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现状、难点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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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1
是项 息


现 金 流 难 以 覆 盖 贷款 本
,
产开发 贷 款余 额 的 比 重 达 到 4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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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 滨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理 中 心 2 委托 建设 银 行 发 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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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商 业 性房 地产 开 发 相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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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性住
主 要 有 以下 几 个特点 是 金 融机 构 参 与 度 较 高

亿 元 住 房 公 积金 贷
房建 设具 有 较 强 的 公 益 性 保障 性住 房建 设 项 目
且投 资 回 收 期 较 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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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共


,
支持群 力 西 区 和 陶 瓷 小 区 棚 户 区 改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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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体 收益水平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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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商 业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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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 哈尔 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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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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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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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时 受平 台 分 类 清 理 影 响
金 融 机构 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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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 前 三 季度 发 放 了 9
,
5
亿元
截 至2

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问题及建议

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问题及建议



皇 全
陈 竹
( 南 财 经 大 学 财 税 学 院 四川 成都 西 6 13 ) 1 10


我 国保障性住房现状 、 问题及建议
摘 要 :衣 、 、 、 , 人 类 生 存 的 基本 需 求元 素 ,居 者有 其 屋 ” 涉及 到 公 民的 基本 生存 权 利 , 食 住 行 是 “ 既 又会 影 响 社会 稳 定 和 经 济 的 可持 续 发展 。市场机制本身的局 限决定 了政府在住房保障体 系中的重要责任。随着市场化 改革的深入 , 我国的住房保障体 系经历了一个不 断发展 的 过 程 , 得 了显 著 成 就 , 也 面临 着许 多 的 困难 和 挑 战 。 取 但
3 积 极 发展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
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人家庭为对象的商 品房供应 体 系 ; 面推 行 住 房 公 积金 制 度 ; 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的开 发建 设 , 快 解 决 全 加 加 中低 收入 家 庭 的 住 房 问题 。 二是 19 9 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 房制度改革加快住 房建 设的通知》( 国发[9 8 2 19 ] 3号) 文件 中首次 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 用 , 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 对不 同收入家庭 实行不 同的住 房 供应政策 : 最低收入家庭租赁 由政府或单位提供 的廉租住房 , 中低 收入家 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或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 三是 20 0 7年《国务 院 关 于 解 决 城 市 低 收 人 家 庭 住 房 困 难 的 若 干 意 见》 国发[ 07 2 ( 2 0 ] 4号 ) 文件 中提 出, , 以城市低 收人 家庭为对象 , 进一 步 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 制度 , 改进 和规范 经济适用住 房制度 , 加大棚 户 区、 旧住宅区改造力度 , 力争到 “ 十一五” 期末 , 使低收人家庭住房条件 得 到明显改善 , 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 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 农 三 、 国保 障 性 住 房现 状 我 中国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两限房、 公租房 。 廉 租房 是 指 政 府 以 租 金补 贴 或 实 物 配 租 的 方 式 , 符 合 城 镇 居 民 最 向 低生活保 障标准且住房 困难 的家庭提供社会保 障性质的住房。 两 限 即 限户 型 、 价 , 政 府 为增 加 中低 价 房 供 应 而制 定 的一 项 新 限房 是 政策 , 即在土地 出让时 , 入限房价 、 写 限户型 、 限地价等条款。 公共租赁住房是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模式的基础上一种政 策性 的、 保障性 的住房 , 主要运作方式是 由政 府持有部分 房源 , 并将这些房 屋 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租给特定人群 , 主要解 决那些既不 符合保障性住 房 供应条件 又无力购买普通商 品住房的“ 夹心层” 群体的住房 问题。 总体来说 , 我国已经初 步建立起 面向城镇 中低 收人 家庭的经济适 用 房 制 度 、 向低 收入 家 庭 的廉 租 住 房 制 度 和 面 向“ 心 层 ” 两 限 房 和 公 面 夹 的 租房制度 , 形成 了多层次 、 多渠道的保障性住房分类供应体系。 四 、 国保 障 性 住房 凸显 的问 题 我 尽管保 障性住房政 策的实施 , 为经济 、 会 的发展 添砖 加瓦 , 社 带来 种 种好处, 然而住房保障体系同时也存在一些 突出的问题和矛盾 : () 1 保障性住房供应秩序} 乱 , 昆 用于住 房保障 的经 济适用 住房并 没 有由真正 的中低收入居 民和家庭所购买 , 而成 了许多 高收入群体 的资 反 产和投资工具 , 开奔驰 、 马的高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的现象也并 宝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社会发展 Q
我 国住 房保 障制度存在 的 问题 和建 议
◎文 / 霞 樊


我国住房制度发展及现状
政政 策的引导下 ,提出 了停止住房实物分配 , 实 行住房制度分配货 币化 , 立和 完善 以经济适 用 建
近几年来 ,住房 问题成 为社 会关注的 焦点 。如何 完 善住 房保障体 系,为住房 困 难群 体解 决基本 居住 需 求 , 满足基本 生活需要 ,仍 然是 我 国今后相 当长一段 时间 内 的王要任 务。
廉 租 住 房 保 障 的资 金 作 为 廉租 住 房 资金 来 政 策层 面 ,需 要 将 其作 为一 项 长 期 规 划 来 源 的主 渠 道 。
考虑。2 1 0 0年 6月 , 建 部 、 住 国土 部 、 改 落 到 实 处 。 发 今 后 ,应 该 从 政 策 制 定 和 社 会 监督 两 3 部 分 地 区廉 租 住 房 退 出问 题 较 多 。 委 等六部委联合下发 《 . 关于做好住房保障 方面来加快个人 申报体 系的建立。 第一 , 应 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但年度 审核 不符合条 规 划 编 制 工作 的通 知》 ,要求 各 地 做 好
府投 入 了 1 6 5亿资 金用 于保 障性 住 3 37
房 建 设 ,还 有 -  ̄ 分 资 金依 靠地 方政 府 投 - I ]
资和 民间资本。因此, 完成 2 1 0 2年保障 目 标各地政府均有很大压 力 ,如何解决资金
瓶颈 是下 一 步 保 障 工作 的重 点 。 ( ) 宽 保 障 住房 资金 来 源 渠 道 三 拓
我 国住房保障的 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目前 , 我 国廉租住房制度存在 的问题主要有: 1仍 有许 多城 市廉租住房 制度没 有扩 .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建设进度缓慢、管理不力、政策制定不合理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设资金不足,另一方面是缺乏土地资源。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增加建设资金的来源。

政府应该加大土地资源的供应,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土地支持。

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力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管理人员的不足和管理经验的缺乏,导致了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混乱。

在住房分配和住房维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低收入家庭难以申请到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和管理不及时等。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培训和引进管理人员的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住房分配和维修的公平、公正。

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定上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当前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过于简单粗暴,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导致政策效果不佳。

一些政策操作上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策执行部门之间的不协调、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等。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利益关系,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政府应该加大对政策执行部门的监管和考核力度,防止利益冲突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通过采取适当的对策,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和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培训和监督,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文教研究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及对策陈宪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 南宁 530023)摘要:随着我国住房情况的不断变化,保障性住房制度能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加优惠、更加方便的住房需求。

保障性住房体系正在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提出了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一、 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现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专门建设了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三种。

此后,国家又不断推出新的政策,对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

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更加完善。

(一)经济适用房优惠经济适用房以最低的优惠价格,按照标准的建设规定,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

从经济适用房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经济”之处在于,由政府进行补贴及政府给予优惠,经济适用房以最低的价格,给予人们最舒适的环境,为中低收入家庭的接受能力和经济实力做充分的考虑。

“适用”之处在于,在建设过程中,最大化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方便,对于交通、价格、实用性都充分的做到了合理性。

经济适用房的制度体系,对于建设、分配、监管都有着明确的规范,确实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有极大的帮助。

因此,经济适用房的设定,是保障性住房当中最为不能少的一部分。

我国经济适用房的用地计划有着明显的不足,这样就造成了经济适用房布局不合理的情况。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位置选择,政府是做过充分考虑。

如果将经济适用房选在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这无形中就助长了房价的上升。

所以,经济适用房一般是选在郊区。

但是,郊区会离市中心有一定的距离,在交通、教育等各个方面又会增加一项额外的支出。

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就不符合“适用”宗旨,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二)廉租房廉租房是为特定的困难对象而制定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的保障手段与经济适用房有着相同的特性,但是,与经济适用房不同的是,廉租房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公租房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公租房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公租房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公租房建设情况:
公租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居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公租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政府加大了对公租房的投入,增加了建设规模,提高了公租房的覆盖面。

许多城市也积极推进公租房项目,在供应和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一些地方还推出了公租房购买政策,支持低收入家庭购买公租房。

存在的困难问题:
然而,公租房建设仍然面临一些困难问题。

首先,政府对公租房的投入还不够,公租房的供应仍然严重不足。

其次,公租房的质量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公租房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低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公租房的配套设施和服务也比较薄弱,缺乏完善的社区管理体系和相关配套服务。

最重要的是,公租房的分配机制存在不公平和不透明的问题,一些低收入家庭难以享受到公租房的福利。

有关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建议政府在公租房建设方面做出以下努力:
1.加大对公租房的投入,增加建设规模,提高公租房的供应能力。

2.加强公租房的管理,确保公租房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完善公租房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和便利的生活条件。

4.改进公租房的分配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公平公正地享受到公租房的福利。

5.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公租房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通过以上的努力,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动公租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在 经 济适 用房 建设 过 程 中 政 府是 主体 .主要 的 土 地 供 应 也 是 以 政 府 为 主 .没 有 更 多 的 调 动 社会 上其 他 经 济 实 体 的资 源 和
能 力 。建 设 资 金供 应 主 要 以 财 政 供 应 为 主 ,由 于资 金 总 量 的 不
足 . 致 保 障 房建 设 的 速度 较 慢 , 来 了保 障 性住 房 供 应 的短 缺 。 导 带 24 农 民工 及 大 学 毕 业 生 等 特 定 群 体 的 居 住 困 难 的解 决缺 失 . 沿 海 很 多 城 市 除 了当 地 的 居 民居 住 困难 外 , 应 关 注 外 来 还
设 的 持 续 运 行 。 通 过 使 更 多 的 家 庭 租 赁 住 房 方 式 改 善 住 房 条 件 , 快 租 赁 住 房 的 周 转 , 以 大 幅 减 少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净 需 求 加 可 量, 减轻 政府 的财 政 负 担 , 进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合 理 高 效 的 运行 。 促
14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运 行 模 式 应 以 政 府 为 主 。 时调 动 社 会 上 其 . 同 他 团体 的力 量
力 建 设 保 障房 。具 体 的保 障性 住 房 主要 指 政 府 在 对 中低 收 入 家
庭 实 行 分 类 保 障 过 程 中 所 提 供 的 限定 供 应 对 象 、建 设 标 准 、 销 售 价 格 或 租 金 标 准 , 有 社 会 保 障性 质 的住 房 , 要 有 经 济 适 具 主 用 房 、 租 房 、 才 公 寓 等 形 式 。在 进 行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过 程 廉 人 中 ,主要 有 建 设 资 金 和 土 地 供 应 两 大 难 题 ,特 别 是 2 1 、0 2 0 12 1 年 各 地 “ 王 ” 出 , 地 价 格 高 涨 的 情 况 下 。 何 保 障 对 保 障 地 频 土 如 房 建设 的 土 地 供 应 和 资 金 筹 集 ,这 将 是 我 们 需 要 面 对 的 困 难 , 其他 还 包 括如 何 公 平 合 理 的 分 配 保 障 房 等 问 题 。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数量逐年增加,人口密集的城市对住房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土地资源受限,房价水涨船高,导致中低收入者购买住房困难。

因此,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一种新型公共住房制度,逐渐被政府和社会关注。

本报告旨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探讨,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参考。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概念和现状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和社会机构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可负担租金的长期租赁住房。

这种住房形式在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中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例如,北京市的“廉租房”、“人才住房”等项目。

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土地优惠等手段,降低租金,提高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水平。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1) 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通过提供可负担租金的住房,让更多中低收入者享有合适的住房条件。

(2) 促进城市社会稳定。

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有助于城市社会稳定发展。

(3) 优化城市空间利用。

通过租赁住房,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2. 挑战:(1) 资金来源不足。

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巨额资金支持,政府和社会机构往往财政紧张,资金来源不足。

(2) 管理难度大。

管理大量的租赁住房涉及到租金收取、维护管理等问题,管理难度大,需要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支持。

(3) 社会接受度不高。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社会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质疑和反对。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行性分析1. 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并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

2. 资金保障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

3. 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平、透明的运营。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的难题与破解策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的难题与破解策略摘要: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在不断采取综合措施筹集建设的资金,对管理体系进行持续的完善,保障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这些举措对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需要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实际的政策落实过程当中发现保障性住房在建设管理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各方的重视,并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本文主要讨论保障性住房在建设管理过程当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难题;解决策略前言:保障性住房在建设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来自于监管主题不明确,责权不清晰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等原因。

导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不达标,区位选择不够合理,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缺少必要的监督,以及建设资源来源相对单一,政府的财政压力比较大等等问题。

保障性住房的利润和建设标准都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和规定来确保保障对象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当中是站在社会公平和保障权益的角度出发,但是这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获取目的相背离,所以一部分开发商为了追逐个人的高额利润,致使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当中出现了很多的质量问题,这严重损害了社会民众的相关权益以及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必须要持续探讨建设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推出积极的解决策略。

一、建设质量管理问题(一)建设质量管理较差1、土地征用阻力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要服从国家的相关政策,现在土地报批的程序非常的复杂,再加上进行征地工作的过程当中,需要街道和村级组织进行大力配合。

有一部分合理的支出工作经费在现在的审计制度下也很难进行列支。

在进行土地征用的过程当中,村级管理人员也存在一些附属工程方面的合理诉求,但是这些诉求在现在所进行的招投标体制过程当中有很难得到解决。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当中,农民和周边群众的利益处理起来相对也比较困难,因为现有的土地补偿标准比较低,政策处理过程当中敏感性也比较强,牵涉面很广,所以土地征收的推进工作难度就比较大。

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住房问题日渐突出。

为解决居民住房需求不断增长的问题,我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力度。

然而,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问题一:保障性住房建设难度大,进展缓慢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高昂的资金投入,对土地、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要求也很高。

在融资、用地、技术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导致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对策一:加大政府投资政府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导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展和质量。

对策二:启动PPP模式政府可以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和运营,充分利用私人资本的优势,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和质量。

问题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不规范,存在滞后性保障性住房管理困难,存在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

此外,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模式相对滞后,未能及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对策一: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规范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运行。

对策二: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允许充分竞争的保障性住房市场得以形成,建立起健全的市场机制和管理机构,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效率。

问题三:保障性住房供需不平衡,地域相对贫困地区供应不足城市中的高房价使得许多低收入群体难以置业,对此,政府投资兴建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很重要。

但是,保障性住房分布不均,地域相对贫困地区的供应不足,导致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对策一: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对策二:调整分配政策政府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应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通过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保障地域相对贫困地区的需求得到满足。

总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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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现状、难点与建议1.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义在国家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的形势下,保障性租赁住房既具有租售并举、以租为先的性质优势,又与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是保障人才和人力资源沉淀增长的重要措施。

同时,又有别于公租房仅面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兜底之策,具有解决流动人口和夹心层的灵活性,是不可或缺的住房品种。

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推出,新市民、青年人等作为城市发展生力军和主力军的人口资源,在住房层面的需求得到有力支持,低租金、小户型的供给端住房结构得到改善,为中大型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

当保障性租赁住房交用入住后,拿地建设成本已然固化,而这占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的大部分成本,此时完善租务运营,看似对成本影响不大,但租务直接面对供应对象,是成本变现的最终方式。

好的运营管理不仅意味着降低运营支出,加快租赁入住,提高入住率,还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良性支撑,进而形成品牌效应,反过来提升项目融资、募资水平,最终综合降本增效,使保障性租赁住房步入良性循环。

而从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提出的初衷看,根本目的是解决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只有租得顺畅、住得安心,才能真正解决保障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问题,所以深入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模式,不断提升租赁服务水平,采取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意义重大。

2.保障性租赁住房界定及特征2.1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界定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以销售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渐形成,商品化住房获得迅速发展与壮大,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进入大众视野并成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对保障性住房的种类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五大类,并与不同收入、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群体一一对应。

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不均衡,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保障房类型是最为合适的做法。

例如,《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与准入管理,以及租金、租期和使用管理等,将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2]。

(1)保障性租赁住房与普通商品房对比。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较于普通商品房,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保障”属性。

保障性租赁住房带有强烈的保障性色彩,属于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范畴。

普通商品房一般是指完全市场化的、用于出售出租的住宅,其供应与购买在一般情况下不受政府干预,虽然部分城市实施限购政策,但并不影响其市场化属性。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与普通商品住房相比,保障性租赁住房受到政府的调控,是具有保障性质而非市场化的住房。

(2)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其他保障性住房对比。

虽然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保障性质,但是其与传统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仍有不同之处,最为明显的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而提供的政策性住房,本身带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使中低收入居民住有所居,并享受到住房外生的公共物品,最大限度地提升居民的福利认同感,从而促进社会包容与阶层和谐[3]。

保障性住房无论是产权型住房还是租赁性住房,通常都由政府完全主导、分配,是行政权力对住房权的公力救济,以促进解决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重要民生工程,与保障性住房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兼具市场化属性,是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引入社会资本模式的实验探索。

2.2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特征(1)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直接目的是保障公民居住权。

从直接目的来看,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还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都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居住权。

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制度创新之一。

《民法典》物权编设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制度,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据生效遗嘱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应当由法律加以界定与完善,以确保公民居住权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然而,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实施大而化之地成为一项公共政策的执行,难以真正深入契合对于住房权这一宪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的保障[4]。

因此,解决保障性住房问题实际上是保障公民居住权的基石,同时也是实现住房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

(2)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住房市场稳定发展。

当前我国住房市场发展不稳定,房价过高导致低收入弱势群体难以承受住房价格,保障性住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类问题。

然而,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住房市场仍处于不稳定发展阶段。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与引进人才供应,向当地住房市场提供了新的购房方式,对于维护住房市场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显著特征即“政府主导”。

不同于商品房的完全市场化运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质是政府有效调控下的住宅类型,主要作用在于社会保障。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市场化运作方式,能使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脱离普通商有所居[5]。

(4)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是非居住存量住房转型模式。

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采取存量住房转型模式。

在用地供应与开发建设模式方面,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存量住房转型模式不仅将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及存量住房加以合理利用,而且可以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稳定住房市场。

3.存在难点和挑战保障性租赁住房顺应时势而生,其系列配套政策面对住房租赁市场长期存在的问题作了极大突破,然而毕竟推出时日尚短,仍面临不少挑战。

一是不少地方住房租售比低,租赁房建设一次性投入大,如果建设成本较高,租赁回收期长,将影响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二是集体建设用地有偿出让、转让等试点时间不长,配套政策体系不健全,相较于国有建设用地的价值评估机制还需要完善;三是集体经济组织在专业化建设与运营上离不开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的参与,但与投资运营企业的合作模式还需探索,既要保障集体组织成员的基本权益,又要给社会资本一定的灵活性和获利空间,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保障各方权益,完善相关操作程序和协议条款[6];四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指标的下达需结合地区及面对人群的实际需求,一些地方的少数项目仍面临保障群体不明确、区位交通不便利、供应时序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势必将带来后期房源空置、持有成本加大等风险。

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各地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准入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加强后期监管,优化退出机制,从而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平。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准入及退出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设定有失公平,难以真正体现弱势群体的需要。

由于专门立法的缺位,相关政策由地方各级政府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设定往往脱离真正有需要的群体。

另一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机制运转困难。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为了住房困难群体而提出的,在具备相应的住房条件后,应当有序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

而当前上海市难以通过有效的手段确定保障对象是否仍符合保障条件,相关制度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仅作了原则性表述,没有对实际的操作规范进行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督机制不健全[7]。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保证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

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

由于没有法律层面的保障性住房立法,最有力的监督手段缺位。

虽然作为创新概念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有相关地方立法及规范性文件作为实施依据,但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保障实施。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主要的监督方式为政府监督。

政府作为国家事务的管理者,实施监督是其应尽的义务。

然而,保障性住房体系不同于市场化的商品住房体系,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由其实施监督便造成了政府既为“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局面。

从政府角度来看,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

然而,政府作为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还应当考虑到住房带来的经济效益。

因此,政府不应当作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监督者,构建监督机制才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适当路径。

4.租赁运营的原则和应用4.1 租务运营项目的选择好的项目是成功运营的基础。

首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该基于城市人口净流入的总体形势下有明确的需求群体,并且与产业发展相配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既可以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等便利区域落地,也可以与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商业商务区等配套建设,使目标群体能方便地入住安居。

其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加强小区和楼栋内公用设施和共享空间的设计和建设,如图书室、咖啡室、篮球场,给租户在居住之余创造交流互动和休闲娱乐的机会,在居室设计上要从细节着手,比如可变户型、充电插头、休闲吧台等,充分考虑居住者实际体验,回归实际使用场景。

总体上小区设计应细分入住群体,如面对商务人士、科研院所、刚毕业大学生等不同群体,要考虑他们的入住使用习惯,装修装饰符合目标群体的审美要求,优化产品设计,满足不同租客的多样化需求。

4.2 服务与管理并重,以服务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空间,更是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落脚点和港湾。

着眼年轻人的实际需求,让他们从居住中获得更多的城市温度和幸福指数,是租务运营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服务既包括对房屋的入住、签约、维修、退房等一般租务,也包括代收发快递、代办洗衣、组织邻里活动等增值服务,更重要的是在传统租务形式之上,赋予更具人性化和智能化的操作方式。

如VR看房、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签约、在线交租、随到随签等,极大地解放他们的业务时间,提高各项手续的效率。

在此基础上,根据政策管理要求,及时发现违规违约线索,进行精准提醒和处理,从而使租户理解管理初衷,易于接受,且能配合处理处罚。

当服务到位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也就有了魂和根,运营方、租户就不再是对立的管理关系,也不仅仅是一手交房、一手交租的利益交换关系,而是共同缔造美好生活的共创者关系[8]。

4.3 全面信息化主导,效率为先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群体年轻人多、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接受新事物快的特点,应充分发挥信息化和智能化作用,加强租务管理中的智能服务、增值服务和信用管理。

对租户需审核的事项尽量放到线上开展,比如对承租人的名下房产、工作单位等信息,完全可以通过部门数据联网比对,发现不实申报。

在处理方式上,优先选用信用管理等柔性处理手段,注重对年轻人的长期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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