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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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供应及仓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供应及仓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1、公司供应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2、生产性原、材料、辅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以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公司供应部负责.四、采购原则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二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参考或作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1)忠诚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2)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4)承担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建立仓库储备定额制度原则。

(1)对仓储物资实行ABC分类管理法。

通过仓库收发月存报表了解掌握仓储情况。

(2)对大宗大量的生产性原、辅材料,结合生产性消费的消耗规律,和供方生产或采购到货的周期以及市场供应的难易程度,建立仓库储备定额管理。

湖南LY烟叶基地烟用物资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湖南LY烟叶基地烟用物资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湖南LY烟叶基地烟用物资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LY烟叶基地为一地市级烟草公司下属的烟叶种植基地管理机构,是烟叶配套物资、烟草物流配送物资收发存业务的主要发生地。

目前,L Y烟叶基地的烟用物资管理过程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缺乏适应基地单元实践的烟用物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约定俗成的业务程序中存在有人员分工不明确、验收流于形式以及签字不完整;三是原始单据不统一、不完整、不规范;导致了烟用物资的差错率较高。

为此,经过较长期全面调查后提出了三大问题的解决措施,按照不相容原则设置高效的烟用物资管理岗位;规范烟用物资流转所需单据、填制办法;以扬弃原则制定烟用物资收发(售)存业务的SOP并形成看板。

标签:烟用物资;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SOP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0.0171引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年389号)第三条规定,烟用物资包括卷烟材料,烟叶配套物资,烟草物流配送物资。

其中与烟叶基地有关的主要是后两者。

其中烟叶配套物资是指用于烟叶生产与加工的各种生产性物资,如育苗物资(种子、基质、营养液、漂浮盘、托盘、大中棚膜、池膜等)、化肥(专用基肥、专用追肥、提苗肥、钾肥等)、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病毒制剂、抑芽剂等)、农膜、烤房物资(炉门、炉条、炉膛材料、散热材料、风机、自控设备等)、预检物资等(预检封签、预检封带等)。

烟草物流配送物资是指烟草制品储藏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资,如烟叶包装物资(麻片、打包繩、缝包线等)。

作为基层烟叶基地,烟叶种植面积广,烟农分散,烟用物资流转金额大,因此烟用物资的管理不可避免地面临不少挑战。

2目前烟叶基地烟用物资收发(售)存内控中存在的问题目前L Y烟叶基地没有烟用物资的采购权,只有流转过程收、发、存、售业务。

流转过程中牵涉的主体包括公司烟用物资中心总站、五大基地单元、烟农、育苗棚以及育苗实验基地。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二○一一年六月前言《烟叶收购管理规范》共三分部分:——第1部分:基本规定;——第2部分:把烟收购;——第3部分:专业分级散叶收购。

第1部分:基本规定1总则1.1为了坚持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维护国家、烟叶种植主体和消费者利益;保障烟叶收购秩序,提高烟叶收购管理水平,促进烟叶收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1.2本部分适用于地市级公司对烟叶收购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1.3 本规范体现了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强顾客和烟叶种植主体满意的宗旨。

2收购组织管理2.1基本规定2.1.1企业应建立收购管理体系,确保烟叶收购有组织,有计划,规范操作。

2.1.2组织结构应体现分工协作、责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

2.1.3科学设置岗位,各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2.1.4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并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2.1.5收购过程的实施与监管部门必须严格分开,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2各级组织的职责2.2.1地市级公司职责a)制订烟叶生产收购经营政策、制度;b)分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并组织落实;c)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合同的管理;d)制订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方案,负责全市烟叶生产收购管理工作;e)负责本地市烟叶工作站建设规划,协助基层部门做好烟叶工作站建设工作;f)负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采购与管理;g)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资金的计划与管理;h)负责烟叶收购仿制标样的制作;i)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等级质量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j)负责本地市烟叶仓储、调运管理;k)负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信息网络的建立与运行、信息的收集与传递;l)负责制订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2县级分公司职责a)配合上一级公司制订有关烟叶生产经营政策、制度;b)负责烟叶工作站的制度建设与管理;c)分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并组织落实;d)负责本县烟叶收购合同的管理;e)制订本县烟叶收购实施方案,负责本县烟叶收购管理工作;f)负责落实本县烟叶工作站建设工作;g)负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供应与管理;h)负责本县烟叶收购资金的计划与管理;i)负责本县烟叶收购等级质量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j)负责本县烟叶仓储、调运管理;k)负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信息网络的建立与运行、信息的收集与传递;l)负责制订本县烟叶生产收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日期】2005.08.12•【文号】国烟专[2005]502号•【施行日期】2005.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烟专〔2005〕502号)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为加强卷烟纸专卖管理工作,现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纸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卷烟纸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的成果,建立卷烟纸专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的工作方案》(国烟专[2004]372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监管等五项工作制度,建立卷烟纸专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使卷烟纸专卖管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一)建立健全卷烟纸生产经营专卖管理制度。

有关省级局和卷烟纸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局要制订内容明确、操作性强的卷烟纸生产经营日常专卖管理制度。

(二)实行卷烟纸生产经营专卖管理工作责任制。

有关省级局要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工作组,由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卷烟纸生产企业的检查工作。

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作统一规范的检查记录表,详细列明检查的项目内容。

检查结束后,要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检查工作组负责人和卷烟纸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在记录表上签字,存档备案。

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检查工作到位,结果真实可靠。

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出现卷烟纸流失到制假窝点等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检查组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范文(6篇)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范文(6篇)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范文1、坚持以需定用原则,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物资需用计划领用,通常情况下,不得无计划、超计划领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需经过分管物资供应的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持领料单领取。

2、保管员要严把发放关。

使用单位所开具的领料单必须填写规范、印章齐全,不得有涂改和实发数大于申请数现象发生,若发生不规范、印章不齐全现象,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料,延误生产,造成不良后果,应由使用单位负责。

3、劳保用品的领用发放应按照矿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周转性包装物要做到领一退一,循环使用。

主要物资、配件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工具类领用发放要上工具领用卡,执行交旧领新制度,若无废旧品交回,则按其新品价值____%罚款后,方可凭领料单发放领用。

4、专项工程要有预算书,专项工程及其它特殊用料计划,必须经过分管矿长审批同意后,依照物资需用计划、凭领料单领用,领料单上必须注以专项工程项目或者特殊用向。

5、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单位小仓库规模,对于在本期内不投入使用的物资,由供应管理员现场检验后,方可办理假退料手续,以便真实反映物资消耗情况。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确保物资采购和领用过程的透明、公正、合理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和领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物资采购和领用的法定程序、权限、责任等,保障物资的正常采购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物资采购和领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坚决杜绝耗损、浪费和滥用的行为。

第五条物资的采购和领用应以需求为依据,严格控制采购和领用数量,确保合理使用。

第六条物资采购和领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物资采购和领用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采购和领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第八条物资的采购和领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和计划的范围。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和采购行为,保证项目和设备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卷烟工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内部议标、比价采购活动。

第三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工业企业进行重大投资、大宗设备、广告宣传活动、促销品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据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如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除有国家特殊规定外,其余招标活动必须选择具有甲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活动。

第一章招标管理相关机构及其主要职责第六条各企业须明确投资(含采购)主管部门,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标行为,加强民主监督,投资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采购)项目的性质组织成立相应招标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主管部门、项目责任部门(指项目涉及的业务主办部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业务主办组成,工作小组的工作由主管部门牵头。

第七条建立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专家库,作为各招标活动的专家评委来源;专家库的资格认定按照《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招标工作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办理经投资委员会审批通过项目的招标事项。

(二)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对报名的投标单位或者邀请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及考察,考察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接受请客送礼,考察成员必须对本单位和其他被考察单位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保密。

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一、总则1.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物资管理的目的:在保障物资供应及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一切经济、行政、技术手段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整体效益的提升.3.物资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照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的原则,适时、适量、适价的组织物资采购与供应,满足生产的需要.4.在物资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和物资纪律,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二、物资管理部门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按照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及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任务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3、负责本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在授权范围内采购物资合同的签订工作.4、负责本项目物资核销工作,做到按定额按计划发料,并根据工程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台帐中的材料计划用量,核算节超.5、负责本项目物资资料的整理和物资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6、负责检查监督施工队材料搬运、贮存及使用工作,掌握材料的消耗、库存情况.三、物资计划管理制度物资计划管理制度包括物资总备料计划、月份物资需用计划等内容.一、物资总备料计划由生产制造部负责提供用量依据,并汇总编制月份物资需用计划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生产制造部控制发料.二、各部门车间必须依据下月生产计划编制材料申请计划,于当月20日之前上报生产制造部.逾期不报者或材料申请计划不准确者,导致因此延误生产进度或未完成当月计划任务的,公司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三、各部门车间编制月份材料计划必须有依据,计划必须完善,注明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四、生产制造部根据各部门材料计划,生产进度计划,编制月份材料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提供给计划、财务部门.五、生产制造部在采购物资时严格按物资计划所规定的数量、规格、技术质量要求和进场时间进行采购.四、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物资供应厂家的选择,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供应商评价的基础上组织招投标.在招标时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的程序及规则运作.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评价选择供应商时,应以“质优价廉”为原则,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同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2、由公司领导、物资、生产、计划、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物资采购供应商进行评审,并由相关责任人员在供应商调查评价记录表上形成记录.3、建立项目合格供应商名册,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生产制造部备案.4、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合同评审的内容遵循公司合同管理规定.5、凡1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须经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审定,并按招投标制度进行采购.对一般性生产性物资的采购,必须选择讲信誉、品质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合格供应商定点采购.五、仓库管理工作规范一总则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2.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二物资验收入库存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三物资的储存保管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勿使国家财产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5.保管物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安保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四物资发放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3.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4.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5.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6.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五其他有关事项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2.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3.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六、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订本规定.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纳入生产制造部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公司生产制造部统一安排和调配.二、仓库物资的入库第一条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制造部经办人填制“材料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材料验收单”,一联由制造部留底,一联交统计,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材料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材料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经办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库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材料验收单仓库联”和“材料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制造部.第二条公司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成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品核算的依据.第三条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按照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材料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第四条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第五条来料加工户所提供的材料按照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第六条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系月底的假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第七条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处理.三、仓库物资的出库第一条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领导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四份,一联交生产部门或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一联交统计.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开具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第二条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仓管员凭生产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令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第三条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第四条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在使用时,应按照生产车间领用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处理.四、仓库物资的保管第一条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跟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第二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第三条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第四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正确处理等提出建议.第五条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第六条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第七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第八条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第九条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第十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人、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生产制造部应负领导责任.七、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废旧物资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报废物资鉴定小组批准报废的物资,以及无修复价值并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资.第二章报废物资鉴定第三条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性废料物资归生产制造部统一管理,设备物资报废由公司报废物资鉴定小组统一管理.第四条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动力科、生产制造部、技术质量部以及安全环保机构人员共同组织鉴定废旧物资.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第五条制造部和生产车间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由生产制造部填写废旧物资清单后交回仓库.第六条回收的废旧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进行登记、建帐,集中存放和管理.第四章废旧设备检修第七条废旧设备的修理、维护由设备动力科与生产制造部根据生产情况共同编制修理计划,列入年初设备物资修理计划.第八条大宗废旧设备修理由有资质的单位修理,必须根据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和招投标制度,由设备动力科负责起草合同,各有关部门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第九条废旧设备修理结束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立废旧设备修理档案.由设备动力科列出清单,上报总经理审批后使用.第十条、国家明文控制的废旧设备,修复后需经过有资质的国家专门部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五章废旧物资处理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废料,由生产制造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废旧设备对外处理由设备动力科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与生产制造部和财务部共同会审,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设备动力科与财务部共同处理.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所得款项,应由当事人直接交付财务入账.。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中烟办〔2016〕1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三个保障机制文件的通知行业各直属单位:为了全面提升烟草行业规范管理形象,推动行业“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在规范化、机制化、程序化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烟草企业“应招尽招”实施指南》、《烟草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烟草行业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烟草总公司 2016年1月8日(可公开)烟草企业“应招尽招”实施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企业采购管理,指导做好“应招尽招”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2012〕313号,以下简称313号文件),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烟草行业各独立法人单位及控股企业。

第三条烟草行业“应招尽招”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坚持标准、权责对等、集体决策、规范运作、全程监督、同步公开原则。

第四条烟草行业“应招尽招”工作,应强化《采购目录》硬约束作用和“三关三审”(初审、复审、终审)监管。

第二章采购目录第五条《采购目录》应作为界定采购范围、固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决策和采购实施的重要依据;应包含采购类别、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依据和理由。

第六条烟草企业采购,应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

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作为《采购目录》对应的具体项目的采购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及313号文件规定。

第七条《采购目录》应由采购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未设董事会的单位由管委会进行审定;设董事会的单位由管委会进行审议,董事会进行审定。

审定的《采购目录》经公示后应当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三章提报第八条年度采购计划应在《采购目录》范围内根据本单位或企业采购年度需求编制形成,包括年度所有采购项目,确保313号文件规定范围的“项目全覆盖”。

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能实施。

对年初不可预见的新增项目,应按照采购决策程序审定纳入年度采购计划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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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烟用物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烟草企业为烟用物资采购的主体,包括省级商业公司及地市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雪茄)、打叶复烤、薄片生产加工企业等。

第三条烟用物资包括卷烟材料,烟叶配套物资,烟草物流配送物资。

卷烟材料是指直接用于卷烟制造的各种生产性材料。

卷烟材料分为专卖品卷烟材料和非专卖品卷烟材料,烟用丝束、滤嘴棒、卷烟纸三种卷烟材料为专卖品卷烟材料,其他卷烟材料为非专卖品卷烟材料。

烟叶配套物资是指用于烟叶生产与加工的各种生产性物资。

如育苗物资、肥料、农药等物资。

烟草物流配送物资是指烟草制品储藏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资。

如烟叶(片)包装物品、卷烟配送包装材料等物资。

第四条烟用物资采购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烟草企业均要成立工程项目、烟用物资、宣传促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将原有投资委员会职能并入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

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烟草企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决策机构,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代表、职工代表组成。

设立董事会的烟草企业,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其人员组成由企业决定。

作为决策机构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批年度采购计划与采购实施方案;研究确定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采购价格;决定谈判小组成员和询价小组成员。

设立董事会的烟草企业,除年度采购计划由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批准外,其他职责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八条国家局、总公司负责下达专卖品卷烟材料年度分配计划。

烟草企业根据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烟叶和卷烟生产计划,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年度采购计划具体由企业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第十条烟草企业采购部门依据批准的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并提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烟草企业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采购实施方案,方案须包括物资名称、品种规格、采购数量、采购金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等。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二条供应商参加烟用物资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烟用物资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企业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烟草企业可以根据烟用物资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要求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前款所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烟用物资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专卖品卷烟材料的供应商必须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烟草企业要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根据不同类别烟用物资的特点确定供应商资质认证标准,在公开报名的基础上遴选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未经资质认证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采购环节。

对国家局、总公司发布的烟用物资供应商名录,烟草企业须从名录中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烟草企业要加强烟用物资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建立供应商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意见,对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要取消其供应资格。

第五章采购方式第十六条烟用物资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

第十七条公开招标须作为烟用物资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十八条烟草企业不得将须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烟用物资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九条国家局、总公司分配的专卖品卷烟材料,按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计划执行。

第二十条烟草企业从全资的关联企业采购烟用物资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第二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烟用物资,可以依照本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烟用物资,可以依照本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烟用物资,可以依照本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需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采购的烟用物资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全年采购量金额30万元以下的,可以依照本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六章过程管理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烟草企业,可自行成立招标机构;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招标确定。

第二十七条招标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烟草企业须依据现行的烟用物资采购价格设定上限拦标价控制采购成本;须设立下限投标价或采用其他方式防止恶性竞争。

第二十九条烟用物资招标公告通过烟草物资交易网、烟草企业网站或其他媒介发布。

烟草企业要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认定评标专家的资格,加强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和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库人数不少于20人。

招标机构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9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第三十二条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

废标后,烟草企业要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后,除采购项目取消情形外,要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管理委员会批准。

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机构要根据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供应商选择方式,选择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三十五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二)制订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要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依据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供应商选择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须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部门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拟成交供应商,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烟草企业采购部门要会同生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保证烟用物资实物质量和服务质量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采购价格。

第三十七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询价小组要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小组根据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供应商选择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1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拟成交供应商,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烟草企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必须经法规、财务、审计等部门审核会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

烟草企业要依据国家与行业的烟用物资标准,结合企业标准制订供需双方共同执行的质量检验标准,以采购合同附件或其他方式约定执行。

烟草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烟用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监控、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烟草企业要明确采购事项的询问与投诉处理程序,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按程序提出询问或投诉。

烟草企业要按程序规定予以答复或处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烟草企业要加强对采购文件的管理,按“一项一卷”的要求,收集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资料,形成采购文件卷宗,确保采购实施全过程可检查、可追溯。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依据质量标准对采购物资实施质量检验与验证并出具报告。

质检人员及其负责人要在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四条法规部门负责对烟用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审核把关,检查烟用物资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

财务部门负责对采购项目、预算、合同、发票、验收单据等支付凭证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按照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采购资金,否则不予支付。

第四十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实施程序性、全过程跟踪或实质性审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受理涉及采购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对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和查处。

可视情况对采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或专项检查。

烟草企业要将烟用物资采购活动纳入企务公开内容,建立烟用物资采购公告制度,及时公布采购事项中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等采购活动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局、总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烟草企业要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烟用物资采购管理体系。

烟用物资采购流程按《烟草行业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规定(试行)》(国烟办〔2010〕42号)执行。

第五十二条非烟用物资的采购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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