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质量管理及奖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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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及奖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改革和发展要求,强化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工程质量,多创名牌,多出精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规范运作、逐级监控、争创精品”和“创新提升质量,名牌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实施“三标一体”系列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以保证企业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工程质量不断上新台阶。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系统”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快速、优质、安全、环保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条质量管理目标:树立零缺陷工程质量理念,并遵循“安全良好,质量优良,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系统最优,公众满意”的思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理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率100%,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不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控制质量通病。

第二章工程质量组织机构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项目其它领导、工程、安质、测量、试验、物资、机运、计划、财务等专业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部。

组长:丁永全

副组长:强俊涛

组员:王天亮、丛涛、游峥嵘、孙天颖、刘伟、杨芳东、杨超、滕阳光、刘玉芹、王中建、各施工队负责人

第六条质量检验工作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与安质部长为副组长,专业(质检)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测量队长为主要成员的质量检验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质量控制,包含各种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控制、成品半成品保护、竣工

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另外,每个施工队配有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员,以满足施工需要。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质量教育。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大工程创优质,小项目出精品”的理念,对员工、劳务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规范标准;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和“质量月”活动,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义务,做到依法施工生产。

第八条技术培训。每项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按照“三标一体”系列标准要求,做好各类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组织员工学习规范、验标和操作规程,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中,进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成果的技术培训和推广,全面提高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九条技术交底。施工前,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任务、交施工方法、交质量标准、交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有交底人员、审核人员和被交底人员签认。

第十条加强现场试验室和精测队的建设,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坚持定期送检标定制度,配齐计量、试验及测量人员。

第十一条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开展QC小组活动的规定和要求,对列入创优规划的项目,必须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QC小组活动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围绕单位的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保证安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和人员素质为目的,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开展QC小组活动要坚持“小、实、活、新”原则,发表成果讲究“真实性”、“效益性”、“科学性”,要密切结合工点实际,扎扎实实开展攻关活动对于项目部下达的创优指标。

第十二条坚持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是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严格执行项目内控标准及施工工艺标准。各级人员均要做到认真学习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达到标准,克服随意性。

第十三条内业资料。重视各项质量记录的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归档工作。要做到记录与施工同步,杜绝内业资料与施工现场不符的现象,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盒)管理。质量记录包括:设计图纸、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创优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记录,开竣工报告,施工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变更设计申报及批复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水文地质现场核对资料,桩基检测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设备试运行测试记录,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合格证及抽检记录,原材料检验单、试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同条件试件养护记录,土工试验记录,不合格品报告和处置记录,历次质量检查及讲评记录,有关质量问题通知单及回复资料,QC小组活动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记录),施工技术总结,竣工验收记录,重要隐蔽工程的图片资料,与工程有关的声像资料等等。内业资料应满足“三标一体”和业主、用户的要求,保证工程竣工后资料能够顺利交接。

第十四条强化质量自控能力

一、扎扎实实贯彻“三标一体”系列标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规定,做到“做我所写,记我所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质检员及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四章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十五条建立和完善以下责任制度:

一、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对承建的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

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总责,负责监督、落实质量责任分解到项目各个员工,实行全员、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网络体系。

三、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级负责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试验人员、测量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与公司签订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对上级负责,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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