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1标准化管理标准(模板)

Q/LZH 2 01 01 00 2005

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连州发电厂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和要求等;规定了连州发电厂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的工作原则、标准的实施和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连州发电厂各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3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

3.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2 实施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3 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

3.4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 机构

设立以厂长任主任,厂部及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连州发电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问题的讨论、审批和决策。下设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在厂标准化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管理连州发电厂的标准化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设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业务上受标准化办公室的指导。

5 职责

5.1标准化委员会的职责

5.1.1 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定与本企业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

5.1.2 审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及其它重大问题,批准标准化工作活动经费。

5.1.3审批企业标准。

5.1.4 负责组织对企业标准化体系的评定审核。

5.1.5对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贯彻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按照规定进行处分。

5.2标准化办公室的职责

5.2.1 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5.2.2 制定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

5.2.3 组织实施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5.2.4 组织对本企业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5 参与企业新技术利用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化的审查。

5.2.6 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5.2.7 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档案,搜集标准化信息资料。

5.2.8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5.2.9 对违反标准化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有权向厂标准化委员会或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5.2.10 承担上级委托的有关标准化的其他任务。

5.3 各职能管理部门领导的职责

5.3.1 组织本单位完成上级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

5.3.2 组织实施与本单位有关的标准。

5.3.3 按工作标准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奖罚。

6 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复审

6.1 企业标准的制定

原则上企业标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起草。起草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标准、技术法规、有关科技成果、生产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数据、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优选,进行标准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审查,形成标准报批稿。经分管厂领导审定,报标准化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标准化办公室编号、发布。

6.2 企业标准的复审

标准的复审周期不超过三年。复审工作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6.2.1 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给予确认。确认的标准,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只在标准的书面上写明xxxx年确认字样。

6.2.2 为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对标准条文、图表作少量修改、补充时,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只在标准的书面上写明xxxx年修改字样。

6.2.3 标准的主要规定需要作较大改动才能适应当前生产、工作的需要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应作为修订项目,修订标准的工作程序按照制定标准的程序进行,修订后的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改变年代号。

6.2.4 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需要,或为新的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即废止。由标准化办公室发布“废止”通知。

7 企业标准的实施

7.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法规。

7.2 经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就是企业法规。各级领导及厂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按企业各类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原相应的规定和管理制度、办法、条文等同时作废。

7.3 经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不严格执行企业标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7.4在企业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标准化办公室联系,属企业标准问题,由标准化办公室协调解决;某些标准执行确有困难,经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经厂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后,暂缓执行,并送标准化办公室备案。经修订审批后再继续执行。

7.5 企业标准实施后,对不符合标准的文件、资料等不予以审批。

7.6 强化企业管理,加强设备治理,完善工作质量监督检测手段,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职工素质,以保证企业标准的实施和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7.7 制定企业各层次标准化培训教育计划,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了解标准化的基本常识;熟悉掌握本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7.8 对制定标准和贯彻执行标准、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标准化办公室协助进行成果测评和总结经验,并建议厂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8 企业标准和标准化资料的管理

8.1 广泛的收集各种现行的各种标准文本,收集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8.2 及时准确地了解与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发布、修订、更改和废止的信息和资料,并及时传递给企业有关部门,做到信息畅通,对废止标准要求及时收回。

8.3 对已收集到的资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和借阅,做到妥善管理。

9 企业标准实施的检查与考核

9.1 建立企业标准实施的检查考核机制。

9.2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管理标准检查与考核。

9.3 按各部门工作标准统一检查考核。

9.4对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结果纳入厂效益工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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