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学总结

绪论

1、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

2、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药事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导药事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

3、药事管理的重要性:一)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必须加强药事管理二)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效,必须加强药事管理三)增强医药经济在全球的竞争力,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4、药事管理学科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是以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公众用药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学科,具有社会科学性质

5、药事管理学课程的内容:药品监督管理,药事组织,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药品注册管理,药品管理立法,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药品信息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药管理

6、《药事管理学》教材的特点:以药品的监督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具有“导论”性质,突出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以符合药学生培养目标为依据,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管理的分类:传统药和现代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新药、仿制药和医疗机构制剂,国家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用药、新农合用药、公费医疗用药,特殊管理药品

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药品的商品特征:生命关联性,高质量性,公共福利性,高度的专业性,品种多产量有限

药品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属于国家行政,法律性,双重性

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保证药品质量,促进新药研究开发,提高制药工业的竞争力,规范药品市场,保证药品供应,为合理用药提供保证

药品标准是有关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

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国家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查和验证并发出相关结果报告的药物分析活动。性质: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性

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分类:抽查检验(评价检验,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委托检验,指定检验(口岸检验,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原则: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基层能够配备。目录遴选调整应坚持科学、公开、公正、透明

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一)生产管理:招标定点生产,质量电子监管二)基本药物经营、配送管理三)价格管理四)使用管理五)基本药物费用保障六)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提供控制药品费用的依据,提高药品监管水平,促进新药开发

药品不良反应(ADR)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事(ADE)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有害的怀疑与药品有关的医学事件。

药事组织

药事组织:狭义的药事组织为了实现药学社会任务所提出的目标,经由人为的分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组织机构的总称。广义的药事组织以实现药学社会任务为共同目标的人们的集合体;是药学人员相互影响的社会心理系统;是运用药学知识和技术的技术系统;是人们以特定形式的结构关系而共同工作的系统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FDA)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包括:药品检验机构,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评价中心,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负责药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

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查处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国家药典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和委员组成

执行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①负责监督检查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研究解决药品标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②审定中国药典收载品种的编纂原则。③确定国家药品标准的审订原则。④负责各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统一。

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专门机构,1948年6月成立,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下设三个主要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执行委员会及秘书处。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拥有193个会员国。WHO宗旨: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可能的最高水平的健康

药学技术人员管理

执业药师指依法经资格认定,准予在药事单位(主要是药房)执业的药师

药师的功能:药学专业性功能,药学基本技术功能,行政、监督和管理的功能,企业家功能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的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②学历和从事药学、中药工作的时间应符合要求。

执业药师申请注册的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执业药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报告。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

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药学职业道德原则可以概括表述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们用药的合法权益,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药学职业道德的具体原则:质量第一的原则,不伤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

药品管理立法

药品管理立法的目的: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用药的合法权益,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人员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条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质量控制条件——要设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必要的仪器设备;规章制度条件——要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人员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条件:其条件要与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质量控制条件:要求企业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规章制度条件:要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注册管理

药品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药品注册申请分类: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补充申请,再注册申请

药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我国药品注册申请人只能是机构而不能是个人。

药品注册管理机构:SFDA,省级FDA,SFDA药品审评中心,药品检验机构,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药品注册管理的中心内容:“两报两批”即药物临床研究的申报与审批药品生产上市的申报与审批。主要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信息公开,评估药品上市价值,保密

药物的临床研究分期:Ⅰ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最低病例数:20至30例,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

阶段;初步评价治疗作用和安全性最低病例数:100例,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进一步验证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低病例数: 300例,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考察广泛使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最低病例数:2000例

生物等效性试验: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的病例数为18-24

新药特殊审批的情形: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于已上市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药品的新药,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特殊管理的药品

药物滥用是指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性特性或潜在依赖性的药品,这种用药与公认的医疗需要无关,属于非医疗目的用药

麻醉药品般是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连续使用、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如阿片、吗啡、哌替啶(度冷丁)等

精神药品一般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司可巴比妥、艾司唑仑等

药物依赖型:反复地(周期性的或连续的)用药做引起的状态。药物依赖性分为:精神依赖性、生理依赖性、耐受性

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五专管理:专册登记,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用账册的保存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包括裂变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

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SFDA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

中药管理

中药系指在中医辨证理论的指导下,具有能用独特的性能描述其药性理论,用中医药学术语言表述其功效,依据君臣佐使关系、按照配伍规律组成一个整体功效的复方,施治于人的疾病和具有保健作用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矿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

中药饮片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根据辨证施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经净选,切片或进行特殊加工炮制后具有一定规格的制成品。中成药是根据疗效确切、应用广泛的处方、验方或秘方,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有严格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批量生产、供应的中药成方制剂。为区别于现代药,故称“中成药”

中药材管理规定:城乡集贸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的制定,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

中药饮片管理规定:中药饮片的炮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中药保护品种分为一级和二级。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30年、20年、10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7年。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办理。该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保护期内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

生产企业和有关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具体办法: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的智力创新成果和工商业领域的投资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药品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药品知识产权的特征: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药品专利,是指源于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且转化为一种具有独占权的形态,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以独占市场为主要特征的谋求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一种手段

药品专利的分类:药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药品专利的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侵权的保护:专利侵权纠纷解决:行政程序、司法程序两种方式,同时追究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药品商标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够将医药生产者、经营者用来区别于他人生产、经营的药品或药学服务的可视性标记

药品商标权的内容: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

药品商标侵权的保护: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医药商标侵权行为及保护,

医药商业秘密:指在医药行业中,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药品信息管理

药品信息的特征:无限性和有限性,真实性和虚假性,系统性和片面性,动态性和时效性,依附性和传递性,目的性和价值性

药品说明书内容书写原则:药品说明书内容应当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或获准修改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擅自增加和删改原批准的内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说明书。药品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药品说明书内容要求:1.药品说明书的编写依据 2.列出全部活性成份、中药药味、辅料3.药品说明书修改注意事项4.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5.药品名称和标识

药品标签的内容:1.药品标签的分类:药品内标签(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药品外标签(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2. 药品内、外标签标示的内容:内标签(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内容。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外标签(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3. 用于运输、储藏包装的标签的内容:至少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注明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者其他标记等必要内容。4. 原料药标签的内容:药品名称、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同时还需注明包装数量以及运输注意事项等必要内容。

药品标签书写印制要求:1.药品名称:必须符合SFDA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

2. 注册商标: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3. 专用标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等国家规定有专用标识的,在药品标签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4.贮藏: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注明。

5.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同一药品的标签规定

药品广告: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为药品广告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X药广审(视、声或文)第0000000000

号”“X”——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前6位代表审查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视”、“声”、“文”——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③军队特需药品;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⑤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

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的可区分的特征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的程度。”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

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药品生产的特点:产品的种类和规格多、消耗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高,生产过程卫生要求严格,产品质量基线要求高,生产质量管理法制化

GMP的特点:GMP的条款仅指明要求的目标,GMP的条款是有时效性的,GMP强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法律责任,GMP强调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GMP重视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及时的服务

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保证生产出优质药品的一整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规范

我国现行GMP包括总则、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自检及附则,共计14章,313条。

批: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批。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

操作规程:经批准用来指导设备操作、维护与清洁、验证、环境控制、取样和检验等药品生产活动的通用性文件,也称标操作规程。

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些列活动

待验: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我国实行GMP认证的意义:实施GMP认证制度,能够进一步调动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从而加速GMP在我国规范化地实施,并加速治理长期制约我国药业健康发展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与生产的问题。实行GMP认证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能为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强有

力的保证。实行GMP认证可有效地调整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总体结构,提高其总体水平。实行GMP认证,能够使药品质量得到切实保证,有利于国民的身体健康和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

药品召回的分类: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根据药品召回发起者的不同,分为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所实施的召回)和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GSP的基本精神是“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GSP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 ,共3条,阐明了GSP制定的依据和目的,基本精神,以及适用范围。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共8节57条,主要包括: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验收与检验、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等内容。第三章“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共6节27条,主要包括: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服务。第四章“附则” ,共4条,包括用语含义,制定GSP实施细则,GSP的解释和施行。

GSP《实施细则》共4章80条。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二章“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共47条。第三章“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共26条。第四章附则共4条。各章节标题与GSP相同

GSP对药品经营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1.药品购销记录和购进记录:批发企业:购销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至少保存3年。零售企业:购进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至少保存2年。2.其它记录:一般保存至有效期期后1年,至少保存3年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泛指在以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中,一切与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的事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特点:专业性、实践性、服务性

医疗机构药剂科又称医院药房是医疗机构中从事预防、诊断、治疗疾病

所用药品的供应、调剂、配制制剂、提供临床药学服务、监督检查药品

质量等工作的部门

医疗机构药剂科的性质:机构事业性、专业技术性、综合管理性

医疗机构药剂科的任务:药品供应管理、调剂与制剂、药品质量管理、

临床药学、科研与教学

药剂科的人员配备基本原则:功能需要原则、能级对应原则、比例合理

原则、动态发展原则

临床用药管理的核心是合理用药。合理用药的基本要求:将适当的药

物,以适当的剂量,在适当的时间,经适当的途径,给适当的病人使用

适当的疗程,达到适当的治疗目标。合理用药的四个基本要素:安全

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当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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