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粉针剂的检查

合集下载

药品无菌检查法——检查法

药品无菌检查法——检查法

溶液各40ml,分别冲洗内壁(输血、输液袋)收集各冲洗液,混合, 按薄膜过滤法检查。
供试品如为青霉素类药品,按表1或表3规定量取供试品,分别加 入足够使青霉素灭活的无菌青霉素酶溶液适量,摇匀,混合。亦可按 薄膜过滤法检查。
供试品如为放射性药品,取供试品1瓶(支),接种于装量为7.5ml 的培养基中。每管接种量为0.2ml。
2.操作 取上述备妥的供试品,以无菌操作将该供试品分别接种 于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6管,其中1管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对照用菌 液1ml,作阳性对照,另接种于真菌培养基5管。轻轻摇动,使供试品与培 养基混合。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管置30~35℃、真菌培养基管置20~ 25℃培养7日。在培养期间应逐日观察并记录是否有菌生长。阳性对照 管在24小时内应有菌生长,如在加入供试品后,培养基出现浑浊,培 养7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可取该培养液适量转种 至同种新鲜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继续培养,细菌培养2日,真菌培 养3日,观察是否再出现浑浊或斜面有无菌生长,或用接种环取培养液 涂片,染色,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
结果判断 当阳性对照管显浑浊并确有细菌生长,阴性对照管呈阴性时,可 根据观察所得的结果判定:如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培养基管均为澄 清或虽显浑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均应判为供试品合格;如需气 菌、厌气菌及真菌培养基管中任何1管显浑浊并确证为有菌生长,应重 新取2倍量供试品,分别依法复试,除阳性对照管外,其他各管均不得 有菌生长,否则应判成3等份, 分别加入上述二种培养基中,按规定温度和时间培养。阳性对照管应 根据供试品特性加入相应对照菌液1ml(抗细菌药物,以金黄色葡萄球 菌为对照菌;抗厌氧菌药物,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抗真菌药物,以 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阳性对照管细菌应在培养24~48小时,真菌应 在培养 24~72小时有菌生长。

粉针剂无菌分装模拟验证

粉针剂无菌分装模拟验证

粉针剂无菌分装模拟验证贾宝艳 赵 颖 姜丽红哈药集团制药总厂(150086)摘要 目的:为确保粉针无菌分装生产整个过程对产品不产生污染,保证粉针生产药品质量,我们采取一系列验证试验。

方法:我们采取无菌分装模拟验证,而且每年做一次。

结果:通过此次验证,观察14天乳糖培养情况,我们可知试验乳糖合格率达到100%,染菌率0%。

结论:此次验证对乳糖没有造成污染,保证了无菌分装,为粉针剂无菌分装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关键词 粉针剂;无菌分装;模拟验证 中图分类号:TQ46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82(2007)03-240-02S i m ul a ted Va li da ti on about the Powder M ed i c i n e ofI n jecti on Ster ili zed Sh i p m en tJ ia Baoyan,et alHarbin General.Phar m.Fact ory,Harbin Phar maceutical Gr oup Co.,L td(150086)Abstract O bjecti ve:I n order t o avoid contam inati on and ensure quality.M ethods:W e take a set of validati on experi2 ments in sterilizati on-r oom every year during the powder medicine of injecti on p r oducing.Results:Thr ough observing the lact ose cultivati on for14days,we know the rate of quanlifed experi m ent lact ose is100%,the rate of conta m inated experi m ent lact ose is0%.Conclusi on:The lact ose is unconta m inated.The experi m ents ensure sterilized shi pment and is reliable.Key W ords:the powder medicine of injecti on;sterilized shi pment;si m ulated validati on钠调节溶液的pH值,在储存过程中溶液的pH值随时间变化较快,而用各种缓冲液调节溶液的pH值,在储存过程中药液pH值变化辐度小,pH基本稳定。

【精品】注射剂的质量要求与检查

【精品】注射剂的质量要求与检查

注射剂的质量要求与检查学习要点:1.注射剂的质量要求2.注射剂的质量检查项目与方法一、注射剂的质量要求1.提取物(配制注射剂前的半成品)应在有机破坏后进行重金属和砷盐检查.成品不再检查。

重金属含量:≤百万分之十砷盐含量:≤百万分之二2。

溶液型注射剂应澄明,静脉输液应尽可能与血液等渗。

3。

遮光贮存。

4.加有抑菌剂的注射剂,在标签上应标明所加抑菌剂的名称与浓度;注射用无菌粉末应标明所用溶剂。

5。

在固定中药材品种、产地和采收期的前提下,需制定中药材、提取物及注射剂的指纹图谱。

6.注射液、静脉输液和注射用浓溶液每支(瓶)的装量均不得少于其标示量。

标示装量为50ml以上至500ml的注射液、静脉输液或注射用浓溶液的最低装量检查应符合规定。

7.注射用无菌粉末装量差异限度平均装量装量差异限度0。

50g以上±5%0.15g以上至0.50g±7%0。

05g以上至0.15g±10%0。

05g至0。

05g以下±15%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用无菌粉末,一般不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二、注射剂的质量检查1.装量标示装量(ml)供试品(支)≤2(含)52~10(含)310~50(含)250~500(含)最低装量检查法2。

装量差异3.可见异物4。

不溶性微粒: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溶液型静脉输液、静脉用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5.有关物质6.无菌7。

热原:静脉注射、静脉输液。

无菌灌装验证方案

无菌灌装验证方案

无菌灌装模拟试验方案验证分类:工艺验证验证部门:冻干粉针剂车间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1.概述:为证明在确定的环境、工艺和操作下,生产过程能有效地防止微生物污染,使产品达到无菌要求,需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来验证所提供产品的无菌可靠性达到可接受的标准。

这是GMP对非最终灭菌无菌冻干粉注射剂生产的基本要求,是无菌制剂工艺验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此试验不能对常规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无菌灌装模拟试验是指由掌握了无菌操作的人员在一个有控制的环境中,利用适宜的设备系统,将经灭菌(或经除菌过滤)的无菌培养基灌装于事先灭菌的容器中,制成无菌药物的过程。

该验证是在与无菌灌装生产过程有关的其他验证如:洁净厂房、公用系统(工业用水系统等)、设备(包括蒸汽灭菌柜、隧道式干燥灭菌器等)等验证合格后,且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了岗位SOP后进行的。

采用培养基代替药品进行无菌灌装对无菌工艺进行验证,即用经过湿热灭菌(除菌过滤)的液体胰酪胨大豆肉汤培养基代替产品药液,进行无菌灌装、半加塞操作,灌装后的样品送入冻干箱内放置产品冻干程序所需时间,再进行压塞、轧盖,然后进行培养观察,以确认无菌灌装工艺的可靠性,以上整个操作过程应模拟正常的产品生产时的最差状态。

培养基灌装作为无菌灌装的模拟实验,可以直观、方便、准确地反映出无菌灌装过程的污染情况及问题。

2.目的:通过培养基无菌灌装模拟试验,来确认在冻干粉针剂灌装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方法和各种规程,防止微生物污染的水平达到可接受的合格标准的能力,或提供保证所生产产品的无菌性的可信限度达到可接受的合格标准的证据,为今后对粉针车间进行冻干粉针剂灌装作业管理确定依据,即通过对经过培养的灌装样品进行检查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解读可以综合评估无菌工艺的可靠性,借以确定实际生产中产品被污染的概率,确保无菌产品的无菌性。

3.范围:此验证方案适用于粉针车间,非最终灭菌的无菌生产工艺模拟试验。

4.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附录1:无菌药品生产;《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无菌检查;GMP指南5.责任:质量部、生产部、质检科、粉针车间、设备部等部门负责本试验的执行、分析及报告。

最终灭菌注射剂GMP检查要点

最终灭菌注射剂GMP检查要点

最终灭菌注射剂GMP检查要点一、无菌药品综述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包括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其它无菌药品。

注射剂系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悬浮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悬浮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为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

注射剂的给药途径可分为静脉注射、脊椎腔注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等。

为了提高注射剂的有效性、安全性与稳定性,注射剂中除主药外还通常添加其他物质,这些物质统称为“附加剂”。

常用的附加剂增溶剂、湿润剂或乳化剂、缓冲剂、混悬剂、稳定剂、抗氧剂、抑菌剂、止痛剂等。

为了确保用药安全,注射剂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检查项目包括无菌试验、细菌内毒素或热原试验、不溶性颗粒、可见异物、装量、装量差异、理化指标等。

注射剂按灭菌方式可分为最终灭菌注射剂和非最终灭菌注射剂,最终灭菌注射剂通常具有一定耐热性,能通过热处理的方式去除制品中可能存在的微生物。

保证最终灭菌注射剂的无菌性的主要措施是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生物负荷,并对内包装完毕的制品进行最终灭菌。

通常采用湿热灭菌。

最终灭菌的注射剂包括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等,其生产工艺流程通常包括配制(浓配、稀配)、过滤、灌封、灭菌、目检、贴签和外包装等工序。

我国注射剂GMP认证检查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总则及无菌药品部分,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

参考文献:《药品生产验证指南》,国家医药管理局推行GMP.GSP委员会编,1996年4月第1版。

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

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

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2015年10月目录一、目的 (3)二、适用范围及检查依据 (3)三、无菌药品生产工艺概述 (3)四、检查要点 (6)(一)质量管理系统 (6)(二) .............................................................................................. 厂房、设施及设备系统9(三) ....................................................................................................................... 物料系统15(四)生产系统 (18)(五) .......................................................................................................... 包装和贴签系统24(六)实验室控制系统 (26)五、参考文献 (29)一、目的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为检查员在实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时提供指导。

检查组应参照本指南的要求检查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评价企业无菌保证的能力,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GMP)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及检查依据本指南适用于无菌药品的GMP检查,包括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和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通常包括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眼用制剂、耳用制剂、埋植剂、供雾化器用的液体制剂、冲洗剂、外用制剂、无菌原料药等。

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本指南适用于对上述不同生产工艺及不同类型的无菌药品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员应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来确定检查缺陷所涉及的条款。

无菌药品GMP检查

无菌药品GMP检查

无菌药品GMP检查无菌药品范围及特性无菌药品要求不能含有活性微生物,必须符合内毒素的限度要求特性:无菌无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无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GMP(专家修订稿)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非经肠道制剂、无菌的软膏剂、眼膏剂、混悬剂、乳剂及滴眼剂。

无菌药品的生产方法无菌药品的生产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最终灭菌方式。

这种方式假定产品存在活微生物污染,并且,设定的工艺能够在对灌装到最终容器的产品处理中将其消灭掉。

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

重要的工艺参数:—灭菌前的生物负荷—灭菌时间—灭菌温度及压力◆另一种方法是无菌工艺(除菌过滤)粉针剂、冻干粉针剂·该工艺,包括保护暴露产品、保护产品接触表面免受微生物污染·通常微生物污染来自人员、表面或工艺环境·没有测量方法对无菌状态产生不利影响的条件进行定义,并且也不易检测和控制·如果发生了无菌性失败或内毒素失败,由于现有的取样、测试方法缺乏灵敏度,污染被检出的可能性非常有限·因此,无菌工艺过程的结果,缺乏可预见性,并且存在固有的高风险GMP(专家修订稿)附录1:无菌药品第五条无菌药品按照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无菌药品GMP的基本原则GMP(专家修订稿)附录1:无菌药品第四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订用途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他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生产工艺检查要点无菌灌装工序◆关键操作区和生产设备·清洁、消毒或灭菌·动态环境的监控◆无菌灌装用各类物料、器具的准备或灭菌处理◆生产用气体◆人员的无菌操作◆装量控制◆培养基模拟灌装验证◆无菌检验样品的取样国内企业常见缺陷无菌灌装工序—关键操作区空气流向为乱流,而不是流层—关键操作区不便于在洁净区外进行监控—人员的无菌操作不规范—不做或未定期做培养基模拟基模拟灌装验证—培养模拟灌装验证的合格标准设定不正确—培养基模拟灌装未模拟最差生产条件—未对培养基模拟灌装阳性样品进行调查冻干生产在无菌药品生产中,冻干药品的生产面临了无菌灌装相关的全部困难和风险,还受到需将药品从冻干机中放入和取出的额外影响。

冻干粉针剂无菌灌装验证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冻干粉针剂无菌灌装验证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冻干粉针剂无菌灌装验证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摘要:采用真空的冷冻干燥工艺进行药物制剂的生产,既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又能延长药品的使用寿命,节省成本。

该技术在医药制剂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对于冻干粉针剂,除了对其各个体系的验证之外,还要对无菌生产工艺进行相应的验证,以验证整体无菌生产工艺的可靠性。

关键词:冻干粉针剂;无菌灌装;问题分析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能够为人类的整体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促进人们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科学用药是医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药品的制造质量直接影响到药品的疗效。

在药品生产中,由于其对药品性质的稳定和对药品的贮藏作用,已被广泛采用。

在制造冻干粉针剂时,必须保证工艺的无菌。

要对工艺手段的无菌性进行检验,就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检验。

针对SWC,为保证其有效的无菌化生产,必须同时进行无菌化与公用化两个环节的无菌化检验。

依据有关资料,将培养基装入玻璃瓶内,经隧道炉内消毒后,再置入冰冻干燥器内,进行冰冻干燥器的模拟冰冻干燥作业。

在采用以上方法进行试验验证时,为防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死亡或破坏,将冻干粉针剂的温度控制在常温。

为使试验过程更接近实际情况,同时保证试验结果的正确性,将玻璃瓶盖及橡皮塞子清洗、灭菌后,将灭菌液注入冰冻干燥器,使其处于半真空状态。

1冻干粉针剂无菌灌装验证目前,国内有关部门对此项技术的检验,主要采用的是将培养基置于无菌玻璃瓶内,再置于冰冻干燥器内,以模拟冰冻干燥。

这个方式是用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无意中引进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会因为温度过低而造成人员的伤亡和损害。

在仿真时,动态温度应该在3℃以下。

在此确认方式下,并不能模拟真实的生产工艺。

本文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多项试验,拟采用胰酶型豆豉(TSB)为研究对象,对其制备全过程进行仿真,并对其进行验证。

在清洁和消毒后,将冰柜上的无菌液加入冰柜中,封口。

对冻干粉针剂的无菌性进行检验。

2冻干粉针剂无菌灌装验证方法为了得到精确的试验结果,对冻干粉针剂的无菌灌装进行验证操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 案 首 页 授课顺序 学时 日期 年 月 日 班级 课题 无菌粉针剂的检查

目的要求 1、掌握注射剂的定义、组成。 2、熟悉注射剂药物的常规检查项目。 3、掌握装量检查和不溶性微粒的检查方法和判断标准。 5、了解其他的检查方法。

重点难点 重点: 1、注射剂的定义、组成。 2、装量检查和不溶性微粒的检查方法和判断标准。 难点: 装量检查和不溶性微粒的检查方法和判断标准。

教学过程 1、复习相关内容 2、引入 3、讲课 4、总结

教具挂图 无

课后分析

注射剂的通则检查 注射剂是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以及供临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注射液(其中供静脉滴注用的大体积注射液也称静脉输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 一、装量检查法 (一)应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50 mL及50 mL以下的单剂量注射液的装量检查,其目的在于保证单剂量注射液的注射用量不步于标示量,以达到临床用药剂量要求。标示装量为50 mL以上的注射液和注射用浓溶液,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应符合规定。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液(如塞替派注射液),可不进行装量检查。 (二)仪器与用具 注射器及注射针头、量筒(量人型,规格1 mL、2 mL、5 mL、10mL、20 mL,50 mL的量具)均应预经标化。 (三)测定方法 1、按下表规定取用量抽取供试品。 注射剂装量检查供试品取用量 标示装量 供试品取用量(支) 2 mL或2 mL以下 2 mL以上至50 mL 5

3 2、取供试品,擦净瓶外壁,轻弹瓶颈部使液体全部下落,小心开启,将每支内容物分别用相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包括注射器针头)抽尽,注入预经标化的量筒内,在室温下检视,读出每支装量。如供试品为油溶液或混悬液时,检查前应先微温摇匀,立即按上述方法操作,并冷至室温后检视。 (四)注意事项 1、所用注射器及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并经定期校正;其最大容量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相一致,或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40%。 2、注射器应配上适宜号数的注射针头,其大小与临床使用情况相近为宜。 (五)记录与计算 主要记录室温、抽取供试品支数、供试晶的标示装量、每支供试品的实测装量。 (六)结果与判定 每支注射液的装量均不得少于其标示装量;如有少于其标示装量者,即判为不符合规定, 二、装量差异检查法 (一)应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注射用无菌粉末的装量差异检查。本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瓶间装量的一致性,以保证使用剂量的准确。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用无菌粉末,可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二)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0.1 mg(适用于平均装量为0.15 g及其以下的粉针剂)或感量1 mg(适用于平均装量在0. 15 g以上的粉针剂)。 (三)测定方法 取供试品5瓶(支),除去瓶签(若为纸标签,用水润湿后除去纸屑;若为直接在玻璃上印字标签,用适当有机溶剂擦除字迹),容器外壁用乙醇擦净,置干燥器内放置1—2h,待干燥后,除去铝盖,分别编号,依次放于固定位置。 轻扣橡皮塞或安瓿颈,使其上附着的粉末全部落下,开启容器(注意避免玻璃屑等异物落入容器中),分别迅速精密称定每瓶(支)的重量,倾出内容物,容器用水、乙醇洗净,依法放回原固定位置,在适当的条件下干燥后,再分别精密称定每一容器的重量,即可求出每瓶(支)的装量和平均装量。 初试中,如有1瓶(支)的装量超过装量差异限度规定时,应另取10瓶(支)按上述方法复试。 (四)注意事项 1、开启安瓿装粉针时,应避免玻璃屑落入或溅失;开启橡皮塞铝盖玻璃瓶装粉针时,应先稍稍打开橡皮内塞使瓶内外的气压平衡,再盖紧后称重。 2、用水、乙醇洗涤倾去内容物后的容器时.慎勿将瓶外编号的字迹擦掉,以免影响称量结果,并将空容器与原橡皮塞或安瓿颈部配对放于原固定位置。 3、空容器的干燥,一般可用60~70℃加热1~2 h,也可在干燥器内干燥较长时间。 4、称量空容器时,应注意瓶身与瓶塞(或折断的瓶颈部分)的配对。 (五)记录与计算 1、记录每次称量数据。 2、根据每瓶(支)的重量与其空瓶重之差,求算每瓶(支)内容物重量。

3、每瓶(支)内容物重量之和除以5(复试时除以10),即得平均装量(m),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4、按下表规定装量差异限度,求出允许装量范围(mm装量差异限度)。 注射用无菌粉末装量差异限度 平均装量 装量差异限度 0.05g以下至0.05g 0.05g以上至0.15g 0.15g以上至0.50g 0.50g以上 ±15% ±10% ±7% ±5% (六)结果与判定

1、每瓶(支)中的装量均未超出允许装量范围(mm装量差异限度),或其装量差异均未超过表5-3规定者,均判为符合规定。 2、每瓶(支)中的装量与平均装量相比较,超过装量差异限度的粉针多于1瓶者.判为不符合规定。 3、初试结果如仅有1瓶(支)的装量差异超过装量差异限度时,应另取10瓶(支)复试。复试结果每1瓶(支)的装量差异与装量差异限度相比较,均未超过者,可判为符合规定;若仍有1瓶(支)或1瓶(支)以上超出时,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三、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任何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 μm。《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X采用了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两种检查方法。本教材仅介绍灯检法(第一法)。 (一)应用范围 灯检法(第一法)为注射剂和眼用制剂中可见异物检查的常用方法,还用于光散射法检出可见异物的供试品的复核确认。 (二)环境、装置与人员 1、环境 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入可见异物。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时,或供试品溶液的容器不遁于检测(如不透明、不规则形状容器等),需转移至专用玻璃容器中时,均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灯检操作应在暗室中进行。 2、检查装置 (1)光源:采用带遮光板的日光灯,光照度在1 000~4 000 lx可以调节。用无色透明容器包装的无色供试品溶液,观察所在处的光照度应为1 000~1 500 lx;用透明塑料容器包装或用棕色透明容器包装的供试品溶液或有色供试品溶液,观察所在处的光照度应为2000~3 000 lx;乳状液或混悬液观察所在处的光照度为4 000 lx。 (2)背景:不反光的黑色面作为检查无色或白色异物的背景;不反光的白色面作为检查有色异物的背景。 (3)检查人员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或4.9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0或5.0以上);应无色盲。 3、检视距离检查人员调节位置,使供试品位于眼部的明视距离处(指供试品至人眼的距离,通常为25 cm)。 (三)测定方法 1、液体供试品的检查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手持容器颈部(装量在10 mL及10 mL以下的供试品每次可手持2支)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使药液中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注意不使药液产生气泡),并分剐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目视检查,重复3次,总时限为20 s。液体制剂中如有结晶析出,可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溶解结晶方式先进行处理,再进行可见异物检查。 2、固体供试品的检查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用适宜的溶剂及适当的方法使药粉全部溶解后,按上述液体供试品的检查方法检查。配带有专用溶剂的注射用无菌粉末,应先将专用溶剂按溶液型制剂检查合格后,再用来溶解注射用无菌粉末。溶解供试品所选用的适宜溶剂应无可见异物。如为水溶性药物,一般使用不溶性微粒检查用水(参见《中国药典》附录IXC不溶性微粒检查法)进行溶解制备,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其他溶剂进行溶解制备。溶剂量应确保药物溶解完全并便于观察。固体供试品溶解所用的适当方法应与其制剂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的临床使用前处理的方式相同。 (四)记录 记录光照度、检查支数、含有异物支数。 (五)结果判定 各类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在静置一定时间后轻轻旋转时均不得检出烟雾状微粒柱,且不得检出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 mm的纤维和块状物等明显可见异物。微 细可见异物(如点状物、2 mm以下的短纤维和块状物等)如有检出,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注射用浓溶液 20支(瓶)供试晶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如也未检出微细可见异物,判为符合规定。如检出细微可见异物的供试品仅有1支(瓶),应另取20支(瓶)同法复试,均未检出可见异物,判为符合规定;如仍有1支(瓶)或以上供试品检出可见异物,判为不符合规定。 2、溶液型非静脉用注射液 20支(瓶)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如也未检出细微可见异物,判为符合规定。如检出有微细可见异物超过2支(瓶),判为不符合规定。如不超过2支(瓶),则另取20支(瓶)同法复试,初、复试的40支(瓶)供试品中,检出微细可见异物的供试品不超过2支(瓶),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3、溶液型滴眼液20支(瓶)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如同时也未检出可见异物,判为符合规定。如检出细微可见异物超过3支(瓶),判为不符合规定;如超过3支(瓶),则另取20支(瓶)同法复试,初、复试的40支(瓶)供试品中,检出微细可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