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重症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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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国家临床重点专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五个部分中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部分的得分<80%,则不合格。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儿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完整版)

儿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完整版)
6
5、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按工作质量标准落实到位。
现场抽查3名护士,执行有缺陷每人扣1分。
8
3、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达100%。
1、科室有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计划,措施有落实,有记录。
科室无相关培训及考核计划的每项扣1分;无培训、考核原始资料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未实行分床护理的不得分,未体现以病人为中心或不充分的酌情扣0。5~1分。
4
2、临床护理工作体现人性化服务,体现患儿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的责任,执行操作前实行告知义务。
1、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及时告知患儿家属的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并有记录。
无相关记录者不得分。
15
2、特殊检查、治疗及用药患儿及家属应有知情权,并签知情同意书.
无相应知情同意记录的不得分,无患儿或患儿法定代理人签字的不得分。
15
四、护理质量与持续改进(200分)
200
1、加强病房管理工作,为病员提供清洁、整齐、安静、安全及舒适的就医环境。
不符合护理部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7、在一切医疗行为中无收受红包。
凡出现此类情况者,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8、在一切医疗行为中无收受回扣。
凡出现此类情况者,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9、除有医学指征外,6个月内的婴幼儿纯母乳喂养率90%以上。
发现有违反母乳喂养政策实施的行为,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10、除有医学指征的母婴分离外,婴幼儿应24小时和妈妈呆在一起,每天分离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
35
4、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严格执行病历的时效性。应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要求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一周内完成死亡讨论记录。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术后连续三天有病程记录.住院病程满一月需进行阶段小结。

儿科专业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

儿科专业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

儿科专业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目录第一部分二级医院儿科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1.普通儿科病房质量控制标准2.新生儿室质量控制标准3.儿科病房抢救室质量控制标准4.儿科门急诊质量控制标准5.儿科医护人员6.制度落实7.教学培训与科研第二部分三级医院儿科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1. 普通儿科病房质量控制标准2. 新生儿病房质量控制标准3. 重症监护单元质量控制标准4. 儿科门急诊质量控制标准5. 儿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6. 儿科医护人员7. 制度落实8. 教学培训与科研第三部分附录1.儿科医疗质量核心指标监测评价报送内容2. 说明第一部分二级医院儿科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共100分)第二部分三级医院儿科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共100分)第三部分附录附录一:说明目的及依据:为指导和加强我省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儿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指标(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8--2009年“以患儿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指南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我省二、三级医院儿科专业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

分值:二级医院儿科、三级医院儿科总分均为100分,不同考核项目在二、三级医院的权重如下:二级医院儿科:普通儿科病房质量控制标准35分、新生儿室质量控制标准15分、儿科病房抢救室质量控制标准10分、儿科门急诊质量控制标准15分、人员10分、制度落实10分、教学培训与科研5分。

三级医院儿科:普通儿科病房质量控制标准30分、新生儿病房质量控制标准15分、重症监护单元质量控制标准10分、儿科门急诊质量控制标准15分、儿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5分、人员12分、制度落实8分、教学培训与科研5分。

国家临床专科评价试点评分.doc

国家临床专科评价试点评分.doc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发展环境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1 分(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5 查有关资料或措施措施不得分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标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科室标识规范、清识楚,得满分;达不到上述标准,酌情减分2 专科规模床位数10 具有至少 1 个护理单元、 30 张床的独立病区 30 张床,得 5 分,每增加 10 张床加 1 分(3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每床使用面积 =业务用房面积 / 床位数。

查医≥6 平方米得 10 分; 4-6 平方米得 6 分;少方米 ( 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10房) 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于 3 平方米不得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10 查看临床检验、辅助治疗、科研实验室需要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3支撑条件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10 现场检查(30)和适宜性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5 查看资料体实施计划病区整洁,管理有序 5 看现场及有关资料4科室管理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5 查看资料(30)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查看资料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5 查看资料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评分标准备注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评估前 5 年投入≥ 2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20万元减 1 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病区整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5查看资料好的医德医风二医疗技术队伍200形成技术团队,整体技术实力5整体实力较高,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术30查有关资料,医师技术能力考核(30)能力,并能得到持续提高学术地位5查有关资料学科6带头人临床能力:主持科内专科查房(40)每年不少于 30 次,应邀参加30查有关资料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 次评分标准备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 1 次以上、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 10 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指导毕业博士生 3 名以教学科研水平培养研究生等级、数量,承担科研课题、发 上,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 SCI 收5录论著 2 篇,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专利奖 1 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数量学术地位7学科骨干临床能力(60)教学科研水平20 查有关资料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5查有关资料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 名度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历讨论、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 32-33 周,其手术等)情况; 中门急诊 9 周,病房 23 周。

小儿病情危重程度评分

小儿病情危重程度评分
可靠且有效的工具,但儿科应用少。
小儿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风险评估
Wilkinson 死亡风险
评估
小儿器官 功能障碍 Logistic评
分 (PELOD)
小儿
MO竭评估 (SOFA)
Wilkinson死亡风险评估,小儿器官功能障 碍Logistic评分(PELOD),均为预测死亡的 公式,预测效果好,但临床应用不方便。
Na、K、BUN、Cr、Hb、胃肠系统,各生理指标评 分值均等,满分100分,评分越低、病情越重。 分值>80为非危重;80-71分为危重;≤70分为极危重。 多次评分可反映病情变化,每次评分,应依据最异 常测值评定病情危重程度。 该评分不适于新生儿及慢性疾病的危重状态。
早期预警系统评分(EWS)
序贯气管衰竭评估(SOFA)主要应用于成 人ICU危重患者。
P-MODS评分系统简单,但未选择神经系统 参数,对神经系统患儿预后的评估有影响。
P-MODS评分系统
疗对评估结果的干扰。2.夸大预测死亡的能 力。
PIM
PIM评分也是预测PRISM的评分方法,现已 是PIM3.
包括10个指标。 在入ICU后1小时内首次记录。
PIM3
PCIS
准确判断病情轻重,预测死亡危险,是已种有效的 评估危重患儿病情的方法。
首次评分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指标包括10项:心率、血压、呼吸、PaO2、PH值、
主要是针对患者中药体征的物理状态进行动态 监测,记录变化情况,核心的监测项目包括心 率、血压、呼吸频率、体温、意识状态。
是标准化和量化的指标,对医护人员,特别是 低年资人员快速识别出潜在危重症患者有重要 意义,对于住院的潜在危重症患者监测动态意 义更大。
EWS需要动态的、连续的监测,并与患者基础 水平相比较,才有可能从整体评估患者,了解 变化趋势,做出正确的反应及干预。

小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小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小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7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第 1 页共11 页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701 发展环境(1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5分;规划欠合理得3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2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规模(20)床位数15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60张,得12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60张,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新生儿专业)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新生儿专业)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新生儿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五个部分中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部分的得分<80%,则不合格。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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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重症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重症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评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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