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一、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办公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其良好的状态直接关系到学校整体形象的展示以及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工作环境。
因此,建立健全的学校建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建筑物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应定期进行为了确保学校建筑物的安全,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这包括对建筑物的外墙、屋顶、楼梯、电气设备等进行维修和更新,以防止漏水、腐蚀、老化等问题的发生,并即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应建立及时响应故障报修的机制学校建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应包括及时响应故障报修的机制。
当学校建筑物存在问题时,师生应该有渠道反映,并且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处理故障报修,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四、学校建筑物保洁工作应保持良好的持续性建筑物的保洁工作对于学校建筑物的维护与管理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保洁制度,包括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定期清洁校园、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并落实定期擦洗玻璃、清理垃圾等工作,以确保学校建筑物的清洁整洁。
五、学校应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修与维护学校建筑物内设备设施的检修与维护是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包括对教室的黑板、投影仪、音响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修复出现的故障。
六、学校应建立建筑物使用规定、制度和说明书等文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学校建筑物,学校应建立建筑物使用规定、制度和说明书等文件。
这些文件应明确规定建筑物的使用权限、使用方法、维护要求等,并向师生详细介绍,以便大家积极参与维护工作。
七、学校应加强师生建筑物维护和管理意识的培养师生的维护和管理意识是学校建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能否得以贯彻执行的关键。
学校应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建筑物维护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家积极参与维护的态度。
八、学校应定期进行建筑物维修与翻新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学校建筑物会因为使用磨损、老化等原因需要进行维修和翻新工作。
建筑物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各类建筑物。
第三条建筑物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建筑物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建筑物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对建筑物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其他与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六条建筑物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七条日常检查由建筑物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定期检查由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由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组织,不定期进行。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建筑物结构安全,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结构等;(二)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三)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配电箱、开关设备等;(四)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五)建筑物装修、改造工程;(六)其他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的因素。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建筑物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知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筑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建筑物维护与清洁管理制度

建筑物维护与清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维护医院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建筑物(包含主楼、楼宇、病区、诊所、办公楼等),以及建筑物周边环境的维护与清洁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1.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执行。
2.建筑物维护与清洁部门负责具体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3.各科室、病区和办公室负责本身所属区域的卫生与乾净。
第二章建筑物维护管理第四条建筑物保养1.每年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物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及时修复损坏和老化的设备。
2.维护并定期清理建筑物的排水系统,确保流畅,防止漏水和积水。
3.定期检查建筑物的外墙和屋顶,防止裂缝、渗漏和倾倒等安全隐患。
4.定期检查和保养建筑物的电气设备,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条消防设施维护1.每年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本领。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定期清理消防通道。
第六条安全防范设施维护1.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的安全防范设施,如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2.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定期清理出入口,保持畅通,确保医院内外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清洁管理第七条清洁工作分工1.建筑物维护与清洁部门负责医院建筑物和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
2.各科室、病区和办公室负责本身所属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
第八条定期清洁1.定期对医院各区域进行清洁,包含走廊、楼梯、电梯、卫生间等。
2.定期对地板、墙壁、窗户等进行清洁和擦拭。
3.定期清洁和更换窗帘、地毯等软装饰物。
第九条环境卫生1.定期清理垃圾箱,保持环境卫生。
2.定期清洁院内花坛和绿化带,确保环境乾净美观。
3.定期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并及时开窗通风。
第十条医疗废物管理1.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2.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得和操作技能。
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一、维护管理目标二、建筑物维护管理组织1.建立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建筑物的维护工作,并配备足够的维护工作人员。
2.维护管理部门应制定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包括维护计划、维护流程、维护资金预算等,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3.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维护管理会议,进行维护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总结。
三、建筑物定期巡查1.维护管理部门应制定建筑物定期巡查计划,并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2.巡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外观、结构、设备、电气、水暖等各个方面,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巡查记录应详细并及时,记录建筑物的各种异常情况和问题,并进行分类整理。
四、建筑物维护计划1.维护管理部门应根据巡查记录和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
2.维护计划应包括巡查发现的问题的处理措施,维护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维护资金预算。
3.维护计划应经过维护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
五、建筑物维修管理1.维护管理部门应根据维护计划和巡查记录,及时组织和安排维修工作。
2.维修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3.维修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质量安全。
4.维修结束后,维护管理部门应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六、建筑物设备维护管理1.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建筑物设备的使用档案,包括设备的购置时间、使用时间、维修记录等。
2.设备的使用寿命到期前,维护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维护人员进行维护工作。
3.对于频繁维修的设备,应考虑更换或更新设备,减少维修工作的频率和维修成本。
七、建筑物消防管理1.维护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维护管理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建筑物的消防系统的有效运行。
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第五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下简称“责任人”)是建筑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建筑物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护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建筑物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建筑物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建筑物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建筑物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建筑物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筑物结构安全:检查建筑物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墙体、屋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建筑物使用功能安全:检查建筑物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因素。
(三)建筑物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管理制度等是否完善。
(四)建筑物电气安全:检查建筑物电气线路、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建筑物其他安全:检查建筑物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建筑物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快速进展,建筑物数量不断增长,建筑物管理渐渐成为一个紧要的问题。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与稳定,建筑物管理制度应当得到升华。
在此,我们将认真介绍建筑物管理制度的构建和管理措施,以期为建筑物管理供给引导。
一、建筑物管理制度的构建1.管理制度的订立建筑物管理制度的订立必需遵从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实际情况,以确保管理的合理性和效果性。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的建筑物的特别性以及管理工作的难度,相应进行评估和调整。
2.组织机构的设置建筑物管理的组织机构是保证建筑物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紧要条件。
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面,首先要确定建筑物的管理责任人,由此逐级设置各种管理人员。
同时,还应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委员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等。
3.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建筑物管理的关键。
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物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设备保养制度、安全应急处理制度、各类检查和验收制度、投资和招投标管理制度等。
在制度的基础上,应适时完善和调整,以充足建筑物的不断变化需求。
4.人才培育人才培育是落实建筑物管理制度的紧要保障。
为了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学问和技能,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培育有肯定专业学问的人员还应当得到各层次的技术引导和支持。
二、建筑物管理制度的管理1.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建筑物管理工作的基础。
令建筑物管理人员聚焦财务合规和效益的核心策略,通过签署相关的政策文件,保障管理人员的工作时效和利益最大化。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建筑物管理工作的紧要内容。
能遵守安全维护的规程、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为建筑物管理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3.维护和修理管理维护和修理管理是保证建筑物长期保持良好状态的核心要素。
在维护和修理工作中,可以采纳防备性维护和修理管理方式,提高维护和修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建筑物的长期利用供给保障。
4.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是落实建筑绿色和可持续进展的紧要手段。
学校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
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建筑物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建筑物安全运行。
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建筑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建筑物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学校建筑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建筑物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建筑物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建筑物使用管理(1)学校建筑物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建筑物符合安全标准。
(2)建筑物内部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严禁在建筑物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变建筑物结构。
2. 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3. 防雷、防震、防洪管理(1)学校建筑物应具备防雷、防震、防洪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2)加强防雷、防震、防洪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4. 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1)学校应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建筑物进行隐患排查。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程序。
(2)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
学校各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各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2. 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3. 各建筑物负责人为该建筑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建筑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1)建筑物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建筑物治安安全管理(1)加强校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 建筑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定期对建筑物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4. 建筑物食品安全管理(1)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定期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清洗和消毒。
(3)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 对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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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建构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
地保护建构筑的完整,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管理部门:全公司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基建部。
第三条 管理部门职责:
基建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
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
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
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第四条 安全管理的措施
4.1 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
严禁随意破坏。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
面、墙上开孔打洞。
4.2 因特殊原因,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须提
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规划处论证审核,作出允许变更申请后,
方可改变。
4.3 基建部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
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
4.4 每年的5月至9月期间,对重要的排水沟、排洪沟、消防
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5 基建部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
理。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
督控和检查。
4.6 根据国家对建构筑物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遵照国家
建设规范,对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改变使用要求,或有承重变化
的要求,安全部有审核签定权,并对安全负全责。
4.7 每半年基建部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
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4.8 对全公司建构筑物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进行
科学管理。
4.9 公司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
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4.10 对全公司建构筑物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
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
⑴有无裂缝;⑵有无沉降;⑶有无倾斜;⑷有无腐蚀;⑸有
无变形。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监督整改,即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