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省级第十三批获得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事项审批类型:前审后批三、办理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规定的适用范围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4〕4号)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非营利组织免税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财税政[2017]3号)4、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的通知》(杭财税政[2014]1137号)四、受理机构:各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税务管理机构,即市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琼财税[2014]1887号)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财税[2014]1887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11.13
【实施日期】2014.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琼财税〔2014〕1887号)
有关非营利组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琼财税〔2012〕971号)要求,经非营利组织申请,登记注册部门初审,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符合免税条件,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经认定后,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5年内其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日期:2019/11/18 来源:人事司字号:[ 大中小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
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账户等,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3.12.17
【实施日期】2013.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免税资格
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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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徐州市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徐州市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11.10•【字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徐州市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规定要求,经非营利组织申请,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地方税务局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徐州市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的名单公布如下:徐州市创业文化研究会徐州市园艺学会徐州市消费者协会徐州市环境文化工作协会徐州市泉山区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天大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泉山区博雅天童实验幼儿园徐州市泉山区金奎社区医疗门诊部徐州市泉山区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启聪聋儿语言康复中心徐州市泉山区共建社区医疗门诊部泉山区永嘉太阳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泉山区民安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徐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分院)徐州精神病院徐州工程学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徐州市泉山区西关幼儿园徐州市泉山区康居家园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徐州市泉山区韩铭幼教中心徐州市节能协会徐州市泉山区恩祥老年公寓徐州市鼓楼区飞扬幼儿园徐州市鼓楼区永业世纪幼儿园徐州市鼓楼区东方明珠幼儿园徐州新宇早期教育培训学校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到市财政局领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证书》,凭《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证书》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5〕5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5〕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共计48项。
其中,取消34项、下放9项、整合4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优发展环境。
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34项)2.省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14项)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34项)序号项目编码实施单位项目名称权种类别设定依据1360000FG-QT-012省发改委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2360000GX-QR-016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江西省工业领域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行政确认《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3360000GX-QT-015省工信委、省地税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4360000JY-QT-008省教育厅、省外侨办、省公安厅权限内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号)5360000CZ-QR-002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基金会或经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行政确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6360000GTZY-QT-007省国土资源厅对国土资源部发证权限的探矿权设立、已有探矿权、采矿权整合或扩界申请探矿权协议出让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一审核转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0号)7360000GTZY-QT-124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编制人库的矿业权项目配号有关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2012〕229号)8360000WJ-QR-007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及部分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定行政确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4号)9360000WJ-QT-013省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卫应急发〔2010〕5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应急〔2011〕135号)10360000WJ-QT-043省卫生计生委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公布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11360000DS-QT-003省地税局注册税务师执业(非执业)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备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4号)12360000DS-QT-018省地税局直属局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其他行政权力—其他《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13360000DS-QT-019省地税局直属局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14360000DS-QT-020省地税局直属局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15360000DS-QT-021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16360000DS-QT-023省地税局直属局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17360000DS-QT-024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18360000DS-QT-025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19360000DS-QT-026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20360000DS-QT-027省地税局直属局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21360000DS-QT-028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22360000DS-QT-029省地税局直属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23360000DS-QT-030省地税局直属局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24360000DS-QT-031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25360000DS-QT-032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26360000DS-QT-033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360000DS-QT-034省地税局直属局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28360000DS-QT-035省地税局直属局动漫产业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29360000DS-QT-036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30360000DS-QT-037省地税局直属局居民企业重组业务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核准(跨县市区的除外)其他行政权力—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360000DS-QT-038省地税局直属局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32360000DS-QT-039省地税局直属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包括:享受协定(含与港澳台安排、协议)待遇对方居民身份审核和取得协定(含与港澳台安排、协议)待遇相关所得的受益所有人身份审核)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3333004省安监局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1号)34360000AJ-QT-010省安监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附件2省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14项)序号项目编码实施单位项目名称权种类别设定依据调整意见备注113017省地方海事局内河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第十条:“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各类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组织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出资者不拥有所有权,清算后剩余财产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会计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并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应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核算应遵循基本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按经济实质进行核算,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保持一致性,按规定处理,及时进行,清晰明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九)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确保收入与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同时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各项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十)非营利组织在取得财产时应该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如果财产发生减值,则应该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非营利组织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一)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该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该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如果支出的效益仅与本年度相关,则应该作为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则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该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资产、负债、结余等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充分披露。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应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资产第九条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经济业务形成并由非营利组织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1年第二批)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1年第二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12.28
•【字号】厦财税〔2021〕7号
•【施行日期】2021.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
正文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1年第二
批)的通知
厦财税〔2021〕7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1年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1年第二批)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8日附件
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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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省级第十三批获得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家)
一、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家)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二、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家)广东省经编针织协会
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
广东省动物防疫技术交流协会
三、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家)广东省潮州商会
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
广东省商业地产投资协会
广东省项目管理学会
广东省首席信息官协会
广东园林学会
广东人文学会
广东省应急产业协会
广东省湖南株洲县商会
广东省润滑油行业协会
广东省湛江商会
广东省卒中学会
广东省金属学会
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发展协会
广东自娱自乐体育文化俱乐部
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广东省徐克成关爱健康工作室
广东家教通家长服务中心
四、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家)广东省矿业协会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广东省服饰文化促进会
广东省酒店用品行业协会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广东省化工学会
广东省聋人协会
广东国际华商会
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
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广东省养生协会
广东省盲人协会
广东省老水产工作者联谊会
广东陶瓷协会
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
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
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
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会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广东省江西商会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福建武夷山商会
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
广东省老年保健协会
广东省四川资阳商会
广东民营企业商会
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
广东省制造业协会
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
广东教育学会
广东省彩宝首饰商会
广东省船东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广东省湖北黄冈商会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广东省总商会
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
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广东省糖业协会
广东鞋业厂商会
广东省因私出入境移民协会广东省国际华人书法研究会广东省家电商会
广东省老年文化协会
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广东省保健品商会
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广东省医学会
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
广东省动物学会
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
广东省护理学会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
广东省日化商会
广东省江西玉山商会
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
广东省临床医学学会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广东省五华商会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
广东省石油学会
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
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广东省致福公益促进会
广东省生物技术产业化促进会
广东省铁道财务会计学会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广东省景区行业协会
广东省国际技术贸易协会
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
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
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
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
广东银行同业公会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
广东省食品学会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安徽利辛商会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
广东省定制家居协会
广东省建筑装饰设计协会
广东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广东省湖南邵阳商会
广东省会计学会
广东国际商会
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广东省电影行业协会
广东殡葬协会
广东省计算数学学会
广东省数学会
广东省家居商会
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
广东省湖北务工人员服务协会
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广东省明德幸福文化教育基金会
广东省赛莱拉干细胞研究院
广东省康琪莱精准医疗研究院
广东省和迈骨科疾病研究所
广东省正研智库咨询服务中心
广东泰成逸园养老院
广东省亲青家园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深圳民族精神与中国发展研究中心
广东华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广东省佛教协会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