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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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1.目的:对产品在形成全过程各阶段及其状态进行适当标识,以防止产品混用,保证需要时对产品实现可追溯性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司所有产品实现全过程标识与可追溯管理。

3.职责:3.1 生产部:3.1.1 须确保半成品及成品制程中及储存时皆有明确标识,以利掌握制程品质状况。

3.1.2 确保各制程段之品质状况均能被连贯追溯直至前工段。

3.1.3 须确保每一作业人员皆能了解本文件之要求并确实遵循。

3.1.4 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被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

3.1.5 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3.1.6 执行追溯性数据管理表单的登录填写。

3.1.7 样品张贴样品标识3.2 品质部:3.2.1 确保制程中合格品、不合格品及疑虑品被有效标识、验证。

3.2.2 主导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线或出货。

3.3 仓库部:3.3.1 确保所有的原物料、产品(含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皆有明确标识,必要时可利追溯。

3.3.2 须确保每位仓管人员,均能了解本文件之要求并确实遵循。

3.3.3 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及多余物料退回仓库时有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或擅用。

3.3.4 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3.4 工程部:在设计时考虑产品可追溯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产品上标记模穴号、产品上喷码、镭雕公司代码、委外或外购产品在产品打供应商标识等。

4.定义:4.1批号:一个批号只能标识一天的产品,即当某一产品连续多天生产时,则要求每天的批号必须不同,以便于缩小后续追溯的范围。

4.2标识:分为产品的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

4.3追溯性:追踪产品在各阶段的制造过程和质量状况。

5.流程图:无6.作业说明:6.1 原则和要求:6.1.1物料/产品标识作业方式应依据生产状态及物料/产品状况予以适当标识。

标识之内容需提供足够信息以追溯物料/产品来源或制程条件,至少应包含。

A:物料标签标识:物料/产品名称,料号,规格,材质/型号,生产或入库日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订单号,数量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a)当采购产品包装物上有明显标识,根据情况进行另外的标识,或赋予批号。
b)当采购产品无标识或标标识不清时,仓库管理员应对该采购产品进行标识,标识可用标牌或卡片表示,标识产品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方名称等。
6.2.4生产过程产品标识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应按照规定赋予批次号的企业印刷或刻制认证标志。QA保存经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标志施加方案。
6.4.3QA TEAM检验确定合格后由仓库签收。
6.4.4生产 TEAM每天按生产量需要安排车间领取相等数量的标志使用。
6.4.5QA TEAM对每天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验,确保标志使用的准确合格。
6.4.6仓库保管员每天核对进出库的数量是否等同,每批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若发现帐物不符则即刻查找原因,确保认证标志不外流。
6.4.7各部门应相互协调以确保车用产品能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6.4.8汽车产品经检验合格,必须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
7.相关文件
7.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2 先入先出管理规定
3.2确保只有经过检验与试验合格的(顾客授权让步放行的除外)材料或产品才能进入下一流程或交付至顾客。
4. 范围
自业务接单到进料、贮存、生产、检验/或试验、出货至顾客信息反馈等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从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到产品交付全过程中的检验与试验状态均适用。
5. 职责
5.1Q归口管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负责检验状态标识及其管理;
6.2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6.2.1 根据需要,生产 TEAM规定产品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6.2.2 区域标识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废品区,生产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并对所有的标识进行维护。

IATF16949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IATF16949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在接收、生产、交付和服务的全过程中,对产品进行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以确保能识别产品及产品的状态,防止不同规格产品的混用或误用,防止未经检验或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并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实现追溯。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购件等)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0职责
3.1 仓库负责仓储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购件等)的标识和标识的维护工作,防止材料的误领、误用。

3.2 生产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购件等)的标识及标识的维护工作。

3.3 品保部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时的产品标识以及对产品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0定义
4.1 产品标识:用于识别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购件等)的型号和供应商等特征的标记。

4.2 状态标识:用于识别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购件等)的检验或试验状态的标识,分待检、合格、不合格和特采等状态,可以用标签、印章、区域、标牌等方式表示。

4.3 包装标识:用于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购件等)的包装箱(或袋)上,能识别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防护要求等
的标识。

包装标识可采用标签和印刷等方式表示。

5.0流程及说明

7.0需要保存的记录无。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编制:审核:批准:编号:版本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文件修改记录表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造成产品及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保证实现必要的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规定的业务活动和现场实物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3.1工程部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a) 制订并组织实施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的程序;b)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产品标识和追溯性的管理和控制。

3.2项目部负责工程实物标识的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活动的标识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控制4.1.1公司规定产品标识的范围:a) 与工程产权交割有关的业务活动;b)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业务活动;c)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业务活动;d)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重要质量特性的有关实物。

4.1.2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标识的方法进行标识,确保标识的唯一性:a)业务活动以其涉及的文件资料的标识,应注明文件资料的名称、编号、类别、版次、部门等。

b)工程现场实物的标识:采用画线、树标志牌、立桩等形式。

c)建筑红线的标识:在施工现场用石灰粉标出建筑红线的轮廓。

d)地下障碍物的标识:对核实的地下障碍物用不同颜色的油笔在图纸上标注、现场采用警示牌或用石灰线圈出其范围的方法;e)定位桩:定位桩用30*30cm的混凝土立方体进行标识,基准点以埋设在桩内的钢钉为准。

f)沉降观察点:在标准层施工图上用黑色原点标出其平面位置,并在现场用油漆标出。

g)成品房标识:用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门牌号标识。

4.1.3产品状态标识的控制4.1.3.1状态分为a) 已检验合格;b)已检验不合格;c)未检验(待验);d)未判定(待定)。

4.1.3.2产品状态标识办法a) 各种纪要、批文、记录的资料是以规定级别签署为状态标识;b)现场实物是以采用台帐记录状态或在标志牌上标识状态为状态标识。

医疗器械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医疗器械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医疗器械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一、医疗器械产品标识1.产品标识的目的和意义2.产品标识的要求(1)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信息、使用说明书等。

(2)标识位置:要求标识清晰可见,易于辨识和识别,不易褪色。

(3)标识方式:可以采用印刷、贴纸、激光雕刻等方式进行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4)产品包装标识:除产品本身标识外,还要求在产品包装上进行标识,以便于在流通环节进行追溯。

3.产品标识的管理(1)标识设计: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产品特点,制定适合的标识设计方案。

(2)标识记录:对每个产品进行标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包括标识时间、人员、位置等信息。

(3)标识检查:对标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非标识情况处理:对于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产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可追溯性的定义和意义可追溯性是指通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记录体系,使得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能够被全程跟踪和追溯。

通过建立可追溯性,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可追溯性的要求(1)追溯目标:对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进行全程追溯,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包装、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追溯记录:建立严格的记录体系,对每个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产品标识信息、生产记录、质量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

(3)追溯能力:确保追溯系统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能够快速定位和溯源产品。

(4)追溯时间:追溯的时间范围一般为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报废处理。

3.可追溯性的管理(1)追溯体系:建立可追溯性管理体系,包括追溯流程、责任分工、记录管理等。

(2)追溯验证:定期进行追溯验证,检查追溯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有效性。

(3)追溯演练: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追溯演练,以验证追溯系统的完整性和响应能力。

(4)追溯改进:根据追溯情况和演练结果,不断完善追溯体系,提高追溯能力。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2质量部
4.2.1负责进料检验及受检后物料状态的标识。
4.2.2负责制程中半成品、成品确认及确认后产品状态的标识,以确保正确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
4.3生产供应部
4.3.1负责生产线物料及在制品的标识。
5、程序内容:
阶段
标识方法
责任部门
5.1来料
来料以供应商标识为标识,如供应商标识不够明确时,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明确标识.
客户指定标签
具有标识的物品
各种物品正确放置
领用正确的物品
正确标识的产成品
客户所需要的产品
仓库
仓库
仓库、领料单位
仓库、车间
相关部门
仓库
5.2来料检查
1.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按指定区域区分。
2.特采用合格标签加特采申请单标识
3.客户提供物料采用客户本身标签标识.
质量部
5.3仓存物料
1.客户提供物料依不同客户分开摆放并标识。
2.非客供料依物料别分开摆放,采用物资卡标识、各物料批号及名称.
3.物料按先进先出顺序发放,并作进出记录.
客户抱怨单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标签
入库单
生产作业准备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限额领料单
原材料批号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
标签
入库单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原材料批号
供应商
进货检验单据
销售部
质量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输入
产品标识流程图
输出
过程所有者
仓库
具有标识的物品
定位放置的物品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审批内容序表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名词解释 (2)4职责 (2)5程序 (2)6相关文件 (5)7相关表单 (5)8附则 (5)1目的为了区分不同产品和产品的不同状态,以防止误用、混用,在有要求的场合,通过标识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过程产品及整车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名词解释3.1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本文把产品的特征、特性、制造时间等统称为属性。

3.2产品的可追溯:通过记录产品的标识,对产品的质量状态、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或所处的位置等进行追溯的能力。

4职责4.1质量管理部是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对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产品质量状态标识的设计与管理,负责产品发生质量异常时对产品的追溯和处置。

4.2技术中心负责产品属性标识的设计与管理,产品规格型号的设计与管理。

4.3制造中心负责就零部件属性标识与供方的沟通及监督供方执行。

4.4制造中心、营销中心负责各相关过程中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管理。

5程序5.1标识方法5.1.1零部件标识应满足下列要求:a)不能位于与零部件发生干涉的位置,或工作时易磨损断裂位置,维修拆装时易变形位置;b)标识不能影响产品性能和外观;c)标识应标注在维修拆装零件时,容易观察到的区域。

d)所有喷涂件应先喷涂再打标识。

e)同一种零部件的标识方法和位置应统一。

5.1.2对于采购产品,应保证每种供货状态具有完整标识。

5.2采购产品的标识5.2.1对于采购产品的标识,由技术中心标识要求在图样或《技术协议》中确定。

5.2.2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各供应商对采购产品实施标识,对标识的完整性实施过程控制。

5.2.3质量管理部对供应商所供样品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实物质量符合性、实施监督控制,并督促改进。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公司从采购接收原材料进厂到生产、储存、交付的所有过程中的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区分产品的形成状态,以便追溯公司完成品的生产经历和交付履历,使产品始终保持在可追溯和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入库到产品交付的整个过程之结果标识和产品状态识别,以及产品的追溯性。 3、职责 3.1仓库人员负责对入库的原材料、产品进行标识并置于指定的区域。 3.2品质部主导质量问题的分析与追溯,检查员负责物料的检验结果进行标识。 3.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产品状态的标识管理。 4、定义 4.1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包括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加工过程的历史,以及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4.2标识:对某特定对象在所有过程中用特定方法、方式对其状态进行标记,以便识别。 4.3定义: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机台,同一作业方法,同一班次同一天生产的产品构成一个批量为原则进行产品批号的组成。 5、标识方法 5.1产品批次的表示方法:具体参照各机种的仕样书。 5.1.1 批号日期为生产日。 5.1.2 产品批号的表示方法如下: □□ □□ 口口

5.2区域的标示方法: 5.2.1 红色:表示不合格区域。 5.2.2 黄色条纹:表示待检区域。 5.2.3 绿色:表示合格品区域。

工厂代号: 生产星期数:01~ 年(公历的尾数):00~09 并盖上检查者印章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6、工作程序 6.1标示控制程序 6.1.1仓库收货人员根据采购单和纳品明细表对原材料品名、数量、包装进行验证,合格后在外箱上盖蓝色照合印并将来料检查对象部品原材料放置于仓库来料待检区。 6.1.2检查员依据相关基准和指导书对来料进行检查,检验后放置“来料检查状态标识”牌,合格后在外箱上盖红色的受检合格章,不合格贴红色不良内容标签。 6.1.3仓库人员将检验后有标识的原材料,放置在相对应的区域并标识。 6.1.4放置在仓库的合格原材料,由生产部计划领出,放于生产部的原材料放置区,并标识各种材料名称。 6.1.5生产产品的构成记录、条件记录、设备记录、检查数据记录等,全部在质检检查记录记入。 6.1.6 生产过程中全数检查,检查者将各类产品分别放置,并标识不合格品放置、不适合品放置。全数检查后将产品装在纸箱内并捆包,再放置OQC待检区域,箱上放置入库单,标识其品名和批号,以及数量等。 6.1.7 OQC检查员对产品抽检后,对合格的产品记录出荷检查记录表上;不合格的产品在现品上放置不合格牌,在检查记录上记录,并将产品放在相对应的区域。 6.1.8入库后仓库人员在外箱上放置标示牌,出货前在外箱上标明唛头出荷方向。 6.2追溯性控制程序 6.2.1对生产过程中或抽检时发现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人组织分析及追溯。 6.2.2顾客反馈的质量问题,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由市场部负责与客户沟通,确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由品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和追溯。收到不适合情报时,追溯产品出库的状况和仓库的出入库台账,若属实再进一步追溯产品的出货检查记录,和过程检查记录,对其不良项目和数量进行确认,最后追溯材料来料时检查状态。 7、相关文件: 7.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记录: 8.1 《出货通知》 8.2 《检查状态标识牌》 8.3 《出入库台账》 8.4 《进货检查记录表》 8.5 《出厂检查结果记录表》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编号:LJ—QP 704
编写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版本号:1.0
受控状态:
1目的
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混同。

需要时,可实现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所必要的产品标识和需要时的可追溯性以及接收、生产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需要追溯的场合。

3 职责与权限
3.1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产品的标识。

3.2 生产科负责在制品直到成品的标识
3.3 质量管理科负责产品标识的设计并监督产品标识的实施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
4.1.1 采购原料由仓库管理员用标签形式标识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4.1.2 生产过程标识
a)装配结束,由装配人员在包装箱规定部位盖上自己的编号。

b)在装配全过程,“产品解递单”应随产品流转,该记录标识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数量、操作者编号。

4.1.3 成品标识
a)产品外包装标识产品的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制造单位名称、商标和地址。

b)“合格证”随产品包装,该类证明上的标识应与粘贴在产品上的标识保持一致。

4.2 产品可追溯性
4.2.1本公司对出厂成品实现可追溯。

其追溯途径为: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文件 LJ-QP-401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LJ-QP-705
检验和测量控制程序 LJ-QP-706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LJ-QP-708
6 质量记录
产品解递单 LJ-QR-704-01。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表格)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依据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标准编制)1.0目的保证产品标识摆放明确清楚,以达到识别与可追溯的效果。

适用于本厂生产和生产物资的识别控制与追溯管理。

2.0适用范围原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3.0职责3.1仓管员负责对所有材料和产品的保存与标识。

3.2采购人员负责对原材料品质追溯。

3.3品质部负责对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标识。

4.0程序4.1原材料标识采购产品有标识,可采用产品本身的标识,如原标识不清或标识不易识别的,仓管员应贴(挂)《物料标识卡》,填写相应的内容。

4.2半成品标识4.2.1检验员对半成品进行检验后,对合格品、不良品及待处理品均应在标识上相应结果。

4.2.2入库半成品应包装好并贴上日期、班次、负责人、品名、检验状态等标识。

4.3.成品鉴别和标识4.3.1成品的标识用标签进行标识,产品状态的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各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各类标识的维护。

4.3.2不合格品与合格品要标识清楚,以防不合格品流入客户。

4.4在生产过程如遇到标识不清时,应报告品质部,组织人员分清后,再进行标识。

在采购、搬运、生产过程,各岗位应注意保护产品标识。

4.5产品的可追溯性4.5.1产品批号的规定,一般以订单号和生产日期为准。

如2018年8月1日生产178订单产品,即标识订单号:178生产日期:2018-08-01以便于产品后期追溯。

4.5.2可根据产品的《产品生产过程记录》,各部门《领料单》《入库单》、《销售出库单》等来进行追溯。

5.0相关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5.2《品质部管理制度》5.3《仓库管理制度》6.0记录表格6.1《产品标签》〈生产过程记录表格〉(仅供生产部门参考,可结合实际需要张贴标识)产品标签汇编.doc6.2《制造通知单》制造通知单.doc6.3《领料单》领料单 (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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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APP-QP-011 制定部门:品保部 版本/版次:A/0
文件名称: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页次:1/5

NO 内 容 页次
目 录 1
修订履历 2
1.0 目 的 3
2.0 范 围 3
3.0 名词解释 3
4.0 职 责 3
5.0 引用文件 3
6.0 作业内容 3-4
7.0 附 件 4-5

签 核 栏
项目 制作 审核 核准
签章
日期

文件编号:APP-QP-011 制定部门:品保部 版本/版次:A/0
文件名称: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页次:2/5

修 订 履 历
版次 ECN NO. 修订内容 备 注
A/0 新版发行 共计 6 页

会签栏
部 门 研发部 工程部 品保部 采购部 生产部 PMC 仓库 市场部 行政部 财务部
负责人
日 期

文件编号:APP-QP-011 制定部门:品保部 版本/版次:A/0
文件名称: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页次:3/5

1.0. 目的
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及其状态,为防止产品的混淆和误用,通过控
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和记录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0 .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阶段材料、设备和产品。
3.0. 名词解释
3.1.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3.2.过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3.3.标识: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产品特性和状态进行识别的结果;
3.4.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4.0.职责
4.1.品保部:负责检验和测试状态标识正确性的确认,追溯异常处理;
4.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各阶段产品的标识,协助相关追溯动作的实施;
4.3.仓 库: 负责所有出入库物品的标示与标识。
5.0.引用文件:
5.1.《仓库管理程序》
5.2.《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6.0. 作业内容
6.1.产品的标识;
6.1.1.来料:供应商在产品外包装上贴物料标签,仓库检查标签信息完整性,然后贴上公司内
部产品标签,标识内容有: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物料编号、采购订单号、批次号、
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备注;
6.1.2.过程(半成品):生产过程中工序周转由生产部使用条码标签进行标识,半成品使用产品
标签标识,标识内容有:产商名称、产品名称、物料编号、工序名称、批号、数量、检
验员、日期、备注;
6.1.3.成品:生产部包装完成后贴上公司产品标签进行标识,标识内容有:产商名称、产品名
称、物料编号、数量、检验员、日期、备注,当客户对标识另有指示依客户意见处理;
6.2.产品状态的标识;

文件编号:APP-QP-011 制定部门:品保部 版本/版次:A/0
文件名称: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页次:4/5

6.2.1.待检验:因各种原因未完成检验,在验证或变更标识之前视为可疑品予以隔离;
6.2.2.合格:产品符合公司验证标准,允许入库(出货),产品以“白色”产品标签和“蓝色PASS”
章标示;
6.2.3.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公司验证标准,此类产品以“红色”不良品标签和“红色REJECT”
章标示;
6.2.3.1.判退:指产品验证不合格,不允许入库(出货),产品以“红色”不合格标签标示;
6.2.3.2.特采:指产品经验证不合格,但确认非影响主要功能或安全问题,经许可或客户同意,
仍可办理入库(出货)此类产品以“黄色”特采标签标示;
6.2.3.3.返工/返修:指产品验证不合格,需要经过重新作业后而使合格品达到客户要求,使
用“红色”不良品标签标示并备注;
6.2.4.待判定:指产品经验证不合格,但其处理意见尚未确定﹐此类产品待处理确定后加
贴处理意见,使用“蓝色”待判定标签;
6.2.5.报废:产品不符合要求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成为良品,经品保部最高管理者批准同
意进行报废处理,贴“红色”不良品标签并盖“红色REJECT”章;
6.3.产品状态标识的保护;
6.3.1.非品保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变更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如需移动或变更应该得到品
保部的同意和确认;
6.3.2.在产品搬运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产品状态标识,应该立即通知品保部,并采取补救措施;
6.4.产品的追溯性;
6.4.1.仓库在入库或出货时填写《入库单》(附件一)和《产品出库单》(附件二),并保存;
6.4.1.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填写《生产日报表》(附件三),并保存;
6.4.2.品保部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检验中填写记录品质报告并保存;
6.4.3.针对库存产品重工,外箱包装贴双绿点标签;
6.4.4.针对特殊制程变更、ECN前后及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将以书面通知单或邮件的方式知
会相关部门。
7.0. 附 件
7.1.附件一:《入库单》

文件编号:APP-QP-011 制定部门:品保部 版本/版次:A/0
文件名称: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页次:5/5

7.2.附件二:《产品出库单》

7.3.附件三:《生产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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