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2020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一、概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机动车商业保险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机动车商业保险作为车主必备的一种保险,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二、车险保障内容

根据2020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该保险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主要保障内容:

1. 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2. 车辆损失险:对车辆在发生事故、被盗、被抢等情况下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3. 司机责任险:对车辆使用人员在事故中被判定有过错的进行相应的赔偿。

4. 乘客责任险: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亡或者残疾的进行相应的赔偿。

5.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在符合条件下,保险公司将不计进免赔额,提高保险理赔额度。

三、理赔流程

1. 报案:在车辆发生意外后,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 现场处理:在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相关的处置工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3. 索赔材料准备:准备好相应的索赔材料,包括行车证、驾驶证、交

警事故认定书等。

4. 理赔申请:将相关材料递交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5.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

6. 理赔支付:保险公司根据理赔审核结果,对受益人进行赔偿支付。

四、注意事项

除了了解保险条款内容及理赔流程外,车主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 注意保养车辆,避免因车辆本身原因导致事故或者损失。

2. 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驾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3. 定期检查保险合同内容,确保保险记录准确无误。

4. 保管好行车证、驾驶证等重要文件,方便保险理赔时的准备工作。

五、结语

随着机动车保险市场的不断壮大,保险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丰富,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为广大车主提供了全方

位的保障,既保证了车辆本身的安全,同时也对第三方进行了充分的

保护。希望广大车主在购物保险产品时能够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理性

购物,提高对车辆保险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

提高安全意识。由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特殊性,要保证自己的权益不

受损害,就需要车主在购物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了解自

己所购保险的保险范围和理赔条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一、保险赔偿的范围

保险公司在对车险理赔时,会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保险赔偿的范围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而这些赔偿范围受到具体保险条款的限制。在购物机动车商业保

险时,车主需要了解各项保险赔偿的具体范围,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

够及时、合理地申请赔偿。

1. 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机动车商业保险中的车辆损失险,主要针对车辆本身在发生事故、被盗、被抢等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车辆损失赔偿一般包括车

辆的维修费用、零部件更换费用、道路救援费用等。但在具体情况下,对于车辆的折旧、磨损等因素会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相应的折抠,因此

车主需要根据自身车辆情况选择相应的险种,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2.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是机动车保险中的必备险种,对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

能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时,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书等文件进行赔偿额度的确认。车主需要了解保险条款对于赔偿范围的限制,以便在赔偿时能够及时

提供相关证据,确保能够获取全额赔偿。

3. 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针对于车辆使用人员在事故中被判定有过错

的进行相应的赔偿,以及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

亡或者残疾的进行相应的赔偿。这两种险种的赔偿范围同样受到保险

条款的限制,车主需要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以便在购物保险时能够

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

二、理赔的条件

在申请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对车险理赔的具体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进行赔偿操作。了解保险理赔的具体条件是非

常重要的,只有了解并符合理赔条件,才能够顺利地获得相应的赔偿。

1. 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

车主在购物机动车商业保险时,首先要确保所购物的保险合同是合法

有效的,并且缴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只有在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下,才能够享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服务。

2. 事故责任认定

在申请车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

进行相应的赔偿。车主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通联,

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以便在理赔过程中能够提供必要的

证据支持。

3. 保险期间

车险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起止日期的范围,只有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事故,才能够享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服务。在购物车险时需要了解保险期间,并在保险期间内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4. 理赔申请时效

在发生事故后,车主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以避免因逾期未申报造成理赔失败的情况。因此在购物保险时,车主需要了解理赔申请的时效规定,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提出理赔请求。

三、注意事项

除了了解保险条款之外,车主在购物车险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具体事项:

1. 购物前交流保险代理人

在购物车险时,车主可以通过保险代理人了解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理赔服务等相关信息,以便能够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产品。

2. 定期检查保险合同

在购物车险后,车主需要定期检查保险合同,确保保险合同的内容准确无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理赔争端。

3. 交流专业人士

如果对于保险条款或理赔流程有任何疑问,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的掌

柜人员交流,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4. 保管好相关文件

车主需要妥善保管好行车证、驾驶证等重要文件,以方便在发生事故

后的理赔申请。

了解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内容及理赔流程对于车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清楚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和理赔条件,才能够在车辆发生意

外时保护自己的权益,获得相应的赔偿。希望广大车主在购物保险产

品时能够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合理购物,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身

的车辆安全和权益。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 商业车险是车辆所有者为自己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它主要针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者风险进行保障。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制定的一项涉及车险的具体保险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险的承保范围及免责条款 商业车险综合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针对车辆所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免责,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限于在保险期间内,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等导致的损失。同时,条款规定车辆所有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驾驶者不具备驾驶资格等情况则将不会享受保险保障。 二、特约条款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针对一些特定情况下涉及的保险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如在某些影响到车辆整体的机件构造上风险评估及保险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在特定行驶条件下可能增加车辆事故风险的情况下,会对车辆进行更为严密的风险评估及可能的不同保险责任规定。 三、保障范围和金额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中明确说明了车辆承保的保障范围和具体保障金额,在条款中规定了车辆损失、车辆抢劫、车辆火灾、

车辆第三方责任等情况的保障及其具体保障金额,供车主参考。 四、保险费用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规定了商业车险的费用计算方式,包括保险费、税费和其他费用等。在条款中制定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使用范围等因素进行保费计算的规则,让车主了解保费具体计算方式。 五、理赔相关规定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明确了理赔相关规定,包括理赔条件、理赔方式和理赔期限等。条款规定了车险合同中存在的保险事故时,车主可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明确了要求车主需要提交的相关理赔资料、理赔资金结算方式等。 六、争议解决方式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指定了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一旦发生争议需要解决问题的方式。条款规定在交纳保费的同时,车主也同意在遇到争议时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程序解决。如遇到争议,车主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如不同意公司方案,可以依据公司制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进行。 总之,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是车主购买车险时选择保险公司时应该重视的内容,保险公司制定条款内容的合理性和严谨性直接影响到车主购买保险时所享受的保险权益。车主应该认真

我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我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一、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本公司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已基本险条款为准。除非本报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报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报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活着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五条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二、基本险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1)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倍偿责任,本公司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2)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本公司部分则赔偿: 1)地震。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4)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恶意串通。 5)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2)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检验未通过。 3)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4)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5)所有权发生转移,未向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审验未合格、依法应当进行体检的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3)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5)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7)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的保有量逐年攀升,因此汽车保险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机动车商业保险,是指对私人车辆、公司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等机动车在发生碰撞、交通意外、火灾等意外事件时,进行风险防范和经济赔偿的保险产品。为了规范机动车商业保险市场行为,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发布了2020版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一、产品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产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车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使用人购买。其中,“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拖挂车;“所有人”指的是机动车的注册所有人;“使用人”指的是机动车的合法驾驶人。 二、保险责任 1.交强险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必须购买交强险,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商业险责任:商业险责任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玻璃破碎险等。 3.车损险:对机动车本身造成的事故、碰撞及其他意外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车辆损失、损坏、毁灭損失,以及车体改装等。

4.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因机动车使用及网约车平台服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赔偿权利及其为实现该权利的费用和利息。 5.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车上乘客和驾驶人因车祸造成的伤害事故的医疗费、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等。 6.全车盗抢险:赔偿因发生全车盗抢造成的机动车损失。 7.玻璃破碎险:赔偿车辆挡风玻璃、车窗玻璃、车灯等单独部位的破碎损失。 三、免赔额 保险公司对于商业险责任赔偿,一般都设置了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扣除免赔额后,保险公司才会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付。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车辆损失险和第三人责任险的免赔额为5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额为1000元。 四、保费计算 机动车商业保险保费的计算是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和车辆等级等多个因素来计算的。相比较交强险而言,商业保险保费相对较高,但可以针对不同的保险责任进行选择。同时,购买多个附加险也会增加保费。 五、理赔流程

202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2020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一、概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机动车商业保险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机动车商业保险作为车主必备的一种保险,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二、车险保障内容 根据2020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该保险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主要保障内容: 1. 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2. 车辆损失险:对车辆在发生事故、被盗、被抢等情况下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3. 司机责任险:对车辆使用人员在事故中被判定有过错的进行相应的赔偿。 4. 乘客责任险: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亡或者残疾的进行相应的赔偿。 5.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在符合条件下,保险公司将不计进免赔额,提高保险理赔额度。 三、理赔流程 1. 报案:在车辆发生意外后,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 现场处理:在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相关的处置工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3. 索赔材料准备:准备好相应的索赔材料,包括行车证、驾驶证、交 警事故认定书等。 4. 理赔申请:将相关材料递交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5.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 6. 理赔支付:保险公司根据理赔审核结果,对受益人进行赔偿支付。 四、注意事项 除了了解保险条款内容及理赔流程外,车主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 注意保养车辆,避免因车辆本身原因导致事故或者损失。 2. 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驾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3. 定期检查保险合同内容,确保保险记录准确无误。 4. 保管好行车证、驾驶证等重要文件,方便保险理赔时的准备工作。 五、结语 随着机动车保险市场的不断壮大,保险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丰富,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为广大车主提供了全方 位的保障,既保证了车辆本身的安全,同时也对第三方进行了充分的 保护。希望广大车主在购物保险产品时能够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理性 购物,提高对车辆保险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 提高安全意识。由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特殊性,要保证自己的权益不

3.3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附件: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202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202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车辆所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条款内容,制定本保险条款。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承保车辆发生以下意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车辆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2.被盗、抢劫、抢夺等造成的损失; 3.因盗窃、抢劫等引发的车辆使用人员财产损失。 第三条保险公司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投保期限,确定保险金额 和费率。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 第四章:保险责任免除 第四条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未及时报案;

2.车辆使用人员驾驶车辆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驶;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并获得赔偿; 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或改变核载人数; 5.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理赔和保险金给付 第五条车辆发生意外后,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保险公司在收到报案后的合理时间内核定保险事故,并且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六章:投保和续保 第六条车辆商业保险需要在车辆购买后30天内投保,否则将不予承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选择续保,续保时需要根据当时的车辆价值和保险费率确定新的保险金额和费率。 第七章:保险条款解释 第七条本保险条款中的附加条款和保险单中的特别约定将一并适用。对于保险条款的解释,以保险公司为准。

第八章:争议处理 第八条在保险事故理赔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时,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保险条款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总结: 以上是202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内容。该保险条款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免除、理赔和保险金给付、投保和续保等方面的规定。被保险人在购买车辆商业保险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本保险条款还指出了争议处理和其他事项的内容,以保障车辆所有人的利益。请被保险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内容,并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我国规范机动车商业保险市场秩序的 重要法规文件,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 条款,下面将逐条解读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并说明其作用和意义。 首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什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 款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最基本保险条款,它涵盖了机动车商 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保险期间、投保范围等方面 的具体规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主要作用在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机动车商业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其次,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机动车商业 保险示范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 险合同约定,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自燃、爆炸、 碰撞等意外情况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在机 动车商业保险中对不同损失或责任承担的赔偿限额进行规定,确保被 保险人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第三,免赔额。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

机动车商业保险中共同约定的免赔额,即在一定情况下被保险人需承 担一定比例的损失。第四,保险期间。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期间一 般为一年,在这一年内被保险人可以享受保险责任和赔偿。第五,投 保范围。机动车商业保险涵盖了全国范围内的机动车行驶,保障了被 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安全出行。 第三,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保险市场有何意义?机动车商 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于保险市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 保护消费者权益。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商业保险中的相关责任和赔偿限额,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二 是规范市场秩序。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 人在机动车商业保险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 护市场公平竞争。三是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 条款对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促进保险 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我国规范机动车商业保险 市场秩序的重要法规文件,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 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增强保险意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 示范条款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工具的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许多人选择开车出行。因此,汽车保险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保险行业随之发展,创建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范了保险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主要是为了规范商业车险市场。该条款将保险市场纳入监管范畴,针对行业内不规范的现象,加强对车险费率的监管,遏制车险市场乱象的发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出台,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该条款以保护客户的利益为出发点,为购买汽车保险的消费者提供了更明确的权益和责任,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出现车辆损坏的情况,消费者无需担心其是否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因为保险公司将根据条款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赔款服务。此外,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可以看到具体的保险条款,以了解保险服务的具体情况。这是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在制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充分考虑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条款规定的赔偿

标准提高精算准确性,减少赔案的不确定性,降低因为此类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同时,条款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车型、不同车辆使用情况,制定不同的保费标准。这样,保险公司将在更公正合理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此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还加强了对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的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应当对客户所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这将有助于提高保险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受益的将是广大消费者。 总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一项符合国情、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标准,能够规范保险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条款的出台,能够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让广大消费者在买到保险的同时获得更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文章标题: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一、引言 在社会发展的不断向前推进过程中,人们对生活、财产的保护需求日 益增长。而机动车商业保险作为重要的财产保险形式,对于保障车主 的权益和安全至关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是 车主和保险公司共同遵守的规范和约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二、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基本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明确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保险费率、理赔程序等内容,与被保险人(车主)约定的 书面条款。这些条款一方面规范了保险公司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约束 了车主的权利和义务。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内容十分丰富,既包括 保险责任的约定,也包括各种免责条款和理赔程序等内容。 三、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深度解析 1. 保险责任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中,对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 范围有着详细的规定。在条款中会详细规定不同险种的保险责任和特 殊情况的理赔方式,以及对于保险费的约定。车主在保险时,需要仔 细阅读了解这些内容,以便在需要理赔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2. 免责条款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中,还包括了多种免责条款,主要是针对车主在 特定情况下的行为和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限制。对于酒后驾车、驾车 超员、道路交通违法等情况下的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在保险时,也需要注意这些免责条款,以免因为自身行为导致无 法获得理赔。 3. 理赔程序 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中,还包括了对于理赔程序的具体规定,包括 事故报案程序、理赔申请条件、理赔材料准备等内容。了解并遵守这 些理赔程序对于车主获得及时赔偿至关重要,因此车主需要对这些程 序有着清晰的理解。 四、总结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作为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约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保险时,车主应该仔细阅读并了解这些条款,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对于保险责任的约定、免责条款和

2020机动车商业险条款

2020机动车商业险条款 1. 引言 机动车商业险是指对机动车全车和部分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2020年的机动 车商业险条款对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权益、责任和赔偿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文档将介绍2020机动车商业险的主要条款和要点。 2. 车险保险责任范围 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 车辆全车损失赔偿:对机动车 发生的全车损失进行赔偿,包括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盗抢等。 - 第三者责任险:对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而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不计 免赔特约险:对部分条款中的免赔额进行免除,提高保险金额。 3. 保险费计算方法 计算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车辆类型和用途:不同类型 和用途的机动车保险费率不同。 - 车辆价值和购置价格:车辆价值越高,保险费越高。 - 车主年龄和驾龄:年龄和驾龄对保险费也有一定影响。 - 历史事故记录:如 有历史事故记录,保险费可能会增加。 4. 保险责任免除和限制 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或限制赔偿责任: - 驾驶人酒后驾驶、无驾 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 - 未按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年检或保养; - 投保人故意造成事 故等恶意行为; - 保险合同规定的其他免除责任情况。 5. 理赔流程 车主在发生事故后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立即拨打保险公司提供的客服电话报案,并提供准确的事故信息和车辆情况。 - 第 二步: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第三步:保险公司派出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事故责任鉴定。 - 第四步:保 险公司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赔偿处理,如维修车辆、对第三方赔偿等。 6. 注意事项 在投保机动车商业险时,车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和产品,了解条款和赔偿范围; - 准确填写投保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 遵 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 - 定期检查车辆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理赔流程和要求。

NEW最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020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八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第九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通肇事逃逸;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 2、被扣留、收缴、没收期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特种车损失保险、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特种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特种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用于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机动车,或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集装箱拖头以及约定的其他机动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特种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操作人员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地震及次生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或操作人员随船的情形)。 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或操作人员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第八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或操作人员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通肇事逃逸;

中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节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基本概念 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 中保障被保险人(车主)因机动车行驶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向受害人或其合法受益人支付的一项保险责任。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范 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1.1 保险责任范围 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对交通 事故中造成的受害人的人身伤害、逝去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其中人 身伤害和逝去赔偿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财产损失按照实 际损失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1.2 保险责任限额 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对于保险责任的限额也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因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事故所造成 的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向受

害人或其合法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 1.3 具体的责任免除情形 保险公司在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也会明确规定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形,如驾驶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第二节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评估 2.1 深度评估 在深度评估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时,需要考虑保险责任范围是否覆盖了常见的交通事故情况,保险责任限额是否能够满足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需求,以及责任免除情形是否合理。 2.2 广度评估 除了深度评估之外,还需要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理赔效率以及保险费用等方面进行广度评估。这些因素也会直接影响到被保险人在购买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时的选择。 第三节我国人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中国人寿车险条款

中国人寿车险条款 (原创版) 目录 1.中国人寿车险概述 2.车险条款要点 3.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4.评价与建议 正文 【中国人寿车险概述】 中国人寿车险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车险产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重要成员之一。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领域。 【车险条款要点】 1.保险责任:中国人寿车险承担被保险车辆在行驶、停放、存放等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2.责任免除:车险条款中规定了一些责任免除情况,如被保险车辆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等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最高不超过购车价格。 5.赔偿限额:保险条款规定了各类损失的赔偿限额,如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等。 【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1.理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在收到报案后,将进行现场勘查、定损、审核等流程,确定赔偿金额并支付给被保险人。 2.注意事项: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材料,配合保险公司的勘查、定损等工作。对于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还需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由保险公司负责与第三方协商赔偿事宜。 【评价与建议】 1.优点:中国人寿车险作为一家国有保险公司的产品,具有较高的信誉和稳定性。保险条款明确,理赔流程规范,为客户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 2.不足:在理赔过程中,部分客户反映理赔速度较慢,且有时会出现理赔员离职等情况,导致理赔进程受影响。 3.建议:在购买车险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内容。在理赔过程中,要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及时提供理赔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理赔。

中国人寿机动车道路救援特别条款

中国人寿机动车道路救援特别条款 以下是我写的关于中国人寿机动车道路救援特别条款,仅供参考: 中国人寿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是指在保险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而丧失行驶能力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向被保险人提供道路救援服务。 主要提供的道路救援服务有以下几种: (一)单程50公里以内拖车; (二)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 (三)轮胎充气、更换轮胎; (四)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车。 车险改革以后,在新版的车险中新增了一个附加险,即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这个条款中提供了四大增值服务,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就是其中的一个,另外还有车辆安全检测特约条款、代为驾驶服务特约条款、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这四大增值服务既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一起投保。 中国人寿道路救援服务包括了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轮胎充气、更换轮胎拖车等服务,其中送水、送油、送防冻液需要收取材料费。当然是可以提供2次免费服务的,超出2次的,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

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有5次、10次、15次、20次四个选项可供选择。 中国人寿道路免费救援的限制条件: 1、只有购买了平安商业车险,并注明附加了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的9座及以下的非营业客车,才可以享受到中国人寿道路免费救援服务; 2、中国人寿道路免费救援有次数限制,一般以保单中载明的赠送次数为准; 3、没有投保平安车损险的用户不享受免费道路救援服务; 4、中国人寿道路免费救援是在单程50公里以内拖车; 5、中国人寿道路免费救援服务范围不包含沙漠、沼泽、海滩、河道等非车辆正常行驶的道路; 6、拖车起点不可以是修理厂,且拖车终点只能是修理厂或加油站。 7、如果车辆钥匙丢失或者被锁在车内,则需要证明是否存在债务纠纷,否则无法使用中国人寿道路免费救援。

中国人寿车险条款

中国人寿车险条款 摘要: 1.中国人寿车险概述 2.车险条款内容 3.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4.客户服务及投诉渠道 5.总结 正文: 【中国人寿车险概述】 中国人寿车险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车险产品。作为国内领先的财产保险公司之一,中国人寿车险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和专业的服务,为广大车主提供了全面、高效的风险保障。 【车险条款内容】 中国人寿车险的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保险责任: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2.责任免除:明确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警、车辆被盗未及时通知等。 3.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 4.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 5.保险理赔:包括理赔流程、理赔材料、理赔时效等。 【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中国人寿车险的理赔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拍照取证并保留现场。 3.将车辆送至指定修理厂进行定损。 4.提交理赔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 5.保险公司审核理赔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理赔时效可能会受到保险公司工作量、材料提交完整度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客户需耐心等待。 【客户服务及投诉渠道】 中国人寿车险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包括销售、理赔、咨询等。客户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或投诉: 1.拨打中国人寿车险客服电话。 2.访问中国人寿车险官方网站。 3.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 【总结】 中国人寿车险作为一款知名的车险产品,凭借其完善的条款内容、高效的理赔服务以及周到的客户服务,受到了广大车主的青睐。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试题及答案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试题及答案 1. 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主险调整为()个。 A.3 B.4 C.5 D.6 2.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A.30 B.60 C.90 D.180 3. 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主险删除()险种,并纳入车损险保险责任。 A.全车盗抢险 B.自燃损失险 C.第三者责任险 D.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4. 2020版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附加险调整为()个。 A.9

B.10 C.11 D.12 5.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在()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A.各自 B.主车 C.挂车 D.主车+挂车 6. 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绝对免赔率为()。 A.5%、10%、15%、20% B.3%、10%、15%、20% C.5%、15%、20%、25% D.10%、15%、20%、25% 7. 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根据新增加设备投保时的()确定。 A.实际价值 B.新车购置价 C.评估价值 D.其他价值 8. 下列哪()项条款不属于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A.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 B.车辆安全检测特约条款 C.代为驾驶服务特约条款

D.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9. 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可以提供()次免费服务。 A.2 B.3 C.4 D.5 10. 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的免赔责任不包括()。 A.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机动车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失,仅有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单独的直接损失 B.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的自然磨损 C.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的本身质量缺陷 D.未发生全车盗抢,仅车轮单独丢失 11. 投保了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后,对于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是()项。 A.在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可获得赔偿的部分; B.所诊治伤情与主险保险事故无关联的医疗、医药费用; C.特需医疗类费用; D.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 12.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包括()个特约条款。 A.3 B.4 C.5 D.6

人保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人保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Lt D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总那么 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局部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以下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管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以下情况下,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成心破坏、伪造现场、消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撤消、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通知义务,且因转让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以下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丧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成心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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