3.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适用20%的税率。

为了解决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不分别核算,税率高低不同不好计算的问题,营业和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税法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从上述规定可看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和基金等。显然,它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销售收人是不同的。这也体现了一切税收人都要征税的基本原则。

(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依据的方法

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营业额: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2.可以从计税依据中扣除的项目

(1)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我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支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收入的,应当按规定先折算成人民币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六、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或1个月,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以1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后的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的税款。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

为了适应不同行业经营、核算情况,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一些特殊规定,具体项目如下:

1.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施工企业合计制度的规定和施工企业的经营特点,税法规定的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人的实现。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阶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入的实现。

(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确定为收入一次或分次实现。

(5)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2.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包括预收的定金),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单位将不动产转让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让与的当天。

八、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营业税纳税地点,总的原则是在发生地纳税,即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内容如下: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九、营业税的减税、免税规定

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主要有如下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服务等。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畜牧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7.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9.科研单位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10.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下岗职工、个体工商业户或者下岗职工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向税务机关备案(税务登记)之日起,其取得的社区居民服务业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11.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12.对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3.对人民银行提供给地方商业银行,由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给地方政府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4.对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限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第二节营业税纳税筹划实例

一、利用兼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

虽然税法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但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中,增值税应税的货物和营业税应税的劳务经常一起提供;即便是营业税的劳务项目,纳税人也经常兼业并提供不同税率项目的劳务,这就是税法上所说的兼营活动。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营业税应税劳务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或者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够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筹划基本知识

纳税筹划基本知识 西方法制国家把纳税视为人的一生不能逃避的事情之一,由此可见纳税的重要性。而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对很多纳税人来讲却是陌生的话题,但对许多企业来说,纳税筹划又是很重要的问题。纳税筹划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在我们国家的开展是比较晚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有什么意义呢? 企业纳税筹划的背景及发展 1.企业忽视纳税筹划的原因 目前,我国的不少企业并不太重视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为: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民众纳税观念淡薄。我国已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不重视税收杠杆作用。这给民众造成纳税不重要、纳税筹划更没有必要的观念。 ·我国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观念一直比较淡薄。因此,也相应地影响到企业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认识起点不高。 ·我国税务机关的征税手段比较落后。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就能通过偷税漏税的手段来获得特殊收益,因此企业自然地根本没必要研究纳税筹划的问题。 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企业对纳税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基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企业相应地也开始研究纳税筹划的问题。因此,从我国内外部环境来讲,现在是比较重视纳税筹划问题的时期。 2.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重视 目前,重视纳税筹划的主要原因有: ·我国的市场主体逐步成熟。因为纳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约束问题。 ·企业认为税收负担偏重。我国是流转税和所得税并存的国家,企业在交完流转税以后,还要缴纳大量的所得税。因此,企业非常关心如何节约税收支出,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我国的纳税观念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企业开始关心如何学习税法和利用税法,最后自觉地把税法的要求贯彻到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去。 纳税筹划的概念

企业税务基本知识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

税务基础知识试题

税收基础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答案,将正确的答案填入下表,答对一题2.5分,答错的没有分) 1、下列哪个税种不是由地税部门征收() A.营业税 B.企业所得税 C.个人所得税 D.增值税 2、下列那个税率不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 A. 3% B.10% C.20% D. 15% 3、张某开了间发廊,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为每月10000元,则张某每月应交的营业税为() A.300元 B. 400元 C.450元 D. 500元 4、下列哪个税率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A. 33% B. 27 % C. 18% D. 17%

5、张某开了一间内资贸易公司,其办公地点有两层,一层是张某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写字楼,入帐原值为150000元,另一层是张某向李某租借的商铺,每月租金为10000元,请问张某每年要交的房产税为() A. 1260元 B. 15660元C.14400元 D.12600元 6、某企业有自有房产一幢,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该房产有3层,每层的建筑面积为800平方,若该地区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4元/平方,则该企业一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为() A.12000元 B. 9600 元 C. 3200元 D.4000元 7、某企业2007年8月销售额为800000元,与其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为70000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的印花税为() A. 210元 B.240 元 C.450元 D.600元 8、下列哪个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A.企业所得税 B.销售额 C.营业税 D.个人所得税 9、勘探属于营业税中的()税目 A.建筑业 B.文化体育 业 C.服务业 D.电信业 10、在佛山市,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是()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42条税务常识

一)存款少可迟缴税 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存款少到什么情况可以迟缴税?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以后不足以支付应交税金。注意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包括企业不能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国家指定用途的存款,各项专用存款。当期工资是企业根据工资制度计算出的应付工资。如果出现以上情况,企业应及时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手续。 (二)没有生意也申报 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例如企业处于筹建期间;企业处于免税期间;企业处于清算期间;清算还没有结束;企业由于经营不理想,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这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没有税款要缴纳,但都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零申报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一项简单的手续,如果不办理,税务机关可以每次处以罚款2000元 (三)视同销售莫乱套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有一家酒店,老总平时接待客人都安排在自家酒店用餐,内部签招

待费,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几单,一年累计起来有十多万。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要求将这十多万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在营业税法规里,没有在自家酒店吃饭消费要视同销售缴营业税的规定。企业依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谬论,又会多缴冤枉税了。视同销售千万别乱用。税法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有允许扣除比率的规定。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倘若业务招待费的额度过大,不能列入税前允许合理费用允许抵扣,那么CPA OFFICE 的审计要求列入销售也是合理的,其实主要还是看消费了多少T (四)看损耗是否正常 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损耗,投进的原料一部分损耗了,一部分形成产品。在增值税里,正常损耗的进项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进项不能抵扣,要转出。因此,正常划分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对企业纳税非常重要。 一家化工厂,因为天气炎热,原料挥发了一部分,盘点造成损失。税务管理员认为是自然灾害造成,属于非正常损失。这也是一宗冤案。天气炎热还没有达到自然灾害的程度,怎么能说是非正常损失?对税务规定不熟悉的人又会付出代价。 (五)各行各业有特例* 税务法规有一般的规定,也有针对特殊情况,各个行业的特殊规定。如果对自身行业的特殊规定不了解,企业也会蒙受损失。一家报社,卖报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1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1、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3、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是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4、下列选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调整的是(ABCD)A、公益性捐赠B、业务招待费C、工会经费D、职工教育经费 5、《税收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BCD) A、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与负税人通常不一致的是(ACD)A、营业税B、企业所得税C、消费税D、增值税 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有(AB) A、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B、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C、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D、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 8、现行制度规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C)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A、2000元B、5000元C、10000元D、20000元 9、主管税务机关因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无权停止减免。(×) 10、某中外合资服装企业2002年销货净额为1000万元,其应酬交际费计税的最高比例为(C) A、1‰ B、3‰ C、5‰ D、10‰ 1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2、按(A) 分类,我国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A、征税对象的性质 B、管理和使用权限 C、税收和价格的关系 D、预算收入构成和征税主管机关的不同 13、清朝实行的“初税亩”,正式确立起了我国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14、以下国家和地区中,选择单一税收管辖权的是(B) A、中国B、法国C、美国 D、日本 15、我国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中不包括(C)经济责任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16、“生产型增值税”显然是不彻底的增值税,因为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增值额”征税。(√) 17、纳税人纳税是否自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A)A、税制与征管是否公平B、税率的高低C、税负的轻重D、征管效率 18、下列采用定额税率的税种有(BC)A、个人所得税B、车船使用税C、资源税D、增值税 19、本国居民(公民)在汇总境内、境外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时,允许扣除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或一般财产收益按照本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通常所说的抵免限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不予扣除,称为(C)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下面给大家分享财务税务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计算方式。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 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

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

税务相关知识

税务相关知识 税务相关知识 税收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强制义务性(强制性)、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的特点。 强制义务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非直接偿还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法定规范性是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二)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并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和行为,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四)税率 税率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

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程度。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定额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等四种基本形式。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一般有按次与按期征收两种。 (七)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指缴纳税款的地方。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发生地。 (八)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 (九)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 确定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减少税款流失。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两类: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 2.为纳税人办理汇款的单位。

企业税务基本知识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后实行的,它 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 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 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 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 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老板必须要懂的十个税务知识

老板必须要懂的十个税务知识 这种情况的话,都会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来处理工商税务的问题,有些老板为了节省费用,可能自己亲自上阵,或找个亲戚帮忙,但经常会出现一些小问题,特别是关于税务方面的,有很多不了解。 下面就来给创业者们简单的科普一下,老板必须要懂的十个税务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发票珍贵堪比人民币,丢失发票如丢钱现在企业去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是免收工本费的,可丢失发票却是要罚款的,甚至丢失一张发票的罚款超过100元人民币,真可谓“票比钱贵。 在此提醒各位老板要像爱惜人民币一样地爱惜发票,即使是已经作废的发票或是正常开具的剪贴发票存根联,也有5年的保存期,需要妥善保管,否则要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税务部门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2、注销废业莫“任性,否则后果很严重有些老板觉得买卖不好,做不下去了,觉得反正也没欠过税,对国家也没什么损失,于是不走正常的注销税务登记程序,直接关门走人,也不再申报了。 殊不知,擅自走逃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同时也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再注册或投资公司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同时,在非正常解除的环节,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的时间长短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双方的做法都有不妥,老板不应拖欠工资;而会计账簿属于公司财产,会计也不应以此作为筹码,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诉诸法律解决。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去企业查账,仅就企业不能提供会计账簿一项就要处以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有可能核定其应纳税额。 因此,老板应妥善处理与会计人员关系,保存好原始记账凭证。 4、购买假发票属违法,达到一定标准要坐牢车站、步行街上被塞到手里的小广告,或者公司传真机自动应答进来的宣传单,经常夹杂着卖假发票的信息。 一些怀有侥幸心理的老板为了逃税就买回使用。 假发票粗制滥造,稍有常识就能识别。 有些制作假发票的不法分子为做到以假乱真会把企业从税务机关领用的真发票拿去克隆,再卖给企业,企业就利用这些假发票逃税,但假的终究是假的,从油墨颜色、纸张等方面还是能被轻易识别,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就不仅仅是补税、处罚那么简单,达到一定持有数量或开票金额,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莫存侥幸,伸手必被抓。 5、发票抵扣有时限,过期少抵税款欲哭无泪对于许多刚刚成立的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或者是刚刚“营改增的企业,会计人员对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和申报抵扣规定都不熟悉。 对于正式一般纳税人来说,可以抵扣当月已认证进项税额;而对于

税收基础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 主讲人:翟继光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全面性,纳税人通常需要掌握的基本税收知识都已经纳入本课程之中; 第二,权威性,本课程所用知识全部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为依据; 第三,简明性,本课程以简明的语言阐述了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来说明如何进行税收的计算和缴纳。 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税收? 从形式来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从实质来看,税收是纳税人用以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对价。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有哪些税收?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

行为税。其中: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 三、每种税收的纳税人是谁? (1)个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4)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6)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7)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8)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4)在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6)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17)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四、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

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有哪些

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有哪些 1、技术入股好处多 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都是技术专家,将专利提供给公司使用,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究竟属于何种方式使用。建议老板们将技术专利作价投入公司,一方面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 状况,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 计入无形资产,可以合理摊销,可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 缴所得税。 2、遭遇意外要报案 不幸的事让人痛苦,但确实会发生。出差在外,不小心手提电脑被小偷顺手牵羊,足以让人揪心一阵子。 难过以后心里平坦了,继续工作。有一件事千万要记住:这件事与纳税还有关系,丢了手提电脑属于财产损失,要凭相关证明在公 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丢了电脑以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相关证明,回来提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损失不能进成本,等于 丢失的不仅仅是一台电脑。 类似的意外要同样处理,这样才能避免损失扩大。 3、发票丢了有办法 丢失发票是很多人都有过的经历。发票丢了怎么办?发票丢了还 能报销吗?公司还可以作为正常的费用开支吗? 发票丢失不用慌张。根据规定,丢失发票都可有办法解决:

专用发票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其他发票由对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解决,对方不能提供复印件的,例如:机票、车票等,可以 当事人写出具体经过,公司内部批准就可以解决。 丢失发票有章可循,只要办妥手续就不会影响公司的纳税,如果惊慌失措,不能妥善处置,就会影响自己的报销和公司的纳税。 4、视同销售要注意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比如说将外购的商 品赠送给客户是最常见的),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 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 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5、一日之差两重天 张三办家公司,登记在6月30日,李四办家公司,登记在7月 1日。大家对这一天的差异没有在意,大家都向税务机关递交了申请,要求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年下半年大家都亏损,张三的公司税务机关批复当年已经享受了一年的所得税优惠,明年开始要交所得税,由于当年亏损,算免 税也没有实际意义。李四的公司可以选择今年的利润先缴纳,明年 再开始计算享受一年的所得税优惠,由于当年亏损,选择缴税也没 有意义,所以李四的公司明年才算免税一年。根据税务规定:上半 年开业的公司当年算一年免税,下半年开业的公司可以选择。所以,一日之差命运各异,要经营成功,一定要了解税务规定。 6、重设流程纳税少 对于很多生产型公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避免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 或者客户。由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 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 7、先分后卖纳税少

税收基本知识.doc

税(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个 人或组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 税种总合构成“税制”。 税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依法征税所具有的固定性。税收的特征反 映了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从中也可以理解税收为什么能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 形式。 (一)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物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即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没有关系。税收的强制性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而税收法律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对不同的所有者都是普遍适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必须遵守,不依法纳税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说明,依法纳税是人们不应 回避的法律义务。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正因为税收具有 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它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普遍、最可靠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就具体的征税过程来说的,表现为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并 不存在对纳税人的偿还问题。 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后并未获得任何报酬。从这个意 义上说,税收不具有偿还性或返还性。但若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看问题,税收是对政府提 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这里又反映出有偿性的一面。特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税 收具有马克思所说的“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 来为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谋福利”的性质,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当然,就某一具体 的纳税人来说,他所缴纳的税款与他从公共物品或劳务的消费中所得到的利益并不一定是 对称的。 (三)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是相对固定的,而且是以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只能按预定标准征收,而不能无限度地征收。纳税人取得 了应纳税的收入或发生了应纳税的行为,也必须按预定标准如数缴纳,而不能改变这个标准。同样,对税收的固定性也不能绝对化,以为标准确定后永远不能改变。随着社会经济 条件的变化,具体的征税标准是可以改变的。比如,国家可以修订税法,调高或调低税率等,但这只是变动征收标准,而不是取消征收标准。所以,这与税收的固定性是并不矛盾的。 税收具有的三个特征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的才叫税收。税 收的强制性决定了征收的无偿性,而无偿性同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关系极大,因而要求征收 的固定性,这样对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接受,对国家来说可以保证收入的稳定。税收的特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学习笔记

第一章法理基础 第一节法的基本范畴 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及其体系,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三)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四)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二.法的本质: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并不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法在本质上是掌握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A?指引:人们了解法的规定,遵循其规定行事,发挥指引人们行为的 作用;B.评价:法是一种标准,能起到对他人行为进行评价的作用; C.预测:法能够发挥让 人们预知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合理期望他人如何行为的功能; D.教育:是指法对人们意 识的影响、同化作用和对人们行为习惯的形成作用;E强制:是指法所具有的通过国家强制 力来纠正违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者的功能。 (二)法的社会作用: A.维护统治阶级统治;B.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四.法律关系:它是由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的调整作用而在人们之间形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有三个基本要素: A.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人;B.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C.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节法的体系一.法的体系的基本单位(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认为法律规范是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的; (二)法律结构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不同分类: A.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 B.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二.法的部门体系 (一)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本制度,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其他法的母法; (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民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平等商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社会法:通常把调整社会公共事业活动活动的法成为社会法。主要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和环境保护、科教文卫等方面的法; (六)刑法:是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七)诉讼法:是有关司法程序即诉讼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八)军事法:是有关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法的效力体系 (一)宪法:由全国人大按特定的严格程序制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二)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 规章和其他形式的法; (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法律效力在宪法和法律之下,高于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税收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包括答案) 1、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3、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是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4、下列选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调整的是(ABCD) A、公益性捐赠 B、业务招待费 C、工会经费 D、职工教育经费 5、《税收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BCD) A、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 项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与负税人通常不一致的是(ACD)A、营业税B、企业所得税C、消费税D、增值税

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 有(AB) A、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B、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C、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D、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 8、现行制度规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C)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A、2000元B、5000元C、10000元D、20000元 9、主管税务机关因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无权停止减免。 (×) 10、某中外合资服装企业2002年销货净额为1000万元,其应酬交际费计税的最高比例为(C)A、1‰B、3‰C、5‰D、10‰ 1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2、按(A) 分类,我国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越南公司财务税务运作基本知识中资企业必存

越南公司财务税务运作基本知识中资企业必存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1.开业登记报税: n 办理开报税手续; - 时间期限:取得投资执照日45天内,向主管税局呈报 - 准备资料:执照公证件,税号公证件,厂房租约公证件,银行 开户文件,法人身份证公证件,或股东护照公证件,主管税局确 定的公司编号公文(原件) - 呈报内容:银行开户帐号,会计长资料,包括财政部版发证书 编号,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方法选择,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 货核算方法,财务报表及帐册格式等;总经理或委托签字人情况。 n 缴纳门牌税: - 相当于中国印花税,按公司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最高交 纳金额为3,000,000越盾。每年初交纳当年税款。 n 登记网上报税: - 胡志明及平阳,同奈等省份,必须登记网络报税,隆安省尚有 部分地区未要求。 n 印刷发票,登记使用发票: - 越南税局要求各公司自行设计及印刷发票,

- 每次印刷发票,都要向主管税局呈报备案, - 2013年7月份开始,新成立公司需取得税局确认公司正常运营之文件后,才允许申请印刷发票。 2.报告增值税 n 申报时限: - 公司需在每月20日之前申报增值税, - 从2013年7月份开始,年收入在200亿越盾以下的企业,改为按季度申报。 n 进项税申报: - 取得的各项原料及费用发票,可以在6个月内申报。 - 发票金额超过2000万的进项发票,必须通过银行汇款后,才可申报进项税额, - 进口环节进项税,须在交纳税款后,以完税凭单申报进项税 额。 n 销项税申报: - 当月开具发票,必须当月进行申报,否则会被税局罚款。 3.月度财务报表

税务知识每月题库

10月份每日一题 小企业会计: 一、多选题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下列各项税金应该在“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的是(ABC)。 A.消费税 B.签订购货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C.房产税 D.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营业税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下列各项损失应该在“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的是(ABCD)。 A.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B.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C.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D.税收滞纳金 3.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ABD)。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D.附注 4. 小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可以计入(ACD)账户。 A.制造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管理费用 D.销售费用 5. 下列各项,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有(BCD)。

A.盘亏的固定资产 B.出售的固定资产 C.报废的固定资产 D.损毁的固定资产 6.有关长期债券投资表述正确的是(AB)。 A.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B.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C.分期付息方式的债券应计利息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 D.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计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个人所得税: 一、单选题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C)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财产转让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 D.其它所得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A)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办企业税务知识

新办企业税务知识 会计新手,如何做账 (一)、到新成立的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必须会处理的10个专业问题 1、到新成立的公司会计人员要考虑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答:首先要考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然后,考虑新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和涉及的税种;最后,开始建账。 2、新成立的公司要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答:企业一设立的第一张记账凭证肯定是:借:银存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贷:实收资本。 3、第一个月作账必须解决的一个小税种? 答:一、增值税税额计算;二、计提地税税金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三、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应到哪儿办理?办理的程序

是什么? 答:(一)有限公司应当办理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5、验资报告(企业留低) 6、公司章程一份 (二)有限公司费用 1、核名费用30元 2、验资费用1000元(此为50万下,验资按注册资本收取) 3、工商注册费0.08%(按注册资本0.08%收取) 4、代码证费108元 5、国、地税100元 6、刻章600元(各地区有差异)

(三)有限公司办理程序: 1.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 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 3.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 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 5. 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 7. 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8. 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5、如果公司只涉及地税税种,还要不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办企业必须在领取工商执照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实际工作中,为了尽早取得发票开始经营,应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国税登记到办事大厅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合伙企业,如果没有销售行为,只是提供服务(不含修理、修配行业),不需要办理国

税收基本知识

税收定义 税(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个 人或组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 税种总合构成“税制”。 税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依法征税所具有的固定性。税收的特征反 映了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从中也可以理解税收为什么能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 形式。 (一)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物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即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没有关系。税收的强制性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而税收法律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对不同的所有者都是普遍适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必须遵守,不依法纳税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说明,依法纳税是人们不应 回避的法律义务。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正因为税收具有 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它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普遍、最可靠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就具体的征税过程来说的,表现为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并 不存在对纳税人的偿还问题。 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后并未获得任何报酬。从这个意 义上说,税收不具有偿还性或返还性。但若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看问题,税收是对政府提 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这里又反映出有偿性的一面。特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税 收具有马克思所说的“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 来为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谋福利”的性质,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当然,就某一具体 的纳税人来说,他所缴纳的税款与他从公共物品或劳务的消费中所得到的利益并不一定是 对称的。 (三)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是相对固定的,而且是以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只能按预定标准征收,而不能无限度地征收。纳税人取得 了应纳税的收入或发生了应纳税的行为,也必须按预定标准如数缴纳,而不能改变这个标准。同样,对税收的固定性也不能绝对化,以为标准确定后永远不能改变。随着社会经济 条件的变化,具体的征税标准是可以改变的。比如,国家可以修订税法,调高或调低税率等,但这只是变动征收标准,而不是取消征收标准。所以,这与税收的固定性是并不矛盾的。 税收具有的三个特征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的才叫税收。税 收的强制性决定了征收的无偿性,而无偿性同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关系极大,因而要求征收 的固定性,这样对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接受,对国家来说可以保证收入的稳定。税收的特

税务知识大全

税务不懂?一点即通 1、地税申报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抄税报税流程: 一、抄税

[1] 抄税就是把当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然后报税务部门读入他们的电脑以此做为你们单位计算税额的依据.一般抄了税才能报税的,而且抄过税后才能开具下个月发票的,就相当于是一个月的开出销项税结清一下。 抄税和报税是两个流程,统称为抄报税: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1、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准购证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怎样开发票,你一定会吧?就不详细说明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 3、进项发票的认证,如果你单位购货时取得了,月末前持发票的抵扣联去税务局进行认证。 4、抄税,月末终了,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的抄税时限(一般是次月的1-5日),将本月已经开具使用的发票信息抄入到IC卡中,然后打印出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持IC卡和报表去税务局大厅进行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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