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消费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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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 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n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 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n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 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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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n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n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n 3、进口应税消费品 n 4、其他情况
第四章 消费税(1)
二、消费税的特点
n 1. 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n 2.实行单环节计税 (一次课征制)
n 消费税一般在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征税(从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 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从2002年1月1日起,钻 石及钻石饰品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 税),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种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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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处理
n 纳税人在经营税率高低不同的应税消费品时,为了 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往往尽量减少高税率产品的 销售收入,增加低税率产品的销售收入。税法要求 企业要分别核算高税率和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如果纳税人不按法律规定,有意减少高税率 产品的销售额,将面临处罚。案例中的酿酒厂将高 税率白酒按低税率酒精记销售,少计消费税,根据 《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属偷税行为。征收分 局决定除令其补缴消费税214.8万元外,并处1倍罚 款。处理决定下达后,酿酒厂如期缴纳了税款及罚 款。
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未登记单价及单位成本。该企
业混淆主营业务收入、逃避纳税的问题终于查清。销
售明细账的“门市部”户记载2000年1月至10月份食
用酒精销售收入1074万元,实际为粮食白酒销售收入,
共 少 计 消 费 税 214 . 8 万 元 ( 2000 年 粮 食 白 酒 税 率 为
25%,还未实行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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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案例】
n 4月9日,该卷烟厂只申报了在市场销售的280箱卷 烟应纳的消费税。4月13日,该卷烟厂所在地税务 机关接到举报说该卷烟厂偷税。当税务机关进驻该 卷烟厂时,厂领导及财务人员都非常吃惊,他们认 为自己按照当期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已合法纳税, 没有任何偷税行为。税务稽查人员在查账时发现两 处营业外支出的产成品记录,税务机关认为用于赠 送和职工福利,也就是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上反映的 香烟也应该申报缴纳消费税。
美丽化妆品厂委托容颜化妆品厂加工化妆品200套, 由美丽化妆品厂提供原料,合同注明不含增值税成 本为10000元。加工完毕后按时交付,收取加工费 2000元。容颜化妆品厂没有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 格。 计算该批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10000+2000)/(1-30%) =1714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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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1年5月分从国外进口 120辆小轿车,每辆轿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 2万元,已知小轿车的关税税率为80%,消费 税税率是5%。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进口这批小 轿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与消费税税款。
应纳关税=120*12*80%=115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
=(120*12+1152)/(1-5%)=2728.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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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检查
n 首先检查产品销售明细账,发现各类应征消 费税产品依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与申报 数额一致,但酒精的主营业务收入达4316万 元,与1999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增幅 较大。对此,企业财务人员解释说:今年以 来,酿酒厂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减少了白 酒产量,扩大了酒精生产规模,由于酒精消 费税税率较低,所以在总的应税收入增长的 情况下,应纳消费税额却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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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利润率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3、雪茄烟 4、烟丝 5、粮食白酒 6、薯类白酒
7、其他酒 8、酒精 9、化妆品 10、护肤护发品 11、鞭炮、焰火 12、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3、汽车轮胎 14、摩托车 15、小轿车 16、越野车 17、小客车
10% 5% 5% 5% 10% 5% 5% 5% 5% 5% 5% 6% 5% 6% 8% 6% 5%
n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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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征税
n 卷烟
n 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 (50000支)150元; n 比例税率为: 每标准条 (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
元以上 (含50元)的,税率45%;50元以下的,税 率30%。
n 粮食白酒
n 定额税率为每斤(500克)0.5元 n 比例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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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目、税率
n (一)税目
n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 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 摩托车等11个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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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目、税率
n (二)税率
n 从价定率 n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n 复合征税: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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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案例的答案
n 导入案例中用于赠送的卷烟,因为有同类消 费品的价格,应当以同类消费品的价格每箱 8 000元计税。
n 导入案例中用于职工福利的卷烟,应以组成 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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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厂将一批自产的新研制的粮食白酒用作 职工福利,这批粮食白酒没有同类产品价格, 成本为10000元(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 25%,成本利润率为10%) 。其组成计税 价格为:
n 3.实行价内税 n 4.计税方法灵活 n 5.税率高低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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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n 一、纳税人 n 二、税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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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n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n 只要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 消费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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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n 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n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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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n (一)销售额的确定 n (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n (三)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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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额的确定
n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与增值税的规定相 同)销售额中不包括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利润)÷(l - 消费税税率) =[10000+(10000×1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25%) =146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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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n 什么是委托加工
n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 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n 如何纳税
n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由 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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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n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n (2)用于其他方面,缴纳消费税 n 因此导入案例中的赠送行为和分发给本厂职工的
行为应该征税。但以什么为计税依据征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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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n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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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证据
n 检查人员对该厂门市部在内的8个购货单位16份销货
发票进行外调,发现开给本厂门市部的两份大额销货
发票记账联与发票联产品名称不符,记账联为“食用
酒精”,发票联为“粮食白酒”。再核对这两笔业务
的核算情况,发现“主营业务收入——食用酒精”账
页后面单设一账页,户名为“门市部”,只登记产品
n 销售价格为当月同类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但销售 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 均计算: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②无 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 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 税。
n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 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利润)÷(l - 消费税税率)
第四章 消费税(1)
2020/11/28
第四章 消费税(1)
本章内容
n 第一节 n 第二节 n 第三节 n 第四节 n 第五节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操作 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章 消费税(1)
知识点
n 1、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n 2、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货物应纳
应税销售额
= 50×11700÷(1+17%)
=500000(元)
如果这家摩托车生产厂家为小规模纳税人,则 该厂家应税的销售额为: 应税销售额 = 50×11700÷(1+6%) =551886.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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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n 1.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 费品的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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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n 用于赠送和职工福利,没有取得销售收 入的应税消费品是否应当缴纳消费税?
第四章 消费税(1)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n 一、涵义 n 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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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的涵义
n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销售额、销售数量或组成计税价格 征收的一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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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检查
n 为了弄清情况,检查人员又对产成品账进行了检 查,白酒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酒精产量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8%,两种产品增长幅度 相差不大。企业2000年1月至9月份结转食用酒精 销售成本204万元,结转工业酒精及医用酒精销 售成本1992万元,合计结转酒精销售成本2196万 元,与酒精产品的销售收入4316万相比,明显不 符。由此推断,企业很可能存在混淆酒类产品销 售与酒精类产品销售的问题。
n 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n 符合一定条件的代垫运费
n 销售额中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第四章 消费税(1)
某摩托车厂家(一般纳税人)销售摩托车50辆, 出厂价格为11700元(含增值税),则该厂家 应税的销售额为:
n 薯类白酒
n 定额税率为每斤(500克)0.5元 n 比例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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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案例】
n 某市酿酒厂是年纳增值税、消费税过千 万元的国有骨干企业,主要产品为白酒、 酒精及饮料。2000年10月初,征收分局 在审查其纳税申报时,发现一异常情况, 消费税应纳税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很 大 。 10 月 21 日 , 征 收 分 局 派 人 对 该 厂 2000年1月至9月份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n 其他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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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n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 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n ②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 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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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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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点
n 1、 根据业务资料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金 额
n 2、 进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第四章 消费税(1)
【导入案例】
n 某卷烟厂为了保持和客户的良好关系,2003年3 月份赠送老客户10标准箱卷烟,该厂同类产品 的每箱不含税售价为12000元;同时,还将质量 不合要求的10标准箱卷烟分配给职工,该产品 没有同类产品,其单位成本为每箱282元;另外, 在市场上销售了280标准箱卷烟,每标准条的不 含税售价为60元。
应纳增值税=2728.42*17%=463.85(万元)
应纳消费税=2728.42*5%=136.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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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应税消费品
n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 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n 实行从量定额方式的 n 复合计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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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情况
n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 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n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 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 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第四章 消费税(1)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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