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千灯镇创建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致畸试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双甲脒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粪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分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卫生部
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生.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生.
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生.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卫生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卫生部。
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昆山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区域概况 (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9)第三章规划目标 (14)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4)第二节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 (21)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21)第二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1)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 (22)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24)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5)第七章村镇建设控制区及流量指标归还 (27)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27)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27)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29)第九章土地整治安排 (32)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3)第一节加强规划实施总体控制 (33)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措施 (34)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经济机制 (36)第四节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36)第五节推进规划实施民主决策 (37)第十一章附则 (38)第一章总则《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编制完成。
2011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苏政复〔2011〕66号)正式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已成为昆山市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对昆山市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昆山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攻坚阶段。
为更好的保障“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相关内容,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昆山市实际情况,对《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六合区雄州街道钱仓村等52个村为第三批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六合区雄州街道钱仓村等52个村为第三批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1.08•【字号】苏建村[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六合区雄州街道钱仓村等52个村为第三批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的通知(苏建村〔2010〕14号)各市建设局(建委)、有关市规划局:根据我厅《关于做好第三批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村函〔2009〕18号)要求,经各地推荐和现场考核,我厅决定命名六合区雄州街道钱仓村等52个村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见附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康居示范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康居示范村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注重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更好地引导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周边村庄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我厅每两年将对已命名的康居示范村进行一次复查,并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检查,对相关考核指标已达不到《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标准》要求的村庄,撤销其“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的称号。
附件:江苏省康居示范村名单二O一O年一月八日附件:江苏省康居示范村名单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钱仓村江宁区横溪街道红旗社区浦口区汤泉街道瓦殿村溧水县洪蓝镇傅家边村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黄土塘村惠山区洛社镇铁路桥村江阴市华士镇勤丰村江阴市新桥镇圩里村宜兴市万石镇漕东村宜兴市官林镇笠渎村徐州市铜山县刘集镇丁场村睢宁县沙集镇东风村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五一村武进区礼嘉镇震声村溧阳市南渡镇钱家圩村溧阳市社渚镇孔村村金坛市儒林镇后庄村苏州市吴中区用直镇澄湖村昆山市千灯镇陶桥村张家港市金港镇朱宕村太仓市陆渡镇洙桥村吴江市横扇镇圣牛村相城区开发区上浜村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上漫社区海门市德胜镇瑞北村连云港市赣榆县柘汪镇西林子村东海县青湖镇青新村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村淮安市淮阴区西宋集镇洪北村涟水县小李集嵇陆村金湖县戴楼镇楼庄村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泾口村大丰市三龙镇斗龙港村东台市廉贻镇甘港村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杭集村仪征市青山镇官山村高邮市汉留镇曾钰村宝应县广洋湖镇蒯家村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草塘村句容市华阳镇贾相村丹徒区世业镇世业村丹徒区上会镇薛村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宗林村海陵区京泰路街道东唐村兴化市大垛镇双石村姜堰市华港镇李家庄村泰兴市张桥镇西桥村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苗圃村沭阳县塘沟镇王华村泗阳县众兴镇龙门村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
食品安全模拟考试

食品安全模拟考试1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沙门菌在下列哪种食品中最常见?A.家禽及蛋类B.蔬菜C.水产类 [单选题] *A(正确答案)BC2. .以下哪种食物最可能引起亚硝酸盐事物中毒?A.变质的鱼肉B.制作不当的腌肉、肴肉C.霉变的花生[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3. 大多数类型的细菌每_分钟就能繁殖一代A.10~20B.30~60[单选题] *A(正确答案)BC4. 本市餐饮业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常见的原因是:()A.交叉污染B.食品未烧熟煮透C.熟食储存不当[单选题] *A(正确答案)BC5. 以下哪种食品在贮存中不需要控制温度、时间?A.裱花蛋糕B.苏打饼干C.米饭[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6. 以下哪种食品在贮存中不需要控制温度、时间?A.鲜蛋C.鱼干[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7. 《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中,要求在采购环节开展的活动不包括?A.索取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发票等购货凭据B.入库后进行验收C.做好采购记录[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8. 下列一组是全年禁止生产经营的水产品。
A.泥蚶、毛蚶、醉虾B.炝虾、泥蚶、毛蚶C.炝虾、咸蟹、毛蚶[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9. 食品烹调中,测量中心温度时应选择__的食品A.面积最大B.体积最大C.面积和体积都中等[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10. 关于食品再加热,以下哪种说法不正确?A.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摄氏度B.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再进行加热C.食品再加热不要超过2次[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11. 下烈的提法符合《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A.毎年11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禁止生产经营醉蟹、醉虾、醉螃蜞、咸蟹、醉泥螺B.每年5月】日到10月31日,禁止生产经营蚶类和炝虾C.每年5月1日到10月31日,禁止生产经营醉蟹、醉虾、醉螃蜞、咸蟹、未取得《上海市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单位生产的醉泥螺[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12. 测量较薄食品的中心温度,最好选用A 双金属温度计B 热点偶温度计C 红外线温度计[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13. 下列哪项措施与保证食品安全无关A 食品库房内设专用场所存放职工饮水杯B 对进出库房的食品进行登记C 植物性的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贮存[单选题] *A(正确答案)BC14. 常温贮存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食品?A.调味品B.蔬菜C.切开的水果[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15.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必须在专间内操作的是:A.凉菜配制B.加工裱花蛋糕C.制作鲜榨果汁[单选题] *A(正确答案)BC16. 按规定,以下哪种餐饮供应方式在许可证上需有专门核准项目?A.自助餐B.外送盒饭和桶饭C.现场外卖加工(即到供餐现场进行食品加工)[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17.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煮沸消毒的方法是:A.煮沸后即可B.煮沸后保持5分钟以上C.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18. 冷菜间操作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应将手洗净、消毒?A.开始工作前B.出冷菜间后重新进入冷菜间C.以上都是[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19.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规定,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_左右高度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A.1.0米B.1.5米C.2.0米[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20.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规定,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的墙壁、天花板应为A.浅色B.白色C.深色[单选题] *A(正确答案)BC2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规定,供应自助餐的餐饮单位和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食堂的就餐场所应:A.窗户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B.门设有防蝇防尘设施,以设空气幕为宜C.以上都应达到[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22. 《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社会盒饭的桶饭生产企业加工场地总面积至少应大于:A.200平方米B.300平方米C.500平方米[单选题] *AB(正确答案)C23. 对于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政处罚,以下不正确的是A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B 按照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予以罚款C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单选题] *ABC(正确答案)2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规定,废弃物至少应__清除一次,清除废弃物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苏州市第三批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名单

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散装)
SZ32050700015
30
吴江区
吴江区震泽镇严丰卤制中心
吴江区震泽镇南环路金丰花园20幢店铺01#
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制品(散装、简易包装)
SZ32058400011
31
吴江区
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果优烘焙店
松陵镇鲈乡南路190号10(二楼)
21
张家港保税区
张家港市金港镇卫坤陕西凉皮店
张家港市金港镇小明沙村西片9组
凉皮(散装)
ZJGBSQ32059200003
22
太仓市
太仓市双凤镇永喜熟食加工厂
太仓市双凤镇幸福路2号
熟食(散装)
SZ32058503001
23
太仓市
太仓市浏河镇米匠米酒坊
太仓市浏河镇河西街85号
米酒
SZ32058504001
常熟市古里镇怡景园25-7号
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散装)
SZ32058110006
9
常熟市
苏州独当一面食品有限公司
常熟市尚湖镇练塘大道62号
挂面(袋装、散装)
SZ32058112008
10
常熟市
常熟市沙家浜镇忠良爊鸡厂
常熟市沙家浜镇横泾村辛滃小区一区14号
热加工熟肉制品(简包装)
SZ32058506005
27
高新区
苏州旭方食品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158号
包子馅心加工
SZ32050550001
28
相城区
相城阳澄湖度假区澄阳卤菜加工场
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新泾村(8)张家港57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9.08•【字号】苏住建城〔2023〕32号•【施行日期】2023.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机关工作,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报苏住建城〔2023〕32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苏州市市政行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城〔2022〕3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苏建函城〔2023〕216号)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查要求,对各辖区内市政施工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进行动态核查。
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共核查121家建筑业企业的132项市政类资质(详见附件1),发现27家企业的28项资质(详见附件2)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存在问题1.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日常资质维护不佳。
核查中发现2018年以后新取得资质的部分市政施工企业存在注册建造师人数不足、人员社保未按规定缴纳、企业净资产不达标等情况。
2.部分地区未在必查范围基础上扩大核查范围,核查数量与辖区企业总数相较占比较低,需进一步加强核查力度。
三、处理意见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不超过90天(自签收之日起计算)。
环保法规标准清单
27 国务院令第641号 28 国发〔2013〕37号 29 国发〔2015〕17号 30 国31 10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2 05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3 06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4 13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5 18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6 22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7 25号 38 环境保护部令 第36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27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40 28号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环保篇)
序号 法规/标准编号 A、国家法律 1 宪法 2 主席令第22号 3 主席令第77号 4 主席令第31号 5 主席令第72号 6 主席令第48号 7 主席令第48号 8 主席令第07号 9 主席令第31号 10 主席令第69号 11 主席令第48号 12 主席令第87号 13 主席令第04号 14 国务院令284号 15 主席令第23号 16 主席令第21号 17 主席令第61号 B、国务院法规 17 国务院令253号 18 国务院令284号 19 国务院令第369号 20 国务院令 第408号 21 国发〔2005〕39号 22 国务院 23 国务院令第508号 24 国务院令第559号 25 26 国办函[2012]147号 法释〔2013〕15号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 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 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正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2015)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颁布日 2004/3/14 2014/4/24 1996/10/29 2015/9/6 2002/6/29 2016/7/2 2016/7/2 2003/8/27 2004/12/29 2007/8/30 2016/7/2 2008/2/29 2008/8/29 2000/3/20 2009/12/26 2009/12/29 2016/12/25 1998/12/1 2000/3/20 2003/1/2 2004/5/30 2005/12/3 2006/1/24 2007/10/9 2009/8/12 2012/8/21 2013/6/17 2013/10/2 2013/9/10 2015/4/2 2016/5/28 1992/8/14 1999/6/23 1999/7/8 2001/12/27 2003/10/8 2004/6/23 2005/4/25 2015/9/28 2005/8/30 2005/9/19 生效日 2004/3/14 2015/1/1 1997/3/1 2016/1/1 2003/1/1 2016/9/1 2016/9/1 2004/7/1 2005/4/1 2007/11/1 2016/9/1 2018/1/1 2009/1/1 2000/3/20 2010/4/1 2010/7/1 2018/1/1 1998/12/1 2000/3/20 2003/7/1 2004/7/1 2005/12/3 2006/1/24 2007/10/9 2009/10/1 2012/8/21 2013/6/19 2014/1/1 2013/9/10 2015/4/2 2016/5/28 1992/10/1 1999/10/1 1999/7/8 2002/2/1 2003/10/8 2004/7/1 2005/6/1 2015/11/1 2005/10/1 2005/11/1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6.08•【字号】苏科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21〕7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强市和建设“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为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启动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的组织申报,涉及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研究试点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初审推荐方法。
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批次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其中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盖章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3.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并根据《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9.22•【字号】苏智能建造办〔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苏智能建造办〔2023〕9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智能建造办〔2023〕7号)(下称《考核通知》)要求,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3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覆盖全市10个板块29个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香山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张地2022-B14、15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相城区苏地2021-WG-64号地块项目、太仓市斯凯奇(太仓)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共4个项目因项目进度原因自主申请不参加本次考核,实查项目25个。
本次考核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对11个考核项中的10个考核项目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其他智能建造技术”考核项由专家另行集中评分。
本次考核重点为建筑机器人、智能电梯及其他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新技术等内容。
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受检项目平均得分54.50分,最高分为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二期项目(88.24分),最低分为蠡口智慧家居社区(一期)项目(14.12分),项目得分情况见《2023年三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得分表》(附件1)。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19号)以及现场考核结果,21个试点项目考核总分超过25分,对其实施单位在2023年三季度对应专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中予以加分。
苏州市首批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名单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金港镇小明沙肉类加工场
金港镇小明沙村灿香路282号
腌腊肉制品加工(散装)
ZJG32058200064
4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金港镇小馋嘴食品加工作坊
张家港市金港镇蟠江南路195号
油炸花生加工(散装、简易包装)
ZJG32058200051
5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一家春食品有限公司
塘市河北村华塘河与华苑南路交界处西北侧
粉皮生产加工(散装)
ZJG32058200082
11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杨舍泗港闸上熟菜加工场
杨舍镇泗港章卿村西新十二组
熟食卤菜加工(散装)
ZJG32058200111
12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南丰家润水面加工坊
南丰镇兴园路4号
普通挂面(散装)
ZJG3205常熟市珠海路8号常熟万达广场一楼W1001
眼腊肉制品(散装)
ZF3205940100006
30
虎丘区
高新区枫桥真源楼熟食加工场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185号13栋
熟食卤菜加工(散装)
SZ32050520001
27
相城区
苏州陆稿荐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工业园
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散装)
SZ32050700006
28
姑苏区
苏州采芝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商场
苏州市观前街91号
传统手工糖果制售(散装)
ZF3205080400001
29
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倩明芽腌腊制品加工厂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春辉路5号跨春工业坊6号厂房
昆山市玉山镇骨里香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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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政发[2008]6号
关于印发千灯镇创建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
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浦街道,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千灯镇创建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已通过政府
审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千灯镇创建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
千灯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食品 通知
抄送:市食安委
千灯镇党政办 2008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40份
1
千灯镇创建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
工 作 方 案
石浦街道,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
工作的决定》和《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
神,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加强农村食
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提高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上级工作要
求,并经政府领导研究决定,2008年我镇将创建“苏州市食品
安全示范镇”,具体实施方案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
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群众食品安
全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提高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创建原则
按照“镇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
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
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引导
广大群众安全消费,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协调发展。
三、创建内容
2
1、落实镇政府食品安全责任 (食安办)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
组及其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专、兼职队伍,完善食
品安全监管网络,责任明确。镇和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大
投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软件、硬件建设。将我镇食品安全监督
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和相关专、
兼职监管人员的工作经费。建立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支持、协
助农业、质监、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
据我镇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或整治活动。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兽医)积极发展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
立农资放心店,杜绝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
和添加剂等。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督促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
养殖大户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
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 (质监、卫生、兽医)全面掌
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企业基本情况,食品生产小企业、小
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
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促进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健
康发展;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
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
理,定点屠宰率达100%。
4、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落实集贸市
3
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集贸市场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镇中心集贸市场每日开展快速检测并公示。实
现村级“标准化农家店”100%全覆盖,食品集中配送率达100%。
加强学校及周边商店的食品经营管理。食品经营者全面实施进货
查验、索证索票、购售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
镇、街道和社区杂货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品经营
单位无销售假劣食品现象,主要街道和学校周边无食品流动摊
贩。加强生猪产品销售管理,禁止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入、销售
生猪产品。
5、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卫生)推进餐饮业食品卫
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
人员健康证的审核发证和年检,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
训。加强餐饮卫生日常监管,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和防尘防蝇措
施。学校食堂建立食品购进验收台账,乡镇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
证索票率达100%。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
的宣传和指导,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6、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安办、卫生、工商、中、小
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开展针对农村居民的食品
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
利用宣传标语或公益性广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开辟食品安全宣
传橱窗或专栏。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及信息员和农村食品生产经
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农村中小学生教育计
划,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程。
7、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安办)建立健全食品安
4
全应急体系。建立食源性疾病预警处置系统,加强我镇食品卫生
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控制能力,完善
农村餐饮服务业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
处理机制,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四、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1月):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宣传
发动。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领导机
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
保创建工作经费到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
第二阶段(2008年2月—4月):按创建要求,扎实工作。
镇食品安全办按照示范镇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
解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工商、质监、
农林、卫生、教育等部门把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列入本部
门的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2008年5月—6月):各成员单位于4月30日按
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于5月上旬邀请市食安委领导对前一阶段的
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我镇食安办对上级领导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
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2008年7月):按创建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接受
苏州市食安委领导的考核验收。
千灯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