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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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专升本考试通知已下达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1年山东专升本考试通知已下达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 2011年山东专升本考试通知已下达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王珊珊的日志鲁教高处函(2010)38号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0〕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招生类别为:普通专升本(含师范和高职高专)。

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二、报名201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所在的省内高校为生源学校,承担2011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高校为主考学校。

(一)报名范围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普通专升本实行统一时间报名,全省报名数据上传统一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

在此之前,各生源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间及要求,请于11月20日后登陆济南大学网站查询。

(三)资格审查生源学校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校学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携带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B 5复印纸)。

5、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按教育部、卫生部科教司及各校招生规定报考(登录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区县确认。

报名时间:8月15日至28日。

报名网址:或报名确认时间:9月2日至9月6日。

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确认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市户口的考生还须携带暂住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三、注意事项:以下各专业考生分别到指定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1、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东城区南区(原崇文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日语、俄语的考生,到西城区南区(原宣武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享受免试入学政策。

本人应于8月27日前到所报学校申请,于8月29—3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7日到东城区南区(原崇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进行资格审验。

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4、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应提交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种级别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1成人招生简章

2011成人招生简章

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朝阳成人教育函授工作站本年度继续与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梨树高等专科学校等主考院校联合招收本科、专科学历函授学员。

具体事宜如下:一、招生对象、入学及学习形式:1、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或同等学历)、大专学历证书的各类从业人员均可报名,不受原来所学专业限制。

2、入学考试时间在2011年10月由函授工作站统一组织到吉林省参加入学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率高,超过25周岁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

3、学员被录取后,专业课考试由函授工作站统一向主考院校报送成绩,并记入学员档案。

二、毕业待遇:按规定学习期满,由主考院校颁发由吉林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考本科学员从入学第二年起即可申请报考本专业学士学位。

三、学制及学习费用:1、报名入学考试资料费300 元。

2、学费①、吉林农业大学:学制二年半,本科3,550元;专科3,300 元。

②、吉林师范大学:学制二年半,本科3,550元;专科3,300元。

③、延边大学:学制二年半,医学类本科5,500元,专科5,000元;其它类本科3,850元,专科3,550 元。

④、梨树农专:学制二年(脱产),专科3,300元。

⑤、上述各院校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五年,学费5,500 元。

上述学费在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次交清。

3、专业课函考资料费(全学程)260 元,第二学年开学时统一收取。

4、以上费用均不含毕业摄像费、毕业工本费及论文答辩费。

5、报名时选好专业,和自己单位晋职称专业相符,报完名就改不了。

四、报名时间、地点:1、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函授站为了向主考院校申请招生计划,报名预计截止到5月30日(最后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2、报名时持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近期四寸、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各二张,报名入学考试资料费300元报名,入学考试往返租车费另行通知。

五、招生专业及入学考试科目:其它院校专业附后。

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问答

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问答

2011年江苏省成⼈⾼校招⽣考试问答⼀、针对所有考⽣的问答(1-61)(⼀)报名1.成⼈⾼等学历教育的性质?答:成⼈⾼等学历教育为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等学历教育。

通过全国统⼀招⽣考试⽽取得⼊学资格,经过在校(籍)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学历⽂凭,合格毕业⽣均在教育部电⼦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成考招⽣类型都有哪些?答:成⼈⾼校招⽣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中起点升本科(简称⾼起本)和⾼中起点升专科(简称⾼起专)三种。

3.成⼈⾼校在校(籍)学习形式有哪些?答: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其中,①脱产是指学⽣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制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

②业余⼀般指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利⽤周六、周⽇或晚上时间集中听课的学习形式。

③函授是指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校对学⽣集中⼀段时间进⾏⾯授辅导、考试,学⽣利⽤业余时间⾃学的学习形式。

对于各种学习形式的授课时间各学校都有具体安排,考⽣报考前可直接向学校咨询。

4.今年哪些⾼校可以招收脱产班?答:今年除国家已下达脱产班招⽣计划的⼴播电视⼤学、职⼯⾼等学校、管理⼲部学院等独⽴设置的成⼈⾼校可继续招收并举办脱产班。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校成⼈(继续)教育学院,⼀律不得招收并举办脱产班。

5.今年哪些专业不安排函授招⽣计划?答:按照教育部和卫⽣部有关⽂件规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仍不得安排函授招⽣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计划。

6.脱产、函授和业余的学习形式所发的毕业证书有何区别?答:没有区别。

脱产、函授和业余的区别仅在于学习形式不同,但在毕业证书中有注明是“脱产”、“业余”或“函授”学习的字样。

(详见问题7中的成⼈⾼等教育毕业证书样式)7.成⼈⾼校与普通⾼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否⼀样?成⼈⾼校证书式样是怎样的?答:不⼀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现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着眼教育公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源头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任务(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2011年成人高考报考须知

2011年成人高考报考须知

2011年成人高考报考须知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学历文凭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参加全国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达到各省、自治区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后,统一组织录取。

目前,成人高教的学习形式有函授、电大、夜大、业余等。

我院现举办的是函授大专教育。

2011年我院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职、技师+自考本科、高级工+自考专科、高级工+函授专科、普通中专等五种形式。

其中,就读技师+自考本科、高级工+函授专科等二种形式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教入学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在校其间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取得成人大专资格。

取得专科毕业证以后学生还可参加成人高考,取得专升本资格。

现就成人高考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入学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取得成人高教学籍需要参加成人高考。

入学考试科目:高中起点升专科为语文、英语、数学三科。

单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09年、10年专科录取线均为文史类170,理工类180分,艺术类119分。

近5年专升本总分450分,录取线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 10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

二、报考对象1、2011年入学的技师+自考本科、高级工+函授专科、普通中专等三种学习形式的新生,可报考专科层次;2、07级、08、09、10级仍未取得成人专科学籍的学生;3、有意愿就读我院成人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的社会考生。

三、招生专业专科招生专业及学制四、我院考生成人高考报名流程我省实施网上报名,整个报名过程分三个阶段,报名流程如下: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意向志愿)第一步:登陆主页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考专栏,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主页。

第二步:信息以及招生计划查询通过“专业目录查询”明确自己所选报志愿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了解考生考试须知。

第三步:网上报名单击“考生注册”按钮进入报名页进行网上报名。

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章总则 第⼀条为进⼀步规范成⼈⾼等教育招⽣⼯作,提⾼⽣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的合法权益,保证招⽣⼯作的顺利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校招⽣⼯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等⽂件精神,结合本校成⼈⾼等教育招⽣⼯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适⽤于中国政法⼤学成⼈⾼等教育招⽣⼯作。

第三条成⼈⾼等教育招⽣⼯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中国政法⼤学,招⽣代码:10053,教育部直属重点⼤学、211⼯程重点建设院校,毕业证书类型:成⼈⾼等教育本科,办学类型为普通⾼等学校,学习形式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招⽣类型有专科起点升本科和⾼中起点升本科两种类型,招⽣专业:法学。

本科毕业并符合中国政法⼤学成⼈⾼等教育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申请,可授予成⼈学⼠学位。

第三章报名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等学校在校⽣以外的在职、从业⼈员和社会其他⼈员。

3、⾝体健康,⽣活能⾃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起本的考⽣应具有⾼中毕业⽂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等学校、⾼等教育⾃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员。

5、考⽣⼀般应在户⼝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学的考⽣均须办理报名⼿续。

第六条报名时间:8⽉15⽇⾄8⽉28⽇。

报名确认时间:9⽉2⽇⾄9⽉6⽇。

第七条报名址:或 。

报名⽅式:上报名、上交费、区县确认。

参加“选聘⾼校毕业⽣到村任职”、“三⽀⼀扶”(⽀教、⽀农、⽀医和扶贫)、“⼤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职(专科)毕业⽣,凭⾝份证、普通⾼职(专科)毕业证、⼠兵退役证或相关项⽬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学政策的考⽣,本⼈应于8⽉25⽇、8⽉26⽇到我校申请,于8⽉29⽇⾄30⽇进⾏上报名,报名址: 或;并于9⽉7⽇到东城区南区(原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 进⾏资格审验,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站上公⽰。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0.14•【文号】教学函[2013]9号•【施行日期】2013.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加大工作力度,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了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得到社会广泛肯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 号)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

(一)招生政策公开。

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高校招生资格公开。

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三)高校招生章程公开。

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

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1.02.24
•【文号】教政法[2011]4号
•【施行日期】2011.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政法〔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我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

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1 、附件2),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废止的文件目录
2.教育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
教育部废止的文件目录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启动2011年中德合作高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启动2011年中德合作高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浙教电传〔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启动2011年中德合作高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96号各有关高职院校:现将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启动2011年中德合作高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选派骨干教师赴德培训。

请各校根据《关于推荐选拔2011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赴德候选人的通知》(高师联函〔2011〕3号),认真做好进修教师推荐工作。

被推荐教师请于5月20日前登录“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在该网站上注册报名。

二、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内中德高职师资培训班。

2011年中德合作高职教师国内培训班申报工作已截止,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秘书处近期将确定中德高职国内培训班承办单位,发布报名通知。

请各校留意“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相关信息。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秘书处联系人:黄睿、姬琳,联系电话:010―58581191、58581605,传真:010―58556017,电子邮箱:**************。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联系人:闵耀锋,联系电话:0571―88008973。

附件:关于推荐选拔2011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赴德候选人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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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办、平潭县高招办,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
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为了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先将教育部教学[20
1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转
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

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强化考试
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
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
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
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
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化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考试
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打违规舞弊。要充分发挥各级招生委员会和
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确保从命题、制卷、
运输、保管到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
严防严打团伙舞弊、兜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综
合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
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同时要制订有效的
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适时进行招生考试预
警和案例宣传。
二、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生工
作秩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
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
招生等行为。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
宣传,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和办
学,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核查发现的违法
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质量,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充分认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对建设
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
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社会需
求和生源状况合理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对生源不
足的高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政
策规定,加强对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学历资格的审核。要科学合理地
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为争取调整计
划而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各科类、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
2010 年相应控制线。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加
大投入,促进函授教育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在保证面授的基础上,充
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远程辅助教学能力。
四、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改革。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统筹规划、试
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研究区域内成人高等教育及招生的发
展和改革总体思路。加强地方政府对成人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
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根据职业需要选择性接受高等教
育,促进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努力维护入学公平
和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在2010年河北、内蒙古、河南
和重庆4个省(区、市)进行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取得
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新增山西、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
北、湖南、云南、陕西、甘肃等10个省开展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
法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省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进
一步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编制体系,有效解决社会需求多样性和考生群体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人
才培养质量要求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努力提高成人高校招生计
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相关单位和高校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
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举行,
并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进行
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
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附件三)
执行,报名、考试、录取管理要求及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等继
续按《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教学〔2009〕4号文件附件
一)执行。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校。

附件:1.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2.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
业考一门

14∶30—17∶00 外语
附件2: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011年6月份 成人高校招生年度工作部署准备
7月份 成人高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报名改革
试点省份编制招生学校和专业目录)
8月份 各省组织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
9月份 各省上报考生报名信息
10月份 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编制成人高校分省招
生计划;各省组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
考试和阅卷工作
11月份 各省上报阅卷工作情况
各省划定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组织考生志愿确认
12月份 各省组织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2012年l月份 各省上报成人高校招生新生录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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