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重点
公务员法

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
专业技术类三大类。 根据需要可增设的其他类别(如:法
官、检察官、海关、驻外机构公务员等)
(二)根据职位设置职务序列
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第16条 非领导职务:第17条
(三)根据职务确定级别 一个职务对应一个级别段;
越是低职务,级别段越大;
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②年满18周岁(法官与检察官为23周岁); 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④具有良好的品行;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个限制条件: (第24条)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情形。
2、录用职位要求:
《公务员法》讲座
2005年4月27日通过 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共18章,107条
一、公务员概念和《公务员法》管理对象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 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们国家公务员主要是指如下七类机 关的工作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 (2)人大机关 (3)行政机关 (4)政协机关 (5)审判机关 (6)检察机关 (7)民主党派机关
(四)根据职务和工龄确定工资
五、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和晋升
1、需要任职的情况:被录用试用
期满的;调入的;转换职位任职的;职务升 降了的;其他应予以任职的
2、需要免职的情况:转换职位离
职的、任期已满不再连任的、晋升或降低职 务的、退休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超 过一年的、因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3、公务员任职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公务员重点知识点梳理

公务员重点知识点梳理公务员考试是许多人追求的目标,竞争激烈。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下面对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些重点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行测部分1、言语理解与表达这部分主要考查对文字材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包括选词填空、片段阅读、语句表达等。
要做好这部分,需要积累大量的词汇,培养良好的语感,掌握常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
同时,要学会分析文段的结构和主旨,抓住关键信息。
2、数量关系数量关系涉及数学运算和数字推理。
常见的题型有工程问题、行程问题、利润问题、排列组合等。
解题时需要掌握基本的数学公式和解题方法,学会运用代入排除、方程法、赋值法等技巧。
3、判断推理判断推理包括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和逻辑判断。
图形推理要熟悉各种图形规律,如位置、数量、样式等;定义判断要准确理解定义的关键要素;类比推理要分析词语之间的逻辑关系;逻辑判断则要掌握推理规则和论证方法。
4、资料分析资料分析主要考查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力。
需要熟练掌握各种统计术语,如增长率、比重、平均数等,学会快速准确地读取数据,并运用合适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二、申论部分1、阅读理解能力能够准确理解给定材料的含义,把握材料的主旨和要点。
这要求我们认真阅读材料,抓住关键词和关键句,理清材料的逻辑结构。
2、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材料中的问题、观点进行分析和评价。
要学会多角度思考,运用辩证思维,深入剖析问题的本质和原因。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根据材料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4、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用准确、规范、流畅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述。
三、面试部分1、仪表仪态面试时要注意穿着得体,举止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给考官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沟通能力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倾听考官的问题和意见,做到有问有答,回应及时。
3、逻辑思维能力回答问题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能够运用逻辑推理和论证方法,使自己的观点具有说服力。
公务员法PPT课件

辞职条件与程序
• 辞职条件: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 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 内予以审批。
辞职条件与程序
辞职程序
1
2
本人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 去公职申请表》。
3
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的提高。
03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职务分类与设置
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 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 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专业技术职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 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 办事员。
退休待遇
03
04
05
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 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 成。公务员退休后,其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 计发月数。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 休后,公务员可以继续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根 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住 房保障政策,公务员退 休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应 的住房保障待遇。
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交流轮岗 等。
VS
交流要求
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经组织批准, 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流应当坚持工作需要 、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加强工作 统筹,保持队伍稳定。
培训与交流的意义
提高公务员素质
促进人才流动
通过培训与交流,公务员可以不断更新知 识、提高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和职 业发展。
退
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公务员制度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机制之一。
自考公务员制度作为一种灵活、便利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求职者的关注和青睐。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自考公务员制度,本文将重点介绍自考公务员制度的相关内容和复习重点。
一、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管理、使用、培养和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其基本目标是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以保证行政管理的公平、公正、高效。
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任期制度、考核激励、职业发展等。
二、自考公务员制度的优势与特点1. 灵活便捷:自考公务员制度允许考生根据个人时间和能力安排自主学习,并通过考试评价自己的学业成果。
2. 职业发展:通过自考公务员制度,考生有机会在工作期间继续深造、提升职业能力,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发展。
3. 择业自主:自考公务员制度为考生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适合自己的行政岗位。
三、自考公务员制度的考试形式与科目安排自考公务员制度的考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其中,笔试是第一轮选拔,通过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筛选出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则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
自考公务员制度的科目安排与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理论与实务: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
2. 法律与法规: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公务员法、人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3. 行政管理: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原理、行政组织与职能、行政法律关系等知识。
4. 文化教育:包括中国历史、地理、文化、传统礼仪等方面的知识。
四、自考公务员制度的复习重点1. 理论知识的掌握:重点复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 法律法规的熟悉:重点熟悉公务员法及相关的人事制度和法律法规,了解公务员的权责与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一、方案目标我们的目标是什么?简单明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系,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二、实施步骤1.组织培训公务员法的实施,需要全体公务员对法律有深入的理解。
因此,组织一系列的培训课程至关重要。
这些课程应该涵盖公务员法的基本条款、具体规定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讲座、研讨、案例分析等。
2.制定实施细则公务员法的实施,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来指导。
这些细则应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公务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考核、奖惩等具体操作流程。
3.完善考核体系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
我们要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不仅要有量化的考核指标,还要注重对公务员德、能、勤、绩的全面评价。
要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方法,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优化晋升机制晋升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通道。
我们要优化晋升机制,建立透明的晋升标准和程序,让公务员有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同时,要注重培养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晋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三、重点任务1.提升公务员素质公务员素质是公务员法实施的基础。
我们要通过培训、考核等手段,提升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特别是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加强初任培训,确保他们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2.强化监督问责公务员法的实施,需要严格的监督问责机制。
我们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要建立问责机制,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公务员进行问责。
3.保障公务员权益公务员法的实施,也要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让公务员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同时,要关心公务员的生活,落实各项福利待遇,提高公务员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我们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方案的实施。
2025年公务员考试的复习重点

2025年公务员考试的复习重点《2025 年公务员考试的复习重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务员考试的竞争日益激烈,对于考生来说,提前规划和明确复习重点至关重要。
预计到 2025 年,公务员考试可能会在一些方面有所变化和调整,但以下几个方面仍将是复习的重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言语理解与表达这部分一直是行测的重点之一。
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理解和运用能力。
包括对词语、句子、段落的准确理解,以及能够进行逻辑推理和概括总结。
要注重积累常见词汇和成语的含义,提高阅读速度和理解能力。
多做真题,熟悉各种题型的出题规律和解题技巧。
2、数量关系数学运算和数字推理是这部分的主要内容。
涉及到的知识点包括行程问题、工程问题、利润问题、排列组合等。
需要掌握基本的数学公式和解题方法,学会运用代入法、排除法等解题技巧。
同时,要加强对数字规律的敏感度,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性。
3、判断推理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和逻辑判断是判断推理的主要题型。
图形推理要熟悉常见的图形规律,如位置关系、数量变化、元素分布等。
定义判断需要准确理解定义的关键要素,能够迅速排除不符合的选项。
类比推理要注重词语之间的逻辑关系,如种属关系、并列关系、对应关系等。
逻辑判断则要掌握各种推理规则和论证方法,学会分析论证结构和加强削弱论点。
4、资料分析这是得分的重点板块。
考生需要熟练掌握统计术语和计算公式,能够快速准确地从给定的资料中提取有用信息,并进行计算和分析。
平时要多进行限时训练,提高计算速度和数据处理能力。
二、申论1、阅读理解能力能够准确理解给定材料的主旨、观点和逻辑关系,抓住关键信息。
要多读各类官方文件、政策解读、时事评论等,提高阅读和分析能力。
2、综合分析能力对材料中的问题、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影响和对策。
学会运用辩证思维,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提出全面、客观的观点。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根据材料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政策可行性和操作性,注重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0.7.1起施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内容重点解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内容重点解读前言:政务处分是监察法规定的新制度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这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有哪些重要意义?本文就《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重点内容进行解读!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背景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
监察法对政务处分作了原则规定,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都没有明确。
监察法实施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政务处分的依据、程序作了规定,是实施政务处分的过渡性规范。
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
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起草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列入立法规划。
起草工作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牵头、全国人大司法和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加。
2019年6月,国家监察委员会将草案初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议案。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国家监察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专班,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正式草案,于2019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经过今年4月二审、6月三审,于6月20日通过。
从草案初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到最后审议通过,正好一年时间,进入审议程序不到8个月,作为一部新制定的法律,立法进程可以称得上快。
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思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结实际经验,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共公务员制度 考试重点 重点知识整合

1. 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的概念: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公职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等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系列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总称,它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和行政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法制化、高效化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
2. 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公务员制度研究有助于探索现代国家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普遍趋势。
2.公务员制度研究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和管理水平。
3.公务员制度研究有助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先进理论和实践。
3.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1.实行“两官分途”2.坚持“政治中立”3.强调“功绩主义”4.实施统一管理4. 中国公务员制度特点:1.从公务员队伍的领导来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2.从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来看,它不仅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纷纷社团机关的工作人员。
3.从对公务员队伍的宏观管理来看,体现为分类管理和统一领导的有机结合。
4.从公务员的选拔任用来看,体现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
5.从对公务员的管理监督来看,体现为实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5. 公务员的条件: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资格,包括:基本条件和拟任条件,基本条件是指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低要求,并不意味着符合这些条件的公民都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
中国公务员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6. 公务员义务权利:义务:指国家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法定权力和行为方式的约束。
权利: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过程中可以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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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重点(2007、6)第一章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一、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特点)1、坚持党的领导——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P10-12)2、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P12、13)3、不实行“两官分途”(P13-15)第二章公务员的范围一、公务员的含义《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P25)二、公务员范围界定(P26、27)公务员范围可包括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机关工作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章公务员管理的原则按照《公务员法》第五——九条规定的精神,公务员管理原则主要有: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P37、38)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P39、40)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P41、42)(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核心内容。
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标准;才是指干部的能力水平。
(2)注重工作实绩,一是坚持德才与实绩相结合;二是制定科学的实绩考核标准和可操作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对实绩科学分析、准确评价。
4、分类管理原则(P42-44)当前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有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两种。
我国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一是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在此基础上再设置不同的职务序列;二是根据产生、任免方式和管理主体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三是根据作用方式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
5、法治的原则(P45、46)第四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一、公务员条件(P49-52)公务员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是具有良好品行;五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是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规定的只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低要求,而不意味着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义务1、公务员义务(P52)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义务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二是,分为作为的和不作为的义务;三是,对公务员的约束;四是,具有强制性。
2、公务员义务内容《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了9点。
(P58-64)三、公务员权利1、公务员权利(P64)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公务员权利内容《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了8 点;(P68-73)第五章职务与级别一、公务员职位类别的划分(1)专业技术类职位(P79、80)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P80、81)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3)综合管理类职位(P81、82)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P82)法官、检察官总的来说是要执行公务员法,所以公务员法把法官与检察官列入了公务员队伍。
(5)其他职位类别(P82)这是为以后公务员系统可能细化出新类别,预留空间。
二、职位设置的要素职位设置所依据的四大要素: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第六章录用一、公务员录用概述1、公务员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P106、107)2、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P105、106)一是有利于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二是有利于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落实;三是有利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和公开监督的用人机制;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五是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变革。
3、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原则公务员录用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p109)二、公务员报名考试1、报考限制条件《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了录用公务员的限制条件,即消极条件。
按照这一规定,有三类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p112)2、录用考试的内容知识测验: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智力测验:包括对记忆能力、分析观察能力、综合归纳能力、数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关系能力等的综合测验。
技能测验:包括应试者处理实际问题的速度与质量。
第七章考核一、公务员考核概述1、公务员考核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的过程。
(P133)2、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P149)二、公务员考核的原则(p137、138)公务员考核贯彻和体现以下原则: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分类考核;考用结合。
第八章职务任免一、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我国现行的干部任用方式主要有三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二、任期制(P169)是指公务员担任领导成员职务的任职届数和任职年限、任期内管理、任职期满后的安排等制度的总称。
第九章职务升降一、升职程序1、一般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按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P182)2、逐级晋升规则公务员职务必须按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
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但必须按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p157)二、公开选拔的适用范围公开选拔的适用范围:地方各类机关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宜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
(P188)三、任职前公示制(P190)就是将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晋升公务员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再正式对公务员的任职。
第十章奖励一、公务员奖励制度(p196)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所,给予一定荣誉或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制度。
二、公务员奖励种类(p202)按照《公务员法》第50条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等五种。
第十一章惩戒一、公务员纪律及内容1、公务员纪律是机关为保障实现其职能,维护机关的秩序和正常运转而制定的,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遵守的行为规范。
(p206)2、公务员纪律内容政治纪律:(《公务员法》第53条第1、2点p209、210)工作纪律:(《公务员法》第53条第3、4、5、6、9、10、11、15点p211-213)廉政纪律:(《公务员法》第53条第7、8、14点p213、214)道德纪律:(《公务员法》第53条第12、13点p214)其它要求:(《公务员法》第53条第16点)二、违纪责任及处理1、处分形式(违纪责任形式)公务员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
(p216)2、处分的解除时间除开除以外的处分,改正错误的,分别在半年到两年由原处理机关按规定解除处分。
具体理解:受警告处分的6个月、记过处分的12个月、记大过处分的18个月、降级、撤职处分的24个月,已改正错误的,可以解除处分。
(p218)降级和撤职处分的解除,并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和原职务。
(p224)第十二章培训一、公务员培训的概念(P225)公务员培训是指机关根据公务员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
从性质上讲,公务员培训也是一种继续教育。
二、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及时间规定(P233、234)公务员培训分为四种类型: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一般不少于10天);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时间不少于30天);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时间视工作需要而定);对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和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时间视工作需要而定)。
第十三章交流与回避一、公务员交流1、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P246、247)依法进行原则、适才适用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合理原则。
2、公务员交流形式(P241)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目的、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1)调任的含义(P248)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2)挂职锻炼的含义(P254)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二、公务员回避1、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2、任职回避及其原则(P260、261)任职回避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任职回避的原则:一是,以低避高原则;二是,工作需要原则。
第十四章工资保险福利一、公务员工资的组成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实行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二、公务员福利:1、休假制度(P273)公务员现行的休假有法定的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病事假等。
2、工时制度(P274)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但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受工时制度的限制:一是,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们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的。
第十五章辞职辞退一、公务员辞职(P279)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二、辞退公务员1、公务员辞退的概念(P279)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是解除了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