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以及项目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以及项目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以及项目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财政拔款

1、本级财政拨款、

2、争取上级财政拨款资金

3、结合有关项目建设,向上级有关单位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4、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或试点单位支持

(二)债务性融资

包括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或中央代发)、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信托融资等。

1.商业银行贷款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负债是商业银行贷款,这些贷款由于取得容易,程序简单,一旦出现还款紧张的情况,还可以利用政府同银行的关系进行一定的融通,因此,被各地政府广泛使用。

但一般期限较短,利率较高,各种限制条件较多,且随着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还贷越来越刚性,形成较大还款负担。

2.利用主权外债

主权外债是主权国家对外的债务。

(1)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北京利用较多,县市区很难。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是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要有特定项目,利率优惠期限长,但审核严格且审批时间长,难以拿到。

3.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债券融资相比股票融资具有投资风险小的优点。国内实践证明,只要将债券利率贴补到比同期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便可极大地增强城投类企业债券融资的吸引力。

城投类企业债券是通过设立隶属于政府的企业作为融资平台进行债券融资,但是它又区别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发行方主要承担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很少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融资。信托产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信托公司直接利用银行资金;一种则是银行向个人发行理财产品。

4.资源性融资

是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资产和公共资源筹措的资金,包括有形资产(资源)融资(如项目融资与土地融资)和无形资产(资源)融资(如特许经营权融资);

开发土地资源:这是最大的融资渠道,但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限制。

通过总结各地区经验,对土地开发可以使用一个前提、两种理念、五种方法三位一体的操作思路:

一个前提:

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或进行前期开发后储备,并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按需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两种理念:

(1)土地包装。结合出让地自身的特点,引入市场经济中商品包装的方法,运用政策规划和商业运作两种手段对出让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包装,使其在出让中实现最大的价值。带动效应。精心筹划土地出让的先后顺序,使先行出让的土地通过开发有效带动土地资源整体的增值,使政府在土地出让的整体活动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五种方法:

(1)拍卖。拍卖是指在有限的时间内,买受方通过互相加价的方式来竞买,最后以出价最高者胜出。

(2)招标。招标实质是买受方自行估价,最后以出价最接近出让方制定的标准者胜出。

(3)挂牌。挂牌实质第一位买受方挂牌公示自己的出价,第二位买受方必须以高于第一位的价格挂牌公示,在预先设定的较长时间内,以最后一位挂牌者胜出。

(4)抵押贷款。政府把土地出让给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由其用于向银行抵押贷款,筹集资金。

(5)资本化融资。以土地作为股份,允许有关方面资金参与,成立股份公司,再利用政府在公司的股份,向社会吸纳资金。这样,等于在方案的施行中进行了两次融资。

5.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也是政府的重要资产之一,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履行公共职能有着深刻的影响。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各地在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为地方政府融资方面也做了许多尝试,主要方式有:

(1).组建强势企业。通过企业重组、企业分立、挂靠

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组建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其优良的资产、有利的地位达到融资的目的。

(2).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国有股份逐步变现。

(3).经营权分离。对于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企业,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出售企业的经营权,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6.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重要融资手段,指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

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产品支付、融资租赁、BOT融资、经营城市无形资源、民间融资等

(1)产品支付。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

(2)融资租赁。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

(3)BOT融资。即“建设一经营一移交”。

7.ABS融资。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8.民间融资

在目前持续的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的基本国情下,启动民间资本具有重要的意义。借鉴有关经验,探索将其向

公共投资的领域内引导,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民间融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投资。把属于政府投资的领域直接向民间开放,由于节约了建设资金,等于变相筹集了资金。

(2)社会集资。采取适当的社会集资的方法也是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有效形式,这种形式的核心是谁受益谁投资,可有效缓解城市建设资金的压力。

(3)社会捐赠。社会捐赠主要是通过宣传城市建设的意义,宣传城市发展的前景,动员有实力的企业家以自愿的方式通过资金和实物的捐赠来支持城市建设。

地方政府项目融资模式

BOT融资

BOT就是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 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

-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近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 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以及项目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财政拔款 1、本级财政拨款、 2、争取上级财政拨款资金 3、结合有关项目建设,向上级有关单位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4、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或试点单位支持 (二)债务性融资 包括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或中央代发)、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信托融资等。 1.商业银行贷款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负债是商业银行贷款,这些贷款由于取得容易,程序简单,一旦出现还款紧张的情况,还可以利用政府同银行的关系进行一定的融通,因此,被各地政府广泛使用。 但一般期限较短,利率较高,各种限制条件较多,且随着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还贷越来越刚性,形成较大还款负担。 2.利用主权外债 主权外债是主权国家对外的债务。 (1)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北京利用较多,县市区很难。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是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要有特定项目,利率优惠期限长,但审核严格且审批时间长,难以拿到。

3.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债券融资相比股票融资具有投资风险小的优点。国内实践证明,只要将债券利率贴补到比同期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便可极大地增强城投类企业债券融资的吸引力。 城投类企业债券是通过设立隶属于政府的企业作为融资平台进行债券融资,但是它又区别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发行方主要承担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很少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融资。信托产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信托公司直接利用银行资金;一种则是银行向个人发行理财产品。 4.资源性融资 是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资产和公共资源筹措的资金,包括有形资产(资源)融资(如项目融资与土地融资)和无形资产(资源)融资(如特许经营权融资); 开发土地资源:这是最大的融资渠道,但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限制。 通过总结各地区经验,对土地开发可以使用一个前提、两种理念、五种方法三位一体的操作思路: 一个前提: 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或进行前期开发后储备,并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按需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摘要:分析、评价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融资和农业产业投资公司融资三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模式及其 各自的优势;以山东和天津为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借鉴国外政府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分析了我国在融资模式及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来源融资模式 一、引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 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各种不同类型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 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从我国经济的情况来看,投资始终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高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中,政府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地方政府投资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虽然也保持一定增长,但与快速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普遍拮据,财力基本上仅够维持“吃饭”,基础设施欠账和建设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确立,财政资金要更多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通过深化投融资改革,搭建市场化融资平台,充分发

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重点关键领域战略性开发开辟稳定筹资渠道。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及评价 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产生过程看,目前主要存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公司三种运行模式。这三种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的融资需求,且各有其优劣势。 (一)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及评价 1、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适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是由国外企业和国内的民间资本来承担,因而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和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并且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同时,给出了明确项目回报率,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双方的利益纠纷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2、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 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模拟试题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编制标底的程序正确的是__。 A.确定编制单位一提供相关资料—交底会,现场勘察—编标底 B.确定编制单位—交底会,现场勘察—提供相关资料一编标底 C.交底会,现场勘察—提供相关资料—确定编制单位一编标底 D.提供相关资料一确定编制单位—编标底—交底会,现场勘察 2、流量较均匀,脉动和噪声小、运转平稳的回转泵为()。 A.齿轮泵 B.螺杆泵 C.叶片泵 D.凸轮泵 3、()是将平板玻璃加热到一定温度后迅速冷却或用化学方法进行钢化处理的玻璃。其特点是强度比平板玻璃高4~6倍,抗冲击性及抗弯性好,破碎时碎片小且无锐角,不易伤人。 A.钢化玻璃 B.磨砂玻璃 C.夹层玻璃 D.光致变色玻璃 4、在混凝土结构层上粘贴木地板时先应用()找平。 A.20mm厚1∶2.5水泥砂浆 B.10mm厚1∶2.5水泥砂浆 C.15mm厚1∶3水泥砂浆 D.10mm厚1∶3水泥砂浆 5、双代号网络图的绘制、参数计算以及计划调整工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养护可以用虚工作表示 B.关键线路长度无法调整 C.工作的自由时差为零,总时差必为零 D.一项工作的总时差包含着其唯一紧后工作的总时差 6、适用于单跨和三跨桥梁,可在深水、峡谷中建桥采用,同时也适应在乎原区以及用于城市跨线桥的桥梁承载结构的施工方法是()。 A.预制安装法 B.横移施工法 C.移动模架逐孔施工法 D.转体施工法 7、某分部分项工程5月份拟完工程量100m,实际工程量为160m,计划单价为60元/m,实际单价为48元/m,则其进度相对偏差是__。 A.-0.60 B.0.25 C.0.28

常见的政府项目建设融资模式

常见的政府项目建设融资模式 一、三种模式的含义 在当前民间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三种提法,分别是:BOT模式、PPP模式、ABS模式。 BOT模式的含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

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PPP模式的含义 狭义定义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使用的术语是Concess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个意义非常宽泛的概念,加之意识形态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国对PPP的确切内涵达成共识是非常困难的。德国学者NorbertPortz甚至认为"试图去总结PPP是什么或者应该是什么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它没有固定的定义,并且也很难去考证这个含义模糊的英文单词的起源,PPP的确切含义要根据不同的案例来确定。 ABS模式的含义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模式的汉译全称是“资产支持证券化”融资模式,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级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二、三种模式的关系 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

项目融资方案(示例)

项目融资方案 一、项目交易结构 (一)项目基本要素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对象 融资规模 项目所在地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投资情况 资金用途 资金使用期限 资金使用成本 还款来源 风险控制措施 (二)交易结构 1、交易架构: 2、本金及收益收取方式:

二、融资企业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股东结构 (二)公司财务情况 三年或二年一期的三大表三、项目情况 (一)项目所在区域 建设地点 土地编号 交通情况 项目周边概述 平面图 (二)项目规划及建设情况详细规划及建设情况 目前出售的套数、楼层、面积

规划效果图 实际照片 (三)项目证照情况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人 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证 使用权类型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登记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用地单位 用地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领取时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平方米) 领取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编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编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编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平方米)

(四)项目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五)项目周边情况 市政配套 教育配套 生活配套 金融服务 商务服务 餐饮配套 医疗配套 (六)项目存在的瑕疵四、项目投资融资用途详细说明 列表 五、偿债保证分析(一)项目还款来源分析销售预测表 (二)抵押物分析 市场价值

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运营模式分析

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运营模式分析 (一)主要运营模式分析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决策权力地方政府行使,一元特征明显;执行上依托政府科层制 官僚组织完成,动员能力强;控制上普遍采用强制推行的方式进行,层级特征明显;信息反馈通过“自下而上”方式传递,渠道单一、信息公开度、透明度低;监督方式上主要依靠自体监督,特殊情况下采用社会监督;责任主体不明确,权责不分导致问责制度难以落实。 企业主导型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决策权力仍集中由地方政府行使,仍具有一元特征;执行上依托现代企业的管理运作机制;控制上体现为政府、企业共管;信息反馈上实现了政府-企业的双向流动,沟通机制较为通畅,信息公开度、透明度较低;监督方式上企业内部监控为主,政府纪检部门为辅;企业为责任主体。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政府融资平台发展模式及投资机遇分析报告》中指出,政府企业协作性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决策权力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行使,体现为地方政府与企业就具体政策的磋商和对话;执行上发挥企业、政府组织方式的各自优点,;控制上表现为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决议文件的方式对企业监管;信息反馈上实现了政府-企业的双向流动,沟通机制较为通畅,信息公开度、透明度较高;监督方式上企业内部监控为主,政府纪检部门为辅;企业为责任的主要承担主体。 图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营模式的类型划分 资料来源: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二)多元运营模式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政府融资平台发展模式及投资机遇分析报告》中指出,现有模式在合理性、合法性和公共性上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要实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可续发展,就要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指导下,找到新的治理方式,而这正是基于“多中心治理场域”理论构建的“地方政府投融资运营多元中心合作型模式”。这一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决策权力由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行使;执行上政府动员、企业执行、社会参与,充分的发挥不同组织的各自优点;控制上同样表现出多主体治理的特征,职能分工侧重则有所不同;信息反馈的渠道、方式丰富多样,信息公开度、透明度高;监督方式上,自体监督、异体监督、社会监督多管齐下,监督效果好。此外,由于决策中各个主体都参与整个管理活动全程,问责的主体容易确认。

项目融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 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 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 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

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四种融资的方式是银行信用证 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 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六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 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七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 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八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 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项目融资用来保证贷款偿还的依据是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而非项目投资人自身的资信,具有以下特点。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一.地方政府融资分析 地方政府融资分析我引入了财政学里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以下简称地方财政收入)这个概念,地方财政收入指地方所诉区域内每个财政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省、县或市的财政收入组成。此处为方便理解我将地方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整理成了图表的形式。 从上图表可看出,地方财政收入如无重大因素影响,均趋向于一个稳定值。如以成都市的历年财政收入数据统计可知,2017年,成都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5亿元,同口径增长1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9.6亿元,增长10.3%。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4.2 亿元,同口径增长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7.5亿元,同口径增长9.7%。

地方政府从融资结构上分为: 1.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及相关平台公司为融资主体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2.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 4.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 结合以上4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及非项目融资2种融资模式主要由隶属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来进行投融资管理,在此主要分析前两种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及相应的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最直接的金融工具体现为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债;第二种为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政府用。地方政府债券通常按照资金的用途还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在此,有必要区分下一般债及专项债: 1.用途不同 虽然二者都是用于国家建设,参与政府资金周转,但一般债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1.BOT方式 BOT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 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方式。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 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 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 目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根据 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通常所说的BOT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1)标准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投资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项目所在国 政府授予的特许期内经营该公共设施,以经营收入抵偿建设投资, 并获得一定收益,经营期满后将此设施转让给项目所在国政府。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与BOT的区别在于:BOOT在特许期内既拥有经营权,又拥有所有权。此外,BOOT的特许期要比BOT的长一些。 (3)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该方式 特许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的特许权建设并拥有某项基础设施,但最终 不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项目所在国政府。 除上述3种基本形式外,BOT还有10多种演变形式,如BT等。 所谓BT,是指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 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 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大多来自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近年来,经常与BOT相提并论的项目融资模式是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所谓PPP(公私合作),是指政府与民营机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的22种模式

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内地实行多级政府体制。在中央政府之下,我国计有31个省(市、自治区)级政府、300多个地市级政府、2000多个县区级政府、40000多个乡镇级政府。在这样一种层级结构下,各级政府均有着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它们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对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协调发展,承担着直接责任。另外,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依靠各个层次的地方政府来贯彻落实。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各级政府均承担着在本辖区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既然各级政府均承担着在某一特定范围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所谓“事权”),它们就相应地拥有依法课征税收或取得其他收入的权利(所谓“财权”)。财权与事权基本一致,各级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便有了经济基础,这既是公共经济学的最基本问题,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最基本问题。我国自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财政体制改革始终是构成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50年代到1979年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1980年以来,在“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我国在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1980年至1984年实2中国地方政府融资22种模式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1985年又实行“划

分税种、核定收支”的办法;直到1994年在全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才最终确立了在分税制基础上的各级地方政府各自行使职能、中央政府进行适当调配的多级财政体制。但是,在任何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都不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提供私人产品和私人服务的活动。中国作为转型经济国家,情况更是如此。与这些活动相对应,各国地方政府都需要通过财政之外的手段来筹集部分资金。不仅如此,从事权和财权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看,地方政府掌握的财权常常并不能与其事权完全对应:对于那些财源丰厚的地方政府来说,其财政收入常能覆盖其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于是便有了财政盈余;而对于那些财源不那么丰厚的地方政府来说,其情况就会相反,于是便出现财政赤字。财政出现赤字,显然需要予以平衡。就各国经验来看,平衡的途径主要有二:或向中央政府要求补贴(对应于中央预算,便是所谓“转移支付”),或通过市场用金融手段进行筹资。即便财政出现盈余,也有一个预算安排平衡的问题:超出支出需要的财政资金也需要被配置在安全且有利可图的用途上,这也需要借重金融系统。总之,为了能够有效执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地方政府或多或少都需要进入市场进行金融运作。 事实上,即便是中央政府,也有利用金融体系来运筹资金的需要。我们熟知的中央政府利用发行国债来筹集资金,就是一种典型的金融安排。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之中,资金的需求量是巨大的。毋庸讳言,满足城市化和工业化需要的

项目融资的特点

项目融资的特点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3.项目风险的分散性。 因融资主体的排他性、追索权的有限性,决定着作为项目签约各方对各种风险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论证。确定各方参与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优势条件,设计出最有利的融资方案。 4. 项目信用的多样性。 将多样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签订长期购买合同(协议),原材料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供货等,以确保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5.项目融资程序的复杂性。 项目融资数额大、时限长、涉及面广,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资程序比传统融资复杂。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利息也高于公司贷款。 项目融资虽比传统融资方式复杂,但可以达到传统融资方式实现不了的目标。 一是有限追索的条款保证了项目投资者在项目失败时,不至于危机投资方其他的财产; 二是在国家和政府建设项目中,对于“看好”的大型建设项目,政府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来处理债务可能对政府预算的负面影响; 三是对于跨国公司进行海外合资投资项目,特别是对没有经营控制权的企业或投资于风险较大的国家或地区,可以有效地将公司其他业务与项目风险实施分离,从而限制项目风险或国家风险。 可见,项目融资作为新的融资方式,对于大型建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运输等资金密集型的项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上海模式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上海模式: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并举 ——赛迪投资顾问发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战略与资本运作研究(201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立足于服务区域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其基本职能在于为当地经济提供投融资支持。上海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依托区域经济资源,以平台自身发展为主体,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两种作用,完成为区域经济提供投融资支持的基本使命。一方面夯实自身基础,提高多种运营模式的熟练程度,另一方面又要寻求外部支持,通过资本运作吸收外部资源,完成公司资本的整合优化。内外兼修,寻求自身做大做强,同时与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上海模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运营模式:政府引导,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主体定位明晰,确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城市建设基金会,实施城建资金统一管理和市场运作。投资项目多元化,除承担政府的公益性项目之外,还有自己专长的实业投资,因而在政府的补贴收入之外还能获取其他的稳定收益。 项目管理:采取“政府—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公司”三级管理模式,权责分明。政府通过授权城投公司组建相应的项目法人公司,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工程管理公司。项目法人与工程管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工程管理公司承担自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期间的项目管理工作,上海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政府工程采取代建制和总承包建设模式。

使命成绩:完善城市硬件升级,保障城市运营。上海城投,是政府性的投融资主体、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安全运营主体。自成立以来,已为上海城市建设累计筹措资金3000多亿元,并承担着全市约1700万市民的饮水安全保障,70%以上生活垃圾、近5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以及310公里的公路桥隧运营。既体现公益性质,承担了大量政府公益性设施的建设运营任务,服务和改善民生;又按照市场规律,对接资本市场,并将市场经营的盈利部分反哺公益性项目获得良性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上海“城投模式”。 资本运作:创新投融资体制,为上海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持续“造血”和“输血”。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在全国城投公司中率先发行了企业债券,率先引用保险债权计划。2008年,上海城投实施了上市公司“城投控股”的重组,通过经营性资产分阶段整体上市,实现了上海城投经营性业务和公益性业务的分开管理、分开核算。重组后的城投控股以环保、地产和创投业务为核心,稳步开创市场之路。经过重组后的城投控股不但每年为城投总公司节约了2.8亿元补贴资金,大幅减少了关联交易,还通过市场化经营,年均提供6亿元以上的利润,在提升城投总公司融资能力的同时,也为反哺公益项目提供了支撑。 图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并购重组流程图 资料来源:赛迪投资顾问整理,2012.10 典型案例:城投控股——适时重组,通过企业间置换优化资本结构

国内外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模式分析

国内外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模式分析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清理后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业务的融资平台公司;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 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向银行举借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和票据等方式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其主要特点以下: 一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财政等部门管理的政府专门投融资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尽管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但性质属于财政投融资范畴,承担为地方政府筹集建设资金的任务。 二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以增加财政收入为标准,主要为了执行政府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其非营利性全面体现在融资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政府投融资所选择项目,主要集中在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轨道交通、大型桥梁、地下供水管道网络改造、防洪设施等,这些项目在一定时期内往往构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并不是因为这些项目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三是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业务活动,既是公共财政的范畴,也具有政策性金融的性质。政府投融资平台举借的银行贷款、发行的企业债券和票据,是政府按照信用原则筹集和运用资金,也要遵循信用活动的一般准则,即有借有还,偿本付息。这些投融资活动主要为了实现政府宏观经济社会目标,因而构成国家政策性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政府投融资活动是公共财政体系的有机补充,是公共财政不可或缺的政策工具。在政府投融资过程中,常用的政策工具有:发行市政债券、举借贷款、财政投资、财政贷款等。这些政策工具在公共财政体系中都有独特的功能。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中国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是普遍存在的事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机构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本功能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以实施政府政策为目标,直接或间接地有偿筹集资金,将资金投向急需发展的领域、行业和项目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有一下几点: 一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以较有效地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增长。一方面,政府利用其信用平台,提高政府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竞争日趋激烈和贷款风险较大的背景下,银行也愿意贷款给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以降低金融风险。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率之所以保持较高水平,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功不可没。由于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产业要转型升级,中、西部渴望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交通和城建的巨量资金投入,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产业转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二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大加快了城镇化进程。投融资平台公司所筹集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没有这些年来中国城市面貌的日新月异。城镇化的大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长期坚实的基础,为工业化创造了需求源泉,也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拓展了空间。 三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促进了民生改善。依托投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其中的相当部分投入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一部分资金投入了公立医院设施、教育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一部分资金投入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等。这些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四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还有利于拉动民间投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政府性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资金计划和公司债券、联合投资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的作用,实现短期政策调控

项目融资模式

融资手段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设备使用协议/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BOT融资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

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 (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项目投融资-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二、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BOT方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主要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或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如包括公路、桥梁、自来水厂、发电厂等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实际上BOT是一类项目融资方式的总称,通常所说的BOT主要包括典型BOT、BOOT及BOO 三种基本形式。 1.典型BOT方式 投资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项目所在国政府授予的特许期内经营该公共设施,以经营收入抵偿建设投资,并获得一定收益,经营期满后将此设施转让给项目所在国政府。这是最经典的BOT形式,项目公司没有项目的所有权,只有建设和经营权。 2.BOOT方式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方式与典型BOT方式的主要不同之处是,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政府允许项目公司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内,将项目资产以融资目的抵押给银行,以获得更优惠的贷款条件,从而使项目的产品/服务价格降低,但特许期一般比典型BOT方式稍长。 3.BOO方式 BOO(Build—Own—Operate,建设—拥有—运营)方式与前两种形式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项目公司不必将项目移交给政府(即为永久私有化),目的主要是鼓励项目公司从项目全寿命期的角度合理建设和经营设施,提高项目产品/服务的质量,追求全寿命期的总成本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使项目的产品/服务价格更低。 除上述三种基本形式外,BOT还有十余种演变形式,如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BTO (Build-Transfer-Operate,建设—移交—运营)等。这里简要介绍一下BT融资形式,所谓BT,是指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或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投资建造项目不同的是,政府用于购回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来支付);民营机构是投资者或项目法人,必须出一定的资本金,用于建设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