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教学(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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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2013级营销与策划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院实践教学,顺利推行教育部倡导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强化学生竞争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素质,为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根据重城管院发2009(23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大量采信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决定20013级营销与策划专业学生从2015年8月8日到2016年6月6日进入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具体方案及要求如下:一、实习目的通过顶岗实习,使同学们广泛了解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将课堂上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增强感性认识,加深对书本知识理解,进而提高同学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奔赴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可以了解当前市内外就业市场状况,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实习达到见习就业的目的。

二、实习时间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8日到2016年6月6日。

实习开始时间可提前,不可延后,顶岗实习必须满31周(29学分),集中撰写顶岗实习报告4周(4学分)。

三、实习方式采取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方式,即部分毕业生在学院介绍的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其他毕业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自主实习。

四、实习安排基本程序及要求如下:1、学生由实习指导小组对实习学生进行分组,分别确定指导老师,原则上1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3名。

2、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详细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指导老师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家长签署意见(即对该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问题负责、同意在该单位实习的意见等,注明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然后分别交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最后将其汇总交黄博文老师处。

自主实习的同学在每一家单位的实习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实习完后,由单位出具实习表现证明(合格或者优秀)并加盖公章。

校内指导老师随时抽查,同一家单位实习期限少于2个月或者实习不合格者,将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有效防范学生实习中出现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妥善处理安全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一)成立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校、院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2、督促学院教务部门、专业系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组织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协议。

3、负责落实每次实习涉及实习安全的其他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安全准备工作,实习中的安全事项、防范监控及其他未尽事宜。

4、积极落实现场各级安全教育,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排除安全隐患。

5、负责检查学生实习安全工作,关注学生实习安全情况,督促落实校院及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6、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处理学生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负责安全事故处置时的人员、车辆、物资调配,并做好善后工作。

7、负责第一时间向校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8、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学院负责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事宜。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一)、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学院职责、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实习班(组)安全员职责、学生安全行为规范组织学生实习,进行实习安全工作管理。

(二)、矿业学院学生实习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1、学生参加实习教学活动时,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担任实习队应急总指挥,为学生实习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实习队选1--2名学生干部做为学生安全责任人,人数超过30人时设立联络组、抢救组、疏散组、事故处置组等各类应急小组。

顶岗实习要求

顶岗实习要求

一、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校外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体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贯彻我校“工学并举,道艺兼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校外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为加强校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参加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签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申请表》和《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承诺书》。

凡未按学校要求办理校外顶岗实习离校手续擅自离校的,在外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到岗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老师,以便指导。

学生主动与指导老师和辅导员保持联系,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校外顶岗实习学生若因学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学生个人方面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3、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4、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校外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路途安全,处理好各种社交关系。

讲文明、讲公德、爱卫生,勤学好问,礼貌待人,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6、学生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自觉拒绝及远离伤害人身安全的人、事和环境。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2018-01-12 来源:教育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一)制定目的。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文件对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快速变化,实习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亟需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

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在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方面加以规范。

二是进一步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

三是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

实习工作涉及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晰各方的责权利,为维护实习相关各方权益提供依据。

(二)制定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制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2.02 计算机应用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初稿)

2.02 计算机应用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初稿)

计算机应用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初稿)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是泌阳县职业中等技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是我校“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二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须经过所在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由学校招生就业培训处统一安排方可离校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各专业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二、细则第一条组织领导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长总负责,并组成由就业办、教务处、各专业部等组成的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领导(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所在各专业部和企业共同承担。

(一)组织机构成立学校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二)主要职责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方式和步骤,领导并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体制机制,负责宣传及总结。

2.制定和修改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审核与管理校企合作协议、参与和监督校企合作工作。

3.指导专业开展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搞好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和考评机制,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和洽谈,签订合作协议,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做兼职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

第二条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安排1.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程,一般第五学期开始安排。

2.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2篇)

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2篇)

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校企合作的规定。

凡到校外实习基地顶岗实习的学生,为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必须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一、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厂矿安全规程》,熟知与实习岗位相关的规程条例,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二、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服从校外兼职教师及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在兼职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凡不服从安排和指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擅自行动,造成责任事故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主要任务是学习、熟悉所在岗位(群)的生产流程、设备性能、运行方式、操作方法和步骤(原理)、运行参数等;收集相关生产资料、数据,撰写实习报告(或设计说明书)等。

在合作企业兼职教师的同意和专人监护下,协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或操作),不以允许或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严禁动手。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为了防止意外,凡到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防万一.五、学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岗位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要求,由个人准备齐全;否则,因缺少劳动保护而造成的后或由个人全部负责。

六、学习学生必须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安全为天的实习生产安全意识。

在处理一切问题之前,应首先从安全角度去考虑、去预防,只有在万无一失的条件下,科学的进行实习生产,杜绝盲目行事、不计后果的生产方式,通过科学的实习生产达到安全、学习双收获,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七、实习单位不承担任何因学生本人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事故责任。

顶岗实习学生(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____年____月____日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2)尊敬的企业领导:感谢贵公司为我校学生提供校外顶岗实习机会。

为了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职成[2010]9号文件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为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顶岗实习目的与组织形式(一)顶岗实习的目的顶岗实习是在学生完成了校内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实践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性专业实习,其目的是依照教育部教职成[2007]4号文件、[2009]2号文件与教职成[2010]9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促使学生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企业的工作氛围,有效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形式顶岗实习应尽可能在相对集中的实习、实训基地完成;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和学院、学生监护人和学院或者实习单位、学院、学生监护人三方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顶岗实习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为保障顶岗实习工作深入科学开展,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协调,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各系部主任、各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各系部分管学管副主任、各系部学生科科长、各系部教务科科长共同组成。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

(二)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为保障对顶岗实习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各系部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系部主任、分管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管副主任、学生科全体成员、教务科全体成员、班主任、学校(企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三)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2.与实习单位合作制订本单位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顶岗实习工作程序文件、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实践教学_管理制度(3篇)

实践教学_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实践教学应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2. 系统性原则: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3. 开放性原则:实践教学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实践教学渠道。

4. 质量保证原则:实践教学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下设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第六条各院(系)设立实践教学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

第七条实践教学办公室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2. 组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提高实践教学水平;3. 检查、评估实践教学效果,及时反馈改进意见;4. 建立实践教学档案,确保实践教学资料完整;5. 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实践教学负责人主要职责:1. 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计划,确保实践教学任务完成;2. 协调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效果;3. 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维护;4.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5. 定期向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汇报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5. 实践教学基地;6. 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第十条实践教学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实际情况制定,报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1. 教师应认真备课,确保实践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2.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遵守实践教学纪律;3. 实践教学活动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4. 实践教学基地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实践教学顺利进行;5. 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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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教学(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顶岗实习采取学校安排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

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实习企业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与学校保持联系,并且与学校派驻厂管理的实习指导老师密切沟通,共同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习企业尽量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岗位。

实习期满后,实习企业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和填写《学生实习手册》,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七条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企业,学生本人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预防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

第八条要加强内涵建设,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防止出现顶岗实习“松散管理”甚至“无管理”的状况。

第九条专业部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1、在学生顶岗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大纲,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前发给学生;3、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4、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5、实习经费的安排;6、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7、组织实习的考核,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8、组织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职责:以顶岗实习学生实行实习企业技术人员指导为主、校内指导教师指导为辅的联合指导方式。

1、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2、实习企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学校和企业合作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

3、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

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

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4、指导教师要定期指导学生,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

在业务指导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5、校内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须请假的,须经教务科并报教学副校长签字批准,并指派其它老师顶岗,不得擅离岗位从事其它与实习无关的工作,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企业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做好学生顶岗工作鉴定,填写学生《学生实习手册》相关内容。

7、实习教学任务完成后,校内指导教师要听取实习企业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8、第十条所有条款适用外派驻厂管理老师。

第三章实习要求第十一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学生或往届不能按时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

第十二条顶岗实习参加办法及规定:1、学生以自愿自主报名的形式参加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推荐,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弃权。

2、学生应自觉按时参加公司安排的面试,如因个人情况未能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3、面试通过后被招聘公司列入录用名单的学生应服从学校的派遣,如己经通过面试但不服从派遣,将给与其停止两个月或十个公司招聘的应聘机会。

4、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毕业生自主选择(就业/实习)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法参见《学生自主择业手续办理流程》),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所提供的实习单位材料和其他信息务必真实性,学校查核如有欺骗性或并未在其实习单位实习满一年者,视为无效实习,应参加下一年的顶岗实习。

第十三条顶岗实习出发之前学生应做的准备工作:1、必须接受学校安排,参加岗前培训;2、必须接受学校安排,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毕业体检;3、原则上必须按照规定交清各种费用,若家庭确实有困难,经班主任确认后,可办理缓缴费用手续,每班限三人(具体办理办法参见《缓缴费用中请流程》),未按时交清且又不办理缓缴费的学生不允许参加顶岗实习;第十四条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作为学生必须时刻以《学生守则》的标准要求自己;必须遵守实习企业的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2、主动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班主任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3、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4、不允许因其他私人事情影响实习教学任务,不准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岗或离开实习地点。

严禁去江、河、湖、海游泳等,防止发生意外。

5、注重仪表,不穿奇装异服,衣帽整洁。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佩戴饰物,不浓装艳抹,严禁谈恋爱。

6、不得以各种理由中断实习。

7、不与社会上不正当人员来往,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在外留宿。

8、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进入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吸烟,不喝酒。

9、自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坚决抵制传销行为。

第十五条做为顶岗实习企业的员工,学生必须做到:1、学生到公司后应尽快熟悉公司工作制度并严格遵守,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及个人损失的,学校概不负责;2、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3、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各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5、严格遵守实习企业的考勤要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企业的批准,并及时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驻厂管理老师、校内指导教师报告;6、要听从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的指挥,做好笔记,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和指导教师沟通,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7、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总结积累资料,为实习考核提供依据;第十六条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应按时完成《实习手册》的填写,实习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指导老师2、实习单位简介(对实习单位的性质、总体发展状态作简要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3、实习总结(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提高的内容)4、实习指导老师评定(包括学校指导教师鉴定)。

第十七条实习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实习企业,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实习企业的,须征得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并签署安全责任状,同时取得原实习企业的谅解。

擅自离开实习企业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企业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告。

第四章成绩考核第十九条考核原则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成绩考核评定1、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企业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5%;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5虬2、企业对学生的考核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工作总结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成绩。

第二十一条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成绩设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由企业和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实习表现、实习报告等评定实习成绩。

第二十二条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企业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无故不按时交实习总结或其它规定的实习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90%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第二十五条对顶岗实习成绩合格的学生,才能发放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系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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