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01

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02

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0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

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04

防烟、排烟系统

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

0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

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2.防烟楼梯间为50PA;

3.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4.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

(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

(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

(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6.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

7.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9.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06

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

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

(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3.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07

防火分区

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2.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3.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4.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5.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104、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

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

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

08

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

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

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

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09

其他

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消防验收意见书

临海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临公消验[2011]第0014号关于浙江润景实业有限公司干法车间、湿法车间、配料间、后处理车间 1、2、锅炉房、倒班宿舍1、2、回收装置、罐区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浙江润景实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年产2600万米PU合成革项目建筑工程(工程位于临海市上盘镇南洋8号;干法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湿法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配料车间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3408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后处理车间1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5184平方米;后处理车间2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5248平方米;锅炉房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倒班宿舍楼1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倒班宿舍楼2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干法车间、湿法车间、后处理车间1、2、锅炉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罐区占地面积531m2,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装置露天布置;回收装置占地面积576m2,火灾危险性为乙类)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意见书》(临公消审【2010】第0012号,临公消审【2011】第005),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一、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二、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建设单位留存)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 工程验收 5.4.1 一般规定 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系统竣工表; 2) 系统竣工图; 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 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求。 5.4.4 防火窗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求。 5.4.5 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 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3 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汇报资料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 o mme r c i a l u s e 袂玉环绿地财富大厦1#~3#及地下室 蕿消防工程 蒃峻 蚇收

膃报 薆浙江赋安安全设备责任有限公司羃2016 年 蒈

膈消防支队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羅市场消防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以来,在各级领导、工程 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兄弟单位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工程顺利推进已接近尾声。 蚃一、工程概况 薀本工程为现浇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其中地下一层、六层为车库),建筑高度49.9 米,建筑面积42 万平方米。本工程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xx市建筑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XXXX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土建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由x 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场改建消防安装工程由A区、B区、C 区、D区组成。其中A区、B 区由xxxx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C区、D 区由xxxx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消防主要施工内容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炮系统、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帘、漏电保护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现在我 代表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消防工程概况。 芆1、消火栓系统 蒅本工程按50 米以下商业楼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3 小时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0L/S 。本工程地下室设置620M 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喷泵及消防炮泵各二台。8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XXX消防工程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目录 1、图纸会审记录 2、施工方案及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记录 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5、工程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 6、材料设备进场汇总表 7、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附件 8、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检测报告 9、隐蔽工程记录 10、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1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各分项安装工程验收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 15、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冲洗记录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系统调试记录 17、火灾报警系统调试报告附表 18、火灾报警系统试运行记录 19、室内消火栓系统调试开通报告 20、系统联合试运转记录 2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2、工程竣工报验单、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23、系统竣工检测报告 24、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 25、竣工图纸 图纸会审记录 (注:附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方案及措施 (注:后附施工方案及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监理[ 2016 ]施组/方案报审号) 工程名称: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注①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系指施工单位自选制定的企业标准(如施工操作工艺标准、工法等)的名称、编号; ②企业标准应有编制人、批准人、批准间时、执行时间、标准名称及编号③企业标准的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④施工单位当前如无企业标准,可暂选用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及其他企业公开发布的标准,但选用的标准的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⑤交底内容摘要,只

消防验收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关于排烟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9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9 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6月25日批准发布GA 836-201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职责,是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2007年,公安部消防局曾印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为开展消防验收工作提供了暂行依据和方法。 2019年5月1日,公安部第106号令颁布施行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依法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依法实施竣工备案检查的建设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 为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增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安部消防局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山东、北京公安消防总队以及相关方面的专家, 进行了大量深入调研,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在总结多年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行业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 经试行,使用单位普遍反映该标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消防验收的科学性和效率,对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为,提高消防验收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学习培训,使每名消防验收人员熟练掌握标准的具体内容,要按照标准的规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照《标准》实施消防验收。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 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

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然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 成纤维织物。 3.0.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汇报资料

玉环绿地财富大厦 及地下室 消防工程 峻 工 验 收 汇 报 资 料 浙江赋安安全设备责任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消防支队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市场消防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以来,在各级领导、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兄弟单位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工程顺利推进已接近尾声。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现浇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其中地下一层、六层为车库),建筑高度 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本工程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市建筑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土建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场改建消防安装工程由 区、 区、 区、 区组成。其中 区、 区由××××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区、 区由××××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消防主要施工内容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炮系统、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帘、漏电保护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现在我代表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消防工程概况。 、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按 米以下商业楼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 小时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 。本工程地下室设置 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喷泵及消防炮泵各二台。 楼屋顶设置消防水箱一只及自喷系统稳压设备、消火栓系统稳压设备各一套,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为保证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超过 ,地下室 地面三层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阀后压力 ,,消火栓箱体为铝合金面铁箱或铝合金框玻璃面铁箱,消火栓箱内设 消火栓一只, 衬胶水带 米一根,, × 铝合金喷嘴一只, 米的消防软管卷盘一副,金属带支座一付。消火栓箱内设有手动启泵按钮,可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楼内除小于 平方的卫生间、设备用房外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中按

消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验收规范内容

xxx工程 消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编制 审核 xxx公司 年月日

消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地下总建筑面积:㎡;地下层,地上层,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m。 二、评价的主要内容及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5、防排烟系统 6、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 7、前室防火门 8、消防电梯 9、灭火器 10、消防电源 11、防雷接地 三、评估依据: 1、建设项目有关合同; 2、消防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更改单、技术核定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6);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消防工程部分); 9、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有施工组织设计,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有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体系和具体实施措施,主要部位和专项施工有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

施工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到位,满足施工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管理。所有工序都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审核,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能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尤其是执行强制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均达到验收标准。 五、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控制情况 本工程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均按规定及时报验检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符合设计、规范及主管部门批准后投入安装使用。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齐全。施工过程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作退场处理。室内消防栓等除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还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家确认报告齐全。 安装到现场的各种传感器和执行机构在试运行期间状态稳定,排烟阀,防火阀,送风风阀,脱扣器(用于非消防电源强切),水流指示器,温度喷头,烟感,温感和手动报警报钮、消火栓箱按扭(消火栓内的直接起泵按钮),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齐全、完整,有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证明。 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制定了有关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基本能够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并能够对施工现场保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地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具有建筑厅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工作并能够接受管理和督促. 七、工程综合评价 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施工图和现行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有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部位和工序在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了整改,施工质量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各子分部工程质量经验收全部合格;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已经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的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

消防验收规范

一、竣工验收程序 合同设计所有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建筑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予以验收,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组织综合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二、建筑节能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内容要求作为重要内容 之一。 2.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 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 查。 3.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 况,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应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4.初步设计建筑节能要热工计算书。审查机构应将审查过程中发 现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违反建筑节能强标时,应报建筑主管部 门。 三、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达到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 B2级时每层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时, 应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四、民用建筑 1.大于等于50m的应采用A级。 2.大于等于24m小于50m应为A级或B1级,当采用B1级时每层 应设置隔离防火带。 3.高度小于24m,不应低于B2级采用每层隔离,其材料应采用不 燃或难燃,防护厚度首层不小于6mm,其他层不小于3mm。 五、幕墙 1.高度大于等于24m应为A级 2.高度小于24m时,应为A级或B1级,当采用B1级时每层应设 置隔离防火带。 3.保护层材料应采用不然材料,厚度不小于3mm 六、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做500mm隔离带 七、消防工程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1.消防工程与室外总体工程的配合。 2.路宽不小于4m,转弯半径不下于12m。 3.登高位:18层以下15*15m,18层以上不小于18*18m。 4.距离外墙大于等于5m。 八、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和商业服务业、教育 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消防验收规范有哪些版本

消防验收规范有哪些版本,全部完整的 1.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发布时间2014年8月27日,实施时间2015年5月1日 2. 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发布日期2013-06-08 实施日期2013-12-01 3.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实施日期 2015年6月 5.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6.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7.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8. 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 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0.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1. 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 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发布时间2014年5月6日,实施时间2015年6月1 13. 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发布时间2014年6月24日,实施时间2015年6月1日 14.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15.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6.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7.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8.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9.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1.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006年 22.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23.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4.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5.1.2 防火卷帘 1 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 防火门 1 防火门及与其配套的闭门器、锁具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门及闭门器、锁具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 验收规范G B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消防验收行为,提高建筑消防安全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 第三条消防验收的实施程序和抽查内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和本规定相关规定。其中,建筑疏散楼梯形式子项必须全部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条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等单位予以配合对于重点工程及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项目,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代表以及灭火战训人员现场参加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实施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可参照正式验收内容和要求实施。 第五条总队应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初次从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由总队组织的实践业务能力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阶段应告知申请人消防验收需审查的资料清单。业主申请建筑工程

消防验收资料不全时,公安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资料。 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一)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真实,申报表盖章栏应签写明确意见、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审查工程验收所受理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要求: 1、除简易工程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外,建筑施工图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章,其他施工图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2、审查设计单位或装修设计单位资质原件,凡不具备消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装修单位,其所出具的设计图纸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应书面向总队报告,由总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竣工图纸与申报审核图纸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材料,当存在较大设计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三)审查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包括电气检测报告、建筑消防设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防火保护 一、原材料及产品进场 1. 钢结构防火涂料 1.1 钢结构防火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需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2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必须具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和理化性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检测报告,必须具有国家授权部门核发的有效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方的产品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品种名称及检验报告等。 1.3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应进行抽样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建筑钢结构防火安全为一级国家重点工程; 2)在同一建筑钢结构防火工程中,使用在100t以上(含100t)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使用在250t以上(含250t)的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使用在500t 以上(含500t)的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3)设计中规定了要对钢结构防火涂料进行复验要求的钢结构防火工程; 4)对质量有疑义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检查数量:按有关国家抽样标准抽样 检验方法:核查抽样检验报告 1.4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涂料品种名称、技术性能、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贮存期和使用说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1.5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和拆封后,不应存在结皮、固化、凝胶、结块等现象。 检查数量:按桶数检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范本

XX市公安消防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X公消验[2009 ]第 0018号 XX市商业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详细工程地址,建设工程类别,使用性质(具体到楼层),建设规模(层数、高度、面积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公消审[200×]第××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填写“但应对以下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存档备查和报我局”。)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如:2#楼11层经理办公室面积为80平方米,但只设有一个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6.1.8条规定。 二、...... 三、......) 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如需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载明“该工程在投入使用、

营业前,应当向我局/××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建设工程的主体验收合格,但局部还需办理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才具备使用条件的应当载明“建筑的内部装修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合格后方具备消防使用条件。) 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二〇〇九年X 月X 日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 1、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书;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施工图;施工图批复原件;竣工图纸; 5、系统竣工表; 6、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 7、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 主要设备有: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②、室内消火栓; 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 ④、气压稳压设备; ⑤、消防水泵; 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⑦、防火阀; ⑧、水泵结合器; ⑨、疏散指示灯; ⑩、其他灭火设备(如二氧化碳等)。 除上述设备外、各种管材、电线、电缆等;难燃、不燃材料应有有关检测报告,钢材应有材质化验单。 8、隐蔽工程记录; 主要隐蔽工程记录如下: ①、自动报警系统管路敷设隐蔽工程记录; ②、消防供电、消防通讯管路隐蔽工程记录; ③、消防管网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水系统、气体、泡沫等系统);

④、接地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9、系统调试报告(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等系统);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消防管网水冲洗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3、管道系统试压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4、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5、电动门及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6、电动门及防火卷帘门调试记录; 17、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8、风机安装记录; 19、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机、水泵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防排烟系统调试及联动试验、试运行记录; 24、气体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试压记录; 26、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7、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消防报验资料表 1 消防验收申请书 2 消防验收申报表 3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 监理资质证书 5 消防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 6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钢门、防火门安装检验批验收记录 8 吊顶天花的隐蔽记录 9 吊顶、暗龙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轻质隔墙(板材)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 11 基础、主体分部验收记录表 12 防火门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消防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xxxxxxxxxx分局消防大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xxxx消验,2006,第Y-31号 xxxxxxxxxxx扩建厂房工程的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大队于08月25日对你公司位于xxxxxxxxxx扩建的厂房进行消防验收, 一、筑基本情况: 厂房一栋,厂房为单层,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以上厂房均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厂房。经检查验收,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同意厂房向我队申报装修及用途。 二、符合原设计要求部分: 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建筑的室外消防车道;建筑物安全疏 散楼梯及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防火门的安装、检查; 2. 市政供水情况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试验; 3. 事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提出以下要求: 1. 对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良好完整有效; 2. 已经验收的的建筑如有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应向公安消防机 构申报审批; 3. 工程涉及规划、环保、卫生等问题时,应取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并按其意见办理。

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xxxxxxx分局消防大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xxxxxx消验,2004,第Y-41号 xxxxxxxxx有限公司扩建厂房工程的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大队于11月25日对你公司位于xxxxxxxxx工业区的厂房、宿舍以及综合楼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建法建筑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按我大队限期改正通知书“公(消)限字,2004,第Y-20号”的要求,经检查验收,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 一、建筑基本情况: 厂房两栋,申报编号为T5-0813-B00016的厂房单层,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申报编号为T5-0813-B00017的厂房为五层,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以上厂房均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大开间厂房;宿舍一栋,申报编号为T5-0813-B00018,六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综合楼一栋,申报编号为T5-0813-B00019,三层,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 二、符合原设计要求部分: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建筑的室外消防车道;建筑物安全疏散楼 梯及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防火门的安装、检查; 2.市政供水情况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试验; 3.事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提出以下要求: 1.对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良好完整有效; 2.工程涉及规划、环保、卫生等问题时,应取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 按其意见办理。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 5.4 工程验收 5.4.1 一般规定 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系统竣工表; 2) 系统竣工图; 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 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容: 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 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

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 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3条要求。 5.4.4 防火窗 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4条要求。 5.4.5 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 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消防工程竣工资料范本

★利达消防★ 利达消防设备创立于1998年,注册资金500万元,在过去的9年中,利达公司与中国的消防产业共同发展,树立了利达消防产品最耀眼的品牌。今天,利达公司已经成为最大的产品供应商和工程服务商之一,利达消防品牌的产品已经覆盖到全国各省市的综合办公楼、大型商场、通信大楼、医院、金融等诸多领域,创造出了100多项工程业绩,利达公司获得的“局部灭火装置”专利由中华人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通过,并发布了利达公司“局部灭火装置”企业标准,利达公司研制的消火栓箱产品也通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现已批量投入生产。经过短短几年的不懈努力,利达公司已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中型企业。公司的消防报警产品由单一的智能型过渡到分布智能型、远程维护型、远程控制型。公司集产品设计、软件开发、施工安装、调试维护于一体。 目录 第一章、施工资质 1、利达消防营业执照--------------------------------------------5 2、利达消防施工资质证书---------------------------------------6 3、利达消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8 4、利达消防其它证件-------------------------------------------9 第二章、施工手续 1、开工报审手续------------------------------------------------------14

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手续--------------------------------------------17 3、竣工报验手续------------------------------------------------------35 4、调试报告-----------------------------------------------------------39 5、自检报告书--------------------------------------------------------40 6、竣工图-------------------------------------------------------------9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施工报验变更手续 1、绝缘电阻测试记录-------------------------------------------------9 2、电气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材料报验表------------------9 3、电气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检验报告及合格证------------------9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9 5、压力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9 6、给水系统设备及材料报审、检验报告及合格证-------------------9 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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