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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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度

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医务科科长、输血科主任、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院性有关输血法律法规或输血知识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规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岗前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考核。

三、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每季度输血管理委员会对全院输血有关环节质量进行督察,确保用血安全。

四、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输血管理办公室在输血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任由输血科主任兼任,职能部门为医务科、护理部。

五、各临床科室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小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六、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委员会会议,各委员必须参加;每季度对医院用血情况和用血管理通过简报向全院通报。

七、禁止将用血量及其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输血科工作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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