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验线申报材料

申请建设工程验线申报材料 一、开工前验线(第一次): 建设工程基础垫层完成,将放线成果定位后,由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对放线准确性进行校验,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的工作。建设行为经验线符合规划许可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开工前验线确认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开工前验线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开工前规划验线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现场设置的公示牌照片(7寸)。 二、基础完成后验线(第二次):建设工程施工至一层地面(±)时,应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验线,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核发基础完成后验线确认书。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有效); 2、建设工程基础完成后规划验线成果。

莱芜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

竣工规划核实申报材料 竣工规划核实分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和项目整体竣工规划核实。 申请单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条件: (一)单体建筑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施工完成; (二)申请核实建筑主体周围道路和绿地建设已完成或位置已预留,且边界清晰; (三)申请核实建筑主体周围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已拆除,场地平整基本完成。 申请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开工前和基础完成后验线确认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照片(正面、侧面、背面、总体效果); (六)建设项目规划批后公布照片; (七)单体工程竣工勘验测绘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整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条件:

验线记录表

验线记录表 工程名称坤源名居 建设单位内蒙古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测量单位呼和浩特赛维测绘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点号设计值实测值差值L14 19008.044 20773.308 L15 19014.417 20792.566 L16 18973.658 20805.967 L17 18967.286 20787.009 筏板标高-17.1m 施工单位(章)技术负责人:测绘单位(章) 测量人: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章) 土建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验线记录表 工程名称坤源名居 建设单位内蒙古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测量单位呼和浩特赛维测绘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点号设计值实测值差值L18 18945.468 20787.855 L19 18953.800 20812.642 L21 18911.162 20820.909 L22 18902.257 20794.732 L23 18919.081 20789.075 L24 18921.392 20795.948 筏板标高-17.4m 施工单位(章)测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章)

验线记录表

B座 施工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年月日测绘单位(章) 测量人: 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章) 土建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总工程师: 年月日验线记录表 工程名称坤源名居 建设单位内蒙古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测量单位呼和浩特赛维测绘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点号设计值实测值差值L18 18945.468 20787.855 L19 18953.800 20812.642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验线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结合本规划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建设行为,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是指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的 活动。 第三条在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 建设局规划科(以下简称“规划科”)提供放线图纸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完毕,按规划要求应拆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后,委托经规划建设局核准具备相应规划定位放线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定位放线。 第四条测绘单位在定位放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放线必须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附件、附图或规划科提供放线图纸确定的内容进行; (二)放线严格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实施,并统一使用规划建设局指定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 (三)对因地形图引起的建筑位置、尺寸、间距等误差或规划设计图纸上数据错漏影响正常放线的,应经规划建设局规划科核准并纠正后再予以放线; (四)放线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及核准的建筑尺寸。 第五条放线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持下列文件到规划科以书面形式申请验线: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复印件)或规划科下发的放线图、《建 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 第七条验线人员接到验线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召开现场交底会给予验线,验线时核准并完成以下内容: (一)定位放线测绘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二)查验现场拆迁及管线改造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三)告知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划要求和注意事项;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编写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目录 第一节术语 (3) 第二节建筑高度 (5) 第三节建筑间距 (8) 第四节建筑退让间距 (11) 第五节建筑工程外部附属设施 (16) 第六节居住建筑天井 (19) 第七节骑楼 (21) 第八节建筑场地竖向设计 (25) 附录本标准与准则用词说明 (30)

第一节术语 1.1 建筑工程 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以及原状维修工程。 1.2 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 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居民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兴建的仅供自己居住的建筑工程。 1.3 建筑场地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用地。 1.4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1.4.1 指一定地块内建筑工程规划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建筑面 积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1.4.2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和自然计算的 总建筑面积。 1.5 容积率 指一定地块内,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5.1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包括: (1)地面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上的架空层、避难层、屋顶梯间和电梯机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2)以下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下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1.5.2 净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宽度为1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河涌等用地面积的 建设用地面积。 1.6 建筑密度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1.7 规划户数 指一定地块内居住建筑所规划的居住人口户数。 1.8 建筑层数 指建筑层高2.2米以上的建筑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开封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开封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开封市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开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开封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承担,异地设计单位应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到市城乡规划局进行资质备案,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单体建筑设计。 第三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古城区内、滨水区域、文物保护范围内、其它重要城市景观节点)用地在1公顷以上的;建筑单体面积在 2万㎡以上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编制不少于两个方案,报市城乡规划局按程序审定. 第四条对开封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规划设计 项目,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建设工程。 第二章建筑间距

第六条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防灾、消防、环保、国家安全、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建筑节能、视觉卫生以及空间环境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 第七条住宅建筑间距除应满足第二十一条的日照标准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多、低层住宅间距 1.多、低层住宅建筑平行布置 (1)主朝向为南北向时,日照间距为在多低层区域内按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控制.多高层混合区域内按南侧建筑高度的1.42倍控制。 (2)主朝向为东西向时,按南北向间距控制. (3)北侧建筑底层(或下部)为无日照要求的用房时,南侧建 筑间距计算时仅扣除北侧建筑物底层层高,最多扣除高度不超过4米,(东西向布局建筑参照本条执行)。 2。多、低层住宅建筑垂直布置 (1)最小控制间距:应按较高建筑高度的0.7倍的要求控制,同时应保证消防、管线敷设等要求. (2)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建筑山墙宽度必须小于等于13m;大于13m的,其间距按照平行布置的正面间距要求控制。 3.多、低层住宅建筑并列布置侧面的最小控制间距为6m。 (二)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的间距 1.高层塔式住宅与高层塔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应按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不得小于表2—1所列要求:

大连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规定.doc

大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大连市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和《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市内四区和金州新区、普湾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大连市所辖县、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场地达到以下标准,建设单位或个人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临时设施已拆除,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已拆除。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应委托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在建设现场放线,出具相关规划测量成果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放

线测量技术报告和现状测量图。 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报送相关规划测量成果资料; (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勘验; (三)验线合格的,予以确认;验线不合格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并报送下列文件:(一)申请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乙级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竣工测量)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核实测量成果; (四)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及附图;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七)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八)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地下管网文件及附图;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核实测量成果应当包括: (一)文本:竣工测量计算报告、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1 第二节建筑间距.................................................2 第三节建筑物退让...............................................5 第四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7 第五节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8 附录..............................................................10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以及整治江河湖渠、改变地形地貌等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规划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或地段、建设用地大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建筑、中心城区内12层以上高层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等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作出不少于三个方案,报市城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测量记录表(样表)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测量记录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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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放线、验线记录表 建设位置XXXX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135XXXXXXX 验线申请 该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审批图纸申请放线,并提交以下资料,请审核: 1.放、验线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用地选址地形图) 3.土地使用证 4.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或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可证》 6.批准的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档一套) 7.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施工图一层平面图(蓝图、电子版) 8.规划部门审批核发的特色化审查意见书一份 9.《施工许可证》 申请单位(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由建设单位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线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 3.在基础基槽开挖完毕、房屋基础施工前(桩基础工程桩头定位后打桩前)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至±O.00时或管线工程施工至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无误,验线者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覆土。 4.放线记录和验线记录由放、验线人填写清楚,有更改处必须盖校对章。 5.建设基地如涉及现有通道、绿化、地上地下管线、人防设施、测量及水文标志、文物古墓等问题,建设单位应立即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 6.本表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应长期保存。 7.未经放线或验线而开工的建设工程属违法建设。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殊性、严谨性、科学性,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项目管理工作。必须对项目进行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和协调。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通过利用组织论的管理工具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以达到效益最大化,最终使目标达到增值的目的。 一、进度控制 项目开工前需依据合同约定编制开、竣工时间进度网络计划图。在对各工序持续时间对计划进行分解制定月、旬进度计划和里程碑事件时间。当计算工期不能满足计划工期时,应对某项工作的时间进行压缩以达到最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 二、费用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关系到目标效益能否实现的关键工作。应从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工艺、仓库管理等方面进行把控。做好材料领用单管理工作。 三、质量控制 为达到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作业技术的活动成为质量控制,也就是说质量控制是为了监视质量的形成过程。质量环节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起获取经济效益而采取的工程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质量必须做到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关键。 四、安全管理 安全无小事,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公司经理挂帅,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负责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十二项规定。安全目标“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 五、具体实施办法 1.组建项目管理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采购员(材料 仓管员资料员电工 厨师门岗财务人员 职责: 项目经 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②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管理机构,选择招聘管理人员。对项目人员依据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评价、奖惩。 ③负责对施工项目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④严格履行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实现。 ⑤负责编制绩效管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⑥严格财务制度,做好成本分析和核算工作。 ⑦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技术负责人 ①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做好签证和工程量计量及工作。 ②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性 方案。 ③负责施工测量、防线和对老兀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图纸会审。 ④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把控,做好事事有计划,事事有结果,事事有检查。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材料员(采购员) ①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做好采购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

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钉桩、放线。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 1.规划初验。(3-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建筑工程的项目规划管理.doc

建筑工程的项目规划管理- 摘要: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如何高效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成为了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的基础,这就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只有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及管理,才能更好的实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以及环境保护,并实现人口与生产力进行科学的布局。本文主要是对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及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工程规划;管理 1引言 各项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情况最直观的体现,城市的形象以及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筑工程规划的影响。城市规划是建设管理好一个城市的主要前提依据,因而要想确保居民居住生化的有序进行,就需要做好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与管理,本文主要就是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及管理问题就行一定的探讨与分析。 2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及管理的主要原则 2.1保护传统环境与自然环境 河流水库、风景名胜这些都是大自然赐予人们的宝贵资源,还有一些古建筑以及历史遗迹这些历史的遗产都是城市文化的象征,更能充分体现一个城市的人文文化。可是现如今挤占历史遗迹、园林绿地以及风景名胜的现象是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房地产开发商经常会做的事情,这极大的破坏损毁了城市的历史文脉以及自然景观。因此,我们需要将对传统环境与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树立起来。 2.2严格按照现有的建筑工程规划实施建设

现阶段各个城市都开始依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建筑工程的规划建设,摆脱了之前盲目的建筑局面。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与机构要按照已经批准、编制的城市规划并将个专业管理的职责部门进行综合的协调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样控制和审查,借此来避免因城市规划突破所导致的一些不必要的隐患和损失发生的各类短期建筑建设的行为。因此,加强对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规划管理是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要对工程性质的新建、变更以及改建、扩建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及时的处理。 2.3突出个性特点 拥有独特的个性特点是城市保持永恒生命力的保障,城市特色是城市发展的前进动力。进行全方位的城市建设不仅仅需要有效的保护当地的传统环境与自然景观,还需要在进行建筑工程规划的时候将历史文脉与时代气息进行完美的融合,形成空间艺术。现阶段,千篇一律的城市规划出现在绝大部分的城市,其主要原因是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的创新意识被严重束缚。想要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大的动力,就需要城市规划管理者们更加重视城市的空间设计,着力于打造多元化更加富有个性的城市空间形态,使不同的城市展现出各自独特的魅力。 2.4遵从先地下再地上的原则 道路的胡乱挖掘维修是现阶段各地城市建设中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这不仅仅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困扰,还会造成资金上的严重浪费。之所以这一类的情况频发,最主要的原因是之前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只注重了地面的建设,没有重视地下的配套设施建设。面对这一情况,我们必须严格的遵守先地下再地上的原则,充分的利用开发地下的空间。 3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及管理的主要内容

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规定

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规定 索引号:EA230-B0402-2008-002 信息名称: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规定 索引号:EA230-B0402-2008-002 发布机构:苏州市规划局文件编号:苏规管(200生成日期:2009-1-13 发布日期:2009-1-13 内容概述: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规定 全文标识: 公开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城乡规划建设具体实施的有效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测量,应由承担建设项目放线任务的规划测绘单位实施。 第二条申请 建设项目施工至±0.00时须向规划测绘单位提出验线测量委托。委托时须保证±0.00标志已正确设置,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违法建设项目尚未结构封顶或违法建设处理过程中认为须提交相关实地数据的项目必须进行规划验线。 第三条实施验线测量 1.测绘单位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时间顺延)。 2.按相关技术规定提交《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报告》,报告书一式三份,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测绘单位各执一份。 第四条《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包括《测绘资格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签名); 2.规划验线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验线依据、技术总结、质量结论等); 3.验线单(注明实地建设情况); 4.规划验线测量报告; 5.规划验线图(放验线图叠加)。 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建设工程未施工至±0.00或已经结构封顶的,则不实施规划验线。 2.规划验线时,若建设工程未设置或未准确设置±0.00标志的,测绘单位应督促及时予以纠正,并报告规划主管部门。 第六条建设工程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违法建设项目的复工按《处罚决定书》内容执行。 第七条验线时发现工程误差超出竣工验收规定中确定的误差范围的,测绘单位应及时向规划主管部门反馈,在建工程按违法建设的有关程序处理。 第八条测绘单位应严格遵守城乡规划和城市测绘规范的各项法律法规,如同一测绘单

规划验线测量成果报告模板

*****建设工程 规划验线测量成果报告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工程类别:*****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规划许可证编号:******* ******公司 2016年**月**日

作业声明 一、本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客观和准确的。 二、本报告中所涉及的验线成果和计算成果是客观、公正、符合规范的,我单位完全了解清楚项目的测绘情况,并完全如实按现场情况进行验线,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本报告,并对报告成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 三、我单位与本宗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利害关系或偏见,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或偏见。 四、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及***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进行验线和计算,并撰写本报告。 五、我单位具备本验线业务所需的测绘专用仪器、测绘技术人员及相关专业测绘经验,确保有足够的能力保质保量完成验线工作。 六、我单位依据的设计图纸及审批证件全部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此份报告中的成果为实地验线测量和规划许可图纸核对后计算的结果。 七、报告中的验线成果(图、表)加盖测绘单位公章和测绘资质章后即为有效,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八、以上声明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九、验线作业负责人员: 测量人(签字):**** 2016年06月06日 检查人(签字):**2016年06月07日

审核人(签字):** 2016年06月08日 (单位资质签章) 说明 1、为了加强***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2、本报告一式四份,加盖“******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 成果报告三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由测量单位存档。 3、坐标系统:采用***市统一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技术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4)《***市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数据标准》。 5、外业测量采用相应等级的全站仪、GPS、水准仪等经计量检验合格的设备。 内业成图采用***规划专用版CASS6.1软件(符合***市城市测量数据标准要求)。 6、外业测量采用***市城乡规划勘测动态基准。 7、本报告中的坐标、高程、距离、图形一经填写后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8、规划验线测量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规范 1.1 一般规定 1.1.1项目管理规划应对项目管理目标、内容、组织、资源、 方法和步骤进行预测和决 策,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1.2 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两类文件: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1.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承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或由总承包人的管理层编制。 1.1.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之前或在每个分阶段之前进行编制。 1.1.5项目管理规划应随项目范围的变更进行动态调整。 1.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1.2.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对项目管理具有战略性的、全面 的和宏观的规定性,对发包 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均具有约束性。 1.2.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相关批文; 2标准、规范与规定性文件; 3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4发包人与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5市场信息。 1.2.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3项目招标文件分析; 4项目管理目标规划; 5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6项目投资控制规划; 7项目进度控制规划; 8 项目质量控制规划; 9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划; 10信息管理规划; 11设计过程的管理规划; 12施工过程的管理规划; 13风险管理规划。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3.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进行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1.3.2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了解发包人和项目相关方的要求; 2对合同条款和项目条件进行分析; 3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分析; 4编制; 5 审批。 1.3.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 4同类工程经验 1.3.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工作部署; 3设计,采购,施工的实施方案; 4 进度计划; 5质量计划; 6资源需求计划; 7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 8各项目标的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验线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验线申报材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申请建设工程验线申报材料 一、开工前验线(第一次): 建设工程基础垫层完成,将放线成果定位后,由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对放线准确性进行校验,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的工作。建设行为经验线符合规划许可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开工前验线确认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开工前验线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开工前规划验线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现场设置的公示牌照片(7寸)。 二、基础完成后验线(第二次):建设工程施工至一层地面(±)时,应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验线,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核发基础完成后验线确认书。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有效); 2、建设工程基础完成后规划验线成果。 莱芜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

竣工规划核实申报材料 竣工规划核实分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和项目整体竣工规划核实。 申请单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条件: (一)单体建筑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施工完成; (二)申请核实建筑主体周围道路和绿地建设已完成或位置已预留,且边界清晰; (三)申请核实建筑主体周围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已拆除,场地平整基本完成。 申请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教程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 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 程 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 钉桩、放线。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 1.规划初验。(3-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

划分局申请验线。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0.00复验。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程序,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建设活动的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1)。 第四条申请人应当持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见附2); (二)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三)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五)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五条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核定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具有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性质、投资规模;

(二)用地位置、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形式等建设内容; (三)配套的停车泊位、绿地和其它工程设施,以及与外部市政设施的衔接关系;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第八条调整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报发证机关批准同意。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调整变更手续的建设项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建筑物放线验线技术报告

委托书编号: 建筑物放线(验线)测量技术报告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名称: 建筑单体名称: 测量单位: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XXXXXXXXXXXXXXX XXXXX年X月X日 一、项目概述 受XXX公司的委托,我室于20XX年XX月XX日对XX项目A16栋,A14栋、1号楼进行建筑物放线(定线),共定桩位X点(J1-JX)。二、坐落地点 与规划用地许可证中的坐落地点相一致 三、作业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4、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图件; 6、其它国家规划、测绘法律法规。

三、平面高程依据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XXXX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XXX高程基准。 2、已知二级控制点:XXX,XXX。(详见控制成果表) 四、放样方法说明 1)、作业方法:采用XXXX全站仪在XXX控制点进行设站,定向XX控制点,经测边测角检查坐标无误后,进行定桩测量,每桩定桩完成后进行校核,校核无误后进行两次桩位坐标采集,两次桩位坐标数据平均值作为桩位坐标成果。2)定线桩标志:土质地面使用木桩,桩面以铁钉作为定线标志;硬质地面用水泥钉或刻“十”标示。3)精度要求:所放桩位的位置与规划许可的位置之差(按平面坐标计算)中误差不应大于±5MM。 五、质量结论 经使用徕卡TC402全站仪重新设站检查,桩位坐标符合《城市测量规范》第 9.2款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其它要求符合《城市测量规范》和《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规定,可交付甲方使用。 六、使用须知 桩位交接清楚后,本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要件之一,其结论记录在《肇庆高新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跟踪检查表》上,并由测量经办人签名确认。开工前请复核桩位后使用,如有发现桩位遗失、桩位松动或其它因素造成桩位位移请及时反馈。 附件: 1、建筑物放线(验线)桩位接收登记表; 2、放线(验线)桩位坐标成果表;

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内容记录表

建设项目规划验收检查内容记录表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一)规划要求:建筑平面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造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停车场、基地高程等;社区物业用房、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线等;(五)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规委会规定的相关内容。 规划中的七色线: 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 “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 “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一)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审批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二)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三)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四)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邮政、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五)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六)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七)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放 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 钉桩、放线。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 1.规划初验。(3-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0.00复验。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道路断面形式以及标高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复验,建设工程复验合格的,由规划分局出具《建设项目工程复验合格通知单》后,建设单位可进入下阶段施工;复验不合格的,经过整改规划许可机关认为符合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进入下阶段施工。 七、竣工规划核实(5-7个工作日) 1.申请。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建设项目工程复验合格通知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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