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及国水产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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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修订稿

(代替《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修订组

2018年7月20日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委员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中国渔业协会于2018年4月13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修订研讨会,会议集中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和《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进行修订;定义标准属性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按照现行标准形式分海水和淡水养殖方式分别制定“水产养殖水排放要求”;安排原标准制定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承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的修订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3月,农业农村部《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行业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标准修订小组即开展工作。第一阶段为收集资料阶段,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对我国淡水养殖主要养殖模式与主要水质指标情况进行了调研,收集了淡水水域的水质指标状况。第二阶段为修订阶段,参照我国《渔业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工业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水质排放标准,根据淡水养殖水域环境现状、受纳水体水质状况,修订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形成征求意见稿和修订编制说明。

2018年4月,根据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使用情况及制修订需求调查的函”(TC156[2018]3号)文件要求,开展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修订意见征集,此次标准修订共收集反馈意见45条。

2018年7月12日,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标委渔业资源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水产养殖水排放暨珍珠养殖标准修订研讨会,于会专家对修订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3、标准修订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

陈家长:研究员,本标准修订小组负责人,为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执笔者。负责

本标准的修订、修订说明的编制等工作。

孟顺龙、范立民、宋超、郑尧、胡庚东、吴伟、陈曦为主要参加者,协助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二、标准修订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修订原则是制定一个合理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使淡水养殖尾水排放到环境中经过自然扩散、稀释净化后,对环境不产生危害(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水在排放前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符合受纳水体的环境要求。淡水养殖尾水排水要求的修订是根据在养殖过程中,由于投入品的加入、水生生物在水中的摄食、消化、吸收、排泄以及微生物的分解、转化作用而对养殖用水所引起的一系列水质指标的变化而确定,同时考虑标准的实用性与经济成本等因素,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保留了原标准的悬浮物质、p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指标,删除了生化耗氧量(BOD5)、硫化物、总余氯、锌、铜。

主要技术内容:通过对我国淡水池塘养殖模式、养殖水质调查分析,以及受纳水体对环境的要求,修订适合各种淡水养殖模式排放水指标,同时兼顾我国国情及实际养殖情况。

拟修订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主要控制指标是在考虑由于养殖过程中可能产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指标,即以氮、磷、有机物为主要控制指标。目前我国淡水养殖基本已经从粗放式养殖转移到精养和半精养式,养殖从业人员为了达到经济最大化,多数采用高密度、高投入、高产出的养殖方式,由于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不同,投喂的饵料质量和利用率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对落后的地方淡水池塘养殖业者投喂的饵料加工相对要粗糙,饵料利用率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相对要大,为了促进生长,养殖业者还会使用一些添加剂、促生长剂,这些对环境也会产生影响,除此之外,在养殖过程中,养殖生物的病害防治还要使用各种消毒剂、抗生素等药物,这些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在这些环境问题中,最主要的是养殖过程中由于投喂的饵料质量粗糙、利用率低,造成养殖排放水中有机物含量高,氮磷总量相应增加,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有机物含量过高的养殖水排入环境中必将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主要目的是控制排放不符合环境要求

的养殖尾水,降低甚至消除淡水养殖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环境,确保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养殖业者排放前进行水质指标检测,对达不到要求的水必须进行处理(自然净化、生物处理等),达到养殖水排放要求后方可排放。

根据淡水养殖尾水受纳水体的使用功能和淡养殖尾水的特性与危害程度,将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分为一级与二级标准。

一级标准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去向是指指GB3838-2002中Ⅲ类的部分水域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限养区,主要适合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

二级标准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去向是指指GB3838-2002中Ⅲ类的部分水域、Ⅳ类和Ⅴ类水域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养殖区,主要适合于水产养殖区、游泳区、工业用水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等。

本标准的修订参考了《渔业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外渔业环境保护资料汇编》、美国“Fish Farm Effluent Limitation of State”、澳大利亚“Aquaculture Projects”中的“Waste Discharge”及“Australian Guidelines for Fresh and Marine Water Quality(2000)”,以及国内渔业环境现状与受纳水域的环境现状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一方面突出经过淡水养殖后,由于投入品的加入、养殖生物的排泄、水生生物的吸收、转化及环境的自净使养殖废水中某些指标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通过综合分析,制定出一个既能保证受纳水体不受养殖废水的污染,又能在养殖负载能力内最大满足淡水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后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远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是以满足养殖生物生长基本条件为前提,养殖水排放前养殖生物生活在其中,排放时以不存在浓缩过程,所以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较大差别。由于养殖过程中一般不会产生重金属、农药、石油、有机毒物等毒物性物质,所以这类指标不作为标准的控制指标。

本标准对检验规则及结果判定进行了统一规定。

三、标准修订内容重点说明

1、原标准题目为《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修订后的标准为《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适用范围更广,更能体现我国国情与淡水养殖现状。

2、原标准中的特殊保护水域,指GB3838-2002中Ⅰ类水域,主要适合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在此区域不得新建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口,原有的养殖用水应循环使用或对排放水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安排的养殖水排放应达到表1中的一级标准。修订后标准的特殊保护水域,指GB3838-2002中Ⅰ类、Ⅱ类水域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禁养区,主要适合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在此区域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原有的养殖用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充分考虑到我国绿色发展需要,增加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禁养区,原有的养殖要退出,暂时不能退出的要实行养殖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原标准中的重点保护水域,指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主要适合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在此区域不得新建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口,原有的养殖水排放应达到表1中的一级标准。修订后标准中的重点保护水域,指GB3838-2002中Ⅲ类的部分水域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限养区,主要适合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此区域从事水产养殖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尾水排放执行表1中的一级标准。充分考虑到政策的一致性和实用性,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限养区作为主要考量依据,执行一级排放标准。

4、原标准中的一般水域,指GB3838-2002中Ⅲ类、Ⅳ类和Ⅴ类水域,主要适合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工业用水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排入该水域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执行表1中的二级标准。修订后标准中的一般

水域,指GB3838-2002中Ⅲ类的部分水域、Ⅳ类和Ⅴ类水域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养殖区,主要适合于水产养殖区、游泳区、工业用水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排入该水域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执行表1中的二级标准。主要定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的养殖区执行二级标准,政策的一致性更强。

5、修订后的标准保留了原标准的悬浮物质、p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指标。

保留的指标主要是根据目前我国淡水养殖基本已经从粗放式养殖转移到精养和半精养,养殖从业人员为了达到经济最大化,多数采用高密度、高投入、高产出的养殖方式,由于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不同,投喂的饵料质量和利用率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对落后的地方淡水池塘养殖业者投喂的饵料加工相对要粗糙,饵料利用率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相对要大,造成养殖排放水中有机物含量高,氮磷总量相应增加,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有机物含量过高的养殖水排入环境中必将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主要目的是控制排放不符合环境要求的养殖尾水,降低甚至消除淡水养殖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环境,确保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1)悬浮物

悬浮物质是指悬浮于水中,不能通过0.45μ滤膜且易沉降的细小有机或无机颗料物质。水域悬浮物质对光的散射与阻挡影响水色和透明度,从而降低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影响水生生物的呼吸和代谢,严重时会造成鱼、虾、蟹窒息死亡。淡水养殖经过一个养殖周期后,由于饲料的投入,养殖生物的活动(游动、摄食、排泄等),气象条件(刮风、下雨等)等各种因素的作用,养殖水体中的悬浮物质会有所增加,因此必须对此要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含大量悬浮物质的养殖水排入水体,势必对受纳水体的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美国沿岸水产养殖发展环境管理意见中指出“养殖废水要求进行处理,沉淀法对悬浮物质的迁移是有效的,在沉淀池或养殖池中累积的淤泥可挖出堆放在陆地上或其它地方,另外养殖池中悬浮物质可

以通过在沉淀池中放养滤食性生物来达到降解的目的”。

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悬浮物质因不同的排污单位其排放标准有所差异,采矿、选矿、选煤工业一级标准为100mg/L,二级标准为300mg/L,脉金选矿一级标准为100mg/L,二级标准为50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为70mg/L,二级标准为100mg/L。

我国地域广阔,本底值悬殊较大,综合考虑,本修订标准保留《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悬浮物的限量标准,拟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悬浮物一级排放标准为50mg/L,二级排放标准为100mg/L。

(2)pH

pH是水体中氢离子活度的度量,天然水中的pH值是各种溶解的化合物所达到的酸--碱平衡值。天然水中的碳酸盐体系对pH起着主要调节作用,CO2+H2O=H2CO3=H++HCO3-=2H++CO32-,引起水域pH变化的重要因素是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和生物残骸、排泄物等的分解。光合作用盛行时,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pH 随之升高;当有机质分解时,消耗氧气,放出二氧化碳,pH值降低。当pH<5时,水体呈酸性,会造成鱼类的酸中毒,造成蛋白变性使组织器官失去功能而造成鱼类死亡,酸性对于鱼有较强的刺激性,因此鱼的鳃部粘液增加,过多的粘液和沉淀的蛋白质覆盖于鱼鳃使鱼窒息死亡,而有些难离解的弱酸可透过鱼体组织,影响血液的pH值,影响红血球与二氧化碳结合能力,降低整个机体的呼吸代谢机能,中毒后的鱼表现为极度不安,狂游、呼吸急促,游泳乏力,鳃部充血,体表及鳃部粘液增多,最后窒息死亡。而当pH>9时,水体呈碱性,对鱼有强烈的腐蚀性,使鱼体及鱼鳃损伤严重,同时,由于刺激性使鳃粘液大量分泌并凝结于鳃部,使鱼呼吸困难窒息,鱼体表面粘膜被溶解,使鱼失去控制水分渗透压的能力而死,碱中毒后鱼体狂游,乱窜体表有大量粘液,甚至可拉成丝,鱼体鳃盖腐蚀损伤等。

我国部分省市淡水养殖池塘pH监测结果:湖南省为7.20~8.24,武汉市为7.27~8.14,上海市为为7.18~9.44,江苏省为6.7~8.8,珠江三角洲为7.12~9.07,北京市为7.2~8.3,辽宁省辽阳市为7.85~9.00,吉林省为7.3~8.7。符合我国《渔业水质标准》中pH规定为6.5~8.5,《渔业水质基准》淡水为6.5~9.0,我国《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pH为6.0~9.0的范围要求。因此,本修订标准保留《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pH的限量范围,拟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pH为6.0~9.0。

(3)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是判断水域中有机物含量的重要指标,水体中有机物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生物的生长。影响水体中化学需氧量的主要原因是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无机物和可被氧化的有机物,所以以化学需氧量作为水体受还原性有机、无机物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淡水池塘养殖水中这些污染物主要来自养殖过程中末被养殖生物利用的饲料的分解,养殖生物的排泄物,以及各种微生物的分解所产生的各种还原性无机物和有机物,淡水水域中一般采用高锰酸盐指数反映化学需氧量程度。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Ⅱ类为4mg/L,Ⅲ类为6mg/L,Ⅳ类为10mg/L,Ⅴ类为15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一般都为100mg/L,根据我国淡水养殖的特点和专家建议,综合考虑本修订标准保留《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化学需氧量的限量范围,将其限量指标名称改为高锰酸盐指数,拟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中高锰酸盐指数一级排放标准为15mg/L,二级排放标准为25mg/L。

(4)总磷

总磷包括有机磷和无机磷,它们存在于溶液、腐殖质粒子或水生生物中,各种形式的磷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磷酸盐是水域中浮游植物的营养盐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活性磷酸盐,浮游植物在合适的氮磷比范围内且在过量提供的条件下,生长旺盛,某些藻类的个体数量还会突发增殖,更有甚者藻类的种类会减至二三种,破坏了生态结构,造成缺氧环境。然而,由于影响藻类生长的物理、化学、

生物因素极其复杂多变,很难预测藻类生长的趋势,也难以定出导致突发增殖产生水华(赤潮)的指标。淡水养殖尾水中的总磷主要来源于饲料中的添加剂、饲料分解物及养殖生物的排泄产物,合理控制淡水养殖的投入品,适当使用水质调节剂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有在拟制定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考虑总磷的因素是必要的。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Ⅱ类为0.1mg/L,Ⅲ类为0.2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磷酸盐(以磷计)一级排放标准为0.5mg/L,二级标准为1.0mg/L,我国部分省市淡水养殖池塘总磷的监测结果:湖南省为0.02~0.84mg/L,武汉市为0.23~0.47mg/L,上海市为0.02~1.17mg/L,江苏省为0.036~0.39mg/L,辽宁省辽阳市为0.028~0.158mg/L,吉林省为0.13~2.57mg/L。

据我国淡水养殖的特点和专家建议,综合考虑,本修订标准保留《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总磷的限量范围,拟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中总磷一级排放标准为0.5 mg/L,二级排放标准为1.0mg/L。

(5)总氮

总氮是指水体中有机氮和无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的总和,各种形式的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以相互转化。无机氮是浮游植物的主要营养盐之一,是浮游植物生长繁殖不可缺少的要素,是细胞原生质重要组成部分,浮游植物按一定比例从环境中摄取氮和磷,当任何一个要素的含量低于或高于一定比例时,都会抑制生物的生长繁殖,甚至中毒死亡。水域中氮的主要来源于陆源输入,其次是大气降雨和水生生物的排泄以及尸体腐解,因此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区域性变化。当水体中的氮过高时,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产生水华(赤潮),破坏水体中原有的生态平衡。淡水养殖废水中氮的主要来源于饲料的投入、蛋白质分解和水生生物的排泄。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Ⅱ类为0.5mg/L,Ⅲ类为1.0mg/L,《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氨氮为15mg/L,我国部分省市淡水养殖池塘总氮的监测结果:湖南省为0.32~3.65mg/L,武汉市为 2.20~3.84mg/L,上海市为0.24~4.96mg/L,北京市为0.11~3.66mg/L,江苏省为0.38~3.95mg/L,辽宁省辽阳市为1.031~2.789mg/L,吉林省为0.023~2.66mg/L。

据我国淡水养殖的特点和专家建议,综合考虑,本修订标准保留《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总氮的限量范围,拟修订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中总氮一级排放标准为3.0 mg/L,二级排放标准为5.0mg/L。

6、修订后的标准删除了生化耗氧量(BOD5)、硫化物、总余氯、锌、铜。高锰酸盐指数与生化耗氧量(BOD5)性质类似,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取代;原标准中总余氯指标,当时是考虑到池塘消毒杀菌用的比较多,现在消毒杀菌使用种类繁多,即使作用氯制剂,等到外排时一般也不会超过原标准值;原标准中锌和铜指标,当时考虑杀虫用得比较多,现在这类药品已经多样化,即使使用排放时一般也会超过原

标准。

表1 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标准值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在制定本标准时除了参考了国内现行的标准,如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中国渔业水质基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外,还参考了国际先进标准,如美国EPA基准、日本水质统一排

放标准、加拿大渔业水质标准、前苏联水产用水标准、澳大利亚水产养殖废排放限量、美国部分州水产养殖排废水排放限量等(表2)。力求制定的本标准达到国内外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并突出本标准的特点与创新。

表2 本修订标准参考的国内外标准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我国颁布的《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部下达的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水质管理的各项管理章程、制度无冲突,在现行的国家强制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强调悬浮物质、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铜、锌硫化物等指标。该标准力求与国际接轨,大部分指标远远严于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建议

淡水池塘养殖水的排放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考虑到我养殖排放水的性质及我国具体国情,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本标准建议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各级渔业环境监测部门应对淡水养殖水域环境定期进行监测,尤其是淡水养殖池塘水排放之前,并将监测结果即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废除现行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完成修订通过主管部门审定同意报批并发布后,原《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将自动废止。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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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lines and New Source Performance Standards for the Concentrated Aquatic Animla Production Point Source Category, 2003.12, 75067~75105.

电子行业行为规范与准则

职业道德 1. 敬业爱岗遵章守纪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行业规则;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热爱企业,爱护企业的荣誉,时刻牢记自己是河南能源的一员,一言一行代表河南 能源的形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勇于同损害企业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 (3)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2. 勤奋工作学习创新 (1) 刻苦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和操作技能;精通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 业务知识;精通业务规程、岗位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分析、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勤奋工作,干一行,专一行;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干一 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做一流员工; (3) 自强不息,坚持终身学习,不断充实更新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 热爱工作,激情投入;珍惜岗位奉献期,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 团结协作诚信奉献 (1) 弘扬团队精神,同心同德,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对待同事要互相尊重,真诚相待,密切合作,坦诚沟通;上下级互相尊重,上级支持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管理; (2) 为人诚信正直,不得弄虚作假,服从上级命令,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 的各项任务。讲求诚信,信守承诺,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3) 以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努力营造心情舒畅、温暖和谐的工作氛 围; (4) 精神饱满,积极向上;讲求素养,行为得体;富有爱心,关爱他人。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人生、对待工作、对待生活。 4. 关心社会遵守公德 (1)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 (2) 遵守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养成良好习惯,不做危害社会的事。见义勇为,抵制 不良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3) 热爱生活,热爱家庭,自觉承担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的家庭责任,维持家庭的幸福美满。 (4) 自觉做到人与环境的和谐。美化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养成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的良好习惯。 行为准则

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对人类进步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和产业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进人21世纪,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依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力量之一,发展信息产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世界各国对此都十分关注,我国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也将信息技术列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之一。电子信息技术是信息产业的重要发展领域,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电子信息类专业承担着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养的重任。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伴随着电子、通信、信息和光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建立的,以数学、物理和信息论为基础,以电子、光子、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元器件、电子系统、信息网络为研究对象,基础理论完备,专业内涵丰富,应用领域广泛,发展极为迅速,是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主干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相关学科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仪器类等专业。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具有理工融合特点的专业,主要涉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工程设计及系统实现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主要涵盖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研究电子和光子等微观粒子在场中的运

动与相互作用规律,包括新型光电磁材料与元器件、微波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电子设备与系统等。研究信息获取、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主要涵盖通信与信息系统、. 处理、传输和应用的理论与技术,以及相关的设备、系统、网络与应用,包括信号探测与处理、信息编码与调制、信息网络与传输、多媒体信息处理、信息安全及新型通信与信息处理技术等。光学工程领域主要涵盖光电子技术与光子学、光电信息技术与工程,研究光的产生和传播规律、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仪器与设备,包括光信息的产生、传输、处理、存储及显示技术,以及光通信、光电检测、光能应用、光加工、新型光电子技术等。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电子信息类(0807)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1)基本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080701)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 通信工程(080703)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 信息工程(080706) (2)特设专业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审批稿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 什么区别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由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制定。对没有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由省、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企业内部适用。 行标是行标,国标是国标,不一样的。 按照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最新最全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2011年版)[1]

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国家标准、规范、规程(2011) (2011)目录(录(截止日期截止日期2011.10.12011.10.1) )一标准规范 (1)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1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JGJ .................................................253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J .................................................354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415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国家标准GB,JG,CJ,JC ........526公路标准.........................................................................57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58)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深度规定..............582建筑专业J .....................................................................593结构专业G .....................................................................634给水排水专业S .............................................................685暖通空调专业K .............................................................716动力专业R .....................................................................727电气专业D .....................................................................748弱电专业X .....................................................................759城市道路MR ...................................................................7510市政给水排水MS .........................................................76三特种设备 (76) 1安全技术规范TSG .........................................................762锅容标委归口行业标准及图书.....................................793国家标准GB ...................................................................80四企业标准..............................................................................85五其它行业标准. (85) 1化工工程建设HG ...........................................................852石化工程建设SH .. (86) 一标准规范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国家标准汇编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国家标准汇编 一、GB/T2423 有以下51个标准组成: 1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2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3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4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5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 冲击 6 GB/T 2423.6-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 7 GB/T 2423.7-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c和导则: 倾跌与翻倒(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 8 GB/T 2423.8-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d: 自由跌落 9 GB/T 2423.9-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Cb: 设备用恒定湿热 10 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 振动(正弦) 11 GB/T 2423.11-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d: 宽频带随机振动--一般要求 12 GB/T 2423.12-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da: 宽频带随机振动--高再现性 13 GB/T 2423.13-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db: 宽频带随机振动中再现性 14 GB/T 2423.14-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dc: 宽频带随机振动低再现性 15 GB/T 2423.1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Ga和导则: 稳态加速度 16 GB/T 2423.16-199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 长霉 17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 18 GB/T 2423.18-200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试验Kb:盐雾, 交变(氯化钠溶液) 19 GB/T 2423.19-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c: 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 20 GB/T 2423.20-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d: 接触点和连接件的硫化氢试验方法 21 GB/T 2423.21-199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M: 低气压试验方法 22 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N: 温度变化 23 GB/T 2423.23-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Q:密封 24 GB/T 2423.24-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Sa: 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 25 GB/T 2423.25-199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 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26 GB/T 2423.26-199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BM: 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修订稿(代替《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修订组 2018年7月22日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委员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中国渔业协会于2018年4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养殖尾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行业标准的修订研讨会,与会专家就该标准的修订必要性,海水、淡水分开制定、修订的项目指标、指标的严与宽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最终水标委负责人宣布根据全国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当天会议讨论情况,准备对2个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行业标准进行修订。按照标准修订原则上由标准原起草单位优先完成的原则,会议决定《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由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负责完成修订工作。2018年7月2日在北京再次召开了《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行业标准的研讨会,会上专家们、领导们听取了标准修订单位负责人的汇报,渔业局领导意见出现分歧,邀请的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的副主任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副秘书长与水产方面的专家意见也分歧较大。会后水标委秘书长通知尽快完成征求意见稿。 2、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3月,农业农村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行业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标准修订小组即开展工作,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收集资料阶段,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对我国海水养殖主要养殖模式与主要水质指标情况进行了调研,收集了海水水域的水质指标状况。第二阶段为修订阶段,参照我国《渔业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工业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水质排放标准,根据海水养殖水域环境现状、受纳水体水质状况,修订了《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形成征求意见稿和修订编制说明。 2018年4月,根据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使用情况及制修订需求调查的函”(TC156[2018]3号)文件要求,开展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修订意见征集,此次标准修订意见征集共收集反馈意见53条。经过整理,8条意见全部采纳,17条部分采纳,15条不采纳,还有8条是接受,5条意见不明确。 全部采纳的意见主要集中在①标准的适用范围,需要重新界定。该标准适用于海水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等封闭的养殖方式的养殖尾水的排放,不适用在开放的海水环境中进行养殖的水域,

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标准

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标准表二:

《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注释 A0000 雷达工业行业 A4020 雷达整机制造 指雷达整机产品的制造。 包括:----战术导弹配套产品等; ----地面雷达、机载雷达、舰载雷达等。 A4021 雷达专用配套设备及部件制造 指为雷达整机产品配套的专用设备及部件产品。 包括:-----二次雷达应答机、高度表、指挥仪、雷达侦察干扰设备、敌我 识别器、雷达装备配套产品、指挥仪装备配套产品、雷达车厢、雷达天线、 雷达用油机、雷达维护备件。 B0000 通信设备工业行业 B4011 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指有线或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制造。 包括:-----通信发射机、通信接收机、微波通信设备、卫星应用产品、散射 通信设备、通信导航定向设备、载波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 B4012 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指实现电路(信息)交换或接口功能设备的制造。 包括:-----模拟电话交换设备、数字程控电话交换设备、IP电话信号转换 设备、数字移动通讯交换设备、电报交换设备、综合业务数字交换设备、数 据交换、光通信交换设备;网管、监控设备;无线接入设备、电缆线接入设 备、光钎接入设备等。 B4013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指电台、有线电话单机、数据通信设备、通信电子对抗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 各种有线通信终端接收设备的制造。 包括:-----收发合一中小型电台; -----电话单机(普通、录音、可视、IC卡、投币等); -----数据通信设备(传真机、数传机、数字分组交换机); -----通信电子对抗设备(侦察、测向、干扰、保密等设备); -----通信导航车辆(无线通信车、有线通信车、通信对抗车); -----通信配套产品等。 B4014 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指移动通信设备的制造。 包括:-----移动通信设备:蜂窝移动通信设备、无线寻呼设备、集群移动通 信设备、中小自动无线电电话系统设备、无中心选址通信系统设备、移动通 信基站; B4015 移动通信终端制造 包括:-----手持(包括车载)无线电话机、无线寻呼机、对讲机、小灵通等 产品。 B4019 通信设备修理及其他通信设备制造 包括:-----通信设备的修理; -----其他通信设备:通信用调制解调器、配线分线设备等产品。 C0000 广播电视设备工业行业 C4031 广播电视发射、传输、接收设备制造

最新发布电气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资料

?2015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2015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2015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2015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2015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

162 51393-2015 JB/T 12383-2015 剪切机用圆刀片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3 51394-2015 JB/T 12301-2015 YBSD系列矿用隔爆型双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4 51395-2015 JB/T 12302-2015 TBZY系列(IP55)螺杆抽油泵专用直驱式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225~355)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5 51396-2015 JB/T 12303-2015 YA2系列增安型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55~56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6 51397-2015 JB/T 12304-2015 TZYW系列正压外壳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4P、6P)技术条件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7 51398-2015 JB/T 12305.1-2015 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X3系列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355~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8 51399-2015 JB/T 11202.2-2015 高压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2部分:YAKK、YAKK-W系列高压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355~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9 51400-2015 JB/T 12306.1-2015 10kV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X3系列(10kV)高效率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400~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0 51401-2015 JB/T 12307-2015 YBBZ泵站用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1 51402-2015 JB/T 12308-2015 YB3系列(10kV)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400~63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2 51403-2015 JB/T 12309.1-2015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400~500)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3 51404-2015 JB/T 5337.1-2015 无火花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W2系列无火花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 JB/T 5337-1991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4 51405-2015 JB/T 9593.1-2015 煤矿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BK3系列煤矿井下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 JB/T 9593.1-2002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5 51406-2015 JB/T 9595.1-2015 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A2系列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 JB/T 9595-1999 2015-10-10 2016-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子产品可靠性试验国家实用标准应用清单

电子产品可靠性试验国家标准清单 GB/T 15120.1-1994 识别卡记录技术第1部分: 凸印 GB/T 14598.2-1993 电气继电器有或无电气继电器 GB/T 3482-1983 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 GB/T 3483-1983 电子设备雷击试验导则 GB/T 5839-1986 电子管和半导体器件额定值制 GB/T 7347-1987 汉语标准频谱 GB/T 7348-1987 耳语标准频谱 GB/T 9259-1988 发射光谱分析名词术语 GB/T 11279-1989 电子元器件环境试验使用导则 GB/T 12636-1990 微波介质基片复介电常数带状线测试方法 GB/T 2689.1-1981 恒定应力寿命试验和加速寿命试验方法总则 GB/T 2689.2-1981 寿命试验和加速寿命试验的图估计法(用于威布尔分布) GB/T 2689.3-1981 寿命试验和加速寿命试验的简单线性无偏估计法(用于威布尔分布) GB/T 2689.4-1981 寿命试验和加速寿命试验的最好线性无偏估计法(用于威布尔分布) GB/T 5080.1-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总要求 GB/T 5080.2-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试验周期设计导则 GB/T 5080.4-1985 设备可靠性试验可靠性测定试验的点估计和区间估计方法(指数分布)

GB/T 5080.5-1985 设备可靠性试验成功率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 5080.6-1985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的有效性检验 GB/T 5080.7-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GB/T 5081-1985 电子产品现场工作可靠性有效性和维修性数据收集指南 GB/T 6990-1986 电子设备用元器件(或部件)规中可靠性条款的编写指南 GB/T 6991-1986 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数据表示方法 GB/T 6993-1986 系统和设备研制生产中的可靠性程序 GB/T 7288.1-1987 设备可靠性试验推荐的试验条件室便携设备粗模拟 GB/T 7288.2-1987 设备可靠性试验推荐的试验条件固定使用在有气候防护场所设备精模拟 GB/T 7289-1987 可靠性维修性与有效性预计报告编写指南 GB/T 9414.1-1988 设备维修性导则第一部分: 维修性导言 GB/T 9414.2-1988 设备维修性导则第二部分: 规与合同中的维修性要求 GB/T 9414.3-1988 设备维修性导则第三部分: 维修性大纲 GB/T 9414.4-1988 设备维修性导则第五部分: 设计阶段的维修性研究 GB/T 9414.5-1988 设备维修性导则第六部分: 维修性检验 GB/T 9414.6-1988 设备维修性导则第七部分: 维修性数据的收集分析与表示 GB/T 12992-1991 电子设备强迫风冷热特性测试方法 GB/T 12993-1991 电子设备热性能评定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编号、主要起草单位、协作单位 根据浙卫便函〔2011〕48号通知函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以下简称地标)列入2011 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受浙江省卫生厅委托(委托协议书编号2011004),舟山市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该标准制订工作,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史翠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单位参与制订。 (二)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地标主要起草人:陈忠伟、顾仲朝、梅宏舟、周震海、王萍亚、杜俐、史翠英、宋瑞忠、徐静波、郭宝达,其中陈忠伟担任起草负责人。起草人员主要负责标准制订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标准送审等。起草负责人在地标制订期间未担任或兼任其他食品安全标准主要起草工作。 (三)简要起草过程 1、标准任务下达后,舟山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地标制订方案,并于2011 年10月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由舟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在参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了浙江省调制即食水产品企业水产、标准执行和应用现状,初步形成包含感官、安全限量、质量指标以及检验方法的标准基本框架。2011年10月份,起草工作组召开会议对标准框架进行研讨,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征集省内专家的制标建议,形成标准初稿。之后,各起草单位针对标准初稿中制订的指标判定值,调取了近几年产品的检测数据,并组织抽样对指标、试验方法进行验证工作,积累了检验数据。 3、起草工作组依据研讨会、对比验证及其他形式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对该标准初稿进行修改,于2012年3月上旬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12年4月至5月,起草工作组向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函103份,收到修改意见14份,经过整理分析,与6月召开专题研讨会,采纳了部分意见,并于2012年6月底形成标准送审稿。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关系 地标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结合近年来我省对该类食品监督抽检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充分考虑本省水产企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予以制订。本标准引用或参照了现行的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NY 5073-2006《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T 1712-2009 《干制水产品》、NY 5328-2006《无公害食品海参》和NY/T 1514-2007《绿色食品海参及制品》等标准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并充分考虑到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其中对水产品制品污染物指标作了限量规定,本标准也进行了参考。而致病菌限量的国标尚处于制订过程,直接引用还不现实,本标准直接引用了GB 10144的限量指标。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

水产饲料营养标准

Q/QJ AAAAA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J.SH—06—2009 水产饲料营养标准 (淡水鱼) 2009-08-01 发布2009-08-18 实施 AAAAA 有限公司发布

Q/QJ.SH-06-2009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企业产品标准 (7) 6 管理内容 (7) 表 1 斑点叉尾鮰饲料营养浓度 (4) 表 2 鲫鱼饲料营养标准. (4) 表 3 团头鲂饲料营养标准 (5) 表 4 罗非鱼饲料营养标准 (5) 表 5 草鱼饲料营养浓度. (6) 表 6 鲤鱼饲料营养标准. (6) I

Q/QJ.SH-0701-2007 前言 为便于本集团各公司开发水产动物饲料提供营养方案,设计水产动物饲料配方,参照国际、国内有关水产动物营养需要,结合本企业所在市场特点,修订而成本营养标准。作为各子公司制定淡水鱼饲料 企业产品标准、配方设计、质量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按 GB/T1.1 - 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以及GB/T1.2 - 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制。 本标准在 2006 版本上更新了饲料配方编号规则,增加了可消化蛋白、可消化赖氨酸、蛋氨酸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技术部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AAAAAA 本标准审批人: AA 本标准于 2008年 8月 1日首次发布。

电子产品常用标准

电子产品常用标准(国标) 信息技术类产品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8220-2000 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 GB/T 18240-2000 电子收款机通用规范 SJ/T 10360-1993 家用电子游戏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541-1998 学习机通用规范 SJ/T 11193-199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多媒体性能规范 GB/T 9313-1995 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 9314-1995 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540-1998 台式激光打印机通用规范 GB/T 17974-2000 台式喷墨打印机通用规范 GB/T 14714-1993 微小型计算机系统设备用开关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715-1993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GB/T 4967-1995 电子计算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279-1994 自动电话机技术条件 YD/T 718-1994 录音电话机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GB/T 17113-1997 无绳电话机进网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GB/T 16891-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总规范 YD/T 696-1993 无绳电话机进网要求 音视频类产品: GB/T 10239-1994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9372-198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GB/T 17309.1-199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一部份: 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 (IEC107-1:1995) SJ/T 11157-1997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二部份: 伴音通道的电性能测量一般测量方法和单声道测量方法 GB/T 14859-1993 黑白电视广播接收机总技术条件 GB/T 9382-1988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可靠性验证试验贝叶斯方法 GB/T 14127-1993 黑白电视接收机可靠性验证试验贝叶斯方法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行标是行标,国标是国标,不一样的。 按照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电子产品制版工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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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电子产品制版工。 1.2职业定义:根据光学制版的原理,制作印制电路、集成电路和阴罩的原图、母版和工作版的从业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部分为净化,温湿度恒定的房 1.5职业能力特征: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 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 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要求: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完成制版所需要的感光材料、工具、仪器和辅助设备。

-1-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模拟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会不少于5人。

各国电子产品认证标准

各国认证标准-图标 进入欧盟国家产品强制性标准符合标志,包括EMC 和LVD 两条指令。 TUV 是德国技术监护委员会的简称,产品除了需符合TUV-EMC 和TUV-GS ,同时要求生产体系亦需符合一定的规范。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对电子产品EMC 的认证标志。 澳大利亚C-Tick 对电子产品EMC 的国家标准认证标志。 Voluntary Control Council for Interference1 [6 J! z: T5 O 日本国内的EMI 标准,VCCI 主要监管信息技术设备,其规定与CISPR 的标准相对应,目前没有抗 扰度方面的标准。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erband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 ),简称VDE ,是德国著名的测试机构,VDE 标志只有VDE 公司才能授权使用。VDE 测试除传统的电器零部件,电线电缆,插头等认证之 外同样也可核发EMC 标志以及VDE-GS 标志。 中国3C ,从2003年8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批强制性认证19类132种产品。 美国****标准认证标志,非强制性,产品除了需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以外,同时也对生产体系有一定的要求,尤其对生产的一致性跟踪。 挪威NEMKO****标准认证标志。 E/e-Mark 欧洲对于机动车整车及涉及安全的零部件和系统有安全认证,具体体现为E-Mark 和e-Mark 认证。FDA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署的英文缩写,英文全称为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CB 制度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E )建立的一套全球性的相互认可制度,以英文CERTIFICTION BODY 缩写表示,CB 检验为一个全球性相互认证。 澳大利亚****标准认证标志。

最新渔业水质标准 渔业用水水质标准

最新渔业水质标准渔业用水水质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防止和控制渔业水域水质污染,保证鱼、虾、贝、藻类正常生长、繁殖和水产品的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渔业水质要求 4 渔业水质保护 5 标准实施 6 水质监测 附加说明: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水产增养殖区等海、淡水的渔业水域。 2 引用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8 水质总汞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9 水质总汞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除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钾酸钠分光光度法 GB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7481 水质氨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7482 水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GB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7492 水质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8972 水质五氯酚钠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9803 水质无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 GB11891 水质凯氏氦的测定 GB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铜肟分光光度法 GB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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