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招标代理工作管理组织规定

项目开发招标代理工作管理组织规定
项目开发招标代理工作管理组织规定

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公司代理行为,保证公司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监督指导下,使招标代理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

3、准备招标资料,完成招标申请。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拟定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6、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进行资格预审公示,确定正式投标人。

7、编制招标文件送业主、招标办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8、编制标的或投标控制价。

9、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10、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11、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2、整理全部招标资料,形成招标备案资料交与招标办、业主,将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的招标备案表交与业主形成招标档案。

13、拟定中标单位的合同,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二、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1、招标准备

(1)、计划整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结合采购人的急需程序和采购项目的规模,编制月度招标采购计划。

组成采购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召集开标评标、采购文件归档等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招标文件。采购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确认。招标文件在定稿前须经采购确认。

(4)、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搞定后,采购人应将招标文件报市采招监管办备案后方可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市采招监管办应在收到招标文件的当天办理备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5)、收集信息。根据采购物品或服务等特点,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

2、投标报名

(1)、发布招标信息。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中不确定少于三家供应商,并向其发出邀请函。

(2)、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的答疑会。

(3)、报名登记。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报名要求,在招标公告限定的时间内对投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报名登记。

(4)、资格审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采购人、采购小组根据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考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过多影响招标工作的,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数量和选择投标人的方法,并通过随机方式筛选投标人。

(5)、发售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3、开标

(1)、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参加开标评标。

(2)、交纳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应对投标人的身份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不予受理;不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密封的投标将被拒绝。

(4)、开标。招标工作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采购人、采购小组及有关部门参加开标并签到,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身份资格进行审核。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的原则。

(5)、唱标。招标工作人员对各种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及其他有必要的内容进行唱标。

(6)、记录。招标工作人员作开标、唱标记录,唱标人、记录员、监督员、投标单位代表签名确认。

4、评标

(1)、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随机方式确定,本市专家在评审当天抽取,外地专家可提前一天抽取。评审委员会在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答保密。

(2)、评标准备会。在评标之前召集评标委员会召开评标预备会,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宣布评标步骤,强调评标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或细则)(3)、报价审查。首先审查投标报价,更正计算错误;高于市场价和标底价或预算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资料审查。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5)、议标纳疑。审查投标文件,提出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归纳问题,填质疑表。

(6)、质疑。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质疑,必要时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案,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该表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7)、评定。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确定一至二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列顺序。

(8)、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需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5、定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人中标、因必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行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一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开标到一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日。

(2)、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应报采招监办备案、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的在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编写采购报告。采购小组应于招标活动结束后二十日内,就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有关情况,编写采购报告。

三、廉政建设

在招标代理活动中,项目负责组和每个职工应严格恪守如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以高度负责精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始终坚持职业尊严、地位和名声,科学管理,诚信服务,爱岗敬业,保持与技术、立法、管理发展相应的学识与技能,为业主提供精心勤勉的服务。

3、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不得承担自己无把握的任务。

4、始终为业主的合法利益而正直、精心的工作,不隐瞒真情,不讲假话,公正地提供咨询建议、判断和决策。

5、不接受任何有害独立判断的酬谢,不以权谋私,不吃宴请,不收礼金,不接受直接、间接的各种不正当报酬。

6、为业主服务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要告知业主。

7、靠质量、信誉进行竞争,杜绝无序竞争和不正当价格竞争,防止无意、有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事业的行为。

8、不得泄露与工程项目业务有关的保密文件、资料,自觉抵制

各种诱惑,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不得盗用由于业务关系得知的客户的秘密。

9、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来自于合法团体对任何服务合同的管理进行调查,要充分予以合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1.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帐、报销、付款、报账、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3.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开支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4.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

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后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

5.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帐、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额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6.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帐。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的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五、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工作,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是指对招标采购文件的质量实施编制人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1、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招标采购文件必须依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编制。招标采购文件中采购标的须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达到采购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编制人员应对该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自校,并对该招标采购文件的质量负责。自校完成后将招标采购文件和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2、招标采购文件的复核。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后,必须送项目负责人复核。招标采购项目负责人在对招标采购文件复核过程中发现该招标采购文件存在有不准确、不完整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相关编制人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编制人员。

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无误后在质量控制流程单复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复核后将该招标采购文件、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3、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核。招标采购文件经项目负责人复核后,必须送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在对招标采购文件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该招标采购文件存在有不准确、不完整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可直接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项目负责人。

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也可以召集招标采购文件编制人员、项目负责人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经技术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后,将该招标采购文件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发报采购人审查并签章,完成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资料的分类组卷及归档内容,严格政府采购代理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三)、组卷及归档要求

1、以项目工程组卷归档。

2、卷内文件按相应的时间或序号依次归档。

3、文件纸张大小为A4。字迹使用不易褪色的笔书写。

4、首卷应列入总目录、各分卷分册的目录,各分卷分册另加本卷、册的目录。

5、封面、封底纸张由办公室统一提供。

6、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分册装册。

(四)、政府采购档案具体包括:

1、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文件

(1)、政府采购预算表;

(2)、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和审核表;

(3)、有关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其他资料。

2、政府采购前期准备文件

(1)、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

(2)、核准采购进口产品的相关审批资料;

(3)、自行组织采购的申请及批复资料;

(4)、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及批复;

(5)、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确认记录,包括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评标纪律等有关文件、资料;

(6)、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其变更事项;

(7)、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登记表;

(8)、专家咨询论证会记录;

(9)、已发出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说明和答疑记录;

(10)、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11)、评审专家名单及抽取记录;

(12)、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表。

3、政府采购开标(含谈判、询价)文件

(1)、采购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等;

(2)、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记录;

(3)、采购项目样品送达记录;

(4)、接受供应商投标或谈判的记录;

(5)、开标一览表;

(6)、开标(谈判、询价)过程有关记录;

(7)、开标(谈判、询价)过程中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4、政府采购评审文件

(1)、评审专家签到表及现场监督人员签到表;

(2)、评审专家评审工作底稿等评审过程记录;

(3)、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记录;

(4)、评标或谈判报告,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说明、中标(成

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等;

(5)、经监督人员签字的现场监督审查记录;

(6)、评审过程中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5、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文件

(1)、采购人对采购结果的确认意见;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采购结果公告(公示)记录(含报刊及电子网站等媒体原件或下载记录等);

(4)、公证书;

(5)、与中标(成交)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6、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1)、政府采购合同;

(2)、政府采购合同依法补充、修改、中止或终止等相关记录。

7、政府采购验收及结算文件

(1)、项目验收记录;

(2)、政府采购项目质量验收单或抽查报告等有关资料;

(3)、发票复印件及附件;

(4)、其他验收文件资料。

8、其他文件

(1)、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过程记录及答复;

(2)、供应商投诉书、投诉处理有关记录及投诉处理决定等;

(3)、采购过程中的音像资料;

(4)、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

1、质疑的提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而提出询问,应当及时予以口头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质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期限。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质疑对象。质疑书应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出。

4、质疑书的基本要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被质疑人的名称;

(2)、具体的质疑事项;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4)、依据;

(5)、证据;

(6)、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质疑人签章;

(8)、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

等形式质疑的,应当提供原件。

5、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3)、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

(4)、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5)、证据真实,来源合法;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收到质疑书后,应及时在“收件回执”上签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质疑书格式不符合规定或相关证据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供应商修改或补充后重新提出质疑;

(2)、质疑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6、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认真做好质疑答复工作。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质疑答复。处理质疑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质疑事项进行逐条调查核实,复杂的项目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就质疑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听取质疑供应商的陈述和申辩。经审查核实后,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办理:(1)、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2)、质疑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质疑;

(3)、质疑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按本规程第八条规定办理。

7、经审查,确认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给质疑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尚未开标或谈判、询价的,应当及时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2)、招标或谈判、询价活动已经完成,但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从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招标或谈判、询价活动已经完成,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的,依法撤消采购合同,从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上述(1)、(2)、(3)项情形的,采购人须事先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获批准后,按批复意见执行,并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指定网络上公示。

8、在处理质疑过程中,必须严格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涉及下列事项的,严禁对外泄露:

(1)、开标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评审专家信息及依法应当保密的评审情况;

(3)、公告之前的中标(成交)结果;

(4)、不得公开的供应商报价;

(5)、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6)、其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事项。

质疑事项属于保密事项,质疑人未能提供其内容真实性和信息来源合法性证据的,被质疑人有权拒绝答复。

10、保存好质疑处理档案。供应商质疑处理档案是政府采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质疑处理档案应包括:质疑书、质疑书审查情况、取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质疑答复书以及其他与质疑有关的资料。

11、在处理质疑过程中,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认真负责。质疑答复不能答非所问,也不得将评委书面意见等同于质疑答复,更不得敷衍推诿。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理合法的质疑事项,因不负责任、敷衍塞责造成政府采购投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实施其他处理的,将依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及追究其他责任。

12、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汇报情况。

八、保密制度

1、为客户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保密制度。

2、全体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并且是员工的基本道德要求。

3、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和其他投标公司的秘密,更不准出卖投标公司的秘密。

4、员工应保守的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招标项目的资料;

(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5)、其他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5、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项目经理负责收发、传递、保管。

6、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7、记载有各种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8、接触秘密资料的员工,未经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严禁接触秘密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这里有几层含义:(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中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业务从小到大,累计完成了几万个招标项目。这些机构经过长期的招标实践,总结和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在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评估最佳投标商能力等操作方面,形成了较系统的规程和技巧,在代理招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获得采购人合法授权 由于招标机构是受采购人委托,以采购人名义组织招标,因此,在开展招标活动之前,必须获得采购人的正式授权,这是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的法律依据。授权的范围由采购人确定,招标机构也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要求。经过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委托招标合同(或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各自的责权利、委托招标采购的标的和要求、采购的周期、定标的程序和招标机构收费办法等。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定标程序问题,这关系到赋予招标机构权限范围和招标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定标程序可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程序:一是委托招标机构评出优选方案,排出前三名的顺序,由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商;二是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三是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负责定标;四是招标机构提出中标的意见,经采购人同意后报有关主管机关最终确定中标商。由于不同的定标程序授权的范围不同,有关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也不一样。因此,委托方和招标机构在开始招标前,就应商定定标程序。 为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或称标书)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而且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是联系、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有人把招标文件比做各方遵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招标代理部各岗位职责及奖金制度6.13

招标代理部各岗位职责及奖金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资、奖金的管理,切实发挥其激励作用,参考同行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部门 招标代理部 第三条部门人员配置 职位数量 部长1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2 内勤1 第四条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职责 招标代理部部长 一、工作目标 1、对每一个招标代理项目质量把关,做到客户满意率100%,资料存到率100%; 2、完成公司承接的所有招标代理项目的工作任务安排,质量把关,向总经理负责; 3、负责本部门专业知识培训。 二、具体职责 1、负责招标代理项目的总体控制,参与各种与工作相关的技术会议; 2、招标代理项目前期洽谈; 3、审核招标代理合同签订; 4、审核招标方案制定; 5、审核招标全过程相关资料; 6、监督招标、开标、中标过程。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一、工作职责 1、起草招标代理合同签订; 2、起草招标代理方案制定; 3、起草招标全过程相关资料; 4、招标、开标、中标过程工作主持; 5、对招标代理部的工作质量负责,做到客户满意率100%,资料归档率100%; 6、招标文件制作; 7、向招标代理部部长负责。 内勤 1、负责整理本部门的项目档案、以及与各相关部门完成档案交接; 2、负责收集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动态,及时上报; 3、协助部长组织本部门培训、例会,整理培训、例会会议纪要并留档; 4、负责对项目负责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与招标人往来函件的校对工作; 5、负责本部门招标项目的现场投标报名工作; 6、接打部门电话、收发传真,整理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负责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禁止行为 以下行为为招标代理部工作人员禁止行为,若在工作中触犯下列行为,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给予开除的处分。 1、向除(业主)、本公司团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透露招标非公开部分的信息; 2、私自以任何名义向投标单位索取(收取)费用、礼物或接受投标相关单位(人员)的宴请; 3、兼任非本公司工作; 4、向公司隐瞒客户投诉; 5、私刻公司印章; 6、私自操作项目,为自己谋利。 第六条处罚规定 1、工作质量方面: (1)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的作业安排,并积极认真的进行招标代理任务。无故推诿、懈怠的,经认定情节严重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扣除当月工资500元。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

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我校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序地进行,根据《招投标法》、财政部87号令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是指在XX职业学院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是指接受学校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招标行为。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围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代理活动应当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入围招标服务单位数量。招标代理单位通过两种方式入围: 1、市教委招标入围招标代理单位自动成为学校的招标代理单位。 2、其余入围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委托已入围服务单位招标确定。 第六条资产管理处根据以下方式确定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由资产管理处通过抽签从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选择一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2.预算50万元(含)~200万以下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组成小组,共同抽签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3.200万以上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组成小组,邀请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共同抽签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4.如果随机选取的这家服务单位因故无法在我方规定时间内开展招标工作的,则从其余入围单位中通过抽签方式另选一家,依此类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事项报学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 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活动,维护社会、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招标代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招标代理人员必须参加过招投标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法规,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公正、自主地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公平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伪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等招标代理有效证件。 四、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并勤勉敬业;熟知招标程序、方式、方法、标准和要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五、负责所辖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对项目招标代理开展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负责。 六、负责编写、获取所辖项目代理的资料、文件,完成文本内部评审、修订、打印等工作。 七、与客户保持及时、良好沟通,完成业务手册及开展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工作。 八、对项目计划实施、工作质量、各类统计数据、报表、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同回款执行情况负责。并对自身岗位工作的失误、差错、效率负责。 九、按照招标代理流程负责下列招标代理事项:

1、参与公司项目洽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2、领取招标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4、提出招标申请; 5、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或标底)、,并负责审核报送备案; 6、招标文件提交业主讨论; 7、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8、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9、审查投标申请与投标人资格; 10、发放资审结果通知书; 11、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2、邀请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组织开标活动; 13、组织评标会议,协助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协助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 14、协助招标人依据评委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15、中标人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 16、招投标资料汇总,编制招标代理书面报告; 17、按合同结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8、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到市招管标办备案; 19、征求委托单位评价意见; 20、按规定30日内主持完成项目代理档案、资料、文件的整理、装订提交公司归档工作。 十、保守项目招标代理的相关机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20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管理职责

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4)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 (7)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 (7) 第六章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 (9) (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9)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不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0 第七章附则 (10) 附件:1.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11) 附件1 (12) 附件2 (14) 附件3 (15) 附件4 (16) 附件5 (18) 附件6 (19) 2、招标实施时间以《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21 3、项目评价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不合格。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xx企业采购管理规定》、《xx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招标代理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2)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3)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3)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6)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7) 第五节财务管理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10) 第一节总则 (10)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10)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1)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1) 第七章保密工作 (11)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2) 第九章附则 (12)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 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

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2、组织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等工作; 3、组织开评标过程; 4、与招标人做好良好沟通。 2、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招标代理业务实施工作,包括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编写招标采购文件,主持采购文件会审并编写会议纪要、主持开评标工作以及出版评标报告等; 2、管控项目实施并合理规避风险,对项目团队内部项目执行交叉检查; 3、负责编写周计划工作表和月度工作总结; 4、对项目过程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反馈,向业主提出改良意见; 5、负责对团队下属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完成其他上级交办和团队协作的各项工作。 3、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搜集、了解和掌握相关市场信息,并对市场信息和意向客户背景信息进行分析整理; 2、协助公司市场开发部或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实施公司业务投标工作;

3、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开展组织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4、编制招标代理工作相关流程与标准; 5、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员踏勘现场及答疑等各项工作; 6、协助市场开发人员(或独立开发)开拓招标代理市场业务; 7、其他相关工作。 4、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项目洽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2、领取招标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4、提出招标申请; 5、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或标底),并负责审核报送备案; 6、招标文件提交业主讨论; 7、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8、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9、审查投标申请与投标人资格; 10、发放资审结果通知书; 11、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2、邀请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组织开标活动。 5、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所有招标项目的文件编写、招标程序、合同整理、招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4)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4)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5)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6) 第五章财务管理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8) 第四节工资及奖金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9) 第一节总则 (9)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9)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0)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工作 (10)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附则 (11)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 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 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南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阳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的规定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在建立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一)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二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提交身份证、省级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其中,甲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乙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12人。 第七条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建立信用档案,除满足第六条规定外,应按照《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外地进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建建 [2008]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二)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情况; (三)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在宛从业人员,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其发放《南阳市招标代理工作卡》。 凡进入南阳各级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持卡上岗。 第十条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代理负责人制度。项目代理负责人由其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代理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专职人员。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 (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

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承诺接受**公司有关招标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招标代理报酬的审计意见。 三、备选库的管理 (一)**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的管理工作由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鉴。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评鉴是对备选库内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也是向招标代理单位授予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招标代理工作评鉴由专门成立的评鉴小组负责。评鉴小组的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商务企管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商务企管部招标工作人员。 (四)工作评鉴原则上针对的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当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间隔过大时,可以分段进行工作评鉴;评鉴以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开标结束且提交完整的招标备案资料为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原则要求 第三条所有招标代理业务均需有业主委托,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并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若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单位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任何好处。工作人员不得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益关系,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对代理的内容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在组织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的见解,不得对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第三章业务开展 第七条在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时,严格按照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在认定的资质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越资格等级和资格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的规定。 第九条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后,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 不得向他人转让代理业务,严格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态考评管理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市场行为和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发布、考核评价及差别化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全省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管理,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的法律规范,制定本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 (二)负责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 (三)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标准,建立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库; (四)负责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的审核与发布; (五)负责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省属招标代理机构和在我省设立了分

公司的外省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工作。 第五条各省辖市、县(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考评管理,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的法律规范,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日常考评,并收集、核实、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信息; (三)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状况实行差别化管理; (四)省辖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由本地(含省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工作。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的原则。 第七条“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是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除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招投标网站同步发布外,有关失信信息还将传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章动态考评信息库的建立 第八条招标代理动态考评信息库由基本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和考核评价信息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基本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及分公司、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参加相关活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

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招标部岗位职责1

招标部岗位职责 招标代理部部门经理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权利。 2、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全权处理部门的一切事务,主持部门工作,做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积极带领部门员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力度,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任务。 4、经委托授权后对外代表本公司负责招标代理事项与业主的洽谈协调工作,但不影响正式代理项目的正常运行。 5、定期适时组织部门员工培训学习,解决员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方位的提升员工自身价值。 6、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内负责协调沟通各专业、部门、造价部工作人员的标底编制等技术支持工作。 7、权则分明——在招标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成立招标代理服务小组,包含人员配备、职责分工。 8、负责本部门项目总结分析报告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分析报告或综合分析资料。 9、负责有关招标代理项目的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方案策划、备案工作、标出起草、评标分析、资料归档汇总等工作。 10、审核、签署涉及招标代理项目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或报告。 11、随时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予的各项任务。 招标师岗位职责 1. 在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 2. 对自己每月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讲整理好的月度招标计划上报部门经理; 3. 根据计划安排招标时间,编写招标文件、整理投标单位资料、发放招标文件、组织考察、询标、编写《评标结果报告》、发放中标通知书;

4. 整理已完成招标工作的系统资料,进行归档,对中标样品进行封样,建立台帐; 5. 协助项目公司中标合同条款的拟订; 6. 对总包、分包、供应商、和材料价格等各种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和考评; 9. 建立各地、各类、各档次信息档案台帐,方便查询和为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对各项目目标成本的编制,并纳入对项目公司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绩效考核体系。 10. 收集各类工程造价资料,及时提供有效信息资源,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库和信息资源共享使用平台。 11. 按部门规定参加部门相关会议,总结汇报本专业工作开展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协调项目公司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12. 及时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招标助理岗位职责 1、招投标信息的收集,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标书中涉及到的相应工作; 2、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整体投标文件的排版、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并按规定如期完成标书制作; 3、协助销售部门做好项目的投标准备工作,会同销售部、工程部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确定项目工期、质量、造价等相关事宜; 4、处理投标过程中的定额单价、总价计算问题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确保报价准确、合理、具竞争性; 5、负责与项目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投标文件按时投递。 招标学员岗位职责 1、协助销售工程师制作标书及其它投标事宜;招投标信息的收集,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标书中涉及到的相应工作; 2、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整体投标文件的排版、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并按规定如期完成标书制作; 3、负责与项目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的问题,确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毅青政府采购信息报2007-1-16 15:23:01 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是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的历史原因的。初涉此行业的公司对各项资质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但要细细厘清,也不是非常困难。 大致归类,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有四个文件。了解哪些项目由什么样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得不细看这四个文件。 一是建设部[2000年]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二是商务部[2005年]第6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三是财政部[2005年]第31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于这个四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处于糊涂状态。 什么样的资质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首先应了解这四个文件对我国招标代理资质的划分、管理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共分4个部分。 一是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资质。建设部第79号令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

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预乙级资质。商务部第6号令中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三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财政部第31号令规定,“政府采购中介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对于技术改造设备招标代理,据笔者所知,目前已经取消。其实除国际设备采购外,所有设备都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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